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資金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務資金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1
一、職責單位和職責人
職責單位:xxx財務處。
職責人:承辦人(A角、B角)、分管副處長、處長、分管副校長、校長、校長辦公會成員。
二、權力行使依據
經費支出審批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黑院政發〔20xx〕91號)執行。
三、審批條件和標準
(一)第四條“各類專項資金在學院統一安排下,由財務處負責資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項目資金務必按來源渠道和建設項目分別設賬,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學校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擠占。”
(二)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學院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重點學科建設(包括平臺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包括網絡建設、圖書信息建設)、基礎設施建設。”
(三)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為完成該建設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支出。”
(四)黑河學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各種罰款、還貸、捐贈贊助、對外投資、發放各種勞務獎金以及與建設項目無關的其他開支。”
四、所需資料
(一)項目申請書;
(二)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黑河學院預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受理
專項資金支出受理時間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發布時間確定。承辦人(A角、B角)對各部門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貼合相關規定,予以受理,要求經辦人現場登記。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資料。不貼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六、核準與決定
(一)受理后,承辦人(A角、B角)按要求審核申報材料后,報分管副處長;分管副處長同意后報處長審定,處長同意后報校長審定;
(二)承辦人(A角、B角)根據處長意見,確定專項經費支出日程,由分管副處長審核,處長審定,報請校長確定后,支付中心電話通知各部門經辦人。
七、審批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并在7個工作日內召開校長辦公會組織審核,在審核后的一周內,正式通知各部門。
八、公開公示
本管理辦法在黑河學院印發的財務處工作管理條例中長期公布,專項經費支出將在校內辦公網上長期公布。
九、監督檢查
按照《黑河學院關于執行規范權力運行制度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執行。
十、職責追究
按照《黑河學院關于違反規范權力運行制度職責追究辦法(試行)》執行。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2
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資料,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狀況,務必請示。
三、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資料和文件要求為準。
四、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五、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六、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采購項目接交。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記載、反映公司財務狀況,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資料,結合公司業務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政府財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財務法規、制度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目標:
1、建立和完善符合現代管理要求的、科學的內部決策機制、執行機制、監督機制,確保公司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單位資金和財產的安全、完整。
3、規范單位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可靠、完整。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貨幣是指單位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五條 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及財務專用章。
2、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第六條 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對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七條 單位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第三章 現金管理
第八條 財務應當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的管理,核定的庫存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交存銀行。
第九條 必須在《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不屬于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一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現金的使用范圍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個人勞務報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等各類獎金、對職工個人發放的勞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員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條 應當加強現金的管理,明確收付款等各個環節中出納人員與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第十一條 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單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現金。
第十二條 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出納人員要認真記載現金日記賬,并與會計核對總分類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不得白條抵庫和挪用現金。
第四章 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
第十四條 單位除了按規定留存的庫存現金以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銀行,單位一切收付款項,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應當及時核對銀行賬戶,確保單位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出納報告單”,一并裝訂在當月會計憑證中。對核對過程中發生的未達賬項,應查明原因。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單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資產應由需要部室編制計劃,做出預算,呈報領導審核、批準。
