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購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導購考勤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導購考勤的管理制度1
為了維護商場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導購員的敬業精神,使導購員的薪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導購員的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導購員的考勤管理由各樓層主管負責實施;
2、營運部副經理、督導員對導購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3、導購員實行點名考勤制,導購員上崗前必須參加班前會并進行點名;
4、考勤記錄作為導購員參加優秀員工評選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二、工作時間
根據商場銷售需求,導購員上班實行早晚班倒班制,工作時間如下: 早班:8:30——12:30
晚班:12:30——21:30(晚餐30分鐘,用餐時間采用輪班制)
早班人員需提前10分鐘(即8:20)到公司,參加升旗并做早操;晚班人員需提前10分鐘(即12:20)到公司,參加崗前會議。否則均按遲到論處。 因因季節變化、節假日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三、具體規定
1、導購員考勤規定
① 遲到:因非工作原因沒有在規定的上班時間進入工作區域開始工作視為遲到。
② 早退:因非工作原因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開工作區域視為早退。
③ 曠工:遲到1小時以上;未事先得到樓層主管批準的事假就會被視為曠工。
④ 串崗:在工作時間內,不在自己的工作區域,而去其他專廳或非工作地點,聊天、干私事,被視為串崗。
⑤ 空崗:超過15分鐘不在工作區域內視同空崗(晚餐時間除外),商場涉及到早晚交接班工作,未按時交接班或因交接班不當而出現空崗,早晚班交接工作人員全部視為空崗。
⑥ 加班是指導購員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一百人力資源部
2、導購員考勤制度
①導購員的工作時間及班次遵照商場的安排,導購員必須嚴格遵守商場上下班或早晚倒班時間。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0分鐘以上扣10元,1小時以上且沒請假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②導購員必須服從商場管理,不可擅自離開崗位。串崗、空崗罰款5元/次,一日內串崗、空崗累計三次者,扣除當日工資。
③導購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樓層主管申請,請假將扣除請假期間工資。事假一個月內不能超過3天;請假一周以上(如事假、病假、婚假等)必須提前一周上報至營運部,由營運部審核后,方可執行。無事前請假,視為曠工。
④每月可調休三天(周六、周日及節假日除外)。調休需與對班交接好,并提前一天向樓層主管申請,填好《調休單》。否則,將視為曠工。
⑤一個月內曠工一次扣款100元,一個月內曠工兩次,將導致被解聘。
⑥加班工資的補償:導購員加班,營運部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補休,可以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沒有安排補休和沖抵假期的,人力資源部將予以核算加班工資。
四、附則
公司營運部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頒行。
導購考勤的管理制度2
嚴格遵守考勤紀律亦是工作態度良好的一個方面。
1、導購員考勤規定
①遲到:因非工作原因沒有在規定的上班時間進入工作區域開始工作視為遲到。
②早退:因非工作原因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離開工作區域視為早退。
③曠工:遲到1小時以上;未事先得到負責人批準的事假;沒能在規定的班次中工作至少60%以上的時間,就會被視為曠工。
④竄崗:在工作時間內,不在自己的工作區域,而去其他柜臺或非工作地點,聊天、干私事,被視為竄崗。
