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通用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1
1、網管中心是校園網運行、控制、管理的中心,是保障校園網正常運行、集中放置校園網核心設備之重地,非網管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要保持良好的`網絡設備運行環境,不準在網管中心吸煙、飲食、喧嘩。嚴禁在網管室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腐蝕性物品、強磁場物品、放射性物品。
3、要定期做好軟件備份和計算機病毒檢查處理,任何外來軟件必須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確認無病毒后方可使用。
4、網管中心要裝置調溫、調濕、穩壓、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
5、網管中心要建立完整、規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6、網管中心內設備均屬專用設備,一律不許外借和挪做它用。對違反規定者要追究責任。
7、要建立日常和節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盜等防范措施,嚴防出現惡性事故。
8、網管中心工作人員調入調出時,要及時做好有關網絡設備運行情況檔案資料、室內設備清點和帳目交接手續。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2
1、學習制度。準時參加學校政治、業務學習,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經常讀書看報,每學期閱讀一本教育專著,做好讀書筆記。每學期課改實驗老師撰寫5篇教學反思或隨筆,1篇教學經驗論文,余者撰寫1篇教學反思或隨筆,1篇教學經驗論文;
2、研討制度。樂意承擔公開課教學,主動搜集教學信息和改進教學方法。評議要注意聽取他人意見、汲取他人精華、發表自己見解。每學期每位教師在南安教育信息網和九都教育網上發表的信息報道分別不少于1篇;
3、請假制度。嚴格執行《南安市教職工管理暫行規定》,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無事不請假、小事少請假。請假須按程序按手續辦理,3天以內的公假或私假應自找老師代課并告知教導處,假后自找時間補上;
4、辦公制度。在時間上做到“四準”:準時起床、準時用膳、準時上課、準時下課。辦公期間杜絕玩游戲或做影響他人辦公的事;
5、課程制度。認真執行課程計劃,開齊上足每門課程,無經教導處批準,不得隨意調換功課;
6、早會制度。做操或集會時全體教師均應到操場維持秩序,做操后班主任應根據集會時提出的`要求,結合學生思想動態,及時進行強調、宣傳、引導;
7、上課制度。做到“三不”:不上無準備的課,不坐著上課,不歧視后進生;力求“三多”:多采用直觀教學,多采用普通話教學,多給學生思考的時空;
8、聽課制度。建立跟班聽課、幫扶聽課制度,養成專心聽課、認真做好聽課記錄的良好習慣,聽課后要及時跟授課老師交流。每學期校長、教導和課改實驗老師聽課不少于15節,非實驗老師聽課不少于8節;
9、備課制度。圍繞學科課程標準、班級學生實際和學校工作計劃制定任教學科教學計劃。教師課前必須寫好教案。教案一般應包括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準備、教學過程等;
10、作業布置。少布置機械重復的作業,多布置實踐性、發展性、自選性的作業。學生作業量要適當,一般一、二年級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的書面作業控制在一小時內。應督促教育學生獨立、認真、按時完成作業,養成良好習慣;
11、作業批改。語文科作業按課批改,數學科作業當天批改,美術科、自然科實驗作業按次批改。每次批改都應注明批改日期,使用統一的修改符號,批注提倡短語加等級。學生作業中的錯誤之處應讓學生更正并批改。應要求學生使用統一規格的作業本,按規定的格式完成,字跡要工整,少寫錯別字,按時按量完成。學生作業應及時批改,及時反饋,多采取面批面改形式。作業批改可把教師批改與學生自主批改、學生互動批改有機結合。
12、家校聯系。班主任和科任老師每學期對每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家訪。各個班主任應健全學生家長的聯系電話,學校應健全住宿學生家長的電話簿,遇到學生曠課或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家長聯系,該緊急處理的及時處理,該向上報告的要及時報告。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3
1、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務,努力掌握有關技術,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2、掌握本校校園網整體結構,熟悉網絡設備的規格、型號、構造、性能及網絡系統軟件、輔助應用軟件的使用方法和維護常識,做好校園網線路、網絡硬件及軟件的檢測、維護、保養及日常運行情況記錄。
3、不斷學習和更新計算機網絡軟硬件知識,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校園網管理能力,隨時了解常用網絡硬件和網絡、輔助應用軟件的發展動態,及時向學校領導提出更新、增添網絡設備、輔助應用軟件等有關建議。
4、認真做好各類資料及軟件的記錄、整理和分類保存工作,定期對各類軟件進行殺毒和備份工作。
5、努力創造條件,充分發揮校園網優勢,為學校現代化管理和輔助教學服務。
6、做好校園網絡設備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工作。掌握用電、防火、防盜等設備、器材的使用方法,經常檢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7、網管教師在調入調出網管中心工作時,要及時辦理設備、帳目、檔案等交接手續,并對實物進行清點,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以保證網管中心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4
根據《江蘇省某四星級中學關于實行全員聘任制、內部結構工資制的方案》第十八條之規定,教職工每月發放考勤和常規考核獎,在符合規范條件下,教師每月80元,職員、工人每月60元。現就教職工考勤問題作如下具體規定:
1、病、事假應酌情扣發津貼。病假按請假實際天數扣發津貼的50,但對50周歲以上的男教職工、45周歲以上的女教職工每學期累計時間在一周以內的病假,不扣發津貼。事假按請假1天,扣發1天津貼計算,直至扣完津貼總額。經批準參加繼續教育性質的學習,不扣發津貼。請假1天之內的'由中層部門批準,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準,所有請假者都必須履行書面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長辦按規定處理。
2、政治學習、教研組活動(含集體備課)各處室召開的有關會議及全校性集會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假扣5元,遲到或早退的,一次扣發3元。
3、曠職1天扣除半月津貼,曠職2天扣除全月津貼,曠職3—4天,扣除一個季度的津貼,曠職5—6天扣除半年津貼。曠職7天以上將因自動解聘,停發工資。(以上2—3條由各處室考核)
4、因疏忽耽誤上課者,除責令補課外,每節課扣發津貼10元,無故不上課者以曠職論。
5、因疏忽以致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除責令補課外,每次扣發津貼3元,因工作不負責任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每次扣發津貼15元。(以上4—5條由教務處考核)
