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產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產管理制度1
1、學校總務處重要職責是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實行財產保管責任制,建立財產分類帳和總帳。
2、凡是購進或調進資產、儀器、音體美器材等都記入固定資產清冊,建立借用制度和賠償制度,每學年末總務處根據財產變動情況進行一次核對調整。
3、注意檢查維修、延長財產使用期限。總務部門要有高度責任心,對學校財產應一清二楚,對損壞事故應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對損壞財產應及時組織維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學校財產、物品實行分級管理、教室內財產由班主任管理,辦公室財產由各辦公室負責人管理,少先隊財產由大隊輔導員管理,圖書、教具、體育、音樂、美術、勞技室、實驗室、實驗儀器室、計算機、語音室、總控室、電教室、多媒體、檔案室、教師資料室、儀器和日常物品由學校確定人員專人負責管理。
5、做好財產交接手續,開學初,各任科教師清點所接財產新舊和數量情況后保管使用,學期結束后,各任科教師交回相關財產,各室財產清點后上報總務處備案。
6、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勤儉節約,愛護公物教育,同時充分利用校會、班會、廣播、黑板報等進行檢查評比,大力表揚好人好事,批評不愛護公物的行為,加強學生愛護學校財物的責任感、提高愛護公共財物的自覺性。做到平時有人保管,壞了有人報告,毀了有人賠償,丟了有人查找。
7、身教勝過言教,教師首先要作學生表率。
(1)、離校要關好門、窗、電燈、吊扇、飲水機。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運。
(3)、節約用水用電,提倡“節約為榮,浪費為恥。”風格。
8、校產管理小組要定期對各部門財產使用保管情況進行檢查。
附一:財產賠償制度。
1、教師在失職情況下,損壞遺失物品。根據新舊質量酌情賠償。
2、學生在違紀情況下,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3、公物被竊應弄清責任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賠償。
附二:財產領、借制度。
1、學校公物由總務處統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職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需暫借用學校財物,須辦借領手續。
3、領用消耗辦公品,必須向保管員辦理登記手續。
4、借用教學用具、儀器、掛圖、參考資料向管理員辦理登記手續,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須及時歸還。管理員對還物品要檢查驗收,如有損壞必須查明原因,酌情處理。
5、因參加各項活動需要服裝、物品等,必須三天前與保管員聯系(除特殊情況外)以便準備所需物品。
6、學校各類校產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備有書面借據報總務處批準,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財產管理制度2
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起訖標準如下規定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為固定資產范圍。
(2)單價不足8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床、辦公桌、各類柜子等學生、教師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為固定資產。
2、學校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分類編號,并由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級臺帳,附單件明細卡片:計算機、舞音美室、體育室、電工室、物理實驗室、生化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食堂等部門,由專管員建立相應的二級臺帳并負責管理。其他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二級臺帳,由使用人(部門)負責保管。
3、新增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人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資產臺帳。
4、總務處的臺帳,每學期應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臺帳、各專管員的二級臺帳核對一次。每學年學校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增加、減少、轉移,須報總務處負責實施。未經總務處辦理手續,任何人不得自行處置。
6、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如需調配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填寫調用單,調入部門負責人或專管員簽字領用,并調整各級臺帳。
7、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教室課桌椅、寢室床鋪及其有關設施由總務處負責配置和調整,每學期由班主任、學生寢室生活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辦理借用手續,填寫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和用物責任人簽字,各存一份備案,每學期總務處對財產保管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二、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計算機、舞音美、體育、電工、生化、圖書閱覽、食堂等專業的教學用品、用具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2、各部門專管員必須建立抵值易耗品臺帳,耐用品并附明細帳。所有物品都應及時列入臺帳。
3、因辦公、教學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填制借用單,借用人簽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消耗品由使用部門(人)簽字領取使用。
4、各班清掃用具,要實行包干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
5、各部門專管員按月填報物品進出庫報表。各部門專管員應于每月初進行一次庫存清點,并將上月物品的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月報表報總務處。如出現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6、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原始憑證、入庫單、出庫單、月報表等,并裝訂成冊。
三、財產采購、驗收、入庫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總務處領填請購單,經處室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長審批。總務處組織人員采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參與采購、負責質量、數量、規格選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商品報財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采購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采購。
2、添置的財產如屬國家專項控制商品,需先辦理控購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購置。
3、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4、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衛生清潔用品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圖書資料、實習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四、財產的出借與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準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離退休及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五、財產報廢、變賣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財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大型、貴重設備報有關部門批準,并注銷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一收集并造冊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并注銷臺帳。
3、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固定資產變賣價格。凡要變賣的固定資產,分兩步走,第一步由學校相關人員確定基礎價格,第二步由相關人員根據學校內的基礎價格與購方確定變賣價格變賣,報分管校長審批再作變賣。學校固定資產收入,均納入“專用基金”核算。
六、財產移交制度
1、校內保管員、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各類財產材料使用人,因工作變動,學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要求帳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實行按帳點物,逐件核準。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帳。移交中發生帳物不符時,移交人應寫出書面報告,學校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財產管理制度3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于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 ,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臺帳。
3、堅決執行誰用誰管,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范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同意采購。
三、驗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并據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校長批準,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財產管理制度4
1、學校所有財產、教具、辦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數。按規定上帳,統一管理。此項工作后勤全面負責。
2、財產管理采用分崗專人負責。后勤每學期至少要清點核對一次,以便維修、補充、報損,并急事登記新的物品。
3、本校職工或外單位人員借用物品,必須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不能私自借出。傳達室要問清情況,方準出門。
4、學校財產發生損壞、丟失情況,要由具體保管人員負責,由后勤負責執行。按有關賠償制度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財產保管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對保護、修復學校財產有貢獻的予以表揚、獎勵。對失職、損壞財產的予以批評、處罰。
6、各辦公室共用財物由組長負責,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師負責。
7、學校貴重財產(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照相機等)由專人保管的,填寫保管紀錄,妥善保管,發生丟失或損壞的,由保管人賠償。
財產管理制度5
學校的一切財產是國家和人民的公共財產,全體教職工,學生都應自覺愛護和妥善管理,為了延長財產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學校財產遭到不應有的損失,更好地為教學和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各校區總務處是財產管理的主要部門,負責統一收發、調配、登記入帳,保管和核對等工作,全體師生必須協同做好此項工作。
二、財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三、財產使用實行分室管理,落實保管使用責任制,各校區每學年進行一次清點、維修和報廢。校產維修、報廢要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并要辦好報廢手續,填好清單。
四、借用公物及領取有關教學用品,必須有出借手續,任何人都不準私自拿用公共財產。
五、歸還物品(器材)時要驗收,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規章辦事。
六、貴重儀器的購置和出借,必須經校領導批準。
七、愛護公共財物,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八、節約水電,放學下班要關好電源,發現浪費現象要予以批評教育。
【財產管理制度范本(精選5篇)】相關文章:
1.財產協議書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