⑤空崗:超過30分鐘不在工作區域內視同空崗(午餐時間除外),商場涉及到早晚交接班工作,未按時交接班或因交接班不當而出現空崗,早晚班交接工作人員全部視為空崗。
2、導購員考勤制度
①導購員的工作時間及班次遵照商場的安排,促銷員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商場上下班或早晚倒班時間。
②導購員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店鋪負責人申請,沒有提前請假,視為曠工,且事假一個月內不能超過2天;請假一周以上(如事假、婚假等)必須提前一周上報區域經理,由區域經理上報相關部門審核后,方可執行。
④病假必需及時通知店鋪負責人及商場,上班后補交病假條,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有醫院的證明。
⑤曠工一個月內發生一次扣款100元,一個月內發生兩次,將導致被解聘。
⑥導購員有義務反映經銷商及下屬業務部門的銷售,貨源及銷售價格情況。發現虛報銷售:第一次扣除當月的獎金;第二次作除名處理。
3、考核辦法:
主要依據公司所下達的任務指標進行考核。
遲到罰款10元 次、早退罰款20元次、曠工罰款100元次、竄崗罰款20元次、空崗罰款20元次、病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導購考勤的管理制度3
為了規范導購員的管理,有效提升終端銷量。特制定以下導購員管理制度。
一、薪資結構:基本工資(含任務量)+銷售提成+超額獎勵+考勤
1、基本工資:
試用期7天無底薪,1-3個月(實習期)底薪600元,且第一個月只有底薪,提成從次月算起。滿三個月后經公司考核通過底薪可提升到800元。(試用期合格正式上崗的試用7天算工資)
2、提成方式:提成根據不同的店面,拿不同的提成,按返全款單計算,具體如下:
A 三橋一店、三橋二店:完成任務提1.2% 超額完成提1.5% 未完成提1%
B 長安一店、長安二店、長安三店、長安四店:完成任務提1.5% 超額完成提1.8% 未完成提1.3%
3、任務量:根據全年任務分解到每個月,依實際情況制定銷售任務。
4、店長另外加崗位津貼100元
二、激勵
為提升員工銷售激情,公司特推出以下獎懲政策:每月將任務完成率依次排序,第一名公司將給予門店獎勵200元,最后一名公司將處罰門店100元。(這與每月基本任務超額獎勵不沖突)
三、考勤:全勤獎150(休息一天扣50元,休息兩天扣80元,休息三天扣120元)
公司特設有遲到、早退、曠工、空崗四項違規處罰制度:
1、遲到:因非工作原因沒有在規定上班時間進入工作區域開始工作,視為遲到。按1元∕分鐘進行處罰。
2、早退:因非工作原因在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區域,視為早退。
每次處罰20元。
3、礦工:遲到一小時以上,未事先經公司批準,并沒能完成規定上班時間60%以上的時間,視為曠工。每次處罰50元。
4、空崗:超過30分鐘不在工作崗位視為空崗。(午餐時間除外)
每次處罰30元
若月累計遲到三次、早退兩次、礦工、空崗各一次,公司將對其進行勸退,被勸退的員工扣除當月提成及獎金。
四、休假
員工每周可調休一天(周六、周日除外)調休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相關業務員。如遇特殊情況,也可電話告知,但事后需補調休單,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五、請假
請假需提前一天寫請假條,如遇特殊情況,也可電話告知,但事后需補請假條,經相關業務員同意后方可休息。不提前寫假條或未經允許私自休假按曠工處理。
六、例會
每周二上午八點為周例會時間,不準遲到,有事需提前一天寫假條,如遇特殊情況,也可電話告知,但事后需補假條。否則將視為曠工。
七、培訓
公司將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培訓,以便于提升導購員的銷售技能及了解市場動態。
八、工作職責
1、終端形象維護(包括產品擺放、海報粘貼、單頁發放、柜臺陳列等),公司將不定期抽查,如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又不能說明原因),除責令當即改正以外,還將視情節進行處罰,對于累犯,將從重處罰。
2、終端銷量統計上報。每天下午六點前(調休日除外)以短信形式向公司相關負責人員上報當日銷售明細(包括銷售總量、機型明細等),每次未按時報銷售者每次處罰30元。每日六點后的銷售將統一到次日上報。
3、對當天的銷售賬務做詳細記錄,必須寫明詳細的客戶資料,安裝信息等。市場在變化,我們的管理制度也會根據市場的變化適時作出調整,以有效促進銷售。同事也歡迎大家多提寶貴意見。如遇調整,我們將會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大家。
