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一、外包人員管理:外包項目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規劃與審批,項目的招標由采購部負責,運營、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業務外包部門負責。
二外包項目的范圍。非本公司核心業務,僅做后臺支持而不創造營業額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級發展機會的活動與業務,需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業務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項目的申請。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企業發展的情況,需要將部分業務外包時,可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內容,填寫《外包項目申請表》,經審查合格后進行公開招標或定向儀標。
四、外包價格的核定。已確定的外包項目由業務外包部門牽頭會同計劃財務部等相關部門確定對外招標的參考價格和相關條件、制作標書。
五、外包人員管理:招投標管理。由采購部組織外包項目的公告、招標會等相關的招標、評標工作,并與外包商簽訂合同,合同簽訂三日內將外包項目的有關資料報檔案室存檔。
六、外包人員管理:外包期間的質量管理。業務外包部門依據合同的規定負責該項目的日常考核與服務質量的監控工作,定期收集信息,并將相應的信息填入《外包服務質量統計表》與付款審批但一起作為付款的依據。
七、外包人員管理:獎勵規定。對于在外包期間公司內部人員履行職責,認真執行合同,積極發現問題并反映問題,避免企業損失的相關人員,給予不高于節省部分10%的獎勵,單筆獎勵金額不超過1000元。具體獎勵比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
八、外包人員管理:處罰規定。
1、對于未嚴格按招標程序進行外包項目,對采購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以“記過”處罰,并進行相應的罰款。
2、合同期間,業務外包部門沒有履行職責定期檢查,及時反饋信息的,給予相關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
3、對于財務人員收到相應信息為在付款時準確的體現,視情況的輕重給予相關負責人200元以上的罰款。
4、外包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未達到合同的要求,存在服務質量問題,對公司形象、財產造成損失者,外包業務部門負責人未提出解決的辦法而由其他部門發現后,對外包業務部門負責人按人力資源制度的相關罰則給予處罰。
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篇2
1、員工要明確公司經營之目的,應始終把服務廣大師生放在首位,應明確自己的工作職責。協助設備科老師建設智谷校區教學及辦公資源,對校區設備進行維護管理,對校區教學耗材管理核算等;在工作中注意培養職業素質,為全校學員做一個表率。
2、忠于職守,服從設備科老師、各部門經理(含行政助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員工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到時簽到,走時簽退)。
3、對于被記過三次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4、所有員工應注重團隊協助能力的提高,并經常交流工作心得與經驗,增強本公司凝聚力。
5、所有員工應中實行責任到人制,對自己做的事要負責,出現問題要主動承擔責任。
6、公司所有員工實行優勝淘汰制,對違反紀律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由行政部對員工進行行政考核,員工要對自己嚴格要求,員工之間要相互監督、共同進步。
7、所有員工在工作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上班時不得擅自將非本公司人員帶入工作區,如有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工作區應立即將其勸導出工作區。(注:公司內部人員如無特殊原因在非工作時間進入工作區將給予其記過處分。)
8、未經允許不得動用老師辦公設備,不得進入中心機房,工作未完成時不得上網、娛樂、聊天。公司會議及集體活動不得缺席,會議中手機一律調為振動或關機。
9、工作完成后,應在關好燈、窗,擺好桌上的東西、放好凳子,清點好工具后才可關門離去。
10、進入機房維護時,應向授課老師表明身份,經允許后方可進入機房進行維護。
11、不得在上班期間嘻戲打鬧,應保持良好的職業素養。
12、每個月由行政部對各員工的表現進行獎懲處理,對優秀員工進行加分獎勵。
13、干部應以身做責,嚴于律己。員工和干部之間應相互監督,互促互進。
14、所有員工嚴禁泄漏任何與工作有關的電腦及設備的系統密碼或配置。
15、所有員工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在任何時間,擅自更改、破壞、移動校區所有教學電腦及其相關的軟硬件設置。
16、所有員工進入設備科辦公室不得擅自翻閱、開啟辦公室內的任何文件、電腦及文件柜,不得將辦公室的任何工具、資料攜帶外出。
17、曠工一次記過處分,并內部通告。累計礦工兩次,視為自動離職。
18、一個月內凡有遲到、早退、曠工或請假的員工,將取消其參加月度評優的資格。
19、向設備科領取任何物品必須征得設備科老師同意,并認真填寫耗材領用單,在簽字確認后方可領取。
20、所有員工進入設備科要喊報告,經老師同意后方可進入。
21、非當日值日的員工工作時一定要聽從當日值班人員的安排。
22、若想退出公司的員工必須至少15提前天寫好辭職報告報直接上級同意后親自交給總經理手中,經允許后方可離職;否則將在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給予處分。所有欲離職員工在未批準離職之前應嚴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照常工作。
23、工作合格的員工將在畢業時領取由學校頒發的《實習鑒定書》。
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基本定義
遲到:上班時間仍未到崗。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脫崗: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況者,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者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照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
二、入職與試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入職后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是雙向選擇,員工與公司都可隨時解約。
4.試用期可提前轉正,前提看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考勤規定
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準時打卡。
公司標準工作日為:
1.周一至周五全天。
2.國家雙休制。
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九點-下午六點,中午12點-下午1點為午休時間(含用餐時間)
3.因工作崗位不同,法定節假日,請假,休息應處理好自己負責店鋪所有事物。
四、管理制度
(一)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事假
1、基于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許每人每月有2次(含)遲到機會,累計不超過20分鐘。每月允許請假30分鐘(單次),不扣除工資和全勤獎金。
2、遲到超過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類推并累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金。
