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任務,將安全生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考核。
3.職責
3.1主要負責人
3.1.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1.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3.2.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3.3相關職能部門
3.3.1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3.3.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4.運作程序
4.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4.1.1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歷年和上年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員工教育培訓、作業規范、事故傷害等指標。
4.1.3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不能高于行業和安監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4.1.4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評估考核的結果,主要負責人應在每年1月份組織安委會成員召開會議,重新修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4.1.5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由安全科加蓋印章,分發到每個職能部門。
4.1.6安全科應設計制作宣傳欄,在公司顯耀位置向公司員工宣傳公司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時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
4.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修訂后,安全主任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成安全指標,分配到各相應的職能部門,并形成文件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2.2各部門經理應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向本部員工宣傳教育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
4.3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4.3.1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連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一起,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3.2安全主任應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并形成文件印發和保存。
4.3.3各部門負責人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培訓,向本部門員工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及其實施計劃。
4.3.4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與本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4.4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評審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統計和監測各職能部門上月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并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匯報。
4.4.2若發現不符合情況時,要求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以防目標和指標產生過度偏差。
4.4.3主要負責人在每季度安全生產專題會上,對上季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小結,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負責人每年組織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并將考核和評估的結果填入《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評估記錄》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辦法考核評估記錄》中,并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及考核辦法》執行獎罰措施。
4.4.5根據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的結果,若需要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調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發到相關部門,并重新組織宣傳教育和培訓。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其作用是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安全目標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則。
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場所、作業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結束的現場清理。
(7)特殊作業場所作業時的安全防護要求。
安全操作規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得到認真貫徹,在管理與安全生產有關事項時有一個行為準則,企業應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職工安全守則
(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6)特種設備、危險性大的設備、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和動力管線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8)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時”評審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評審制度
(11)安全生產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2)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管理制度
(13)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運輸和廢棄處置安全規則
(14)危險化學品銷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制度
(16)危險化學品托運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評價制度
(18)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要根據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劃分要按照企業生產管理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的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那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執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以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實施
制度的作用是規范行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認真執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義。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成為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執行自覺性
制度的條文只是提出了行為的規范、操作的要求,即規定“怎么做“,而“為什么要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條文中作詳細的解釋。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須使做事的人明白為什么要這樣做,從而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制度頒布后,必須要進行相應的教育解釋工作,使職工明白為什么要制定這樣的制度,從而避免消極態度、抵觸能情緒,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于操作規程更要輔以一定的培訓,對操作要領、安全要求作出詳細的解說。
2、檢查督促、嚴格執行
制度是從整體、長遠利益考慮而制定的,對個人的某些利益與自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限制與約束,因而不可能每一個人都很自覺地執行。要通過檢查,了解執行情況并督促不執行或不認真執行的人改正,以保證制度的貫徹、維護其嚴肅性。
3、違章必究、獎懲結合
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和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制度的人必須追究,給予教育、責令改正,嚴重違章的予以處罰,對模范執行制度的應予以表揚獎勵。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來的,由于知識、經驗的局限,難免考慮不周,制度存在這樣那樣的一些不足之處,往往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就暴露出來,這就需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此外,隨著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制度也要相應做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這也需對制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安全目標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一)為明確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節內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使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能自上而下層層分解落實,以及自下而上層層保證實現,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其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一)工亡和重傷事故為零;
(二)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設備事故為零;
(四)千人負傷率5‰;
(五)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率100%;
(六)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特種設備檢驗合格率100%;
(八)消防設施設備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原則
(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由總經理組織相關部門根據歷年和上年度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通過后頒布執行。
(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不能高于行業和安監
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三)死亡及重傷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及環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災、爆炸、設備等)必須嚴加控制,確保事故發生率為零。
(四)安全生產目標除事故發生率的硬指標外,還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作業規范、安全技術進步等方面的指標。
(五)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必須進行量化(即每項均有指標),同時要把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公司有指標;各部門、車間、班組直至員工均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五、目標與指標的分解
(一)安全目標制定后,根據各部門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能,分解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并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二)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資源與行政管理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目標與工資分配掛鉤。
六、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一)總經理在抓生產(經營)的同時,要抓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與執行。各級部門均應在抓生產的同時應全面開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達標活動,做到“五同時”,總結經驗,評出先進并實行獎勵,樹立先進榜樣。
(二)安環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七、目標與指標的獎懲考核
(一)獎勵規定
1、在年度考評期內,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給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門獎勵。
2、各部門全面完成安全生產考核目標指標的,給予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和部門獎勵,其余有關人員和部門按比例給予獎勵。
3、獎勵方案及獎金額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規定
公司或屬下各部門發生超考評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考核指標時按下情況進行一次性處罰:
1、因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傷三人以上的責任者予以考核1000—20xx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門負責人考核一個月工資,車間負責人考核3000元。
2、發生重傷一人,考核事故部門負責人1000元,車間負責人500元;重傷二人,考核事故部門負責人20xx元,車間負責人1000元。
3、一年內連續發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兩人以上,后果特別嚴重者,除執行考核外,部門負責人免職。
4、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外的其他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人員的處罰按責任劃分按比例進行處罰。
5、部門對考核指標第(五)(六)(七)(八)項沒有按要求執行落實的每宗按公司違章處理考核管理制度執行,并取消獎勵資格。
6、對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屢教不改等惡劣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由安全主管部門提出處罰意見并作出處罰。
(三)制定目標與指標考核辦法,由安環部進行考核,由工會進行監督,由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總結與評比。
(四)每半年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
八、附則
(一)本制度與上級文件不符時,按上級文件執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歸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釋權在公司安環部。
(四)本制度自頒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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