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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1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職責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帶給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職責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用心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群眾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薦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職責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帶給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齊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職責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2
1、獎勵
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1、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并有明顯效果者;
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1.3、及時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1.4、搶險救災有功者;
1.5、積極參加公司___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和個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者;
1.7、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貢獻者。
安全生產先進部門、車間、個人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評選,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年終總結會時,由公司根據標準給予一定的現金和物質獎勵。
2、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給予處罰:
2.1、事故責任者;
2.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2.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2.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2.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2.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2.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處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處罰分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違法犯罪三種:
2.9.1、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大小,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2.9.2、經濟處罰分罰款、賠償經濟損失、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9.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3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 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 100 元工人罰 款 50 元。
3、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 200 元罰款。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 處以罰款 50-100 元。
5、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 50-100 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 50—100 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 50—100 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 500—1000 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 100 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 200 元。
13、每月 5 日、20 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給予 200-500 元獎勵。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4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后,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5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保證員工生命安全和單位財產的安全,加速安全生產法制化、規范化進程,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起安全生產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減少各類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辦法的《職工獎懲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結合實際,指定本制度。
獎勵和懲罰的種類
1、獎勵的種類:表揚、記功、晉級、記大功,在給予上述獎勵的同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2、懲罰的種類:批評、撤職、留用查看、開除,在給予上述懲罰的同時,可以處以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獎勵對象和獎勵條件
1、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法規、規章、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成績突出者。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方面取得顯著成效者。
3、生產操作人員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要求,在防范事故發生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積極協助各部門、車間抓好安全生產,成績突出者。
5、其他員工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發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者。
獎勵規定
1、根據檢查人員的檢查記錄、日常巡查記錄,每月對各部門、車間進行依次量化考核評分,對成績第一名的有關部門總負責人進行獎勵,金額為100元。
2、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發揮先鋒模范帶頭作用的技術人員、生產作業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每月可視情況給予1—3名員工進行獎勵,金額掌握在20—50元。
3、對安全管理人員,根據當年職責履行情況,作出貢獻大小,每年經廠長批準,獎勵一次,獎勵金額由單位研究決定。
4、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的'安全員、防火員,根據作出貢獻大小,每年由部門、車間總負責人批準獎勵一次,獎勵金額由各部門、車間決定。
5、對于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特別重大成就的有關人員,可以給予額外的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單位研究決定。
懲罰對象和懲罰條件
1、發生工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含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
3、生產現場管理混亂、未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有關責任人。
4、發現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經上級檢查發現,未按規定期限、規定標準整改事故隱患的有關責任人。
5、其他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等。
懲罰規定
1、發生工傷事故的部門、車間,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處以200——2000元罰款。
2、對發生死亡事故的部門、車間,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處以2000——20000元以上罰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根據檢查人員的檢查記錄、日常巡查記錄,對存在隱患和問題的部門、車間,要求限期解決,逾期未整改的,對部門、車間的總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對下次檢查仍未整改的,處以200元罰款;第三次檢查還未整改的,報告廠長進行研究處理。
4、檢查人員在工作現場直接發現的“三違”行為,按照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對一般違章員工的經濟處罰,每次掌握在20—100元。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6
為了做好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確保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遵照“以人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迅速啟動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成立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險情發展,消除險情,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機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領導統一組織、領導,公司辦公室負責的細則。