6、職工、干部實行坐班制,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扣發津貼2元;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每次扣發津貼5元;超過1小時,不足半天者,每次扣發10元;超過半天者以曠職論。對前勤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出勤率達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時間為上午2、3、4節課,下午2、3節課,晚自修1、2節課(高中部)。體育老師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時間由德育處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規定,與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一樣實施扣罰。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學校按其工作性質規定。各部門、處室應建立相應的考勤制度,加強平時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記載,按月匯總,報校長辦按規定處理。(干部由校長辦考核,其他由各處室考核)
7、實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者,酌情扣發其津貼。(此條由總務處考核)
8、在校園內騎車發現一次扣5元,抽游煙或集會時抽煙一次扣發10元(由德育處考核),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一次扣10元。(由教務處考核)
9、擔任選修課、競賽輔導或組織會議使用公共教室后沒有執行三關(關門、關水電、關設備)或教室(會議室)嚴重不潔,公物有損壞,扣發任課老師或組織者當月考核工資5元。凡教師學生來信反映問題可以解決的兩天內未解決或暫且不能解決又未予答復者扣發當事人10元。(由校長辦考核)
10、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前應有具體教案,學校將采取集中性檢查和聽課后調閱兩種形式了解備課情況,如發現無教案上課和教案不齊,在當月考核工資中扣發10-30元。
11、無特殊情況,任何老師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課時間(包括叫走學生處理本學科問題等),出現一例扣發當月津貼20元。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5
為了更好的管理我校教師,樹立良好的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不斷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師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執行者。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學生,努力把學生培養成德才兼備、素質全面、適應未來社會需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教師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努力使自己成為工作勤奮、能力突出、作風扎實、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師。在工作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三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應遵循八大原則:整體性原則,教育性原則,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啟發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循序漸漸進原則,鞏固性原則,直觀性原則。
四教師的教學工作分為備課、授課、批改作業、輔導、考核學生五個環節。對教師在各個環節內的基本要求是:
一、備課
1.開學前組織教師學習課程標準,了解課程理念,明確課程要求,擬訂學期教學計劃。
2.通讀全冊教材,熟悉內容體系,了解教材編寫意圖,明確本冊教材的三維目標的基本要求,明確教材各單元知識的聯系與銜接。
3.教師備超周課,不能臨教臨備,更不能教后補備。中青年教師備詳案,老年教師寫詳簡案。
4.正確對待教學參考資料和他人經驗。一是要先“鉆”后“參”,不能以“參”代“鉆”;二是對他人經驗(或優秀教案)應聯系實際,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備課時教師心中要有學生,要把“假如我是學生”作為座右銘。既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把握教學最佳時間的教學密度,完成教學任務,又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選擇教法與學法。
6.做好集體備課工作。同年級同學科教師,每兩周組織一次集體備課,每次時間不少于1.5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課題、定主備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集思廣益,并做好集體備課記錄。
二、授課
1.教師按照課表上課,做好課前準備。
2.發揮課堂最大教學效益,進教室上課要關閉通訊工具,無特殊情況不會客,不走出課堂,準時上下課,保證學生課間活動時間。
3.上課時教師要做到精神飽滿,不帶個人情緒,站立講課。用普通話,語言要準確、精煉、生動,教態要端莊、親切、自然。
4.嚴格要求學生,使他們全神貫注,精神飽滿。課堂秩序應始終良好,教學氣氛應活潑而不亂,嚴而不死板,教師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5.課后認真撰寫“課后反思”。
三、作業與輔導
1.作業應根據教學目標和學生的學習情況,設計富有針對性,有彈性的作業,以適應不同程度的學生,作業形式講求多樣化,有書面作業,口頭作業和實踐性作業等,不布置機械重復和大量抄寫的作業。
2.減輕學生作業負擔,控制家庭作業量。語文、數學、外語以外的學科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可布置適當的其它形式的作業。語文、數學、英語可留書面家庭作業。一、二年級一般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每天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3.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課堂作業和練習冊要全批改,批改作業所使用的符號應當規范統一,批注提倡短語加等級,適當做好記錄。不得叫學生批改作業。
4.加強對學生課外閱讀的督促與指導,以保證完成課程標準所規定的課外閱讀任務。
四、評價與考核
1.評價學生要以《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為指導,以課程標準為基本依據,明確評價的目的、內容,以開放、多元、多樣的評價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態度、興趣、習慣、方法、知識與技能、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解決問題能力發展現狀等方面進行檢測和評價。
2.重視過程性評價,采取階段性(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查和評價學生。每學期、學年結束時,教師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評價內容應包括各學科的學業狀況評價和教師的評語評價。要發揮評價的激勵、反饋、調整和改進功能,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