第十七條 購置一般設備和專用設備數額較小的,由辦公室按照部門填制的經領導審批的《購置物品申請單》,統一負責采購。數額較大,應由三人以上采購小組或向社會公開招標,簽訂合同,擇優購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 會計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臺賬。對于固定資產的購進、發放要嚴格出入庫手續,必須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第二十條 各部室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或財產應以部室為單位造冊登記,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發生丟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條 各部室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應由各部室負責人確認后,報領導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修復的固定資產,由各部室負責人及時提出意見,經領導審批后,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堅持每年對公司財產全面清查一次,并將清查結果及時報告領導。如發現財產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必要的處罰。對在清查中盤盈盤虧的財產,查明原因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按有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 低值易耗品的購入
1、購入低值易耗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辦理。購入本著節約、實用、分批的原則,防止浪費和積壓。
2、所需的各種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門做出計劃,須填寫《購置物品申請單》,由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統一負責采購。
3、一次性購入金額、數量較大的物品,要簽訂購入合同,合同的簽訂要通過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十四條 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和管理
1、辦公室購入低值易耗品后應辦理入庫手續。保管人員根據發票清點實物,填寫“實物入庫單”一式兩份,一份自留登記入賬,一份隨發票報銷交財務。
2、部門領用耗品時,應填寫出庫單,經批準后,保管根據出庫單交付實物。
3、保管人員應建立實物明細賬,并根據實物入庫單、出庫單登記賬薄。
第七章 應收款項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所稱應收款項包括單位因場地租賃而發生的向場地租賃單位收取的場租收入和宣傳費收入、職工個人往來欠款。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應于每月底對應收款項進行清理核對,并向總經理及主管副總經理、經營部經理上報《應收賬款明細表》。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應收款項予以催收、核查。經營部門收回的現金、支票要及時上交財務,由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 職工出差、辦公事需借現金周轉的,本人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給予辦理。長期欠款不還或掛賬不清,不予辦理新借款。業務往來單位的業務人員特殊需要借款時,必須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本單位有關人員代辦,并負責收回借款。
第二十八條 職工個人欠款應于出差回來、辦完公事后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沒有用完的現金應退交財務。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半月,超過半月在考績工資中扣除本人20分。差旅費的報銷由經辦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并附報銷單據,交財務人員審核后,經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二十九條 關于經營部、公司營業款結賬工作程序
1、經營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后,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交財務室備案。
2、經營部、公司各自指派專人負責,依合同內容、金額登記備查簿,根據結款情況及時登記備查簿。
3、月末由財務向總經理、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經營部、公司提供本月及以前月份《應收賬款明細表》。
4、每周一經營部、公司將本周經營收入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
5、兩個月未收回的款項由財務分別報各經營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指派專人限期催收,并相應扣罰相關部門的考績分數。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條 經濟合同是制約和規范甲乙雙方經濟行為的契約,凡公司與外單位發生的租賃、廣告、演出等業務必須簽訂經濟合同或協議。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必須遵守《合同法》,所列條款要科學嚴密。
第三十一條各部室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報總經理審批后加蓋行政章生效;經營部、公司簽訂的會議或演出租賃協議,由經營部、公司負責人簽注意見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審批后的合同或協議原件必須二日內交財務備案。
第三十二條合同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施工合同簽訂后,工程款按所簽合同執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由施工方向公司該項目負責人報送經工程項目監理簽字認可的工程量和預算定額核算的工程價款結算表,按結算程序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由財務辦理結算手續。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驗收合格后,按規定留足審定值的3%—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期限不少于一年),其余款項進行支付。
2、設備等采購合同的支付和結算。合同簽訂有預付款的按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貨到驗收合格后,根據驗收憑據,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手續,并留合同價款的3%—5%,期限不少于一年的質量保證金。
第九章 稅務發票和內部票據管理
第三十三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保管
1、財務要加強貨幣資金票據(發票、門票和電影票等)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印制、保管、領用、注銷,并設登記簿進行登記,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盜用。
2、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銀行預留印鑒章(財務專用章和個人名章)應由會計保管。嚴禁一人同時保管印章和票據。
3、應確保各種票據的完整無缺。
第三十四條 發票的管理
1、發票領用、保管
①由出納領購、保管、整理、繳銷;會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
②發票由出納人員專人保管、專柜存放;
③發票的開據原則上應在結賬同時開據并由經辦人簽字。公司經營部門人員外出結款需提供發票的,由經營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開票手續,并于15日內完成款項結算工作;
2、發票開據、作廢
①發票要序時、序號開具,不得虛開、代開、跳號、開大頭小尾發票;
②發票作廢時必須一式三聯加蓋“作廢”戳記章;
第三十五條 支票管理
1、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凡領用支票必須履行手續,出納員登記、經辦人簽字。
2、領用空白支票,需先填寫領用申請單,領導批準后方可領取支票。支票結算完畢后,由經辦人將票頭和經領導審批后的發票交出納注銷支票,未經出納注銷的支票由領用人負責。
3、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和用途。作廢支票必須加蓋作廢章,妥善保管。
4、接收業務單位轉賬及現金支票,出納人員應及時辦理轉賬業務,不得由他人代辦。
第十章 財務開支管理
第三十五條 財務開支審批原則和管理辦法