3、請假1天以內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通過后填寫請假條。
4、非整天的請假時間按照小時累計,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滿8個小時為1天,不滿8個小時的,按比例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并扣除全勤獎金(周五,周一不允許請假)。
5、如臨時有事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通過公司企業微信進行審批。無故缺勤視為曠工,按日工資三倍扣除基本工資。連續曠工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公司無需發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崗時提供醫院開具的病例,無證明這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5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板協商處理。
(四)婚假
根據最新國家法定婚假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節假日和公休日),持證給假,按結婚證日期三個月內享受,婚假須連續一次性休完。
(五)產假
(1)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8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7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
天產假。
(3)男員工配偶生育時,可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六)喪假
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離世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3天。
(七)工傷假
經權威醫院和機構核定后公司與發生工傷員工協商處理。
(八)年假
對于入職滿一年不滿三年的員工,享受3天帶薪年假;滿3年的員工,享受5天帶薪年假;5年以上,享受10天帶薪年假。
年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周申請審批,不得與節假日連續請假,特殊情況的需提前向公司說明。年假期間店鋪郵件和訂單需正常處理,維護店鋪績效,遇到問題及時向公司匯報。
(九)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填寫書面申請。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公司負責人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上級,以保證及時進行工作對接和相關資料存檔等。
3.本公司所有員工離職沒有提前申請自動離職者不給予發放薪資。
五、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凡既有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之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部分行為規范職業準則
一、基本工作規范
1.本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及公司和部門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和部門的利益為重,對公司及自己管理店鋪負責,不做有損對公司和店鋪的事情。
3.以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對待本職工作,服從工作安排,不以個人主觀理由推卸責任。
4.同事直接應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加強團隊協作。不詆毀、惡意評價其他同事。
5.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積極提高工作狀態,不推脫,不拖延按時完成上級交代工作。
二、保密義務
1.所有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及部門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有涉密文件,嚴禁對外泄露公司數據,(自己負責店鋪名,產品,廣告費用預算)。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部門秘密文件,技術方法,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一旦發現給予嚴重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無條件給予解雇并進行法律程序進行起訴。
三、禁止下列情形
1.利用公司店鋪產品圖片或者數據資源從事其他兼職工作或者私自經營店鋪,一經發現嚴重處理給予無薪及其他福利待遇辭退,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任何時間不得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辭退。
3.禁止頂撞上司,不聽取安排。
4.工作不在狀態,制單、郵件、Case、AZ等基礎操作錯誤,店鋪問題不及時處理,一經發現自己主動填寫處罰單。(處罰標準最低30元人民幣,情節嚴重最多不超過300人民幣每次)
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總體規定
1.會議考勤是學院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各類崗位職稱評聘及考核、評比的依據之一。
2.學院的會議考勤管理由黨政辦公室負責;
3.與會人員需本人在會議簽到表上簽名,不得代簽。
第二條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學院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請假憑證;
4.及時匯總并通報考勤結果。
第三條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請假:○缺席:×
第四條請假
教師遇事須于開會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可用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向學院黨委書記請假,否則按缺席處理。
第五條缺席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視為缺席: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請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3)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席。
2、無故缺席者按照30元/次從學院下發的費用中扣除。
第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學校、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學院黨政辦公室。
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篇5
各有關員工:近段時間,發現有部分員工素質極差,出現經常性代人打卡考勤,并在上班時間有遲到早退現象,現對本廠考勤管理制度再次作出一下幾點規定:
一、嚴禁代人打卡考勤,如有發現,經事后查實,將對事由雙方作各扣款30元處理,在門崗打卡考勤,門衛有權進行督促。
二、遇事休息應事先請假說明情況,否則將作曠工,扣款50元/天處理。
三、正常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這現象,應說明情況,否則將依考勤卡打卡時間為準,按每分鐘扣款1元,并以此類推,將在當月工資中扣繳。四.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應馬上進入工作崗位,不得在辦公室、車間門口等地聚集聊天。
以上規定自10月5日執行,請有關員工自覺遵守!