五、教學研究
1.完善教研機構,健全以校為本的教研制度。要整合學校教導處、教研組(室)、備課組和課題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務于教學,服務于教師專業成長的開放的學校教研網絡。教研組每兩周活動一次,每次時間不少于1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主題、定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并做好記錄。
2.教師要積極參與課題研究,教研組(備課組)應根據本年段的特點,承擔課題研究的一部分任務,及時整理研究經驗,一學年結束要進行階段性結題。
3.每位教師每學期上一節公開課,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要做好記錄和簡評,并積極參加評課活動。
4.教師對于“有效教學”、“自育自學”課題研究取得的成果,要及時形成文字材料,在并積極投稿,對發表的論文、教學設計、教學隨筆等,學校給予獎勵。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6
教師繼續教育功在教育,為全面提高教師的綜合素質,不斷推進我校教育改革的新進程,展示南北湖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特色,特訂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廣大教師配合實施:
一、繼續教育管理目標
以師德教育為根本,以現代教育理論和技術的運用為重點,構建和全面提高教師德、能素質的繼續教育內容體系。同時,學校劃撥專項師培經費,以評估和激勵制度為重點,完善繼續教育制度體系。
1、師德建設管理目標
嚴格貫徹國家教委《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安吉縣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范》、“教師行為十不準”。模范律己,激發和宏揚教師的敬業精神與奉獻精神。
2、學歷培訓目標
為適應現代化教育發展的`實際需要,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做出如下規定: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的中青年教師必須參加高學歷進修,高學歷每年遞增。
3、職務培訓管理目標
(1)所有專任教師都要在5年內完成規范性培訓240學分。
(2)按省、市、區教師培訓意見,與教師個人相關專業培訓必須人人參與,人人過關。
(3)加強對學校后備干部、中青年干部、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的定期培訓。
二、繼續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強宣傳力度,讓我校每一位教師都認識到教師繼續教育是利及社會、學校、學生、個人的大事。
2、建立繼續教育管理領導小組,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項職責。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教研組長為組員。副校長負責全面安排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3、落實經費投入,我校按教師培訓需要下撥專項資金,作為教師繼續教育管理經常性費用。
4、明確校本培訓繼續教育學習管理制度:我校實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學習和寒暑期集中學習制度(按上級規定),實行繼續教育學時登記制度,教師晉職評優掛鉤制度。
三、繼續教育學習紀律
1、凡應參學的教師必須做到準時參加各級組織的集中學習,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參加繼續教育學習。
2、凡是參學者必須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與學習無關的事,不閑談任何與學習無關的話,不影響別人的正常學習,尊重教者的講課。
3、每次參學時,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課,有事有并先請假,經批準后再離開。
4、學習時要認真聽老師輔導,并做好必要的記錄不懂就問,相互學習,互相取長補短。
5、學習期間要自覺遵守秩序,愛護學習場地的環境衛生,做嚴于律己的楷模。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辦法》和《關于印發壽縣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建設一支品德高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流動有序、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結合我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實際,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聘用
1、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及教育教學需要,在編制限額內由教育局提出增人計劃,經縣編委批準,由教育局、人事局統一組織考試,公開擇優聘用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充實教師隊伍。受聘任教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服務期5年。
2、中小學教師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教師的崗位聘任實行按需設崗、依崗定員、平等競爭、雙向選擇、擇優聘任。學校應依法加強對教師的管理,對工作態度較差、表現欠佳的,要限期改正,否則,依法予以解聘。
二、流動
1、教師的流動要有利于教師隊伍結構的調整和優化,鼓勵教師從城區學校向農村學校,重點學校向薄弱學校,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嚴格控制教師向城區、縣屬學校及超編鄉鎮流動;嚴格控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教師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
2、建立教師交流制度,積極開展教師對口支教和輪崗交流工作,采取上掛、下派、輪崗等各種形式開展教師交流工作。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任職滿6年的教師,原則上要在學區范圍內進行交流。提倡、鼓勵教師到條件艱苦、師資緊缺的地方任教。城區中小學、農村完職中、鄉鎮政府所在地初中、中心小學和超編學校教師均要分期分批到農村缺編及邊遠學校支教。有農村任教經歷,原則上作為中小學特級教師評選、省市縣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評定、縣以上優秀教師評選依據之一。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必須要有在農村薄弱學校支教或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3、編制限額內,教師在本鄉鎮范圍內流動的,由中心校提出初步意見,報縣教育局批準,每年暑期集中辦理。超編學校應通過競爭上崗等方法,將富余人員分流到本鄉鎮缺編學校。教師跨鄉鎮流動,由縣教育局根據編制余缺、學科需求情況,統籌考慮,實行有序流動;鼓勵教師由超編鄉鎮、學校向缺編鄉鎮、學校流動;超編鄉鎮、學校嚴禁進人。
縣屬學校教師在縣內流動,編制限額內由縣教育局負責辦理。每年年終由縣教育局統一報人事編制部門備案。進入城區學校的,須經縣編委同意。