財務各項開支必須堅持先審批,后支付的原則。實行大額財務開支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審定,總經理批準;小額財務開支由部門經理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總經理審批或審批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費用報銷手續
1、各項費用開支必須有合法的票據,票據背面由經辦人簽名并列明事由,大額或內含多項費用支出應附相關發票附表,由財務人員審核,第十八條 購入的財產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主管負責人、審批人四者在原始憑單上簽字后,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第十一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十六條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會計法》。
2、負責各種業務核算及賬務處理。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總賬、明細分類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會計賬薄要按月結賬。
3、按時編制會計報表,按規定要求提供有關數據,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定期與出納及相關人員核對有關賬目,協助、督促經營部門按照《應收賬款明細表》內容對各類應收款項予以核查、催收。
5、按月計提各項稅金,確保稅金及時足額繳納。辦理稅務有關事宜,提供稅務部門所需各類納稅資料。
6、做好年度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匯總和上報工作,及時辦理財政的資金撥付工作。
7、對指定保管的印章應加強管理,不得作為他用。
8、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安全工作。
9、配合好各部門工作。
10、完成領導布置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七條 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工作,登記現金、銀行賬,并于每月底記完賬后編制當月“銀行存款調節表”和“出納報告單”。
2、出納要隨時掌握銀行余額,及時向領導反映,保證資金的支付。
3、支付款項時必須復核票據數額的準確性和手續是否完備,對不符合要求的票據拒絕辦理。
4、管理好空白發票、支票及有價票據,負責票據的領購、保管、整理、繳銷。
5、根據辦公室下發的人事通知,按時編制和發放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登記個人住房公積金臺賬。
6、辦理稅務和銀行有關事宜。
7、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第三十八條 保管崗位職責
1、辦理物品入庫驗收、登記和領用出庫手續;
2、按類別建立固定資產和耗材明細賬,確保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3、按照常備物品的用量情況,向部門申購人提供需求建議。
4、對交還的物品,分門別類,分別上賬入庫。
5、負責庫房物品的存放安全,嚴防物品霉爛變質及發生火災、失盜、爆炸等事故,定期對庫房進行清理,保證庫存物品堆放有序,領用科學。
6、對庫存物品要做到心中有數,必要時提供使用建議。
7、對各部門、各崗位設備專人管理清單做備份管理,并就相應的資產調整事宜對清單做增補、刪減。
8、每年根據固定資產賬及設備專人管理清單對公司資產進行盤點、清理,并就設備、資產的報損維修事宜提出建議。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局內財務支出收入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在內部管理中強調規范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形成以集體理財為基礎,領導負責把關的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2、凡由局財務報銷的各種開支票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字和分管領導簽字,局長審批后,會計方可報銷下賬。原則上一律使用公務消費卡,對票據報銷的需要嚴格把關和控制。
3、一般開支由局長審批,重大開支必須經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4、會計、出納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禁設立“賬外賬”和“小金庫”,要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日清月結,準確無誤,財務人員公款丟失由個人賠付,現金差額由個人負擔。
5、由上級部門下撥的項目資金及事業經費等都要由局財務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6、各種辦公用品的.購買一律由辦公室按需求實際作出計劃,經局長批準后統一布置,調配管理,需要政府采購的按照規定執行,其余一律使用公務消費卡購買,財務部門需嚴格審核把關。
7、嚴格控制招待費開支,單位來客須向主管領導請示,局長批準后方可招待。要減少陪客人數,嚴格用餐標準,具體要求按照xxx紀發xxx號和xxx委辦發22號文件規定執行。
8、單位財務對外要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監督,對內要接受群眾的監督。
9、財務人員做嚴格執行財會管理制度的表率,自覺把好關,做“一口清”、“紅管家”和“鐵算盤”。
10、未盡事宜,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5
(一)預算管理
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原則,科學合理編制單位預算。
(二)收入管理
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堅決制止各種未經批準的收費行為。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縣政府關于“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及《收款收據》,嚴禁白條收費,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單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預算支出計劃執行。
1、公用經費
公用經費(業務費、會議費等)按照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公用經費列支時,由主辦人提出申請,經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列支。郵電費、水電費支出要本著節約的原則,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單位職工水電費應由個人承擔;單位職工參加函授、脫產進修和短期培訓學習的費用支出一律由個人負擔,業務培訓按有關制度執行。
2、旅差費
經領導批準,因公外出人員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省一切支出。旅差費支出根據現行價格因素和實際情況,市內住宿標準每人每天不得超過4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費用包干)不得超過100元,并不得報銷餐飲費;在途交通補助市內每人每天3元,市外每人每天8元,具體按有關文件執行。
3、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支出應按照必需節儉的'原則,根據年初財務預算實行總量控制,其規定為:全年業務招待費事業單位不得超過單位總收入的1%。
單位來人來客必須經分管機關領導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標準為20元/人,未經領導批準或超標準招待的進餐條據,財務股不予報銷。
根據單位情況,實行業務招待費定額包干制,超額部分財務股不予報銷。其標準為:黨委成員各3000元,辦公室1000元,財務審計股1000元,人事教育股1000元,建設股1000元,綜合股1000元,公用事業股1000元,勘測設計股1000元。
4、辦公費
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經分管機關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并由專人驗收、入帳、保管。各股室根據需要領取辦公用品,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履行簽字手續。
5、小車費用
單位小車費用根據年初預算,實行總量控制。
根據單位情況,可實行小車費用包干制,即每輛小車費用開支控制在18,000元以內(含保險費),局黨委成員每人不得超過5000元。
6、醫藥費
離休人員按有關規定在醫保據實報銷,其他在職及退休人員均執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單位不再報銷門診及住院醫療費。
7、各種補貼
