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
第三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 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項的情形發生,代打者
1、車間人員全勤獎:標準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擔。具體根據員工本人在當月是否滿勤予以計算(正常調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則當月均無滿勤。
2、如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生產車間員工、計時人員停工停產或非正常放假的,則統一按每人25元/天的標準給予補貼。
3、每月總工價的3.5%作為組長的職務補貼與考核工資(各占其中的50%),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綜合考核結果予以計算。如上述兩項未獲得全額的,其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范圍之列。
4、每月總工價的1%,作為副組長的職務補貼,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計算。如未獲得全額的,其實際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范圍之列。
5、個人獎金部分:【每月總工價—每月總工價×4.5%】×10%×個人獎金系數
(注:即每月總工價×9.55%×個人獎金系數)
(1)由組長、副組長根據本組人員的出勤、工作表現等狀況予以評出副組長及組員的個人獎金系數;再由生產部復評或更正,行政參與審核把關。
(2)為適當均衡獎金額度,故要求初評和確認時,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3)因組長已享受考核工資,故不參與該獎金系數的評定和具體分配。
6、本組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計算:
每天計算出當日總工價,再減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條款的應分配部分,即為每日余額;然后則根據本組人員在當日的出勤時數,進行計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資;當月結束后,方最終匯總出基本月工資。
7、如因本組組長請長假不在職期間,而由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的,則按相應的比例劃到副組長的補貼中。
8、員工的基本工資、獎金系數與金額、全勤獎及特殊崗位補貼,組長、副組長人員的職務補貼或考核工資等各項明細,均在本人的當月工資單中給予分別單獨列出,以提高薪資計算的透明度,從而達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9、中途離職的人員,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獎金或職務補貼、考核工資等。
10、車間人員日常違規、違紀的處罰金額,予以納入生產活動基金庫;行政審核后,由財務單獨劃出,并負責掛帳保管,以作為本車間優秀員工獎金和活動組織開展的專項支出費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擔。
★注: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處罰款項,則不予納入該基金庫。
11、車間季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和獎金額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間),則逐級上報,經行政審核確認后予以發文表彰通報,再以紅包獎勵形式統一發放。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 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 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 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 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 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 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 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 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 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 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 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員工及管理人員。
在本公司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員、實習人員在工作時間、請假流程方面應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時間與打卡
1.打卡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中間作為午餐、休息時間,不作為工作時間。
2.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將正常工作日與公休日調換,員工應予服從。如果員工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補休,員工應當服從公司的補休安排;如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按2倍工資支付報酬。
3.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4.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行政人事助理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進行管理。
5.行政人事助理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匯總交財務部。
6.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確認簽字后,部門經理簽批。
7.員工不得自行倒休,未經批準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
四、加班管理
1.對于因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時間以外長期固定超時工作的,盡量安排員工按實際加班時間在當月補休。因工作原因不能當月安排補休的,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可適當推遲。補休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如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2.公司總部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應通過OA流程進行審批,未經批準的,不作為加班;總部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批;分支機構員工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分支機構負責人審批。
3.下列情形不視為加班:
(1)未按規定進行加班審批而自愿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的;
(2)出差時路途上花費的時間;
(3)非工作時間出差在外,但并未安排正常工作或未經加班審批的的;
(4)公司或部門組織的旅游、娛樂、體育、聚餐及其他娛樂活動;
(5)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6)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個人因素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
(7)公司在非工作時間安排與本職工作不同的值班的。
五、各類假期規定
病假
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請病假超過5天的,或者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復查,并以該醫院出具的假條作為請假依據。
4.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1)當月病假累計5日內的,或年度病假在20天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但扣除后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病假超過上述天數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病假工資。
5.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職工自稱“病假”,但在事前或事后均不提交有效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