4、教師借用須經縣教育局同意,并辦理借用審批手續,明確借用時限。未辦理借用審批手續或借用期滿未返原崗超過15天的,由原學校按擅自離崗人員上報予以辭退(解聘)。
5、教師到民辦學校任教,須經縣教育局批準,未經批準的,須辦理辭職手續,否則,由原學校按擅自離崗人員上報予以辭退(解聘)。
為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縣教育局根據需要可指派專人到民辦學校承擔教學任務和指導工作。在批準同意的期限內,行政、工資關系保留在原校,工資保存在教育經費核算分中心,由原單位使用。其年度考核由民辦學校出具工作表現,原單位定等次。期滿返回原單位工作,恢復原待遇。不按時回原單位工作的需辦理辭職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6、辭職人員須提交個人申請、辭職申請表,經學校及中心校同意,報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與所在單位訂有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聘用合同的`規定辦理。
三、進修
1、提倡和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有計劃地脫產進修。在教師缺編的情況下一般不同意教師脫產進修。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外出脫產進修的人員,或進修期滿不按時返校連續曠工達15天以上的,上報予以辭退(解聘)。
2、教師參加本專科脫產進修,須工作滿3年以上,個人申請,學校、中心學校同意,簽訂回校工作協議。協議須明確進修時限、待遇、雙方責任、權力及義務等。入學后15天內,由學校、中心學校報教育局備案。
教師脫產進修期間,停發績效工資及相應的津貼補貼。
3、脫產攻讀教育類研究生的,必須工作滿五年以上。由個人申請,學校、中心學校同意并簽訂回校工作協議,報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報考;經批準同意讀研者,行政、工資關系保留在原校。入學之日起停發工資。工資保存在縣教育經費核算分中心。學習期滿返校工作滿三年后分年度予以返還讀研期間的基本工資。變動工作單位的,自變動次月起不予返還。
攻讀教育碩士學位的,在規定的脫產學習一年期滿后,須回原校工作。脫產學習期滿15天內不返校者,由學校按擅自離崗人員上報予以辭退(解聘);
對脫產攻讀非教育類研究生的,自入學之日起停發工資,并由其本人在離校15天內將行政、工資關系轉出,或辦理辭職手續,否則按程序予以辭退(解聘)。
4、在職教師不予參加普通高校非師范類專業學習,否則按擅自離崗處理。報考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的,須經學校、中心學校同意,并與原工作單位簽訂回校工作協議,保留關系,工資存放縣教育經費核算分中心,學習期滿返校后分年度予以返還。學習期滿15天內不返校者予以辭退(解聘)。
四、病、事假
1、加強教師考勤管理,實行上班簽到制,禁止教師頂崗代班。
2、教師因病請假,須由本人書面申請。鄉鎮中小學,3天以內的由所在單位校長審批;4-7天的,由單位班子集體研究決定;8-14天的由中心學校校長審批;15-30天的,由中心學校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縣屬學校,14天以內由校長審批,15-30天由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有重大疾病須請假30天以上的,由所在單位派人陪同到縣級以上醫院鑒定后,由所在單位及中心學校出具書面報告并附相關醫療資料,報縣教育局審批;事假須嚴格控制;婚、產假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病假超過半年、事假超過3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病、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病事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省人事廳《關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生活待遇的通知》(皖人發[1997]83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考核
1、縣教育局和學校對教師的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及工作業績實行目標管理和年度考核。考評結果作為教師職務評聘、評先評優、晉職、晉級、崗位聘任的主要依據。
2、建立教師激勵機制,實行績效掛鉤。將教師績效工資的分配權放給學校,由學校按國家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實施辦法執行。
3、建立教師獎勵制度,每年在教師節期間表彰獎勵一批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
4、教師有違反從業規定行為的,按《六安市中小學教師違反從業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辦法(試行)》予以處理。
六、紀律
1、嚴禁教師擅自離崗。凡曠工連續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由所在學校或中心學校上報縣教育局按程序予以辭退(解聘)。
2、任何單位和部門未經縣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借用中小學教師;擅自到外地外校任教的教師,按曠工論處。
3、學校校長對教師在崗管理負有直接責任。因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散,或是有章不循,有法不依,造成人事管理混亂,教師亂借用、亂調動的,縣教育局將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對包庇、縱容擅自離崗人員達2人次以上的學校、中心校主要負責人予以免職,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縣教育局對全縣中小學教師進行統一管理。各中小學校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本校教師的管理工作,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職工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8
鎮原縣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和“文教興縣”戰略的深入實施,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依據《教師法》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全縣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縣各類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幼兒園的所有教職工。
第二章體制
第三條落實以縣為主的教師管理體制。縣教育體育局作為全縣教育體育工作的管理者、組織者和實施者,應切實履行對中小學教師的招聘錄用、資格認定、職稱評聘、培養培訓、考核獎懲、人員流動等管理職能,并積極配合縣委組織部門做好縣直學校校長(園長)、初級中學校長、鄉鎮學區主任的選拔任用和培訓考核等工作。
第四條鄉鎮學區作為縣教育體育局的委派機構,應對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履行對本鄉鎮內小學教師的各項管理職能。
第五條各級各類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教師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管理本校的教師隊伍。