(1)獨生子女費每年計96元,由父母所在單位各承擔一半(按有關規定發至14周歲)。
(2)國家法定節假日,單位發放福利費不得超過100元。
(3)機關干部、職工及其家屬因病住院,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一次性慰問,其慰問費用限定在200元以內開支。
(4)機關干部職工的直系親屬亡故,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吊唁,經費開支限定在200元以內。
(5)電話費、差旅費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貧困村村民發展互助資金合作社(協會)〔以下簡稱合作社(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合作社(協會)的財務行為,管好用好“互助資金”,保證“互助資金”充分發揮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管理規則》和《關于開展建立“貧困村村民發展互助資金”試點工作的通知》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合作社(協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遵守合作社(協會)章程,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加強借款管理,充分發揮“互助資金”使用效益;防范風險,保障資金運行安全、完整;先收后支、量入為出、厲行節約、專款專用。
第三條 合作社(協會)財務活動在理事長的負責下,由理事會統一管理。理事會的兩名理事分別擔任會計和出納,辦理日常財務事項。
第四條 合作社(協會)日常財務活動應接受監事會監督。
第五條 合作社(協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以及其他重大財務事項必須經社員(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后執行。
第六條 合作社(協會)應真實、準確、完整的編制財務報告,并定期向監事會、社員(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第七條 合作社(協會)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規定,結合本合作社(協會)的實際,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
第二章 “互助資金”管理
第八條 “互助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是: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社員(會員)互助、有借有還、周轉使用、滾動發展。
第九條 “互助資金”來源包括財政扶貧資金、社員(會員)自有資金入社(會)繳款、社會各界以扶貧為宗旨無任何附加條件的捐贈款、合作社(協會)歷年滾存的結余資金等。
第十條 合作社(協會)資本金的籌資方式有:對絕對貧困戶全部用財政扶貧資金全額資助;對低收入戶按一定比例用財政扶貧資金部分資助;其他農戶全部用自有資金出資。
第十一條 社員(會員)退社(會)或被除名的,只退還個人用自有資金出資形成的資本金,同時,享有合作社(協會)結余的相應份額。社員(會員)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第十二條 “互助資金”應存入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門“互助資金”賬戶。
第十三條 “互助資金”使用方式是有借有還、周轉使用。借款對象只限于本合作社(協會)社員(會員),嚴禁對本合作社(協會)社員(會員)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借款。
第十四條 “互助資金”借款用途主要用于支持貧困農戶與“整鄉推進”所扶持產業相結合的生產經營性項目,包括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和營銷等。
“互助資金”不得用于非生產經營性項目、公益設施建設項目等。
第十五條 “互助資金”借款額度原則上每戶一次為1000元至5000元;借款期限一般為3個月至6個月,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借款使用費率可參照國家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由合作社(協會)社員(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第十六條 “互助資金”借款實行“五戶聯保”制,五戶為一組,自愿結合,互相擔保。五戶中,最多只能3戶有借款,還款后輪流借款。
第十七條 “互助資金”借款應按照“戶主申請、擔保人簽名、理事會審查批準、公示、簽訂合同、放款”的程序運行,具體程序由合作社(協會)自行確定。
第十八條 合作社(協會)必須嚴格把好借款條件關,堅決杜絕人情借款和以借謀私行為的發生。
第十九條 合作社(協會)應按借款合同及時回收借款。對逾期借款,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催收,同時,要及時將借款逾期情況報告監事會和有關監管部門。借款人無能力歸還借款的,由擔保人償還;借款人或擔保人有能力償還但拒不償還的,由合作社(協會)提起訴訟,依法處理;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借款,應按規定的程序報經批準后,方可作為壞賬予以核銷。
第二十條 合作社(協會)應當建立規范的發放借款責任制度,加強借款發放各環節的控制,以降低借款風險。
第三章 資產、負債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合作社(協會)的資產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1年內(含1年)變現或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社員(會員)借款、暫付款等。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1年的,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辦公設備、交通工具、圖書等。
第二十二條 現金是指合作社(協會)的庫存現金。合作社(協會)應當根據《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合作社(協會)現金管理的實際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銀行存款是指合作社(協會)存在當地金融機構的存款。合作社(協會)應當加強銀行存款的管理,按有關規定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業務。
第二十四條 社員(會員)借款是指按借款合同借給社員(會員)的款項。其管理按本制度第十三條至第二十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暫付款是指合作社(協會)發生的臨時待結算的應收、暫付的各種款項,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因公出差預借的差旅費、經辦人員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所必需的零星小額借款等。
暫付款必須嚴格控制,健全手續,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二十六條 合作社(協會)應當根據業務工作需要和財力可能,按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配置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應定期清查盤點,對盤盈的固定資產,應按確認的價值補記入賬;對盤虧、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應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后,按賬面價值注銷。對取得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作其他收入入賬。
合作社(協會)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購置固定資產實際支付的款項,全部列報管理費用。
第二十七條 負債是指合作社(協會)應付、應繳、暫存的各種款項,統稱為暫存款。
合作社(協會)應對暫存款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第四章 收入、費用、凈資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 合作社(協會)的收入包括資金使用費收入和其他收入。
資金使用費收入是指合作社(協會)按借款合同向借款社員(會員)收取的資金使用費所形成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合作社(協會)除了資金使用費收入以外的存款利息收入、經費補助收入、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條 合作社(協會)對資金使用費收入應做到應收盡收,及時足額收取。必須開具合法票據,不得填寫白條收據;必須隨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更不得隱匿收入,私設“小金庫”。