4、在工作中盡職盡責認真負責,如果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九、導購員職責
Ⅰ、產品宣傳
1、通過在專賣店與消費者的交流向消費者宣傳公司經營產品和本公司企業形象、提高產品知名度。
2、在專賣店派發本公司經營產品的各種宣傳資料和促銷品。
3、利用各種銷售和服務技巧提高消費者的購買欲望,實現更多的銷售。
Ⅱ、產品陳列
做好店內產品陳列和POP維護工作,保持產品與促銷品的標準化陳列和整潔。
Ⅲ、收集資訊
導購員要利用直接在專賣店和顧客、競品打交道的有利條件,多方面收集并向公司反饋資訊。
1、了解顧客對產品的期望和建議,妥善地處理顧客異議,并及時上報。
2、收集競品價格和市場動態,及時上報。
3、了解店內的銷售、庫存情況和補貨要求并及時上報。
十、導購員紀律要求
1、導購員上下班時間根據各店上下班情況而定,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一經發現,一律重罰。
2、事、病假應上報,無故曠工一天罰款50元,累計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3、宣傳資料短缺應及時上報,嚴禁出現產品和宣傳品斷貨現象。
4、導購員在銷售過程中堅決禁止與顧客發生爭吵,態度惡劣者立即辭退。
5、每周填寫銷售報表,統計銷售情況。
6、導購員必須參加公司組織的賣場促銷活動。收到通知而未參加者每次罰款50元。
7、導購員無故不參加公司例會者,一次罰款50元,兩次罰款150元,三次取消對那個月底薪。
8、導購員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上報公司,做好人員交接。否則扣除當月工資。
導購考勤的管理制度4
1、導購員必須服從商場統一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遵守營業時間,每日早8:40準時點到參加早會,點到不在現場者按遲到處理,遲到一次罰款5元。每日下班前查崗,未在崗位按早退處理,早退一次罰款5元,工作時間脫崗罰款10元,如發現導購員曠工,曠工者每次罰款20元;
2、9:30分以前清理貨區衛生,保持商品內外干凈,地面無雜物,沒有衛生死角。上貨后,商品的外包裝應立即清除出場,不得隨意在貨區和過道堆放,如發現類似情況,每日對責任人處以10元罰款;
3、導購員請假必須于前一日辦理,并由本人將請假條送至廳經理手中,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凡未辦理請假手續而休息者,按曠工處理。
4、在崗期間,嚴禁竄崗,吃零食、看閑書、嬉笑打鬧、打牌、織毛衣、帶小孩、在商品上躺臥等,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
5、導購員衣服因大方、得體,不得穿拖鞋或鞋拖一類的涼鞋,不得穿另類服裝,違者責令改正外,處當事人5元罰款。
6、營業期間不得吵架,發生糾紛應請示廳經理予以解決。如在大廳爭吵,雙方責任人均處以50元罰款。
7、導購員要主動熱情地接待顧客,耐心、周到、實事求是地介紹商品,不準誤導。對于顧客的投拆,導購員應熱情接待,妥善處理,不準推諉,不準拖延,如由此引起顧客投訴,將對責任人處以50元罰款。
8、嚴禁撬客、詆毀、吃回扣等不正當竟爭手段,違者罰款50元。嚴禁與顧客吵架,不得做出有損于廠家和商場形象、信譽的事,違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9、導購員應積極參加商場舉辦的各項培訓、學習、活動,不能消極怠工。
10、對其他人在本貨區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如吸煙、躺臥、吃零食、扎堆聊天),導購員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制止,對不聽勸阻者,導購員應向大廳經理或保安人員反映,不得放任不管,否則將對所屬展位的導購員處以嚴重警告。
11、導購員參與市場組織的促俏活動期間,嚴格遵守市場促銷活動的各頂管理制度。
12、導購員管理保證金必須在每月月底前補齊(對于涉及處罰的導購員),逾期不補者,市場將進行嚴肅處理;
13、導購員辭退或主動辭職,不涉及市場、商戶相關管理條例,經商戶、樓層經理簽字后直接到公司財務辦理管理保證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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