第三章編制
第六條實行教師編制動態管理。縣教育主管部門每年按照學校班額、生源等情況,提出各學校教師編制調整方案,報縣編制部門。由縣編制部門依據中小學教師編制標準和學校辦學規模,在全縣中小學教師編制總數內發文予以調整。
第七條任何單位不得違反規定占用或變相占用中小學教師編制,對各類占編不在崗人員,要限期與學校脫離關系。
第八條嚴禁借用教師,確因工作需要借用教師的,必須通過縣政府常務會議或縣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員不得享受績效工資,不得評聘專業技術職稱。
第九條連續病休1年以上,又不符合退休條件的教師,經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列編外。
第四章資格
第十條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嚴格落實《教師資格條例》,對新招錄的非師范類教師,必須實行定期專業培訓,并限期一年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轉正定級。
第十一條無教師資格證或不具備相應等級教師資格的人員,不得聘用到教學崗位工作,不得評選優秀教師,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第十二條對品行不良、違紀違規、師生和家長反映強烈,不適宜繼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上報縣人社部門處理。
第五章職務職稱
第十三條規范中小學校長的任免程序。縣直學校校長(園長)、初中校長和鄉鎮學區主任由縣委組織部和縣教育體育局共同考察提名,縣委常委會議研究任免;鄉鎮小學校長由鄉鎮學區考察任免,報縣教育體育局備案。完初中校長必須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必須具備助理級專業技術職稱。
第十四條積極試點中小學校長公推公選制度。逐年確定部分校長崗位,按照一定程序公開選拔優秀教育管理人才擔任各級各類中小學校校長職務,或者引進優秀人才擔任校長職務。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一般不能參加校長公推公選。
第十五條實行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中小學校長一般3年為1個任期。教育主管部門要和中小學校校長按簽訂目標責任書,校長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門述職,接受上級督導評估。教育主管部門對校長落實目標責任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檢查。
第十六條校長考核分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作風、治校能力、業績貢獻、勤政廉潔等方面。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4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校長任免、調配、解聘、續聘、獎懲的主要依據。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予以免職。
第十七條中小學教師取得任職資格后,實行評聘分離。凡被聘任者方可執行相應技術崗位的工資、補貼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縣城中小學教師評聘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必須到基層偏遠學校工作1年以上。
第十九條教師評聘中高級職稱后,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者外,必須在教學一線承擔課堂教學任務,每周任課時數和教學質量要達到規定要求,否則對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予以解聘。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條教師考核工作以鄉鎮學區、初級中學和縣直學校為單位具體實施。人社、教育部門要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等政策依據,建立健全中小學教師業務考核的指導意見和相關規定,各鄉鎮學區和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細則。
第二十一條教師考核分階段性考核、專項考核和年終綜合考核,考核結果要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鉤,同時作為教師聘用、評優選模、晉升職稱等的主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教師綜合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通過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確保考核客觀公正準確。
第二十三條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學校可根據實際,實行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分類考核、排名、定等的辦法,不互占優秀指標。第二十四條教師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時,近五年考核必須全部達到合格以上;推選縣級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近3年考核必須全部在合格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優秀。
第七章師德師風
第二十五條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堅持把師德教育擺在教師隊伍管理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懈。全面貫徹落實《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深入開展師德教育活動,引導和激勵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擔負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任,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風范影響教育學生,弘揚求真務實、勇于創新、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和科學精神,形成高尚的師德形象。
第二十六條嚴格師德評價考核。堅持師德考核與業務考核并重,完善師德考評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師德建設督查制度、師德問題報告和輿論監督機制,建立教師個人師德檔案,推行學生、家長、學校和上級部門“四位一體”的動態考核機制,定期予以公示。把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任、評優選模、職稱評聘、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師德考核優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師德考核不合格的一票否決。
第八章激勵
第二十七條實施“名教師、名校長”培養工程。每2年在教育系統開展1次“名教師、名校長”評選,由縣教育主管部門推薦,縣政府審查后授予相應稱號,并進行獎勵。