第三十條 資金使用費收入和其他收入可統籌安排用于合作社(協會)的各項費用開支。
第三十一條 合作社(協會)的費用是指合作社(協會)組織和管理其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包括管理人員誤工補貼、社員(會員)補貼、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印刷費、差旅費、設備購置費、壞賬損失、其他費用等,統稱為管理費用。
第三十二條 合作社(協會)對各項費用安排要做到量入為出、統籌安排、厲行節約,保證合作社(協會)正常運轉的`基本需要。
重大支出項目,應通過社員(會員)大會或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合作社(協會)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費用列支報銷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合作社(協會)的凈資產是指資產減負債和收入減費用的差額,包括集體資本、社員(會員)資本、固定基金、結余。
第三十四條 集體資本是指合作社(協會)收到的財政扶貧資金和社會各界以扶貧為宗旨的無附加條件的捐贈款。集體資本可用于全額資助或部分資助社員(會員)入社(會)。
第三十五條 社員(會員)資本是指用集體資本對社員(會員)全額資助或部分資助以及社員(會員)用自有資金出資所形成的凈資產。其管理按本制度第十條和第十一條執行。
第三十六條 固定基金是指合作社(協會)的“固定資產”對應的凈資產。與固定資產同時增減變動,金額相等。
第三十七條 結余是指合作社(協會)歷年各項收入和各項費用相抵后的累計余額。
合作社(協會)的結余不得進行分配,全額結轉下年使用,用于調劑年度之間的收支差額。
第三十八條 社員(會員)資本和集體資本是合作社(協會)的資本金,是“互助資金”的基礎,只能按規定的借款條件和借款程序用于社員(會員)借款,不得用于安排合作社(協會)的任何開支。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臨沂市財政局。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200X年9月1日起執行。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7
根據會計法及會計規范相關規定,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規范支票、印鑒、密碼器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一、范圍:
1、財務印鑒:財務章(xxxx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章(李國華)
2、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
3、密碼器:xx銀行密碼支付器
二、保管:
1、財務章由公司資金財務部負責人保管。
2、法人章、支票、密碼器由公司出納保管。
三、使用:
1、出納根據簽批手續完整的單據填寫支票,填寫支票支付密碼,蓋法人章,并在支票使用簿中逐筆進行登記。
2、財務負責人審核支票無誤后蓋公司財務章。
3、支票領用人在支票使用簿及支票票根上簽字后方可付出支票。
4、如果財務部其中一人外出,必須將財務章或法人章交到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處,此時原則上不支付各種款項,緊急情況需要簽發支票,可以通過電話委托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人代蓋章。
5、公司其他部門需要使用財務印鑒,必須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使用。
6、公司財務印鑒原則上不能帶出公司,特殊情況需要外帶使用,必須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借出,且當日必須歸還。
四、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8
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資料,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和隨意扣壓;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狀況,務必請示。
三、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和越程序辦理手續,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資料和文件要求為準。
四、專項資金報賬撥付要附真實、有效、合法的憑證。
五、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六、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采購項目接交。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9
(一)流動資金管理規定:
1、管理原則為以較少的占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嚴格控制庫存商品,減少占用流動資金;
2、加快流動資金周轉,擴大經營。收款和應收款結算要及時,防止爛帳出現。
(二)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1、控制固定資產渠道,增加固定資產要經董事審批;
2、酒店增建、改造、維修或重新裝修,由行政辦作預算上報董事會審批決定后執行。
(三)貨幣資金管理規定:
1、現金管理規定每天備用金額度,超額部分現金當天存入銀行;
2、執行酒店有關現金收付手續和規定;
3、各部門當天收入現金,應當天交回酒店有關人員保管;
4、銀行存款按酒店規定手續辦理送存,填制記帳憑證入帳。銀行提款按酒店規定手續辦理提款,填制記帳憑證入帳。銀行存款帳戶,不準外單位或個人借用,出納不準發出全空白支票。
(四)費用管理規定:
1、酒店必須給各部門規定每月、季度、年度費用控制金額,各部門必須嚴格按酒店規定費用額運作;
2、酒店要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范圍、審批權限和報銷制度。(旅差費、誤餐費、手提電話費、司機補助等);
3、其它津貼要有規定,如外出人員津貼、加班工資;
4、宣傳廣告費每年規定金額,作使用計劃安排報董事會批準;
5、辦公用品應堅持以節約為原則,各部門按月領用,容易比較。
6、財務部協助各部門對每月之客人用品、消耗品及印刷品等根據各營業點之收入情況,出租房數、消費人數作分析比較,有效地控制開支。對各部門人力資源之編制與收入、出租房數、消費人數作出分析比較,因應生意之變化作出相對之調整。
(五)成本管理規定:
1、酒店要給各營業部門定出合理的成本百分率;
2、各營業部門要按酒店要求嚴格控制經營成本;
3、成本部經理每月向財務總監交酒店營業部門的經營成本報表,報表制定必須準確、真實;
4、成本部經理每月要對酒店的經營成本作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議;
5、嚴格控制各部門的報損報廢率,提倡損壞或報廢物資轉其它部門使用。
(六)物資采購程序和急需物資采購程序的規定:
1、物資采購程序規定:
定型物資及計劃內請購程序,應由倉管部根據物料庫存的最低儲備量情況,用書面填寫請購單一式四聯,及時向采購部門提出請購。采購部經理接到向財務總監報告,財務總監審批后再報總經理審批。采購經理接到總經理審批后,一份交部門存查,一份交倉管存查,一份交采購員采購,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購進度。
2、急需物資采購程序:
非定型及計劃外物資的請購程序,應由使用部門根據營業上的需要,提出急需購買物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并說明此物品是一次性使用還是今后長期使用情況。填寫請購單一式四聯,由部門經理簽名認可,報財務總監審批,再送總經理審批。采購部經理接到總經理審批后,發回一份使用部門存查,一份交倉管作為貨到驗收依據,一份財務總監存查,一份自己存查,控制采購進度。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加強結算資金管理,增進資金運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原則
3.1結算資金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應收款項和應付款項。
3.2財務部負責公司應收帳款、應收票據、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和應付款項等會計業務的核算和管理,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核對、催收等配合工作。
3.3公司各級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必須按會計制度正確、及時處理應收應付往來業務,做到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反映清楚。記帳人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所管理的債權債務帳戶進行清理核對,對處理有誤的業務憑據要進行帳務調整。
4.應收帳款