(2)職工制造虛假病假證明或者通過欺詐、威脅、利誘等不當手段騙取病假證明的,缺勤當日按曠工處理,同時應按公司獎懲辦法處理。
(3)職工出現病假期間外出旅游或在外兼職等情形的,視為職工欺詐取得病假處理。
6.根據法律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醫療期滿后,經公司告知員工醫療期已滿或將滿,如職工仍繼續請假或不能到公司報到的,將視為“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有權直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另行提前通知),并依法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病假與考核、獎金的關聯:
(1)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月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2)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年度考核評為c或c以下;
(3)本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月度獎金;
(4)本年內病假超過50個工作日時,不予發放該年年度獎金。
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員工請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總經理批準。
4.每次批準事假原則上不超過3天,全年累計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上述標準的,公司原則上不予批準。
未達到上述標準,但無正當事由的,公司亦有權不予批準。
5.員工請事假時,公司有權優先安排年休假。
6.事假為無薪假期,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本公司入職后結婚的,持有結婚證明,給予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辦理結婚登記后的六個月休完,超期的單位不再批準。
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4.本規定中的婚假天數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5.婚假應一次性休完。
6.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部分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喪假
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的,可休喪假3天。
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去世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固定工資正常發放。
但是,與實際上崗相關的津貼、交通補助、餐飲補助、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等,休假期間不再享受。
產假及相關生育假期
1.女職工產假為12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持有醫院開具的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男職工配偶生育的,享受15天陪產假。
4.女職工生育嬰兒后至嬰兒一周歲內為哺乳期,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天的兩次哺乳時間也可以合并使用。女職工哺乳嬰兒滿一周歲后,一般不得延長哺乳期。
5.產假天數包括其中的公休假和法定假日天數。
6.孕檢假:
懷孕女職工,進行產前檢查的,按公假計算。
7.計劃生育假:
(1)女職工放置宮內節育器,憑醫院證明休假算公假。
(2)已婚育齡男女職工,自愿做絕育手術的,憑醫院證明其檢查時間和休假算公假。
8.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
(1)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計入個人賬戶。產假期間停發各項工資補貼獎金,生育津貼低于本人月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
(2)不符合領取生育津貼條件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下列處理:
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違反計劃生育規定)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公司不予發放產假期間工資或其學習資料大全它補償。
非因女職工自身的原因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如公司未繳納生育保險),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公司按本人月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3)其它未作說明的產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4)如公司正常給職工發放產假工資,之后又申領了生育津貼的,公司有權從生育津貼中扣除公司已經發放的工資。
(5)上述規定中的“本人月工資”標準,按本人月工資中的固定工資部分計算,不含績效獎金與出勤方可享受的津貼。
年休假
1.年休假天數按以下標準計算:
(1)累計工作年限為1年以上,不滿10年者,假期為5天。
(2)累計工作年限為10年以上,不滿20年者,假期為10天。
(3)工作年限滿20年者,假期為15天。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職工在享受年休假后,出現上述情形的,則下年度不得休年休假。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員工入職本公司后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可開始享受年休假。
5.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發出休假通知,而職工自愿上班的,視為公司已經相應安排年休假。
6.員工未申請當年年休假的,可于次年6月30日前申請休完。逾期仍未休完的,視為員工自動放棄該年休假。
7.公司給員工的年休假超過法定標準的,超出部分作為福利年假。福利年假未休的,員工不得要求公司作出補償。
員工所休年假,首先應視為法定年假。
8.年休假為帶薪假期,按正常工資標準發放。
六、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在辦公平臺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請假的核決權限
3天以內
3天(含)以上
員工請假時
部門經理
總經理
部門經理以上請假時
上級
總經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人事助理(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本制度其它條款對請假有特殊規定的,優先執行特殊規定;沒有特殊規定的,按此一般規定處理。
7.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辦理請假手續的;
(2)以欺騙方式,或以不真實的請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請假未獲得批準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
七、違紀處理
1.在規定時間未打卡或未到崗者,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未經許可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開者,視為早退;早退超過30分鐘者,視為曠工(最小按曠工半天計算)。
有正當理由且經核實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者,每次扣罰工資50元;曠工者,每次(一天為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同時還應按公司獎懲辦法進行處理。
3.考勤全勤獎勵
員工在一個自然月里無請假、遲到、早退等事項者,視為全勤,公司給予全勤獎勵。
4.考勤與績效獎金
有下列情形時,不再享受年度績效獎金:
(1)當年度曠工超過10天的;
(2)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崗天數(帶薪假期除外)超過60個工作日的;
八、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公司行政辦。
公司有權對制度進行不定時的修訂或補充,員工應按經修訂或補充后的內容執行。
2.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后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條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 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 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節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節,放假3日;