第二十八條建立優秀教師獎勵長效機制。每年評選100名優秀教師、模范班主任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由縣委縣政府予以表彰獎勵。第二十九條建立骨干教師評選激勵機制。每兩年評選1次學科帶頭人、青年骨干教師和教學能手,由縣教育體育局予以表彰獎勵。
第三十條建立后備校長人才庫,完善校長培養選拔機制。縣委組織部要按照數量充足、專業配套、素質優良、年齡結構合理的要求,建立后備校長人才庫,為選拔優秀校長做好人才儲備。校長人選的確定,應按照先進庫、后提拔的程序進行。
第三十一條積極引進優秀教育教學和管理人才。根據全縣完全中學和示范性學校學科建設需要,每年可對第一學歷為師范類本科以上,年齡35歲以下,教齡5年以上,具備中級職稱任職資格,教學成績顯著,業績突出的優秀教師,按照規定程序選拔引進。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免費師范生和西北師范大學重點緊缺專業畢業生的簽約引進工作。
第三十二條提高中小學班主任津貼和農村教師補貼。全面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做好核定發放工作;根據班額大小和工作實績,提高班主任工作津貼;拉大縣城、公路沿線與邊遠山區農村教師補貼差距,確保艱苦偏遠學校教師隊伍穩定,加快教育均衡發展。
第九章懲處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校長考核直接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一)連續兩年教學質量名列全縣倒數第一的;
(二)違反上級規定亂收費、亂訂資料、亂辦班的;
(三)因人為責任,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工作受到縣級及以上部門黃牌警告的;
(五)教師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對教師違紀違法行為管理制止不力,包庇放任或隱瞞不報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七)在教師考核、職稱評聘、評優選模等工作中,執行政策不力、審查不嚴、程序不當,造成信息和材料失實,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
(八)校長私自批準教師從事第二職業、雇人頂崗、離職進修的;
(九)在考核的民主測評中,班子“不滿意”票達40%以上或個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合計達40%以上的。
第三十四條中小學教師在聘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或解聘:
(一)擅自脫離工作崗位,雇人頂崗,經商、炒股或從事第二職業,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二)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組織或者參與有償家教的;
(三)收受或者向學生及家長索要錢物和有價證券的;
(四)參與黃、賭、毒等違法活動的;
(五)不能正確處理與異性學生、教師的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六)不服從管理,玩忽職守,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
(七)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屢教不改或造成一定后果的;
(八)品行不正,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九)因個人責任導致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十)在校內外參與滋事、斗毆、損害教師形象的;
(十一)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的。
第三十五條中小學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教師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予以辭退:
(一)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三)未被聘任,待崗期間拒絕組織調配的;
(四)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累計超過30天的;
(五)不遵守本崗位工作制度,經教育一年內仍無轉變,群眾意見大,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第十章培養培訓
第三十六條完善繼續教育制度。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由縣級以上教育和人社部門統一領導,以鄉校為主組織實施。堅持“統一領導,分層培訓,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制定和完善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長期和近期規劃,建立繼續教育考核激勵機制,落實職稱評定、評優選模、提拔使用與繼續教育掛鉤制度。
第三十七條開展教師全員培訓。積極開展新課程和新技術全員培訓,切實提高廣大教師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抓好校本培訓,引導教師及時研究解決教育教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將骨干教師、非師范專業教師、新錄用教師、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師培訓納入教師培訓的主要范疇。鼓勵和引導富余青年教師進行轉崗培訓,解決農村中小學英語、計算機、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嚴重不足的結構性矛盾。加大經費投入,真正建立“走出去,請進來”的教師培訓模式。
第三十八條加強培訓基地建設。積極整合教師培訓、教育科研、信息技術教育等資源,加強縣級教師培訓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服務。按照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第三十九條加強教師離職進修管理。縣教育主管部門要制定具體的提高教師學歷規劃,并配合組織、人社部門做好學歷認定工作。教師離職進修,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教師離職進修的學校和專業,必須為本科以上師范院校師范類緊缺專業。
(二)凡準備離職進修的教師,必須于每年參加考試前1個月遞交申請,經任教學校同意,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參加成人離職進修考試。被錄取者8月份向教育、人社部門正式申請離職進修,批復后按有關規定簽訂離職進修合同,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離職進修。擅自離職進修者,由學校從其離職后的下月起停發工資,報請教育、人社部門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離職進修教師工資按以下辦法執行:進修本科學歷期間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生活補貼,畢業后返回原單位工作的,恢復并補發進修期間停發的津補貼。考取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研究生的停發工資,保留公職,考取委培和定向研究生的每月發給800元生活費,研究生畢業后返回原單位工作的,恢復工資,補發進修期間的全部工資(每工作滿一年補發一年,三年補發完畢)。離職進修期間不享受績效工資。教師離職進修期滿,5年內不得調離本縣,否則收回進修期間領取的全部工資和津貼。
第十一章流動