4.1應收帳款按交易發生時的債權金額入帳。并以購貨單位為對象設置三級明細帳,以有關責任公司或個人為對象設置二級明細帳,及時登記帳簿,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情況。
4.2賒銷業務應由商務部按公司規定簽訂賒銷業務的合同或協議等法律文件。此種方式適用于對信用較好業務經常往來的客戶,并在鋪底賒銷限額之內辦理。超過限額應停止發貨。
4.3月終由財務部結算出欠款單位明細與鋪底指標相核對,檢查是否超額發貨,貨款回籠是否正常等。每一季度末財務部向商務部提供所有單位的欠款情況,由其進行全面催收。對帳齡較長、購貨單位有破產、重組跡象等不正常情況的要立即落實催收措施,落實有關公司和有關人員責任,促使盡快收回。
4.4年度終了財務部對應收帳款余額列出分戶清單并作出詢證函交商務部負責人。由商務部發出詢證函,對債權進行詢證,并在1個月內由商務部完整收回詢證函回執交財務部核對,并裝訂歸檔。
4.5年度終了財務部按年度末應收帳款余額進行帳齡分析,按公司規定標準清理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并于每年年終根據應收帳款清理情況,對已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由責任單位按公司有關規定提交申請報損的書面報告,備齊有關單證并上報公司批準,列作壞帳損失。
5.應收票據
5.1應收票據指公司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時,因銷售產品而產生的以票據形式所擁有的`債權。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考慮資金的安全性,一般情況下只能收取銀行承兌匯票,不接收商業承兌匯票。
5.2因銷售產品等收到的商業匯票,交財務部進行會計處理,應收票據按面值入帳。應收票據貼現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5.3應收票據由出納員保管。應收票據到期收回或提前貼現,背書轉讓等與此相關的會計業務由管理'應收票據'科目的財務人員協助出納及時辦理。
5.4負責'應收票據'科目的財務人員應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還應登記每一筆應收票據的種類、票號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最后一個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和利率,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凈額,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承兌匯票移交人,承兌匯票的簽收人等資料。應收票據到期結清票據后,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
6.其他應收款的管理
6.1其他應收款指公司發生的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6.2公司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總分類核算,并按其項目的不同債權人設戶,進行明細核算。月末結出各明細帳戶余額,并與總分類帳核對,作到帳帳相符。
6.3財務部負責其他應收款的管理的人員,定期(一年不少于一次)與債務人核實債權情況,并發出詢證函。敦促各債務人及時交回款項。非經營性如賠款、存儲保證金、各種墊付款等,在'摘要欄'注明經辦人(清算人)以便落實責任,追回款項。對市場借支每季度末向商務部提供欠款余額清單,年末結算市場經費時要清收扣回借支款。市場經費借支要敦促商務部及時清帳。
6.4備用金的管理
6.4.1請領備用金需填寫請款單,注明用途、金額、預計報帳歸還日期。經公司負責人和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方可借支;
6.4.2因特殊原因,各職能公司所借的備用金,年底必須全額收回,次年,確因工作需要繼續借支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不準長期占用公款;
6.4.3財務部設置備用金明細帳,按公司借款人進行明細登記,及時催收。對已借備用金未作報銷結帳,不予辦理重新借支。財務部根據情況有權從借款人工資中一次或分次扣回。借備用金的人員工作變動移交時,其所借備用金全額交回財務部結帳,新工作人員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一律不準私下移交備用金;
6.4.4因公出差人員借支的差旅費,出差返回后三日內必須報銷清帳。
6.5年度終了,負責其他應收款的管理的人員要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清理,編制帳齡排隊表,按公司規定清算壞帳準備。對已確認無法收回的款項列出清單,提供相關證據和責任人的書面說明,報請公司批準后列作壞帳處理。
7.應付票據的管理
7.1應付票據指公司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因購貨或接受勞務時開出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7.2應付票據的業務必須以具有真實的商品購銷業務并簽訂經濟合同為前提,不符合這一前提條件的業務不得使用這種結算方式。
7.3公司辦理應付票據的業務公司必須考察供貨單位的履約能力,防止向無履約能力的皮包公司'簽發商業匯票。
7.4公司辦理應付票據的業務公司必須考證供貨單位不同付款方式的價格差異,以便確定是否采用票據結算方式或確定票據簽發的時間長短。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8.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11
1資金使用管理的依據
1.1資金使用計劃
1.2進度報告
1.3工程變更
1.4資金管理計劃
2資金使用的控制步驟
2.1比較。按照確定的方式將資金使用計劃值與實際值逐項進行比較,以發現費用是否已超支。
2.2分析。在比較的基礎上,對比較的結果進行分析,以確定偏差的嚴重性及偏差產生的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減少或避免相同原因的再次發生或減少由此造成的損失。
2.3預測。根據項目實施情況預測整個項目完成時的費用。
2.4糾偏。當工程項目的實際費用出現了偏差,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偏差分析和預測的結果,采取適當的措施,以期達到使費用偏差盡可能小的目的。
2.5檢查。對工程的進展進行跟蹤和檢查,及時了解工程進展狀況以及糾偏措施的執行情況和效果。
3資金使用的控制方法
3.1偏差分析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橫道圖法、表格法和曲線法。
3.2在進行費用偏差分析時,要考慮以下幾組費用偏差參數:局部偏差和累計偏差;絕對偏差和相對偏差;偏差程度。
3.3在進行偏差原因分析時,首先應當將已經導致和可能導致偏差的各種原因逐一列舉出來,并通過對已建項目的費用偏差原因進行歸納、總結,為項目采用預防措施提供依據。
3.4對偏差原因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采取糾偏措施,實現費用的動態控制和主動控制:修改費用估算。
3.5采取糾偏措施。糾偏的主要對象是業主原因和設計原因造成的費用偏差。在確定了糾偏的主要對象之后,要采取有針對性的糾偏措施。糾偏可采用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和合同措施等。
3.6找出產生偏差的原因后,連同所選擇的糾偏措施以及從費用控制中吸取的其他方面的教訓等都要形成文字材料,作為本工程項目的歷史資料以供參考。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局財務有關規定及《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特制定本規程。
第一條安全生產費用按照“確保需要、統籌上報、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二條各基層單位結合生產實際及安全活動等情況每季度末上報下季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至發電中心生技科,經生技科復核,報發電中心主任審批后,由生技科上報局有關領導及科室,申請資金。資金的使用由各基層單位根據安全投入計劃專項專用,并建立安全費用臺帳。由發電中心生技科負責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第三條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四條安全生產費用的開支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費用。指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培訓、職業病防護和勞動保護;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改造費用;各種警示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設備設施、安全標志、工器具費用;臨時性安全防護設施費用等。