成立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職責分工
1、公司領導負責統一領導小組,督促迅速上報小組。
2、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檢測,施工方面由總工辦牽頭組成專家組,迅速趕到現場,初步查找原因,迅速采取措施并組織救援,及時通報現場情況。
3、生活方面生產安全事故由公司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迅速到達現場,初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并迅速通報現場情況。
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發生生產安全事后,事故現場負責人必須用最快的方式向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人報告,并待續做好應急救援小組抵達的續報工作,保持通迅暢通,可采取口頭報告方式。
2、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通知有關社會公共職能單位,如有人員傷亡,迅速通知120,發生火災迅速通知119。
3、公司應急小組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后,責成有關專業人員迅速抵達現場,同時上報省建設廳及相關主管部門,可先口頭上報,承后以書面形式上報。
4、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關人員傷亡時,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接到通報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當無人員傷亡后,應由副組長迅速抵達現場。
5、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負責人在迅速上報事發生的同時,應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救援小組抵達。
河南省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起重機械有關管理制度
編制單位:河南省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1、司機接班時,要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在操作前排除。
2、開車前必須鳴報警,操作中起重物體接近人時,應給以斷續鈴聲報警。
3、操作按指揮信號進行,對于緊急剎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4、閉合主電源時,應將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5、工作中突然停斷電時,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的動作是否正常,靈敏。
6、司機在進行維修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正在維修、勿動電源”標志牌或者加鎖。
7、起重機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維修,更不準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和變幅機構制動器。
8、起重機工作時,吊臂、吊具、鋼絲繩所吊特體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少于有關規定。
9、吊運時物體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
10、嚴格遵守十不準吊規定。
①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②超負荷不吊
③光線陰暗、指揮信號看不清又沒有其它聯系方法不吊④無“起重機登記證”不吊
⑤設備帶病不吊
⑥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重量不吊
⑦鋼絲繩不合格,捆綁不牢或者不平衡不吊
⑧有大雨、雷擊或風超過5級不吊
⑨歪拉斜拽,有尖角未墊好不吊
⑩違章指揮不吊。
起重機械駕駛員崗位職責
1、起重機械駕駛員應經過專業培訓,熟悉起重機構、性能、轉動原理、安全技術規程、經過安全生產局培訓考試和并持有“安全操作證”。
2、駕駛員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紀律,嚴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擅自離開起重機。
3、駕駛員要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發現零部件安全裝置等有故障或者異常現象,應及時排除,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操作。
4、當班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交班記錄,操作中的隱患故障一定要填寫清楚,并當面將有關問題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起重機械的'事故應急措施救援預案
1、事故應急措施,救援預案的組織機構與本單位生產安全委員會相同。
2、事故發生后緊急成立搶險領導組與應急救援隊。
3、封閉事故現場,除搶救傷員外,盡量保持事故現場的原始模樣。
4、組織救援隊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5、上報上級主管行政部門。
6、配合事故處理與調查。
7、待調查完畢,經主管行政部門同意后,制定事故設備的拆除方案,并拆除設備。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管理的主要任務,就是要保證設備在使用的整個過程中,自始至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使企業的安全生產建立在最佳的物質基礎上,概括地說,就是要保證用好,修好,管理好設備。
施工單位由管理機械的負責人,根據司機和起重機械的具體情況,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購有“生產許可證”的起重機械,并對起重機械的機械性能、安全性能綜合評定。
2、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新裝或移裝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并領取“起重機械登記證”。
3、建立健全起重機械技術檔案。
4、起重機械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5、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
6、不定期檢查、監督“起重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7、制定司機的崗位職責。
8、制定起重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
9、制定起重機械的維修,保養,檢查和檢修制度
10、制定預案。
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在公司經理的領導及相關部門的管理下進行工作,全權負責工程管理,確保工程順利進展。
一、主持項目部全面工作,確保工程項目正常有序進展。
二、制定項目質量、安全、效益等方面總體計劃,并進行督促,確保其順利實施。
三、正確合理運用資金,調配資源。
四、處理好與公司、業主及各管理部門,供貨單位的關系,負責與其的合同協議的簽定及評審。
五、主持召開項目部主要職能會誶,審批獎罰建議。
六、審批項目部的涉外報表,決算等。
七、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維護和團結同志,抓好職工建設。
八、督促開展各項類似小組等有益活動,促進項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認真記錄有關活動,督促有關人員收信,整理資料,確保項目部資料的完整。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文件。
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工作,主要負責項目質量安全方面工作。
一、制定項目質量計劃,督促落實實施。
二、組織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及臨時用電,腳手架等特殊工序施工組織設計,冬雨季施工措施。
三、審核各種安全質量報表,核實報送的獎罰建議,報項目經理批準。
四、組織參加項目的各種檢查,并對相關檢查情況作出書面匯報。
五、及時對項目質量安全進行綜合評價,根據需要報項目經理批準后,對不利因素和環節做出調整。
六、督促組織有關培訓,審核安全經費計劃,確保安全計劃的順利實施。
七、積極推廣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實施和改進工作。
八、督促開展各種類似QC等有益活動,促進質量安全意識的提高。
九、記錄有關活動,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收集,整理工作。
十、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機械員崗位職責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負責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一、確保項目所有機械完好,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二、對所有進場的機械設備進行建檔、登記、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裝調試。
三、負責組織機械的維修工作,并進行記錄,對機械設備的進行情況進行評價,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
四、根據生產安排,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維修,對突發性機械故障時組織人員搶修,降低對施工生產的影響。
五、根據工程需要,及時了解公司內機械設備的封啟使用情況,辦理機械設備的調動封閉手續。
六、及時收集、整理有關資料,定期交資料員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內容。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規定了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屬各單位。
3、特殊工種操作規程技術要求高,作業危險性大,為規范其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以及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統一到總公司質量技術安全部登記注冊。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勞動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6、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得上崗作業。