第四十條教師流動管理由縣教育體育局統一負責,人社、編制部門配合實施。每年8月份,縣教育體育局根據中小學校教職工自然減員和學生人數增減變化情況進行統一調配。凡要求調動的教師,必須參加工作滿3年,且工作表現好,無違規違紀行為。對要求從小學到初中、初中到高中逆向調動的教師,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和教師資格要求,并經縣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后方可調動。
第四十一條教師流動必須嚴格按編制控制,既要保持教師隊伍相對穩定,又要不斷優化隊伍結構。每學年縣內教師流動一般控制在教師總數的5%左右,學區內小學之間教師流動控制在學區教師總數的10%左右。晉升中高級職稱或獲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后不滿5年或一年內累計請假超過30天的,不得從農村學校向城鎮學校調動,不得從薄弱學校向示范學校調動,不得跨系統和跨縣市調動。第四十二條建立教師末位交流制度和對口幫扶支教制度。對鄉鎮中心小學以上學校每學綜合考核排名靠后的教職工實行末位交流,完(職)初中和縣直小學交流人數為教職工總數的2%,鄉鎮中心小學和幼兒園為4%。凡被確定為末位的教師,一律進行交流。縣鎮學校每年必須安排一定數量的骨干教師到基層偏遠學校開展對口幫扶支教。
第四十三條從嚴控制教師跨系統調動。縣直部門和外市縣選調教師必須先征得縣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按照規定程序調動。緊缺學科骨干教師原則上不允許調出本縣教育系統。農村特設崗位教師在3年服務期內不能跨系統調動,否則取消服務資格,自主擇業。
第十二章請假
第四十四條規范審批權限和程序。教育系統科級及以上干部請假7天以內由教育體育局局長批準,8至15天由教育體育局加注意見報縣委組織部審批,15天以上的,報縣委組織部提請縣委分管領導審批;其他教師請假7天以內由學校或鄉鎮學區批準,8至15天由鄉鎮學區、初級中學或縣直學校審查后報縣教育體育局批準,15天以上的,縣教育體育局審查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審批。請假期滿按時返回單位,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四十五條教師有事必須請事假,全年事假累計不超過20天者,工資照發;超過20天者,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
第四十六條教師的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亡故時,可休假5至7天,需到外地料理喪事者,可根據路程情況續假。
第四十七條教師的婚假、產假等假期參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八條教師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上報組織人社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第四十九條教師曠工、請假超假的,每曠工一天或超假一天,扣發一天工資;因病請長假的,不享受績效工資,執行病假工資,即:連續病假在兩個月內的發給原工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工資照發;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第五十條教師患精神病、麻風病和癌癥等不能治愈的重大疾病,必須持有權威機構或省級專科醫院的診斷資料辦理請假手續,不執行病假工資。
第五十一條凡未經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批準,學校越權辦理請長假手續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第十三章保障
第五十二條建立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深入貫徹《教師法》,把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一項戰略性任務來抓,制定規劃,完善措施,及時研究解決教師隊伍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切實幫助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建立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教師隊伍管理列入目標進行考核。教育部門要切實履行教師管理職責,做好教師隊伍管理工作。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進教師隊伍管理的工作合力。
第五十三條嚴格執行教師工資和地方補貼發放的政策規定,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政策,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第五十四條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氣,嚴厲打擊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違法違紀行為,切實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努力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和政治待遇。充分尊重和積極鼓勵廣大教師的勞動創造,把廣大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更好地發揮出來。定期慰問離退休老教師和困難教師,定期表彰獎勵教師隊伍管理先進單位,大力宣傳優秀教師教書育人、無私奉獻、服務社會的先進事跡,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為廣大教師辦實事、辦好事。
附則
第五十五條民辦教育機構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的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本規定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第五十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9
第一條 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課程表上課,未經教務部門同意,不得隨意調課、串課、請他人代課,更不允許缺課和停課。嚴格執行課前候課制度,預備鈴響后,教師應到教室門口面向學生站立,目視學生候課情況,督促未進教室的學生迅速進教室做好上課準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不提前下課,中途不離開課堂,下課不拖堂。不帶孩子進教室上課,無特殊情況,不坐著講課。嚴禁在教室內抽煙、酒后上課、上課時接打手機,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上課開始和結束,師生應相互問候致禮。
第二條 認真做好課前準備。熟悉教案、學案(有條件的可設學案),提前把學案發給學生,以便學生預習;對學生的預習情況要加以檢查,了解學情,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三條 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課堂氣氛和諧,師生關系融洽,創設靈活的、有助于學生自主、合作、探究學習的教學情境,營造民主、平等、互動、開放的學習氛圍,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突出學生主體地位。
第四條 教學思路清晰,教學結構合理。遵循循序漸進的教學原則,精益求精、科學嚴謹地組織教學,教學環節完整、層次清晰、層遞性強;注意新舊知識的內在聯系,促進學生合理建構知識結構。
