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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 1
為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鞏固壯大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持續(xù)發(fā)展,進一步規(guī)范村(居)財務收支行為,使農村財務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現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預決算管理制度
1、村(居)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實行預算管理。年初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本著“統(tǒng)籌兼顧、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編制年度預算方案。
2、嚴格執(zhí)行預算計劃。村(居)在上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基礎上,合理制訂本年度收支計劃,列出收支預算表,報街道審核批準后執(zhí)行,審核批準后計劃外的支出項目,原則上不得進賬,特殊情況下增加的項目支出,必須在有收入或資金來源的前提下,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報街道農經部門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確保不增加負債。
3、年終實行決算。村(居)在年度終了時,對全年的財務預算執(zhí)行情況,特別是對收支定額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檢查和分析,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編制決算報表。
農經部門要加強村(居)財務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的經常性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不執(zhí)行預決算造成經濟損失或增加集體負債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村(居)集體資金一律執(zhí)行“村有街道管”制度。村(居)不得開設銀行存款賬戶,所有資金必須交
街道農經站管理。
2、村級日常開支實行備用金制度。備用金由報帳員管理(報帳員由村會計兼任),備用金限額為2000元,村(居)應根據資金使用情況建立現金日記帳和資金代管日記帳,準確核算庫存和資金代管情況。
3、嚴禁坐收坐支。凡村(居)取得超1000元或累計收取達3000元的集體貨幣資金收入,經辦人一律在5日內全額交到村會計處(或直接繳到農經站資金代管賬戶),村會計應在7日內將資金交到農經站代管,村(居)不得直接用于補充庫存,禁止以收抵支或瞞報收入,嚴禁白條抵庫,任何人不得隨意借支挪用村集體資金。對村(居)收取資金超過半個月未交街道代管的',每個月按未代管金額的2%進行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且超過3個月的按貪污或挪用處理。
三、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制度。村(居)收入核算的范圍主要包括:財政轉移收入、財政各項補助收入、救災、救濟款物的發(fā)放、村(居)集體資源性發(fā)包及上交收入、土地征用補償、土地復墾補助資金、利息收入、有價證券、集體資產資源的租賃變賣收入、捐資、籌款等各項收入,村(居)對所有收入,必須及時納入帳內核算,不得搞賬外設賬,對各項承包合同,要按時搞好結算兌現,不得無故拖欠,對暫時不能收取的,要按權責發(fā)生制核算管理。
2、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村(居)發(fā)票必須為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確無外來原始憑證的方可使用規(guī)范的自制憑證。憑證入帳時應注明用途、經手人、證明人,會計有權對不符合報賬要求的憑證予以退回和拒收。村(居)所有支出實行主任一支筆審批,對300元以上支出實行書記、主任會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村(居)兩委研究通過,10000元以上支出要向街道請示批準后方可實施,嚴禁審批人員自支自批和越權審批,所有支出在民主理財小組同意后報街道農經部門審核把關后入帳,沒有經過理財小組理財或農經部門審核不過關的支出一律不得入帳。村(居)發(fā)生的日常性費用支出應日清月結,發(fā)生的工程性支出項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結算入賬,不得隔月報帳,對暫無資金兌付的支出也應先入帳記往來,對無故超過3個月未報帳支出的不予報銷。
3、費用控制制度。各村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村主要干部工資標準由街道審批后發(fā)放;村級非生產性支出實行總額控制與包干結合的管理辦法。對招待費、租車費等其他非生產性開支實行專項管理,嚴格控制開支范圍和標準,具體要求和標準如下:
報刊費。各村(居)原則上控制3000元以內,其中:2000元用于黨報、黨刊;1000元用于業(yè)務部門刊物征訂,任何人不得推銷各種報刊雜志。
辦公費。平時不予報支,年終一次補貼到人。主要用于筆、筆記本、紙張、電話費等。其中:村書記1000元、村主任、會計每人800元、其他村干部300元,村(居)集體使用固定電話的按上述標準的50%執(zhí)行。
差旅費。出差人在市區(qū)內的原則上不補貼,出市區(qū)每人每天補貼不超過40元。各村(居)不得長期租用車輛,因特殊情況確需臨時租用車輛必須注明事由、用車人、金額等。
招待費。村(居)原則上不得接待上級來人,對確需接待的應嚴格控制,不得超標準接待,年接待費用不得超過村集體資源性資產發(fā)包上交和其它收入總額的10%(收入需繳街道代管),超出部分由書記、主任、會計按4:3:3比例負擔,不得報銷入賬。對募捐、引進資金產生的招待費、差旅費等一切費用包干使用,5萬元以內按不超過15%、5萬元以上按不超過10%安排,不計入招待費限額,超出使用部分由經辦人或批準人負擔。
四、結報帳制度
1、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制度。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堅持村級集體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不變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侵占挪用村集體資產。街道農經站為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單位,主要負責對農村財務的管理和農村經濟活動的反映、監(jiān)督。
2、農經站代理記賬基本程序。
(1)報賬:村(居)理財結束后,由審批人批核,村報帳員填制報賬單,將審核合格的原始單據報農經站。
