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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維修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日常維修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1
一、報修制度
1、學校所有公物(包括辦公設施設備、功能場館等),如需維修的,有關處室、年級負責人應及時填寫“報修反饋單”,將“報修反饋單”交到總務主任室。
2、如須緊急維修的,應在第一時間告知總務處負責人,以便及時搶修。
3、凡個人損壞公物(如門窗、玻璃、燈具、桌椅等)報修流程:處室填寫《棗莊八中公物報修反饋單》→總務主任審批→到出納室交錢→將收據交總務主任→總務主任安排維修。
二、基建維修管理制度
(一)小型基建維修(費用在5000元以下)
1、總務主任將“報修反饋單”交有關維修人員,維修人員按反饋單上列出的質量、時限、價格等相關要求,努力完成“報修反饋單”,原則上保證做到即時、高質、快捷。
2、對“報修反饋單”中無能力完成維修任務的或其它特殊原因的.,必須及時向總務主任提出維修建議,杜絕不維修又不匯報的不負責任行為,對此,總務處將嚴肅追責
3、維修人員在維修過程中或空閑時間,須加強巡視,發現屬維修范圍內的、又未有“報修反饋單”的維修事項(特別是公共區域),同樣要及時維修。
4、維修人員若接到部門、辦公室緊急維修的電話,及時向總務主任匯報,立即按要求維修,急事急辦。
5、維修人員應備好日常維修所用物品(如日光燈、繼電器、開關、水龍頭、門扣、門閂、玻璃等),以提高維修時效。
6、維修人員維修完成后,應將維修結果及時反饋給總務主任,以便安排總務人員實地查驗施工情況。
(二)大型基建維修(費用在5000元以上)
1、凡大型基建維修項目,須由總務處提交黨、政辦公會研究,經校長簽批后再由總務處全權負責工程實施。
2、具體實施流程:
(1)招標。凡校長簽批的所有基建維修項目均須進行公開招標(視具體情況,校內或政府招標)。總務處負責招標所有事宜,總務主任、副主任及相關專業人員全程參與,邀請分管副校長、常務副校長、校長親臨招標現場監督指導。通過招標,確定施工方,簽訂合同。另外,將有關招標材料歸一建檔留存備查。
(2)施工監理。總務處負責跟蹤監理、指導工程項目的具體實施過程;改建、新建等重大基建與維修項目,應通過上述招標方式,確定社會監理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參與工程實施。
三、物品報廢制度
1、根據勤儉辦學原則,教學儀器一定要做到愛惜使用,物盡其用。
2、報廢的物品要加以區別,對不正常的損壞要找出原因,人為損壞的要酌情賠償。
3、學校所有報廢的物品均由倉庫管理員統一登記,及時銷帳,集中入庫等待處理。
4、報廢單須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5、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統一進請購基金帳。
6、處理流程:倉庫保管員將廢舊物品(達到報廢標準,且枉占存儲空間、白費管理資源)列出清單→總務主任審批→分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
四、出借賠償制度
1、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處室負責人報經常務副校長同意方可出借。
2、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出門單。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歸還物品須由處室負責人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6、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學校出納室繳納賠償金。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2
為確保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及時排查安全隱患、預防全校師生員工傷害事故的發生,制定日常維修制度如下:
一、每天7:30之前,收取維修申請單;登陸校園網信息平臺摘錄“總務報修”中的相關信息,并全天候關注報修信息。
二、對電話報修、或口頭報修應及時記載,并予以處理。
三、及時對維修信息進行分析、判斷,如有必要分管主任應到現場勘察,以勤儉節約原則確定解決辦法;若屬人為損壞,要追查責任人,并落實賠償制度,同時及時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維修人員。
四、維修過程應精心組織,在服從教學需要的情況下,盡量減少對正常教學的干擾,同時必須見縫插針,及時維修,盡可能減小對師生員工工作、學習與生活的影響。原則上必須做到“小修不過夜,大修不過周”。
五、維修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詳細填寫“日派工作單”中的'“施工任務”、“維修說明”、“領取材料”、“價格”、“信息反饋”等信息。當天不能解決的,應向分管主任說明原因。
六、維修人員維修工具、材料等須嚴格履行學校領物登記制度。維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細算,節約使用,盡量修舊利廢、做到“實用實領”(即需用多少領多少)。
七、維修結束后,維修人員須認真清理現場。
八、維修人員巡查時,如發現設施設備存在壞損、故障,須及時維修;確實不能維修的,應及時上報分管主任。
九、水電工、水電臨時工每周對電房、泵房、電柜、電表、水表、電梯、路燈、辦公樓、教學樓等水、電實施設備的檢查不得少于兩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干事每周對安全重點部位、體育器械的檢查不得少于三次,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檢查時,均應做好記載,并及時向總務處反饋檢查結果,再由總務處落實專人維護與維修,確保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十、遇水、電故障等特殊情況,維修人員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明原因,并及時解決,如確實不能解決的,須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并協助總務處提出解決方案并實施,在實施中要做好監督檢查,保證質量、降低造價。
十一、維修人員工作應積極主動,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與責任意識。
十二、每天下班前,須登陸校園網信息平臺,對“總務報修”中的信息進行反饋,當天無法解決的,應向廣大教職工做好解釋工作。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維修工作,確保維修工作有效開展,創造安全、舒適的生活、休息環境,特作如下規定:
(一)維修工作的管理
1.學生宿舍的維修管理工作由公寓中心各樓樓長具體負責;
2.各樓樓長根據學生宿舍的實際情況,對有關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建立主動性查報以及學生、其他工作人員查報相結合的`制度;
3.室內照明燈具、電路、門窗、玻璃、家具、床等設施損壞后,由舍長到值班室報修,樓長接到報修后應核實情況及時填寫報修單進行維修;