(二)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費用等。指對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因素進行的評估、整改、過程控制所發生的投入費用,以及發生事故后各單位對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整改等費用投入。
(三)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安全活動費用。指企業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新員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工種變換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安全知識講座等);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安全咨詢、安全法律法規收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與維護及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技能競賽、安全文化建設與安全月活動等。
(四)勞動防護與職業健康費用。指為保障生產過程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費用。如個人、集體、專項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器具費用。(勞動服裝、絕緣鞋、絕緣手套、安全帽、安全繩、防護面罩、專項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設施費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費用。指安全生產管理日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安全生產方面的考核、獎勵、各種安全活動中表彰獎勵、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維護等費用。
(六)反事故措施: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治理、針對事故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實技術標準及規范進行的設備和系統改造、提高設備安全穩定運行的`技術改造等。
(七)應急管理:指為了有效預防安全事故和開展應急管理的費用。包括應急救援設施、應急救援培訓費用及應急物資、應急演練、應急救援等費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費用。防汛物資儲備的費用,防汛演練籌備與演習用物資費用。消防器材購置、定檢、充裝、更換及消防演練費用。
(九)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五條安全生產投入統計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采購、維護、保養、使用、更換、管理等費用:
(一)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
(二)勞動防護用品;
(三)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
(四)安全警示裝置、安全標識;
(五)安全裝備、裝置、器材和儀器等(不包括機械設備);
(六)安全設施技術改造,專項措施費用;
(七)環境治理,職業病防治;
(八)安全技術規程、規范修編;
(九)安全檢查考核,安全評價;
(十)重大危險因素監控,應急預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
(十二)安全生產獎勵;
(十三)服務于安全生產的證照辦理;
(十四)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十五)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開支(如臨時設施、圍擋、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13
為搞好公司的安全費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費用切實的為員工落實,維護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司生產運營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國家規定,每年提取公司銷售額的'1.5%作為公司的安全費用。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運營條件的資金,安全運營費用優先用于安全運營措施的實施和為滿足達到安全生產標準而進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費用納入公司財務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費用應當用于以下安全生產事項:
1、安全技術設施建設;
2、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安全運營檢查與評價支出;
6、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它與安全運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企業安全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賬,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五、總經理對安全運營費用全面指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負責對安全生產基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賬,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辦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費用投入臺賬,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運營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企業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運營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14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第18條和第39條明文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資金的投入和保證及責任”和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制度。
1、在每年的'生產計劃下達時,布置安全經費的提取和使用計劃,公司按照年度銷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專門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資金。依照國家和行業相關文件規定要求,按1%――2%比例提取。
2、安全資金的投入,有本公司主管安全的負責人負責計劃和實施,對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或使用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照責任制追究其責任。
3、安全生產資金應專項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項,不得挪作他用。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包括預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隱患的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費用。
(2)、安全設備(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和維護;
(3)、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4)、按照估計規定購買從業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5)、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事項等。
3、每年底,由公司辦公室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產資金使用計劃。
4、年度安全生產資金如果有結余,可累計下年使用,如果超支,要向辦公室申報,可從生產經費中支出,并在下年安全費用中扣出。
