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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檔案借閱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子檔案借閱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1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和《武漢理工大學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證明的單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證明的個人,可以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
三、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利用本館已開放的檔案,須經學校外事部門介紹以及檔案館負責人同意。
四、利用本館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檔案館負責人批準。涉及未公開的技術問題,須經檔案形成部門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時報請校長審查批準。涉密檔案資料按《武漢理工大學秘密資料管理辦法》查閱利用。
五、檔案利用者須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利用者姓名、單位、利用目的和內容等。
六、檔案利用者須自覺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閱其他與所查內容無關的檔案,嚴禁涂改、污損、抽拆和增刪檔案內容。
七、本館檔案原則上限館內查閱,一般不外借。校內有關部門確需借出檔案時,須持有二級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借閱申請,經檔案館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借出。檔案借出時間不得超出兩周,不得轉借。需要續借應持檔案到檔案館辦理續借手續。借出檔案者須對檔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負責。
八、檔案利用者需要復制檔案的,由檔案館負責辦理。加蓋本館檔案證明章的檔案復制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閱利用檔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館不收取費用;用于個人或者商業目的的,本館按照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贈的檔案,本館無償和優先提供。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2
為了加強本單位檔案管理,搞好各門類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單位各部門借閱檔案,必須按照單位制定的各門類檔案借閱管理標準辦理借閱手續。
2、外單位來人查閱本單位檔案,需持單位介紹信并經單位有關部門領導簽字批準,方可查閱,不得抄錄或借出。
3、機密、秘密、絕密檔案借閱一律按照《檔案安全保密標準》中的要求辦理。
4、查閱各門類檔案應在閱覽室內進行,不劃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毀等。特殊情況需借出的',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但借出時間不得超過一周,不得轉借他人。需繼續使用者要辦續借手續,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5、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片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錄、攝、描繪、折散、刪刮、撕毀檔案等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現行責任。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3
一、各單位工作人員可直接查閱本單位一般檔案資料,查閱有密級檔案,須持簽有單位負責人明確意見的條據,方可查閱;
二、各單位借閱本單位一般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必須注明預計歸還日期和聯系電話。借閱有密級檔案,須寫《檔案借出審批單》并經公司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三、如延長借閱時間,須辦理續借手續。逾期不還者,檔案管理員要及時催還。若催還未果,檔案管理員要向部門負責人反映。
四、如情況特殊,外單位人員或集團其他單位人員查閱檔案須持檔案歸屬單位的介紹信,可查閱無密級檔案。檔案主要供本集團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五、珍貴的實物檔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縮微膠卷等檔案一律不借出;
六、檔案的借閱者應負責檔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復制、擅自拆散、調換、抽取、污損、加標注證、裁剪、撕毀等。若有遺失,應及時聯系檔案管理人員。
七、凡有私下抄錄、拍攝、描繪、拆散、刪刮、撕毀檔案等行為者,嚴格按照國家《檔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4
檔案是我校各項工作活動的歷史記錄,是當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據,也是學校寶貴的文化財富。因此,愛護檔案資料,人人有責,借閱檔案資料必須履行借閱手續,切實保證其完整與安全。
一、檔案員負責檔案資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經手查找調卷,督促借閱者履行手續,無關人員非經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入檔案室開箱取閱材料。
二、凡借閱檔案資料者,均要按照《查閱檔案資料登記卡》的欄目進行登記,本校人員調閱其業務范圍的檔案材料,可直接由檔案員提供,借閱非隸屬業務范圍的'材料,需經辦公室主任或校領導批準才能調閱。
三、外單位借閱檔案資料,必須持借閱單位的介紹信,經本校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借閱,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閱者要確保檔案材料的機密與安全,不得折縐、污損、拆散、私取或裁剪檔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劃線、圈點、打叉、涂改等,違者依法追究責任。
五、借閱者未經本校領導或檔案室同意,不得摘錄翻印、復制或公布檔案材料。
六、借閱者均要在檔案室內閱讀,嚴禁帶到公共場所閱讀,如有違反或遺失,要追究責任。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5