第五條 教學內容處理得當。引導學生圍繞重點,理解和運用學習內容,分析和解決問題,感悟和體驗學習內容中蘊含的科學方法和情感、態度、價值觀。教師講解科學準確、詳略得當,知識梳理脈絡清晰。抓住關鍵,揭示重點內容,分散化解難點內容,具體分析對比疑點,著力引導學生掌握重點,突破難點,夯實基礎,發展能力。
第六條 教學過程要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既要體現教的過程,更要體現學的過程。要摒棄滿堂灌的陋習和過于重視結論教學的傾問,加強過程教學,面向全體學生,兼顧個體差異,給學生充分的自主學習和思考的時間,主動參與自主學習的時間不少于15分鐘。要根據教學實際和個體差異,選用恰當的.教法,因材施教;要加強學法指導,引導學生圍繞學習任務,運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學習方式,主動參與教學過程。
第七條 靈活合理的組織和調控課堂教學。教學過程中要注意組織好教學,努力集中學生注意力、多方收集學生的信息反饋,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正確處理預設與生成的關系,能敏銳地感受、準確地捕捉新情況和新問題,作出決策和選擇,及時調整教學策略;各教學環節過渡自然流暢;對學生的學習過程、方法和結果及時作出恰當的評價與總結,充分發揮評價的激勵功能,以引導和促進學生高效學習。出現違反課堂紀律的現象時,教師要機敏地進行引導;不得在課堂上發脾氣,不準諷刺侮辱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和將學生趕出課堂。
第八條 強化課堂教學的管理意識。上課前要檢查學生出勤情況,發現缺課的學生要及時反饋給家長或者班主任和學校,上課時要維持好正常的教學秩序,教師不得隨意離開教學現場,也不能讓學生隨意離開教學現場,杜絕上課時間教學現場無教師的現象發生,一旦課堂發生事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教師應嚴格要求學生遵守課堂規則,課堂內發生的問題,應以任課教師為主負責在課后處理,上課時教師不得隨意把學生趕出教室,凡因特殊情況需停止學生上課,必須上報學校教務處同意。
第九條 科學設計問題,精選例題和習題。設計的教學問題要具有思考和探究價值,利于思維的開發和能力的培養;精選的例題和習題要體現基礎性、針對性、梯度性、思維性,精講精練,及時矯正鞏固。要科學安排學、講、練的時間,保證學生有足夠的時間自主學習、交流討論和完成課堂達標課檢測,精心選擇布置課后練習題。
第十條 合理選擇使用實驗器材、掛圖、模型、計算機、網絡等教學媒體,有機整合現代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注重實效;演示、驗證和探究實驗教學,要組織有序,操作規范,指導及時,確保安全。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應認真按教材要求完成;提倡師生自制教具,鼓勵教師就地取材解決直觀教具、標本不足等問題,努力增強教學的直觀性。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教育,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及學生實踐教學活動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一條 用普通話授課,教學語言規范、流暢、精練、準確、生動、文明、有激情、具有啟發性和感染力。
第十二條 板書規范、科學、正確、清楚、條理性強;要體現知識的形成過程和講課重點,布局結構合理,揭示知識結構和學習方法。字跡工整,大小適當,用規范字,嚴禁字跡潦草和寫錯別字、不規范的簡化字。
第十三條 教師在課堂上要儀表端莊,精神飽滿,教態親切自然,衣著整潔、得體、款式大方,不濃裝艷抹,不穿透明裝、吊帶裙、露臍裝、短褲、背心、拖鞋進入教室,舉止適度,教態可親;對學生既嚴格要求,又真誠關愛,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和變相體罰、羞辱學生,杜絕發生教學事故;發現學生答問或練習錯誤要巧于指點、引導,發現學生握筆、寫字、坐立姿勢不正確等問題應及時糾正;要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方法,養成嚴肅認真的學習習慣;體育教師應穿運動服、運動鞋上課。
第十四條 課型把握得當。在教學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種課型的不同特點的把握:
(一)新授課:新授課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教學環節:復習(或激趣)導入→新知探究→討論講解→練習鞏固→變式拓展→課堂小結→布置作業。在以上環節中要注意:復習應為導入服務;新知的探究要設計出能有效引導學生活動的問題;練習鞏固要注重基礎,圍繞新知進行有效訓練,要控制難度,能讓學生品嘗到求知和成功的喜悅。
(二)復習課:復習課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教學環節:專題集成→問題診斷→針對解惑→鞏固提升。具體做法是,教師在階段教學的基礎上,對原先的教學內容進行知識集成、專題歸類和脈絡梳理,和學生交流之后,讓學生做診斷練習,在批改診斷練習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備課;課上先呈現練習批改主要情況并點評,在講評診斷練習的基礎上引導學生總結歸納各個知識點的規律和用法;接著讓學生做相應的的鞏固練習,使其得到有效提升。
(三)講評課:作業講評或試卷講評課一般應遵循的流程是:教師研讀作業或試卷,研透其中內容,了解命題特點;統計、分析學生答題情況,找出共性的典型錯誤,并分析錯誤生成原因;根據試卷特點和學生答題情況,確定講評目標和重點內容;課堂上必須要呈現錯題統計數據,重點解決學生普遍集中的問題;選編針對性和鞏固性練習。切忌不作錯題統計,不分輕重,從頭講到腳。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 10
1、熱愛本職工作,刻苦鉆研業務,努力掌握有關技術,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2、掌握本校校園網整體結構,熟悉網絡設備的規格、型號、構造、性能及網絡系統軟件、輔助應用軟件的使用方法和維護常識,做好校園網線路、網絡硬件及軟件的檢測、維護、保養及日常運行情況記錄。
3、不斷學習和更新計算機網絡軟硬件知識,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校園網管理能力,隨時了解常用網絡硬件和網絡、輔助應用軟件的發展動態,及時向學校領導提出更新、增添網絡設備、輔助應用軟件等有關建議。
4、認真做好各類資料及軟件的記錄、整理和分類保存工作,定期對各類軟件進行殺毒和備份工作。
5、努力創造條件,充分發揮校園網優勢,為學校現代化管理和輔助教學服務。
6、做好校園網絡設備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工作。掌握用電、防火、防盜等設備、器材的使用方法,經常檢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7、網管教師在調入調出網管中心工作時,要及時辦理設備、帳目、檔案等交接手續,并對實物進行清點,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以保證網管中心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中小學教師管理制度8篇11-09
中小學讀物的管理制度03-06
中小學班級管理制度12-14
中小學食堂管理制度10-17
中小學班級的管理制度03-10
中小學后勤管理制度12-11
中小學教學管理制度02-10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06-28
中小學校管理制度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