7、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體格檢查,身體不適應特殊工種工作條件的人員,不得錄用。
8、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按國家現行勞動保護條例需要調離作業崗位時,及時辦理調崗,對特殊工種職業病患者要安排治療休養。
9、項目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對其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按時發放,并督促其正確使用。
10、對違章指揮,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且應向有前領導反應。
11、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不得偽造,涂改或轉借。
1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必須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設備經理的崗位職責
1、組織制定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有關管理人員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安全檢查。
4、領導事故調查處理以及現場救援。
起重機械管理員崗位職責
1、制定起重機械司機的安全崗位責任制。
2、制定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3、匯同本單位的安全員制定本單位起重機械的事故應急措施,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技術檔案及塔式起重機械檔案。
5、負責聯系、培訓、領取塔式起重機司機操作證,并監督司機持證上崗。
6、定期對起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7、制定起重設備的大、中、小修計劃,并建立健全修進檔案。
8、不定期對起重機械司機進行檢查。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7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公路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對“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認識,根據盛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行業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按照市交通局、區(市)縣交通局、交通企事業單位隱患排查整治三級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公路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水上運輸、公路事故多發點段和病害橋梁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標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條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關處分別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改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省交通廳、運管局和航務局。同時抄送局安全監督處,匯總上報市政府辦公廳、市安監辦等相關部門。并按照省交通廳、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按期完成;堅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設處負責國省干線在建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公路處負責公路、橋梁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指導督促市級收費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費路橋的安全隱患;交管處負責指導督促市級客貨運輸、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航務處(海事局)負責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條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縣道公路橋梁、屬地管理的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駕校、水上運輸和渡口碼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的整治計劃、整改方案,分別報送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整治任務,在職責范圍內有計劃地對隱患整治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整治任務全面完成。堅持季度排查和經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條公路橋梁施工企業、養護企業、公路客貨運輸企業、客貨站點、汽車維修企業、駕校、航運企業和船舶修造企業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計劃和整改方案,并報上級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堅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隱患排查制度,按時完成各級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第六條隱患整治項目完工后,負責整治的單位要及時向下達隱患整治任務的政府或上級交通部門提交評價申請,由下達任務的政府或交通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其安全性進行評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能投入生產和使用,并限期重新進行整改。
第七條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8
1、目的
為了進一步促進公司全體員工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有效實施,維護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秩序,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的目標管理,根據獎勵先進、懲罰落后的機制,依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相關要求,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促進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各部門和全體職工。
3、基本原則
3.1對認真履行職責,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3.2對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責任部門和個人,要予以批評教育,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3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并帶來惡劣的影響、嚴重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依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考核職責
4.1公司領導、各部門、車間及車間主任的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4.2車間副主任、車間技術人員及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考核由各車間負責,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
5、管理內容
5.1考核依據、時間、結果
5.1.1考核周期:每半年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中涉及的相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5.1.2考核評定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要求進行量化考核。 5.1.3考核時間初步定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1.4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差三個等級,實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為優;實得分在75—90分者,評定結果為良;實得分在75分以下者,評定結果為差。
5.2獎勵
5.2.1在安全生產活動中,有下列表現的個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a、為挽救或避免重大人身傷亡事故的直接立功者;
b、發現設備有重大安全隱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時上報,從而防止事故發生的立功者;
c、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做到迅速、果斷、正確,從而避免或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立功者;
d、發現他人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時勸阻制止,從而避免可能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者;
5.2.2一次性嘉獎,由核實驗證,報公司總經理審查確定后,通報表揚或以物質獎勵。
5.2.3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總結,在總結的基礎上,評選先進部門和先進班組,并給予獎勵。
5.2.4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a、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b、能及時的舉辦各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員工的風險辯識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c、能認真組織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職業危害能及時整改。
