病歷規范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病歷規范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特殊情況由醫務科及時辦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歷應由所在病區負責集中、統一保管。病區應當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檢查結果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歷已回病案室的結果檢查單,要到病案室補貼。
(三)住院病歷因醫療活動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當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病人轉科時,病歷不得交病人或家屬轉送;病人轉院時,病歷不得借出。
(四)病區醫務人員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病人或家屬不得擅自查閱病歷,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竊、搶奪)獲取的病歷資料視為無效。
(五)因醫療、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必須是醫院醫護人員持簽名的借閱單,到病案室登記查閱,閱后立即歸還,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六)嚴禁我院醫務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幫助患者復印或者復制病歷的有關資料,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負。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2
一、住院病人病歷應由護士長進行管理,護士長不在時由值班護士負責,醫護人員均按管理要求執行。
二、患者住院期間的病歷,在病房要加強保管,凡借閱病歷者一律簽字。
三、病歷中各種表格均按順序排列,不得撕毀、拆散、涂改或丟失,用后必須歸還原處。
四、病歷一般不允許出病區,需要手術、特殊檢查的患者病歷應由相關科室人員負責攜帶。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歷按出院要求順序排列整齊,送病案室保管。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3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后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復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后到病案室辦理。
(二)只允許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保險機構、公安和司法機關,持有效證件復印病歷的有關資料。
(三)要求復印者需出具有效證件,到病案室按章辦理復印有關資料事宜。
(四)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時,應當有病案室工作人員和申請者在場,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后,需加蓋病案室證明印章方視為有效。
(五)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的病歷,外單位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時,需經醫務科批準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閱。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臨床、教學、科研人員借閱,且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七)為科研或教學大批量借閱病案時,須事先與病案室約定時間,由病案室按時提供,每次借閱不得超過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內,一個月后歸檔。
(八)病案室受理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完畢后,可以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向申請者收取工本費,并出據發票。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4
一、醫院醫療質量委員會負責全院病案的技術指導、咨詢和質量管理,組織檢查評比及執行獎懲措施。醫院病歷質控小組負責組織檢查評比及執行獎懲措施等具體的病歷質控工作。
二、病案室負責做好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檔、保管工作。
三、病案上架前,由醫院病歷質控小組負責對病案書寫質量進行評審,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病案提出修改意見。
四、各臨床科室設病案質量專管醫生和專管護士,負責做好本科室的病案質控的管理工作。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5
1、病歷包括門診和住院病歷,每位病人就診時必須按《浙江省病歷書寫規范》要求書寫門診或住院病歷,統一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楚,不得涂改。門診病歷當時完成,住院病歷24小時內完成,急診病歷書寫應具體到分鐘。門診病歷由病人本人保管,住院病歷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出院病歷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內送病案室保管。住院病歷未經醫務科批準一律不得出借、復印。病人出院后需復印病歷,必須由本人或委托直系親屬,由病案室專人將病歷進行 油泵復印,并進行登記。不得直接將出院病歷交病人去復印。
2、低年資住院醫生必須書寫完整住院病歷,每年需完成60份住院病歷(詳見臺一醫《住院醫師病歷書寫制度具體規定》)。進修實習生必須經科主任、帶教老師考核后方可書寫完整住院病歷,上級醫生必須對每一份病歷進行審查、修改并簽名,合格后方可歸檔。進修、實習醫生書寫的病歷質量上級醫生負連帶責任。主治醫生首次病程錄必須在病人入院后48小時內完成。科主任必須對本科室住院病歷質量負責,加強 特種泵本科室病歷質量管理。
3、病程錄必須是對病人病情和診療過程所進行的連續記錄,必須及時記錄病人的治療情況、病情變化、藥物反應、各項檢查結果和意義、上級醫生(三級查房)查房意見;記錄與病人或家屬告知的重要事項、醫生分析意見、會診意見及更改醫囑理由。搶救病人必須記錄時間(到時、分)。首次病程錄是由經治醫生或值班醫生書寫的第一次病程記錄,應當在病人入院后8小時內完成。病程錄原則上一般病人(二級護理以下)每三天記一次,重病人每天記,病情變化隨時記錄。不得涂改,錯字應用紅筆雙線劃在錯字上,原字跡應可辨認,不得刮、粘、涂等方法去除原字跡。