檔案借閱是檔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為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既方便檔案利用,又確保檔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訂本制度。
(一)借閱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檔案原則上不能外借,特殊情況下只借復制件,外借原件需辦理特批手續,并嚴格限制借出時間。
(二)學校內部各單位借閱本單位檔案,須持有本單位介紹信,以證明其身份和查閱目的;跨部門借閱重要的檔案資料,須持有原歸檔文件整理單位同意的證明;院外利用者須持有本單位的'介紹信和本人的身份證。借閱者要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利用結束后,利用者應如實填寫《檔案利用效果登記表》
(三)查閱、摘錄、復制尚未開放的檔案,須經有關部門同意,并經綜合檔案館(室)主任批準后,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借閱屬于控制使用范圍的機密檔案,須經學校分管領導、綜合檔案館(室)主任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檔案主管單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
(四)借閱者應對檔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負責,不得把檔案中的內容隨意轉告他人。利用者未經有關部門或綜合檔案館(室)的同意,不得轉借、涂改、圈劃、批注、增刪、抽頁、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檔案內容。嚴禁出售檔案和不歸檔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查責任,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處理。
(五)檔案借出以后,閱覽室要定期催還;歸還檔案時,要當面檢查清點,檢查無誤后:注銷外借手續,按檔號放入檔案柜內。外借檔案如發現有轉借、損壞、丟失等現象,應寫出書面報告,根據不同情況,上報學校嚴肅處理。
(六)綜合檔案館(室)同意摘錄或復制的檔案、資料,經校對、蓋章以后生效。
(七)根據《檔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凡利用屬收費范圍內的檔案,按有關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
(八)凡向綜合檔案館(室)移交、捐贈、寄存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對其檔案享有優先利用權,并可對檔案中不宜公開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檔案館將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6
為了加強電子文件歸檔管理,保障電子文件和電子檔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電子文件歸檔和管理規范》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1、電子檔案是一種獨立的檔案門類和載體,它和其它檔案一樣,應列入規范管理的范圍。電子文件從形成到歸檔的管理過程由各相關處室和檔案部門負責。
2、電子檔案應按制度嚴格要求,妥善管理,確保其不散失、不損毀、不失真,從而保證電子檔案的完整、真實和有效利用。
3、各部門根據歸檔要求,在應歸檔電子文件產生時打上相應的標記;把經辦過程中的情況隨時記錄在相應的文件中;辦理完畢的電子文件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歸檔。
4、歸檔的電子文件要編制簡要檢索工具,其基本著錄項目為:序號、題名、責任者、文號、密級、日期、目錄(類別)號、保管期限、操作者、背景信息、元數據、硬件和軟件環境等著錄內容。
5、電子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檔案室負責歸檔前的監督、指導工作以及歸檔檢查驗收,做到外觀完好、整潔無損、記錄的內容、檢索條目等著錄項目與登記一致,確保上機測試無病毒和百分之百的準確率;
6、檔案室要配備與業務部門兼容的計算機系統,使歸檔的電子文件能有效機讀。檔案人員應熟練地掌握計算機系統的使用技能,組織編制歸檔電子文件的各種檢索工具,積極主動提供服務,充分發揮歸檔電子文件的.作用。
7、在每年上半年將上年度應歸檔的電子文件向檔案室歸檔,移交時做到數據完整、內容準確、編目規范、賬物一致、手續清楚、移交清單一式二份,交接雙方簽字后各執一份。
8、歸檔的電子文件應一式三份,一份用于查閱,一份存于檔案庫,一份異地保存。
9、入庫的電子檔案,每兩年要機讀抽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補救。
10、隨著計算機技術和設備的更新、發展,對庫存電子檔案要進行同步更新復制新版本,舊版本或有問題的載體仍需保存三年。
11、保管電子檔案的裝具要求有防光、防塵、防磁、防有害氣體功能,庫房溫度控制在17℃-20℃,相對濕度控制在35%-45%。
12、封存的電子檔案不外借,利用時使用復制件,聯網利用要有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和可靠的監管保障。
13、銷毀電子檔案,需經單位檔案鑒定小組鑒定,編制銷毀清冊,由主要領導批準,監毀人、銷毀人簽字蓋章。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7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檔案工作,促進檔案工作為企業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企業檔案,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條企業應遵守《檔案法》,依法管理本企業檔案,明確管理檔案的部門或人員,提高職工檔案意識,確保檔案完整、準確和安全。
第四條企業檔案工作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中央管理的'企業制定本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和辦法須報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五條企業負責檔案工作的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貫徹執行《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企業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保管、利用、鑒定、銷毀、移交等有關規章制度;
統籌規劃并負責本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和提供利用工作;指導本企業各部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監督、指導本企業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
第六條企業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紀守法,具有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第七條企業各部門負責歸檔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業檔案部門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歸檔。