(2)審核和記帳:每月30日前報農經站審核,經農經站審核后,報農經站代理記帳員記帳,登記相關賬簿。
(3)對賬:記賬結束后,村報帳員和記帳員要及時核對,做到賬簿相符、賬賬相符,防止脫節(jié)。
五、票據管理制度
1、票據使用。村(居)向農戶收取的一事一議資金等必須使用《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內部單位和農戶往來結算、集體發(fā)包上交資金、其它事項取得資金使用村集體級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專用收據,村(居)不得使用其他收據。
2、票據管理。收款票據由村會計到街道農經站認領,設立領、銷登記簿。票據保管由村會計負責,缺失一本處罰村會計100元,并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債務管理。村(居)嚴控舉新債,確需因公益事業(yè)必須的借債,需經村集體討論確定,并實行舉新債分級審批,2萬元以內的由街道農經站審批、2—5萬元的由街道領導審批、5萬元以上的報區(qū)農辦審批備案,擅自舉債的當事人負責本息的歸還,集體不得入賬。村(居)要逐步化解舊債,對以前墊支的稅費、公益事業(yè)并已入賬的借款,承擔不超過銀行的貸款利息,未兌現的干部報酬及其它事項形成的債務,一律不得生息。
2、債權管理。村(居)要認真做好村級債權的核實工作,制定年度清收目標,通過有效途徑逐步清收債權。對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要按照訴訟程序進行清收,并參照信用社貸款利率,收取資金占用費;對確實無力繳納的農戶,經民主評議可免交資金占用費。對外單位和個人的欠款,要落實到批準借款人,限期收回,對造成村(居)資產流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 2
為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1.村級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由鄉(xiāng)(鎮(zhèn))農村經濟管理站代管,實行代管后,原有會計核算單位的獨立性不變,村集體所有權不變,財務支出的決策權不變。
2.取消村會計組織,每村設一名報賬員,村集體經濟組織發(fā)生收、支單據,由報賬員每月末將原始憑證報送鄉(xiāng)農經站,由農經站記賬員登記帳簿進行會計業(yè)務核算。
3.村集體經濟組織配備專職的報賬員,負責本村集體資產管理、“一事一議”申請、登記、備案管理、會計檔案管理、負責辦理收入、支出報賬業(yè)務。非報賬員不得管理現金業(yè)務。
4.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使用,實行報賬核銷制。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資金時,必須先申請,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同意后撥付村使用。
5.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農經站入賬管理。
6.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收入,資金必須在發(fā)生后5日內由報賬員到鄉(xiāng)農經站報賬。特殊情況,可事先申請,農經站長同意后,可以推遲報賬時間,但最遲不得超過三日。違者按個人占款處理。
7.村賬鄉(xiāng)代管后,鄉(xiāng)農經站設總會計一名,記賬員若干名(根據各鄉(xiāng)實際,每名記賬員負責3—5個村),現金員一至二名(根據各鄉(xiāng)大小自行配置)。
8.現金收支手續(xù)完備,不準白條子抵庫或入帳。手續(xù)不完備、不真實的開支,報賬員、記賬員有權拒付和接收。對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責任。
9.農經站代理村會計賬(村賬鄉(xiāng)代管)必須按照國家和省業(yè)務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設置賬簿和會計科目,按規(guī)定的記賬原則、記賬程序、記賬方法、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按會計年度及時結舊賬、建新賬。
10.村級財務實行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會計代理后,嚴格執(zhí)行賬、款分管制度。出納員負責管理現金,辦理現金收付業(yè)務,并進行現金序時核算。記賬員負責建賬、記賬、算賬、結賬、定期核對賬目,并依法履行會計監(jiān)督職責。
11.村集體經濟組織不準參加各種名義的贊助活動,不準用公款購買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對各種合同外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拒付。
12.村級各類資金要堅持?顚S玫脑瓌t。嚴禁相互擠占、挪用、平調。發(fā)現要追究其責任。
13.村級各類單據,尤其是付方單必須有經手人簽章或簽字,由村級財務主管人員簽批,村民理財小組蓋章后,再由農經站賬前審核后方可入帳。
14.加強村級票據管理,對村級所取得的外來原始單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制原始單據必須使用JNBP—吉林省農村經濟組織標準憑證,空白憑證由鄉(xiāng)農經站統(tǒng)一管理。村級可根據需要向農經站領取。農經站對各種所領取的空白憑證進行登記。
15.實行財務公開,鄉(xiāng)農經站定期或不定期對各村的經濟收入,往來款項各項補貼資金等業(yè)務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
16.鎮(zhèn)農經站要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年度內各種會計資料、統(tǒng)計資料要統(tǒng)一整理裝卷歸檔,會計檔案不經批準,不得隨意銷毀。
17.報帳員、記帳員要認真執(zhí)行國家各項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刻苦鉆研業(yè)務、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客觀公正。
18.對應收、應付款兩類賬戶不得混用。嚴禁村發(fā)生墊付資金行為,杜絕通過兩類賬戶人為造成呆死現象。出現違規(guī)問題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9.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實行購建前審計審批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固定資產按照購建的金額報農村審計站審計同意后方可購建。
20.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用集體資金或貸款、借款代農民繳納稅費。
21.加強電算化管理,嚴格執(zhí)行相關制度。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村集體經濟收入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xx村實施集體經濟收入資金管理制度,資金的申請使用和審批嚴格遵循本制度的規(guī)定。