4、為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凡手術、特殊檢查、臨床實驗、特殊治療及不良反應明顯的 賽泰泵閥治療方案,均必須有醫療活動知情同意書,需病人本人簽字同意,為防止對病人產生負面效應,對一些癌癥病人、病情嚴重患者,可采用病人本人委托其直系親屬談話、簽字。委托書同時附在病程錄中。
5、護理記錄由護理部另行制訂。
6、以上未列出的其他要求以《病歷書寫規范》為準。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6
1、病歷中的首次病程記錄、術前談話、術前小結、手術記錄、術后(產后)記錄、重要搶救記錄、特殊檢查、麻醉前談話、輸血前談話、出院診斷證明等重要記錄資料,應由本院主管醫師書寫或審查簽名。手術記錄應由術者或第一助手書寫,如第一助手為進修醫師,須由本院醫師審查簽名。
2、平診患者入院后,主管醫師應在8小時內查看患者、詢問病史、書寫首次病程記錄和處理醫囑。急診患者應在5分鐘內查看并處理患者,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原則上應在2小時內完成,因搶救患者未能及時完成的,有關醫務人員應在搶救結束后6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時內應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醫師查房記錄,一般患者每周應有2次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查房記錄,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記錄每一天至少1次,病情發生變化時,隨時記錄,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對病重患者,至少2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情穩定患者至少3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
5、各種化驗單、報告單、配血單應及時粘貼,嚴禁丟失。外院的醫療文件,如作為診斷和治療依據,應將相關資料記入病程紀錄,同時將治療文件附于本院病歷中。外院的影像資料或病理資料,如需作為診斷或治療依據時,應請本院相關科室醫師會診,寫出書面會診意見,存于本院住院病歷中。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7
1、負責臨床、教學和科研以及個別調閱病案的供應和回收工作。
2、負責辦理院際病案摘錄和經過醫務科同意的外調接待工作。
3、配合統計人員做好有關統計資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書寫質量的初查關,促進病案書寫質量的不斷提高。
5、切實做好病案儲藏室的安全和對病案資料的適當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長期統一保管,負責各種資料收集、整理、分類、統計、登記、順號上架,不得丟失和破損,要堅持清潔,妥善保管。并準確及時的供應醫療、教學、科研所需要的資料,以及接待外來查訪和持有批準手續的借閱、抄錄病歷等。
7、醫療統計工作的原始資料應以病案為主,僅有病案資料所反映的情景才是最真實、最確切的,所以在醫院中統計工作與病案管理工作應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隨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檢查病歷質量和資料是否系統、完整,從中提出存在問題,不斷提出改善辦法。
10、患者門診須要參閱住院病案時,由門診醫師到病案室查閱。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應在病案室內閱畢歸檔,必須借出時,須經醫務科批準,辦理借閱手續,方可借出,兩周內歸還。逾期不能歸還者,應到病案室續期,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12、院外和本院非醫務人員,不得查閱病案,進修醫生查閱病案,須經科主任批準,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醫生不允許查閱與本專業無關的病歷。特殊原因需要,須經醫政處或醫患辦簽字。
14、復印時,病案室工作人員根據復印證件帶患者或家屬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復印相關資料,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和復印病歷。
15、任何科室及個人在病案室內討論、查閱病案必須辦理手續。
16、病人及其陪護人員不得翻閱病案。病案在院內各部門間的流動,應由有關工作人員傳遞,不要讓病人或其陪護人員攜帶。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8
1、患者住院期間,病歷由病區負責保管。
2、患者離院后,病歷由病案室負責集中統一保管。
3、病案室按檔案管理規定妥善保管病歷,并做好防盜、防火及防水工作,確保病歷安全。
4、各病歷保管單位應采取嚴密保護措施,嚴防病歷丟失。
5、病案室對所有病歷進行編號,病歷編號是患者在本院就診病歷檔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編號。
6、門診病歷由病人自我保管,留觀觀察病歷由醫院保管,保存不于少15年。住院病歷保存不于少30年,涉及患者個人保密的資料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保密。
7、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及銷毀病歷。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9
1.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均應建立血液透析病歷。
2.根據病人病情不同,血液透析病歷分為臨時透析病歷和長期透析病歷。
3.對于所有住院及急診留觀的透析患者,在每次血液透析結束后,應由透析中心的醫生將患者的透析情況以透析記錄單的形式記錄于各自病歷中
4.所有首次于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患者和/或其家屬均應簽署血液透析知情同意書及中心靜脈置管知情同意書(必要時)
5.對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長期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均應詳細采集相關病史,包括導致腎衰竭的原發病因、既往病史、用藥史、藥敏史、首次查體結果及相關輔助檢查結果,以及醫療付費方式等,并記錄到首次病程記錄中
6.所有首次于本透析中心接受血液透析患者均應提供近期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相關病毒學檢查結果,如近期未行上述檢查者,應在血液透析開始前抽取血樣做以上相關檢查,并將結果歸入透析病歷中。對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排班表、病歷及相關文件等作明確標識。
7.對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長期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應用醫囑單詳細記錄患者的用藥情況,根據病情變化調整藥物的使用,并如實記錄在醫囑單上