4.公共場所的水電暖、門窗、消防器材、安全防護等設施,由樓長和保潔員每天負責檢查,發現損壞后及時報修;
5.維修材料購進要有嚴格報批手續,一旦出現不符合規范和標準的情況,要分別追究采購、驗收、保管等各個環節當事人的責任;
6.維修材料的領用須經中心領導同意,在填寫由維修班長、領用人和中心主任三者簽字的出庫單后,方可領用。
(二)維修工作的要求
1.嚴格維修材料管理制度,維修材料從采購、出庫到使用,都要本著科學、節約的原則,要合理使用,努力降低消耗,減少浪費。
2.嚴格維修登記制度,學生報修要認真登記,各樓樓長根據維修登記報告分管區域維修人員,每一項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要填寫設施維修回訪單讓學生簽字,并在維修登記本上詳細地作好登記,以備核查。
3.嚴格維修用工制度,要按照“區域包干,責任到人”的基本要求,努力減少窩工現象,提高用工效率。
4.嚴格維修監督制度,要加強與學生的聯系與溝通,自覺接受廣大學生和學生“自管會”的監督,認真聽取廣大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維修工作的時效和質量。
5.對當天維修工作,本樓應有專門人員對報修單位進行回訪,并認真填寫回訪材料。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加強全廠設備的維修工作,確保設備及時修復,減少停機時間,確保全年生產計劃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標規程。
二.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廠區所有設備的維修。
三.職責
1、本制度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寫或修改,由分管經理審批
2、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協同崗位操作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執行
3、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四.內容及要求
1、依據設備故障、事故等發生的不同情況,將設備維修分為三大類:定期維修、緊急維修和設備更新及系統改造。
2、定期維修
(1)堅持預防為主的設備維修原則,進行定期維修,并制訂相應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計劃。
(2)相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維修計劃,以便盡可能延長設備正常使用壽命,并減少緊急維修的機會。
(3)設備管理部負責建立設備維修檔案,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必須完整、真實,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確定責任。
(4)設備進行定期維修后,由生產部和設備部共同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共同填寫設備維修驗收單,雙方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投入生產。
(5)進行正常系統定期維修時,如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生產部,以便做好充分準備。
3、緊急維修
(1)必須進行緊急維修時,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部,由設備管理部安排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
(2)如因緊急維修,對生產使用造成影響時,必須立即通知生產部,同時,需考慮盡量減少影響范圍。
(3)如發生故障的設備在保修期內,應做出適當的應急處理,以盡量減少對生產的`影響,并立即通知有關供應商的保修負責人。
(4)緊急維修結束后,須由設備管理部填寫維修記錄及更換零配件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將事故障原因、處理方法、更換零配件之名稱、規格及數量、品牌等、處理結果、事故發生時間、恢復正常時間等向分管經理報告。
4、設備更新及系統改造
(1)出于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安全運行、減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慮,設備管理部有責任提高對現有設備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議。
(2)設備更新及改造建議,必須向分管經理提交可行性分析報告。
(3)由于此類工作通常沒有迫切性,故須盡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對生產影響最小的時間進行。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5
為保證維修工程順利進行,為做到維修工程無投訴,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證在維修過程中按時完成維修工作:
1、維修隊員必須著裝工裝,戴工帽和佩戴上崗證,攜帶印有公司標志和公司維護服務隊字樣的工具包。
2、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維修工程原則由原施工隊伍負責,如果原施工隊伍發生變化則安排其它隊伍施工,費用由原施工隊質保金支付。
3、維修時施工隊伍凡事嚴格按照公司所制定的規章制度,《施工工藝規范》做好維修工作。
4、維修隊在現場必須有絕對良好的思想素質,進門戴好鞋套,不要業主的`一針一線,沒經業主同意擅自動用業主的家具、用具,一經發現處以100元/次的罰款,累計三次取消其維修資格。
5、在維修工作開始前,必須把室內相關家具、物品用防潮棉包好,用防潮棉鋪墊好,以免影響室內衛生及損壞物品。
6、維修工程完成后,打掃好室內衛生,衛生沒有打掃完維修隊不允許退場,也不予安排其它維修工程。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6
汽車進出廠登記制度:
1、車輛進廠送修時,客戶應描述故障現象,提供技術檔案和行駛證等有關資料。
2、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應認真聽取客戶陳述,了解車輛技術狀況。
3、車輛進入預檢工位,檢驗人員經過檢驗確認維修項目,交前臺對維修費用進行預核算,然后與客戶簽訂維修合同。
4、車輛進入待修區,等待維修。
5、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合格后,根據工時、材料結算清單結清費用,向車輛托修方提供結算憑證和竣工出廠合格證。
6、建立維修車輛檔案。
汽車進廠檢驗制度:
1、車輛送修時,應具有保修內容及相關技術檔案資料。
2、業務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負責對送修車輛進行預檢,按規范填寫《車輛維修檢驗單》。