d、本年度未發生重傷以上責任事故。
5.2.5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進行一次總結,在總結的基礎上,評選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通報表揚,并給予物質獎勵。
5.2.6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基本條件:
a、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遵守規章制度。
b、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c、堅決反對不安全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d、在安全操作、安全防護方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明顯效果。
e、本年度未發生任何工傷事故。
5.3處罰
5.3.1在安全生產中,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有下列表現的,給予警告或處罰。
a、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范的,首先提出警告,對方不聽勸阻的;
b、不按規定使用專用安全用具的;
c、擅自拆除或改動安全裝置的;
d、擅自拆除、挪用安全標志的;
e、酒后上崗,按曠工處理;
f、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的;
g、工作中馬虎草率,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聽勸阻的;
h、無證從事特種作業的或指派者;
i、班組未按規定組織一周一次安全活動或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的;
j、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及時的責任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對于無故不進行整改的;
k、不按規定報告工傷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罰部門責任人;
l、對壓力容器(如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氣瓶、氬氣瓶等)、化學品(如天那水、白電油等)不按規范儲存、運輸、使用的;
m、對隨意搭、掛、插接電源線的;
n、工作場地的安全通道或滅火器、消防栓、配電柜(箱)周圍被貨物、雜物等嚴重阻塞,不及時清除的;
o、對違章違紀行為,不接受檢查批評或無理取鬧的;
5.3.2違規操作發生的事故處罰
a、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本次事故經濟損失總額20-50%的經濟責任。
b、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c、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本次事故經濟損失總額50-100%的經濟責任。
d、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并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5.3.3對上述行為的.責任人,要求其進行糾正并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100—200元的罰款、警告批評。對連續被處罰三次的給予調離工作崗位的處罰,直至辭退。
5.3.4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的安全處罰。
a、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其補報外,對事故責任部門負責人按安全生產規定處理。
b、發生安全事故,責任部門未能按“四不放過”原則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議,對部門責任人按安全生產法規定處理;
c、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5.3.5安全管理主要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給予50~200元的處罰,有直接責任或情節嚴重造成事故,同時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a、崗位管轄范圍內各項安全檢查不到位,記錄不完整。
b、隱患整改不及時,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對危險場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規程。
c、對違章作業現象不及時制止,對當事人不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查現場記錄)。
d、隱瞞事故或不按事故報告程序及時報告事故,事故發生后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處理。
e、安全培訓不到位。
5.3.6生產作業人員(含有違章行為的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a、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工作中違紀違規。
b、安全檢查或交接班制度執行不嚴,無完整記錄。
c、偽造交接記錄,設備運行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等記錄。
d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按安全規程要求使用,維護安全防護器具。
e、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場所未履行應有監護和協作責任.
f、明顯違章,重復違章或后果嚴重(含可能的后果)時,可加重處罰力度。
g、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年終對照考核兌現。
5.3.7有下列行為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并依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a、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不接受安全部門的管理和監督,自行其事。
b、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合理化建議,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
d、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
5.3.8罰款處理,由安全主任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其經濟處罰單交財務部門扣款。
6附表:
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記錄匯總表;
2、管理人員、保安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記錄表。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9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將考核、激勵、處罰貫穿于安全管理的始終,特制定本制度。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
4、《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辦法》
5、《江蘇省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實施細則》
6、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招標文件、合同文件等。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工程,各參建單位應將本制度作為各自管理制度編制依據之一,制度之間應相互關聯,目標一致,動作協調。
四、考核原則
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量化的工作成果為依據,并注重整改的落實和反饋。本考核獎懲是指工程建設過程中,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采取計分和經濟獎懲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的考核獎懲。
五、考核方法
1、考核評分由項目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按照招標文件、項目辦相關管理制度、平安工地建設等有關規定,結合上級部門檢查通報、項目辦檢查通報和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對項目經理部、總監辦進行百分制打分。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為優,80分至90分為良,70分至80分的為中,70分以下的為差。
2、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當期考核為差,包括的.情形有: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未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的。
六、獎懲規則
1、獎懲由項目辦結合上級部門檢查通報、項目辦檢查通報、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按照《xx工程安全獎懲標準》(附件1)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對于標準清單未涵蓋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可依據檢查反饋意見視情節比照其他條款進行處罰。
2、對于本制度中考核結果為優的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將分別獎勵1000元/次;考核結果為良的',不獎不罰;考核結果為中的,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提出警示;對于考核結果為差的,將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分別處罰xx元/次。
3、對上級部門及項目辦在現場管理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紅線”問題的標段,除對項目經理部進行經濟處罰外,對總監辦實行連帶經濟處罰制度,按所監理標段處罰額的10%進行處罰。總監辦在現場管理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項目經理部存在的問題,不對總監辦進行處罰。
4、總監辦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可下發處罰通知單,處罰金額可參照本制度的獎懲標準執行,并于每季度末將處罰依據和結果匯總后報項目辦安全科。安全科每季度對項目辦及總監辦在安全管理中發生的獎懲金額進行匯總登記,最終獎懲金額在相應階段勞動競賽獎勵基金中予以結算。