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周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匯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匯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于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考勤匯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后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后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沖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沖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準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準后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準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準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準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準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并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托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準,實際休息時間大于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周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后,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準后,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致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于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準,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準。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準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準,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周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并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后,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二○xx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公司人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敬業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實行上班簽到制度,簽到由各部門分別進行,考勤記錄作為日后考核、晉升的原始依據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員工應在7:50到公司點名并打掃衛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時間為8:50到公司打掃衛生,9:00點名,9:00——12:00為工作時間。節假日(值班)上班時間為早8:50,下班時間為正常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
3、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規定時間內不到達公司者為遲到。遲到人員應到直接上司處簽到,說明時間,并由直接上司簽字后送財務,否則按曠工論處。提前離開者為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工資的2%。
4、職工每月允許最多32小時事假(以4小時為單位,不足4小時的按4小時計)。額度內事假,每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2.5%,否則,每超過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5%,扣完當月全部工資為止。
5、職工婚假為10天(包括節假日在內),員工請婚假必須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喪假3天;假期超過規定期限者按事假處理。
6、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包括節假日在內),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按病假處理。女職工不滿三年而生育的,產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7、女職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時的哺乳時間,時間延續到孩子滿周歲時。
8、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職工病假按累計計算,病假累計1個月以內的,每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5%,累計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下者發放基本工資的80%,累計2個月以上者,發放基本工資的50%。
9、員工請假必須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請假條,16小時以內(含16小時)的,必須報請部門經理批準,16小時以上的報請總經理室批準,部門經理請假,應安排好本部門的工作并報請總經理室批準。員工所有請假以請假條為準,請假條上交辦公室,無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10、員工假期結束后應及時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計)。
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且由部門經理批準。《出差申請單》一式兩份,交本部門經理一份(作報銷用),一份交財務留存。
12、公司設立全勤獎,獎勵三個月無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現象的職工,金額為100元。每月2日前辦公室統計上月考勤結果報財務部,全勤獎隨工資發放。
13、公司對會議進行考勤,在規定時間無故不按時到會者,按遲到處理,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一天計。
14、對于多次遲到、早退,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損失的員工,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15、公司員工紅白喜事使用公司車輛,或在上班時間調用公司人員(原則不超過5人),須報請辦公室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所調用人員可不用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辦公室批準辦理登記手續者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逢公司員工紅白喜事,公司辦公室將代表全公司前往,并盡可能予以協助,以盡禮儀。
16、公司不鼓勵員工紅白喜事過于鋪張,同時不提倡其他員工參加宴請。
17、凡公司員工(含家屬)生育者,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將前往探望并贈送禮品以示祝賀。為節約時間,提高效率,總經理室人員不再參加喜宴。同時,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員參加喜宴。
外包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勞動考勤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信息的收集、匯總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各部門應主動配合綜合管理部開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條公司實行綜合工時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中12:00—14:00為午餐、休息時間。有工作任務時,員工應自覺縮短午餐、休息時間,加快完成工作任務。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公司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實行輪流值班制。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釘釘”同適用。員工正常出勤沒有打卡記錄視為考勤異常,需于2個工作日內填報考勤異常說明表(即事由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部備案。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釘釘”報部門負責人審批。每月2日前,各部門將上月部門員工外出登記表匯總交綜合部備案。
第五條員工考勤記錄作為個人績效考評的重要參考依據(“釘釘”為準)。
第六條員工遲到、早退30分鐘及以內,每次扣罰3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6次或全年累計達到12次,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七條員工曠工1天,處以兩倍日薪的等額罰款。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按嚴重違紀,予以解聘處理。
第八條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事由單》,并在“釘釘”上按流程審批后執行;特殊情況需來電請示,并于事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未經審批的請假作曠工處理。
第九條事假。每位員工當月請事假5天以內(含),按請假天數扣發工資。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當月績效工資不予發放;當年事假超過20天,予以解聘處理。
第十條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醫院證明(病例、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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