3、車輛預檢時,根據駕駛員的反映及該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通過檢測或測試、檢查,確定基本作業內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確認后,與托修方簽訂維修合同,辦理交接手續。隨車使用的工具和備用品,不屬于汽車附件范圍的應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調度人員將維修作業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車間。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后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檢驗嚴格依據《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T18565—2001要求進行。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后進行路試,對于路試中所發生的不正常現象,要認真復查。路試合格后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后由總檢開具出廠合格證。
4、對于進行二級維護及以上維修作業的車輛,除上述檢驗內容外,還必須經計量認證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檢測合格。
5、嚴禁為檢驗不合格的'車輛開具竣工出廠合格證。
6、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合格證由專人負責視生產情況定期到管理部門領取,專人負責開具。
2、開具合格證必須根據本廠質量總檢驗員對車輛的檢驗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維修后質量檢驗結果進行。
3、開具合格證后要認真做好維護檢測車輛的臺帳記錄,下次領用合格證帶臺帳供管理部門核查。
4、嚴禁虛開合格證和轉借、倒賣合格證現象。
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保持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2、不準損毀、涂改、偽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3、根據檔案的內容、性質和時間等待征,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并按內容和性質確定其保存期限,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4、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5、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核對清理,并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后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6、維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制,二級維護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記錄、維修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名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
7、檔案的借閱必須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復印。
設備管理及維護制度:
1、設備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掌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2、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后認真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5、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6、設備管理員應根據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周期和檢定周期。
7、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周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員驗收。
8、設備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7
為了給學生創造舒適、安全、整潔的優良生活和學習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職責和范圍
1、學生宿舍維修由學管中心負責。
2、主要負責學生樓內水、電網絡和設施家具的維修和保養。
二、維修管理
1、學生宿舍值班室和維修管理辦公室,設有維修登記本,學管中心辦公室樓外墻上設有維修登記黑板,如需維修可及時登記報修。
2、學生宿舍電線網絡和設施家具損壞時,學生應及時到值班室報修,維修人員進行鑒定,屬人為損壞按賠償標準交費后維修,屬自然損耗免費進行維修。
3、公共區域設施家具由樓長負責檢查報修,維修后樓長進行檢查驗收。
4、學生畢業時,宿舍的電路、設施和家具由樓長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應在離校手續上蓋章或簽字。最后一名離開宿舍學生需要負責本舍設施和家具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5、維修人員未來維修之前,嚴禁任何人私自進行維修,亂拉亂拉電線、更換電器設施,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學管中心每學期應將維修計劃和維修改造工程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及時落實計劃和經費。
7、維修要做到'小修不過夜,大修不過天',維修完后應在維修登記本上簽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維修時必須在登記本上說明原因。節假日、下班后維修組都應留有維修人員。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報隨修,方便學生。
8、維修人員每天上班后,應主動到各自負責的'工作崗位檢查巡視,隨時維修出現問題。
三、檢查與考核
1、學管中心設立有檢查考核小組,負責對維修工作的檢查和考核。
2、學管中心每月對維修組工作匯總檢查考核一次,維修管理員每天應到學生樓檢查、監督、指導維修工作,每周檢查考核一次。
3、維修工程由學管中心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驗收。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合理利用各種資源,加強公司內部運輸車輛管理,節省時間和費用,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和項目進度,特制訂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運輸車輛均適用此規定。
二、維修原則
1、凡公司所轄運輸車輛能在車隊維修的,一律在車隊維修。
2、車隊因技術、裝備所限,不能完成維修任務的(如修輪胎、電、氣、路、修理大梁等),可由各廠自行找外協維修。
3、各單位每年可確定兩家外協單位做為運輸車輛維修點。一旦確定需報公司備案。