5、如本制度處罰標準與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內容有沖突的,應遵照其規定進行處罰。
七、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項目辦負責解釋和補充修訂。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10
1.目的: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
3.職責:
3.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考核,重大安全職責事項的考核報安全生產委員會審批。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一般安全活動的考核獎懲。
4.獎勵
凡具有下列狀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給予表揚或獎勵,部門和個人年終經過評比后能夠評為先進群眾和先進個人。獎勵分為:記功、記大功、晉級、通令嘉獎、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能夠發給一次性獎金,具體獎勵方案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決定。
4.1對于安全技術規程執行得好,安全生產、禮貌生產有顯著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
4.2由于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4.3為保證安全生產,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薦,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音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善項目的主要成員。
4.5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護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6及時制止違章和誤操作并轉危為安者。
4.7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4.8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5.處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部門、個人,公司嚴格追究其違章違紀和造成事故的職責。處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處分的同時,能夠給予一次性處罰。
5.1發生下列狀況之一者,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當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5.1.2廠內機動車輛帶病使用,廠區內超速、超載、超高等違章行駛及亂停放者。
5.1.3多人作業的沖壓設備。
5.1.4電源線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貼合要求的電源接線板、電動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離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失靈或不貼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時反映。
5.1.8進出要害部位或不服從管理者。
5.1.9操作旋轉機床、鉆床載手套。(有安全防護手套除外)5.1.10操作沖床時,手入沖壓行程作業。
5.1.11特殊工種無安全操作證進行作業者。
5.1.12未經危險作業審批而進行危險作業。
5.1.13亂拉、亂接臨時電器線路。
5.1.14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1.15任意、私自拆除設備安全裝置及安全設施。
5.1.16任意排放亂倒廢水、廢油。對環境造成污染者,加倍處罰并追究法律職責。
5.2其它違章行為。
5.2.1對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有關職責人,視情節嚴重每人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門、車間的6S考核分10分。共3頁第2頁KJWI-PER-002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5.2.2對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關職責人,由公司按廠紀廠規予以嚴肅處理(警告、記過、開除、辭退等,如違法亂紀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職責)。
5.3下列狀況之一者,報經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給予嚴肅處理:
5.3.1對工作不負責,因故發泄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2對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按期實施又不采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3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4對忽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設備、設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5對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6對設備長期失修,備用設備起不到備用作用,帶病運轉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7對違章設計、制造、安裝或不按設計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5.3.8對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職責者。
5.3.9對發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訓,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職責者。
5.3.10在上級組織開展的單項安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的主要職責者。
6.附則
6.1其它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11
第一條: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工傷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第三條:管理目標:
1、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體系,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接一項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安全達標、文明施工)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四條: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考核辦法:
1、實現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分公司、一級(重點工程)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級及二級以下項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項目部按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與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凡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揚、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條:公司被評為省、市級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對總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處正副處長、安全員等,公司年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
第八條:各分公司、安全處被評為省、市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對受獎單位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處正副處長和安全員,公司年終按經濟掛鉤比例予以獎勵。
第九條:經濟獎勵制度。
(一)、在本年內創建省級樣板工地,獎分公司經理1000元,主管副經理800元,項目經理800元,安全員400元。
(二)、在本年內創建省級文明工地,獎分公司經理500元,主管副經理400元,項目經理400元,專職安全員200員。
(三)、在本年度內創市級樣板工地,獎分公司經理400元,主管副經理300元,項目經理300元,專職安全員100元。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12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部門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和檔案管理,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要求,結合交通部門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事故報告。凡發生死亡1人以上,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傷亡事故,以及特別緊急、重大突發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經濟損失30萬以上或群傷事故,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嚴重泄漏、燃燒、爆炸和人員傷亡事故,事故責任單位必須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及已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并在4小時內形成正式的事故快報。
1、道路運輸事故:市級運輸企業負責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值班室報告,交管所向交管處值班室報告。