8.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長期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在我院所做所有化驗結果及其他輔助檢查結果應完整保存于血液透析病歷中,并標注檢查時間及檢查項目
9.血液透析中心的醫生每月應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及相關輔助檢查結果,對所有在本透析中心接受長期血液透析治療患者的透析質量做出月小結。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0
1、所有借閱病歷均要辦理登記手續。
2、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及因科研教學需要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患者的病歷。
3、除再次入院患者的舊病歷外,其他病歷一律不得外借。借閱者只準在病案閱覽室查閱,閱后立即歸還,不準泄露患者隱私。
4、再次入院的病歷可以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歷不得隨意轉借他人。
5、科研病歷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應經醫務科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6、對出院仍在原出院科室保留的病歷,其他科室人員急需應用該病歷時,可與病案室聯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辦理借閱手續,用完歸還病案室。
7、病案資料只限相關科室臨床醫技人員查詢、借閱,其他人員須經醫務科審批方可借閱。實習、進修醫師借閱病案時須經帶教老師簽字同意后,經病案室核準后,方可借閱。
8、外單位或個人申請查閱、復印病案資料時須單位介紹信或有效證件,填寫申請單,經醫務科嚴格審批,方可查閱病案資料,復印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可以復印的病歷資料。
9、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的,在醫務科審核公安、司法機關出具采集證據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予以協助。
10、患者及家屬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關規定辦理復印手續。
11、借閱病案過程中,借管雙方都應在提交與歸還過程中核對病案號與數量是否相符,并簽字。借閱者應妥善保管和愛護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資料上涂改、標注、污損、撕毀或遺失。不得私自復印、不得超越借閱的目的、不得進行與醫療無關的商業行為。
12、病案室應做好病案借閱、登記、催交工作,借閱后的病案歸還時由病案人員審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員歸檔上架。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1
1、病案科病案庫由病案室管理人員專人管理,非本科室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2、庫房內設置必要的設備,記錄溫、濕度,根據季節變化及時調節,保持適宜的溫、濕度。
3、必須做好庫房防火、防盜、防光、防塵、防蟲、防霉等工作,及時更換防蟲、防霉藥物。
4、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制度,嚴禁用火,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內吸煙。研究在病案庫房內使用違禁電器,嚴禁在庫房內手機、蓄電池充電燈。病案庫房應備有滅火器材,自動消防系統,每位工作人員都應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維護保養。電器設備和供電線路須經常檢查,破損設備和電線須及時維修和更換。
5、定時做好庫房內唯獨記錄,配備專業的除濕器和溫度計,控制庫房溫度在14°C-24°C之間,相對濕度在45%-60%之間。白癡病案室庫房自然通風和自然光線充足,絕對不設置成“死庫”。當照射病案光線太強時,窗簾關閉,而光線不足時,照明系統開始工作。
6、兵安徽的排水管路須經常查看維修,確保存放病案的庫房干燥。
7、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觸。
8、定期用殺蟲劑和滅鼠藥進行殺蟲滅鼠處理(殺蟲劑、滅鼠藥長期存放在病案架上,如有過期,及時更換。)
9、庫房內不得存放食品和和堆放雜物,應經常進行清掃,保持庫房內清潔。利用病案盒、密集架存放病案。定時進行衛生打掃(每天清掃地面,每2各月徹底清掃地面、密集架、窗戶、病案盒)。保持庫房清潔衛生。
10、經常檢查庫房內各種安全措施,及時排除隱患。檔案人員離開庫房時,要關好門窗和關滅電,需進行防火、防盜等安全檢查,確保庫房安全。
11、庫房內病案資料應分類存放,排列整齊,標號有序。
12、對庫房內檔案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2
一、醫院應加強病歷管理,嚴格遵循《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法規,保證病歷資料客觀、真實、完整,嚴禁任何人涂改、偽造、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
二、醫院必須設置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全院病案(門診、急診、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為醫療與工傷保險、急診留觀與住院患者建立病歷及保存病案。有條件的醫院應為所有患者建立與保存病歷。
三、對病歷應有適宜的編號系統,病歷編號是患者在本院就診病歷檔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編號。
四、醫院要求醫師按照《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試行)》的規定書寫病歷,并加強病歷的內涵質量管理,重點是住院病歷的環節質量監控,為提高醫療質量與病人安全管理持續改進提供支持。
五、病人出院(死亡)時,由醫師按規定的格式填寫首頁后,由病案管理人員在出院(死亡)后24至72小時內回收病歷,并注意檢查首頁各欄及病歷的`完整性,不得對回收的病歷進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時要做好疾病與手術名稱的分類錄入,依序整理裝訂病歷,并按號排列后上架存檔。
六、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借閱病案要辦理借閱手續,按期歸還,應妥善借用病歷保管和愛護,不得涂改、轉借、拆散和丟失。除公、檢、法、醫保、衛生行政單位外,其它院外單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紹信,經醫療管理部門核準,可以摘錄病史,
七、有病歷的安全管理制度、設施與具體措施能到位,病歷封存,或提供病歷復印服務應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法規的規定。