第八條歸檔的文件材料應完整、準確、系統。文件書寫和載體材料應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規范。歸檔的電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材料一并歸檔保存。
第九條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檔案保管期限,劃定檔案密級。
第十條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對檔案進行安全保管,并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檔案和涉及商業秘密檔案的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鑒定。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登記造冊,按有關規定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批準后進行監銷。
第十二條企業做好檔案統計工作。國有大中型企業應按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填寫有關報表。企業認真做好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企業檔案現代化應與企業信息化建設同步發展,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企業檔案部門應積極做好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第十五條企業必須為政府有關部門、司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提供真實、準確的檔案。
第十六條企業提供利用、公布檔案,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其他組織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發生變動,應按《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處置辦法》做好檔案的處置工作。國有企業破產,破產淸算組應妥善處置破產企業檔案;國有企業分立,檔案處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業協商辦理。
第十八條企業對在企業檔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建立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規定歸檔而造成文件材料損失的,或對檔案進行涂改、抽換、偽造、盜竊、隱匿和擅自銷毀而造成檔案丟失或損壞的直接責任者,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xx年9月1日起實施。《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其他有關企業檔案工作的規定凡與本規定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8
一、本校各業務部門人員,因工作需要,可查閱與本部門工作有關的檔案:其它部門需要查閱檔案的,經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
二、外單位人員查閱檔案,須持縣、團級以上單位介紹信,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
三、查閱檔案一律在閱檔室,事先填寫查(借)閱檔案登記冊;外部位借閱檔案,必須持有借閱單位的'公函,經學公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后,方可借出,借閱時間不超過一周,確因需要,必須延期的,需辦理續借手續;
四、查閱檔案單位和個人,不得拆散、抽取、涂改、勾畫和改變檔案原貌,對丟失和損壞者要追究責任;
五、閱檔時,應保持安靜,自覺遵守查閱秩序,嚴禁吸煙,確保安全;
六、因工作需要調離本單位的人員,如有在本校檔案室借閱檔案的,必須辦結歸還手續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9
一、本局人員借閱檔案,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外單位查閱檔案或要求出具審計檔案證明的,必須持單位介紹信,并經局主管領導審批,進行登記后,方可查閱。
二、借閱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抄錄、復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時,須經檔案工作人員審核,相關業務科室和辦公室主任批準。
三、借閱檔案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半月,并按時歸還。如確需繼續使用者,應重新辦理借閱手續。機密和聲響檔案一律不得借閱。
四、借閱人員要愛護檔案,確保檔案的安全,嚴禁在案卷上勾畫、涂改,不得污損、抽頁、拆卷、轉借及遺失,并應對所借案卷內容注意保密,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依照《檔案法》追究責任。
五、歸還檔案時借閱人員應向檔案工作人員反饋利用效果。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10
一、檔案工作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檔案法》、《保密法》及審計工作保密規定,帶頭遵紀守法、嚴守國家機密,確保檔案保密安全。
二、堅持原則,忠于職守,不隨意摘抄、傳播密級檔案內容,不私自復制檔案材料。
三、借閱檔案的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查閱案卷的內容。
四、確應需要查閱機密檔案,必須由分管領導和主管領導批準,在檔案工作人員陪同下查閱。
五、機密檔案要妥善保管,加強保密措施,發現丟失、泄密等問題,要立即報告,迅速采取補救措施。
電子檔案借閱制度 11
一、認真學習貫徹國家檔案工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機關檔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機關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門類檔案、資料,監督和指導機關各科室的立卷、歸檔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檔案情況,編制適用的檢索工具,及時準確的`提供檔案、資料,為領導決策和審計工作服務。
四、維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負責檔案資料的保護和修復工作。
五、對檔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況進行統計,準確編制檔案工作情況統計表,及時上報檔案部門。
六、按照有關規定對保管的檔案定期鑒定和銷毀,并向縣檔案館做好檔案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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