4、運輸車輛在內部維修所需零配件,由車輛所屬單位負責領取,車隊維修師傅幫助提供型號、規格等咨詢服務。
5、運輸車輛產生的維修費用,計入車輛所屬單位成本費用。
三、維修管理
1、車隊維修處應建立各單位單車維修臺帳。
2、各單位運輸車輛在公司廠區內出現故障,一般將車輛拖至車隊維修。特殊情況下,修車師傅可到車輛故障現場維修。在廠區外出現故障,可直接到外協維修點維修。出現爆胎直接找外協維修。
3、車隊無法實施的維修項目,由車輛所屬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車隊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外協維修。情況緊急的,須電話告知,三天內補辦簽字手續。否則,各單位不能入帳。
4、維修人員應執行24小時值班,保證不因維修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5、故障車(非所轄車輛,下同)駕駛員負責本車零配件的領取,車隊負責維修或更換。時間緊急時,車隊有零配件可暫時借用,并履行簽字等借用手續,兩天內由故障車駕駛員負責領取歸還。
6、故障車修好后,駕駛員要在修理清單上簽字確認。修理清單一式三份,第一聯由車輛所屬單位核算單位存,第二聯維修方存,第三聯由車輛駕駛員保存。
7、各廠應根據本單位車輛及零配件易損易壞情況,適時上報零配件采購計劃。
8、車隊維修班應保證維修質量,堅決避免剛經過維修的.部位或零配件前修后壞。否則與維修員績效掛鉤。
9、各單位更換的廢舊零配件應按《廢舊物資管理制度》處理。
四、要求及考核
1、各有車單位應提高車輛駕駛人員對車輛定時保修意識,切實在規定時間,對重要部位進行保養。若因保養不到位,如缺油、無潤滑等,造成車輛損壞、故障,車隊應在維修清單原因欄目說明。不據實填寫,每處處罰車輛駕駛員100元,扣所在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各廠未對有效保養的車輛駕駛員進行處罰,每次處罰各單位核算辦負責人200元,扣所在單位月度績效1分/次。車隊未在維修清單原因欄目說明,每次處罰車隊負責人100元。
2、車隊能夠維修的車輛而車輛所屬單位弄虛作假,外出維修的,一經發現,每次處罰車輛駕駛員200元,連帶所在單位月度績效1分/次(駕駛員操作不當原因除外)。
3、車隊能夠維修的故障車,而以各種理由拒絕維修,或遲緩維修影響生產的,每次處罰車隊負責人1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
4、維修質量不高,支差應付,前修后壞,每次處罰車隊1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0.5分/次。
5、每季度對外協維修價格進行市場核查并向各廠核算辦遞交詢價報告,確保不高于市場維修價。各廠核算辦應依據市場調查報告價或低于報告價計算。
6、違反本規定相關要求,每次處罰責任人50-200元,連帶單位月度績效考核0.5-2分。
7、車輛所屬單位因各種理由不提供零配件,車隊有權拒修(夜間等特殊情況除外),駕駛員或車輛所屬單位借用零配件不還,車隊向綜合管理處投訴,查證屬實,每次處罰車輛所屬單位月度績效0.5分,單位負責人100元,車輛駕駛200元,并限期歸還。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日常維修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管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1、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管理、監督,運輸服務中心成立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由運輸服務中心員工產生,工作小組對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實施全面管理、監督。
2、為保障維修質量,節約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須在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該是具備專業資質、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具有一定規模的正規修理廠。汽車維修定點企業的確認工作由后勤服務中心領導、運輸服務中心主任、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3、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車輛,刻苦鉆研業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清潔,勤緊定,勤潤滑。注重車輛出場前、執行任務途中和回場后的檢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并按規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4、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項目,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根據申報項目檢驗車輛,擬定修理項目,開具車輛定點維修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到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5、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到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后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多報維修項目,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6、車輛長途在外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運輸服務中心主任及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匯報,經領導同意后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小,決定修理地點,更換配件須帶回方可報銷。
7、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等應由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小組統一采購,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8、車輛送廠維修保養費用一律憑車輛維修單、駕駛員簽字認可的修理結算單由維修保養工作小組確認后統一與修理廠結算。
9、車輛例行保養由車輛保養維修工作小組確認后實施;修理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由后勤服務中心批準。
10、本規定由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修訂、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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