八、本院醫師經醫療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借閱死亡及有醫療糾紛等特定范圍內的病歷,但不得借閱本人親屬及與本人存在利益關系的患者病歷。
九、住院病歷原則上應永久保存,門診病歷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歷至少保存30年,涉及患者個人隱私的內容應按照《統計法》予以保密。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3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歷必須單獨管理。
二、醫院必須為醫保患者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醫保病歷單獨管理,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歷裝袋后按編號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歷,應于病人出院后72小時內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歷排放的時間、編號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衛生、清潔,注意檔案架的使用和保護。
七、保持病案室通風,病志擺放整齊,完好無損。
八、病案管理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
九、嚴守病案資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轉診、轉院病人的病案單獨管理,包括異地治療的病歷及相關資料復印件。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4
1、在醫務科長領導下負責醫院的病案管理和醫療信息統計工作。
2、經常檢查各科病歷書寫情況,提出改進意見,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3、負責病案的回收、整理、登記、歸檔、檢查和保管工作。
4、負責病案資料的索引、登記、編目工作,實行微機管理。
5、查找再次入院和復診病歷的病案號,保證病案的供求,辦理借閱病案手續。
6、提供教學、科研、臨床經驗總結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潔、整齊、透風、干燥,防止病案霉爛、蟲蛀和火災。
8、負責編投上級規定的報表和提供醫院領導及醫療教學、科研需要的統計資料,統計資料編寫完畢后必須核對準確、完整,加以必要的說明,按期上報。
9、每天深入門診、病房及有關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別整理、核對,進行登記。
10、每月將門診、病房及醫技各科室登記好的原始資料分別進行統計,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別對比分析并做好病案分類統計工作。
11、保管好各種醫療統計資料。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5
1、在醫教管理處領導下工作。
2、工作人員必需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管好病案,防止丟失。
3、嚴格遵守病案借閱制度,熱情接待外來查訪人員。不許利用工作之便隨意為他人私拿病案。
4、對按規定外借的病案,應定期催還、歸檔,保管好病案信息資料。
5、對疾病編碼要認真仔細,遇到模糊的疾病分類,應閱讀病程記錄或與臨床醫生聯系,保證疾病碼準確,減少誤差。
6、定期檢查上架的病案,對插錯、漏檔、破損的病案及時糾正和修復。
7、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隨意泄漏。
8、保持病案架清潔、整齊,做到室內通風、干燥,防止病案霉爛、蟲蛀、火災。
9、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高病案管理質量。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6
一、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制度,嚴禁用火,嚴禁在科室內吸煙。
三、病案庫房應備有滅火器材,每位工作人員都應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經常維護保養。
四、電器設備和供電線路經常檢查,破損設備和電線須及時維修和更換。
五、做好防塵、防蟲、防光、防輻射、滅鼠等工作。
六、保持工作間的清潔,不得將可燃、易燃物品與病案資料混存。
七、工作人員下班前,須進行防火、防盜等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才能離開。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7
1、住院病案是醫院重要的文書檔案,同時也是統計信息的重要數據來源,必須設立病案室專門負責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裝訂、歸檔和保管工作。
2、病案歸檔前必須經專職質控醫師審核簽字,并由專職電腦錄入員將病案首頁內容輸入電腦。
3、負責出院病案的登記,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術索引卡以及疾病分類icd-10編碼工作。
4、負責再入院病案的借閱和為醫院醫療、教學、科研提供有關病案資料。
5、病案室工作人員每月應清理催收一次,各種借用病案應堅持借閱制度。病案送回時要進行檢查,發現有丟失、缺面、污損、涂改要及時指出、追回、糾正并要報告病案室負責人。
6、認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潔整齊、干燥、通風、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對封存病案需專人負責保存,封存病案需經信息科長(或病案室主任)和醫務科長共同簽字方可索取與借出,借出時間不得超過兩周。超過兩周時,專管人員負責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病歷規范管理制度 篇18
1、醫院病案室負責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統計和保管工作;
2、住院病員應有完整的病案,病員出院(死亡)時,由醫師按規定的格式書寫,病案室應定期回收并注意檢查首頁各欄是否完整,同時要填好分類卡片,依序整理,裝訂成冊,并按序號排列后上架存檔;
3、本院醫師借閱病案,要辦理借閱手續,閱后按期歸還。對借用的病案,應妥善保管和愛護,不得涂改、轉借、拆散和丟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時,須持有介紹信,經業務副院長批準,可以摘錄病歷,但不得整份復制。
4、上級醫院的特殊檢驗報告單,病人可復印保留,但原件須隨住院病歷一起存檔;
5、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離校須將門診病歷由財會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6、各種健康檢查資料,預防保健科按時送交病案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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