(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 國慶節,放假2日;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圍
第六條 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 考勤辦法
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 考勤設置種類:
1.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 曠工。無故缺勤。
4. 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 調休。
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 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 考勤計分辦法。
1. 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 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 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 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90分以上;
良:80~90分;中:70~79分;
及格:60~69分;
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條 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6
考勤由公司行政部進行組織和監督,考勤以員工個人為基本單位,每月考勤計算起迄日為當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每年考勤計算為本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行政部須于每月5日前將考勤卡匯總,交人事部作為核發工資及獎金的依據。
一、基本內容
1、作息時間
(1)每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
午休12:00—13:00
下午13:00—17:00
(2)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享受國家法定假期;
2、考勤記錄
(1)本公司使用考勤制度,上下班均需實行統一電腦打卡。
(2)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不得以任何理由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否則一經查實按公司勞動管理獎懲條例處理。
(3)上下班時間以電腦卡記錄為準。
(4)每人每月遺漏打卡不得超過3次,違者按制度扣款。
3、缺勤請假手續實行逐級管理
員工向部門經理、部門經理向主管副董事長、主管副董事長向董事長、董事長向董事長并告知行政部,凡上一級主管說不清員工去向的,一律作為缺勤,查清后按《公司勞動管理獎懲條例》處理。
4、因公外出
員工外出聯系業務,需填寫《外(公)出單》,并經上一級主管核準簽字。各種假期憑證,必須提前一天填寫清楚,交上一級主管簽字,無法提前請假者,需電話報告,并假后補辦。
5、員工于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的,應于次日至行政部前臺填寫《遺漏打卡證明》并交直接上級主管簽字核準,但每月補簽不得超過5次,超過次數的按缺勤處理。
二、假別
1、遲到與早退
(1)作息時間規定上班后10分鐘未到崗,以遲到論;作息時間規定下班前10分鐘離崗,以早退論。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其缺勤半天計算事假,并列入遲到早退次數統計。
(2)遲到、早退月累計達3次者,以曠工一日論。
(3)處理辦法:
①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含),每次扣工資5元;
②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含),每次扣工資10元;
③遲到、早退達30分鐘者,按缺勤半天計扣工資;遲到、早退達1小時者,按缺勤1天計扣工資。
④遺漏打卡或遲到不打卡者,因公外出或請假而未能打卡者,應于次日經主管補簽考勤卡,否則視為缺勤,但每月補簽不得超過5次,超過次數的仍按制度扣款。
二、加班加點
1、員工因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申請或被主管領導指派加班加點時,均應于加班前填寫《加班申請表》,由部門主管呈主管董事長核準。
2、員工在完成加班任務后,應在《加班申請單》中注明具體加班時間,并呈部門主管審核簽字,交行政部備案登記,并據此作為發放加班費或調休的依據。
3、無特殊理由員工應該服從安排,加班加點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除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外,員工加班加點后原則上由部門主管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情況下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
5、部門在一年內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經公司董事長審批,按公司有關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三、公休假
1、本公司工齡三年以上的職員,可享受10個工作日的帶薪公休假。
2、公休假一般于當年使用,可集中休假,也可分次使用。
3、公休假由職員書面申請,三天(含)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行政部核準;三天以上及部門負責人休假,由行政部核實后報公司領導批準。
4、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
5、休假期間待遇不變。
四、事假
1、請事假3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審批,超過3天至5天的事假由主管副董事長審批,5天以上的事假由董事長審批。
2、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或在外因故負傷的假期,仍做事假處理。
五、病假
病假一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部備案;病假兩個工作日(含)以上五個工作日(含)以內須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部備案;病假五個工作日以上,須出具區級以上醫院病假證明,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核準;部門負責人請病假,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每月連續病假三個工作日(含),累計病假五個工作日(含)扣發病假期間的崗位津貼;病假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累計超過七個工作日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和病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六、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假3天,符合晚婚結婚年齡的員工增加婚假7天(包括公休日,不包括國定假日)。配偶在外地并去辦理婚事的',按實給路程假。婚假期間待遇不變。
七、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3天(不包括國定假和公休日)。喪假期間待遇不變。
八、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親配偶假,假期為30天;
2、未婚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親父母假,假期為20天;已婚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四年的,可享受每4年一次探親父母假,假期為20天。
3、假期時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路程按實際情況給假。
九、產假
女員工分娩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75天,晚育并難產增加產假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給予產假45天;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產假30天。(違反計劃生育的分娩除外)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休產假應提前三個月申請,由本部門、行政部協調安排,報公司領導核準。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十、計劃生育假
女員工人工流產給假14天,放節育環給假2天,取環給假1天,人工流產并放環給假16天,放環一年內每月經期給假1天,7個月以上的孕婦每天工作時間安排休息1小時。
十二、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曠工論處:
1、未經批準的事假、調休;
2、假報公出辦私事的;
3、偽造假期證明,騙取假期者;
4、無任何請假手續缺勤者。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7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范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1.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匯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并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制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范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舍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并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于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并如實記錄考勤表。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于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匯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后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干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沖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8
一、考勤管理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勞保福利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二、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辦公室負責,保安部協助。各部門的考勤由專人負責。
三、各部門應在每月初1號、2號兩日內將上月考勤結果匯報到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確認后當天內轉財務部門,用以計發工資。
四、請假
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2、一般員工請假在半天內的,口頭即可。半天以上的,需手寫請假條報上級審批方可。續假回來的.要補寫請假條。事假期間一般不發工資。
3、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4、到醫院看病,給假半天,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天記事假考勤。
五.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元旦、五一、十一、春節)加班,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六、曠工處理
1、以曠工論處的情況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遲到和早退超過半小時的
(6)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
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3、經常曠工的,通報批評,直至除名。
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必須經主管領導及有關經理同意;其他人員出才,必須經主管經理批準。
二、出差要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報告表”該表經審查批準后,交辦公室留存。憑出差報告表,填寫借款單,并經公司領導簽批后到財務室辦理借款手續。
三、應遵守的事項
1、必須按計劃前往目的地,無特殊原因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有變動需事先請示并獲批準。
2、坐車或開車必須按正常路線,不得無故繞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繞道者,需事先由領導批準,其繞道部分費用由本人承擔。
3、乘坐飛機人員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領導特許后方可乘坐飛機。
4、出差者應主動動用當地座機電話向公司匯報和請示(境外出差不同)。
四、出差過程中招待客戶及給客戶購物送禮,要電話請示公司領導,同意費用限額后方可實行。事后要索取發票。無法索取發票的回來后要說明清楚,并要有依據。
五、住宿時(寶庫過夜和午休):
1、一般員工不得超過當地二星級酒店。
2、經理級人員不得超過當地三星級酒店。
3、公司主要領導可以住公司在當地的協議酒店。沒有協議酒店的,視業務與公關需要,可以住當地四、五星級酒店。
4、隨行的公司及客戶,應當住當地協議酒店,沒有協議酒店的,可以住四、五星級酒店。
5、公司人員,可以與客戶住同一酒店,但要主動住低價或經濟型房間。
6、公司人員投宿于親友家時,公司支付50%的住宿費。
六、出差補貼實行包干,補貼內容主要是指飲食、電話費和雜費等。
七、除因公務、疾病或以為災害需經公司允許延時外,不得借故延長出差期,否則不予報銷旅費,并依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八、出差中不允許進行私人旅行。在不得已情況下,如欲進行私人旅行,需得到公司的批準。公私混合出差時,公司只報銷公務部分的差旅費。
私人旅行日數應從本制度中的出差日期數中扣除。
九、出差回來上班后4天內想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報者,如無特殊理由,按動用公款處理,財務室有責任檢查。報銷前須由總經理審核簽字。原借款未報帳時,一般不再辦新借款。
十、境外出差參照上述辦法(慎用電話),各種票據要折算當時人民幣牌價記帳報銷。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9
第一節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上班時間: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實行單雙排休工作制,9月—2月實行兩單一雙工作制,周末由部門安排值班人員;
2、銷售類、銷售管理類、電子商務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備案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上班班次及時間詳見排班表;
3、公司聯營專柜員工,由于經營需要派遣至零售賣場(超市、百貨)工作的員工、須遵守賣場考勤管理規定,如違反賣場考勤管理規定致使公司被處罰或商場開除,公司將做出同等處理。
第二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2、打卡規范
一、公司總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賣場(專柜)營業員須依照賣場營業時間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于每周一上午統一提交部門直接主管審核,并由本部門內勤集中填報簽卡原因,報送人事行政部經理簽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請單)。否則,均以曠工論處。
三、專賣店及各賣場人員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考勤人員填寫考勤表并統計,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寫要求工整、規范。
四、各部門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對部門經理、相關業務人員及考勤人員各處以每延遲一天10元的罰款,如遇節假日可順延2個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員工上班時間遇遲到時,須打遲到卡,嚴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變相的方式獲得簽卡(如用換休條沖抵),一經核實,將視為弄虛作假行為,一次性處罰50元/次。
六、特殊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特許批準,并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后,不做考勤監管,凡是未經總經理特批的崗位人員,不得以其他形式簽卡;部門經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簽卡(只能在《員工異常考勤簽審表》上簽字審核)。
七、跨部門借調人員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門應事先填寫《人員借調單》并作好相關人員的`考勤記錄,被借調人員出勤在三天內的,仍由原部門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三天以上的原則上由借調部門負責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