5、安全費用使用較好的車間,全年度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各項安全生產目標達標,要被評為先進車間并進行表彰。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范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局《資金管理辦法》及《預算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集中管理、統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轉、開源節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項目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即項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額轉入公司(本辦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帳戶,項目各項支出由公司按計劃統一支付,零星支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對遠離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則由公司根據審定的資金需用計劃劃撥給項目,由項目按計劃支付。
第二章項目資金管理職責
第四條各級財務部門是本單位項目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本單位項目資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項目經理部是項目資金管理的直接責任單位,負責項目工程款回收與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的編制。
(一)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責任人,領導和管理項目資金工作,對項目資金回收、合理使用負責。
(二)項目內業技術員(或預算員、統計員)負責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對業主報量及工程進度款的申報,并催促業主在規定時間內審定,為項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據。
(三)項目預算員負責編制和辦理工程預結算、索賠、變更及簽證等工作,協助項目內業技術員辦理每月工程進度款和向業主報量的核對工作。
(四)項目成本員負責按月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并辦理收取工程款相關手續。
第六條公司預算部門應及時解決涉及工程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協助項目辦理工程預結算、索賠、變更簽證、工程進度款申報工作。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及時收集了解業主資金動態信息,提供業主欠款有關數據,協助項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審定項目資金收支計劃。
第三章銀行帳戶管理
第八條為實現項目資金集中管理,各單位應加快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異地零距離資金管理,減少銀行開戶個數,避免資金沉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九條銀行帳戶實行集中管理。項目原則上不得開設銀行帳戶,遠離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確需單獨開戶的`項目,應報公司批準,并定期向公司報告帳戶使用情況。
第十條對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其帳戶由公司統一管理,并委托項目進行日常管理工作,嚴禁將銀行帳戶出租、出借。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項目銀行帳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第十一條銀行帳戶預留印鑒實行分開保管制。單位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權委托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條項目單獨開設的銀行帳戶,工程竣工后必須及時予以注銷,預留銀行印鑒章交公司財務部門統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嚴格執行工程投標及合同評審程序,慎重承接墊資工程。確需墊資的應認真貫徹執行中建三財字[2002]123號《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工程款回收的原則: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條款,加強與業主的聯絡,及時取得業主資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時回收各種款項。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組,負責工程款及清欠日常工作,明確目標、方法,并落實到人。
第十六條在施工程項目,如業主不能及時支付工程款超過一個月(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原則上應報公司經理批準停止施工,并辦理相關索賠簽證手續。
第十七條項目月度獎金(或管理人員崗薪)發放應與工程款回收情況掛鉤。原則上,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累計工程款回收率=累計實收工程款/按合同計算可收工程款×100%)高于90%時,項目月度獎金可如數發放;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在70%-90%之間時,按同等比例發放當月獎金,回收率達到要求標準時,再行補發;項目累計工程款回收率低于70%時,項目月度獎金暫停發放,待達到要求標準時補發。如確因承諾墊資等原因,而非項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回收工程款,經公司經理批準后獎金可適當予以發放。
第十八條原則上項目兌現前必須收齊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否則不予兌現。如確因承諾墊資及業主因素(如業主安排的付款時間較長)等原因,而非項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時回收工程款,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可予部分兌現,但總體上應從嚴掌握。
第五章項目資金使用管理
第十九條項目資金使用原則:計劃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
第二十條項目應于月底前填報下月《項目資金收支計劃》報公司財務部門,由公司審核匯總后編制公司總的資金收支計劃,經公司經理批準后執行。項目各項開支由公司統一支付。遠離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由公司根據審定的《資金收支計劃》將款項劃撥項目,由項目按計劃支付。
第二十一條項目各項開支由公司統一支付,項目日常零星開支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遠離分公司所在地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除外)。定額備用金標準:大型及特大型項目30000元,中小型項目10000元。定額備用金由項目成本員于項目開工前向分公司借取,主要用于項目零星、急用的日常支出,項目成本員應匯總整理有關票據及時向分公司財務科報銷。項目完工后,項目成本員應及時交回所借備用金。
第二十二條項目應加強物資采購計劃管理,限量采購,避免存貨積壓、浪費。
第二十三條項目應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結算臺帳,核實計算分包單位完成工作量及質量安全等情況,協助公司辦理有關分包工程付款審批程序。
第六章項目資金檢查與分析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定期檢查項目資金收支管理情況,特別是對單獨開設銀行帳戶的項目應加強檢查、監督,發現違反資金管理規定的應嚴肅處理,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于每月經濟活動分析會時進行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局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等施工項目,自20xx年10月12日起開始施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局財務部負責解釋。
【財務資金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資金管理制度08-17
資金管理制度07-14
資金管理制度06-12
公司財務資金管理制度(精選10篇)12-08
貨幣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精選10篇)05-18
生產資金管理制度02-02
資金管理制度范本08-07
建設資金管理制度10-25
資金計劃管理制度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