2、水上運輸事故:市級航運企業分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務處(海事局)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海事處向海事局報告。
3、公路橋梁施工和養護作業事故:市級路橋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處值班室報告;區(市)縣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公路所向公路處值班室報告。
4、交通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交通生產企業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報告。
凡發生重特大傷亡責任事故、社會影響惡劣的一般傷亡責任事故、危化品運輸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向局領導和有關處(室)報告事故的同時,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廳值班室、市安監局值班室報告,交管處、公路處、航務處(海事局)負責分別向省運管局、航務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在電話報告的同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傳真報送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第三條安全事故的統計。安全事故的'統計時間為上年的12月26日至當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當月的25日。市交通局負責統計盛市級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在本地注冊的國營、集體、民營、股份制交通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
1、道路運輸事故統計:按照交通部制訂的《公路運輸企業責任行車事故統計報告辦法》的要求,區(市)縣交通局和市級道路運輸企業在每月5日前填報省交通廳統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運輸企業行車事故(月、季、年)報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監督處,安監處匯總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別報送省運管局、局規劃處,并將《安全指標對比分析表》報局長、分管安全副局長等有關局領導。
2、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統計:水上運輸安全事故由區(市)縣海事處和市級航運企業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上報市航務處(海事局),航務處(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報送局安監處,安監處在每月10日前報送市安監局。
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辦法,市級道橋施工和養護企業、收費公路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由公路處負責統計,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安監處;其它市級交通企事業單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督處報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經安監處匯總后報局領導和市安監局等相關部門。區(市)縣級交通企事業單位職工傷亡事故由區(市)縣交通局負責統計,并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四條安全事故檔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區(市)縣交通局分別建立道路運輸安全、水上運輸安全、企事業職工傷亡事故檔案專卷,落實專人負責保管。檔案內容包括:上級領導對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處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復、事故責任認定書、事故調查報告、事故快報和應急救援處置報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企事業單位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每月各類事故統計報表等。安監處、交管處、公路處、海事局對各類違章受到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的單位和從業人員,應分別建立劣跡檔案,并在xx交通安全公示網等媒體上進行公示。
第五條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后,從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13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公司各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主體作用,確保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標準、安全措施的落實,有效控制事故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組織實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對單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表彰。
五、公司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級駕駛員進行考核的`標準為:
1、優秀安全管理人員評選條件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真抓實干且責任心強,敢于大膽嚴格管理,工作扎實有效。
(2)有創新意識,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時工作中沒有弄需作假,認真將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3)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
(4)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工作好。
(5)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按時上報安全生產資料。
2、先進駕駛員評選條件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2)經濟效益名列前茅,服從分配,按時完成運輸任務。
(3)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活動,安全行車,文明駕駛,禮貌待客,無任何投訴。
(4)無違章違法行為,無超速等現象,GPS無人為損壞掉線等行為。
(5)團結同志,民族團結好。
六、獎罰
對優秀安全管理人員獎勵500元,駕駛員獎勵500元。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14
1、目的和范圍
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則
企業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規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考核與責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會制定考核評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對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一并納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責任:
3.2.1對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涉及由政府相關部門追究責任的',嚴格按其責任追究。
3.2.2政府相關部門未予追究的責任,但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事故,視情節輕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產考評辦法處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安委會報公司另定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措施。
3.2.3各單位對其所轄的違規責任單位或職員的處置由各單位按公司頒布的有關規定處罰或追究行政責任。
4、獎懲及辦法
4.1獎勵的范圍
4.1.1企業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4.1.2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4.1.3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全措施、安全技術創新有突出成績者;
4.1.4對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4.1.5在事故發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4.1.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4.1.7單位達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管理者。
4.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秀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4.3懲罰辦法
企業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由公司安委會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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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第三條、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xx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區(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單位發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于20xx年xx月xx日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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