八、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統一歸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員工考勤異常簽卡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簽核有效,各部門須配合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0
一、為加強xx年度夏季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有關規定,除部分公司領導、總經理由于工作需要特別準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4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只能提前10分鐘(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三天,每天六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二~星期四
工作時間安排: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公司各車間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各工作組安排為準。
四、各種假期類別介紹及考勤工資核算管理
1、因公出差員工考勤管理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因公出差
(1)因單位技術問題、業務事由出差;
(2)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本單位出資的相應的和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相關等;
(3)經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員工考勤管理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10天: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具體放假安排按國家勞部頒布的規定執行。
3、年假考勤管理
(1)在本單位工作滿1年即可申請年假。
(2)滿一年可申請7天帶薪年假,以后每滿1年增加10天年假,直至滿70天年假。超出70天的年假將以當年工資水平的3倍以現金形式給予申請人。
(3)如果本年度年假員工沒有申請使用,次年第1次發工資時將以2倍工資返還給員工。
4、病假員工考勤管理
(1)員工患病及非因公負傷。持有二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病假證明書,可核予病假;
(2)病假期間工資照發,另外每天每人按不同級別補助300元至800元調養費。
(3)經領導同意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超過6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5.事假員工考勤管理
(1)因個人家庭等其他情況,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的,經申請領導可酌情給予事假,并記入員工考勤;
(2)根據公司領導關于員工考勤管理的指導意見,事假將只發80%的工資,特殊情況經副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同意可發全額工資。
五、請假審批權限
本單位所有員工請假的均須向總經理辦公室按照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規定提出請假申請,由辦公室呈送總經理批閱。未經批準而私自休假的則按曠工論處。
六、考勤管理
1.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執行部門,各部門車間為負責部門。公司各車間辦公室值班保安及前臺人員負責監督執行員工考勤打卡,對不遵守員工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員工考勤日志記錄,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抽查員工出勤狀況。
2.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情況登記表”上注明未打卡的事由、地點,由其主管領導審核,其“考勤情況登記表”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核準,于每月月末報送總經理審批。
3.每月遲到累計達12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6次,不予以扣款。
4.部門經理和公司領導須帶頭遵守執行員工考勤制度,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5.公司將于每月10日在各車間辦公司公示欄處張貼本部門的員工考勤情況。
注:本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只適合xx年度夏季執行,夏季過后會有新的制度發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熟悉,自覺地、仔細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關心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關心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其次章詳細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其次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峻屢教不改者,將賜予通報批判、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別狀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全部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準時在考勤卡上注明緣由,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的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需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需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緣由必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需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行猜測的緊急狀況,必需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照實說明緣由,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根據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需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狀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其次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需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賜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賜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賜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賜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給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依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狀況賜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2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需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賜予當事雙方經濟懲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賜予警告或經濟懲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終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2、如遇突發大事不能準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4、請病假三天者,須供應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非常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并獲得批準,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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