第二章資金使用范圍
第二條符合以下條件的情況,可以申請使用集體經濟收入資金。
(一)增加xx村集體收入的項目費用;
(二)xx村公益性項目的建設費用;
(三)xx村遭遇重大家庭變故造成生活困難的村民慰問金;
(四)其他經幫扶單位“雙到”辦和村委協(xié)商可供開支的項目費用。
第三章資金使用程序
第三條xx村委會人員及相關機構的職責。
(一)xx村委會主任:負責管理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審批各生產小組提出的資金使用申請,按制度要求監(jiān)督各項資金的使用,確保資金公正、公開使用。
(二)xx村委會委員:根據所管轄生產小組的實際需求,提出資金使用申請。
(三)xx村委會出納:負責收集和保管資金申請,辦理支付業(yè)務及保管相關票據,設立專門賬簿進行登記管理,編制并公示每月的資金使用情況。
(四)幫扶單位“雙到”辦公室:負責指導xx村委會有效地使用集體經濟收入資金,監(jiān)督村委會執(zhí)行資金管理制度,復核每一項資金的審批情況。
第四條資金的申請程序。
(一)對于村民慰問金和只涉及1個生產小組的公益性項目,由管轄該生產小組的村委委員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二)對于涉及2個生產小組以上的公益性項目,由管轄所涉及生產小組的全部村委委員聯名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三)對于xx村集體投資項目,由1/2以上的村委委員聯名提出使用申請,填寫《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
第五條資金的審批程序。
(一)申請費用在500元以下的.,由村委會主任同意并簽字,通過審批。
(二)申請費用在500元(含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需召開村委會議討論,需村委會主任及1/2以上村委委員同意并簽字,才能通過審批。
(三)申請費用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需召開村委會議討論,由全體村委委員同意并簽字,使用申請書需在村公告欄向全村村民公示7天,無收到書面反對意見,才能通過審批。
第六條資金的支付辦法。
(一)賬戶內資金支付的票據需有幫扶單位駐村干部私章、xx村委主任私章、興寧市黃槐鎮(zhèn)xx村民委員會公章三個印鑒齊全才能支付使用。
(二)按照以下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資金支付業(yè)務。
(1)支付申請。村委會委員申請用款時,應當提前向村委會主任提交《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按規(guī)定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村委會主任應當根據資金授權批準制度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3)支付復核。幫扶單位“雙到”辦公室應當對批準后的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資金支付申請的項目是否合理、批準程序是否正確、手續(xù)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xù)。
(4)辦理支付。出納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guī)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xù),負責收集和保管相關票據,并及時登記賬冊。
第四章資金公示
第七條申請費用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項目,村委會需向全村村民公示該項目的《xx村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申請表》,公示期為7天。
第八條每月5日前xx村委會需向全村公示上一個月集體經濟收入資金使用情況。
公示內容為:帳戶收支情況表,包括當月和年度收入、當月和年度支出、當月和年度結余等內容。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執(zhí)行。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 4
為進一步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監(jiān)督機制,嚴肅財經紀律,確保農村集體資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據《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鄉(xiāng)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20xx]38號相關規(guī)定,結合我鎮(zhèn)實際情況,現就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關事項,制定辦法如下:
一、完善代理制度
進一步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度,全鎮(zhèn)所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含村、居委會,以下同)財務會計委托村級財務代管中心進行代理。
二、規(guī)范財務管理
(一)統(tǒng)一開設賬戶。村級資金由鎮(zhèn)財政所開設的村級財務代管中心銀行賬戶統(tǒng)一管理,分村核算。上級部門單位下撥村級的各項資金和村級各項收入都必須通過該賬戶進行存儲、結算。
(二)嚴格票據管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必須統(tǒng)一使用湖南省財政廳監(jiān)制的“湖南省村民(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收款收據”和“湖南省村民(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往來結算收據’’,禁止使用其它收款收據,嚴禁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代開收據。票據管理員須建立票據管理臺賬,對票據的領、繳、銷、存等情況進行登記,嚴格管理。
(三)規(guī)范報賬程序。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應配備報賬員。
村級各項經濟業(yè)務發(fā)生后,經辦人應及時將原始憑證按村財務管理制度報賬;村報賬員應及時將審批手續(xù)齊全的原始憑證向鎮(zhèn)代理機構報賬。
(四)年初必須將全年收入支出情況作出預算方案,以報告的形式向鎮(zhèn)財政所匯報。
(五)建議村級報賬員和出納員分設,報賬員負責條據收集和初審,出納員現金管理。
三、規(guī)范收支行為
(一)規(guī)范收入管理。
1.村級向上級財政、上級部門爭取的各項資金以及各項捐資等,必須通過銀行轉賬入村級財務代管中心賬戶。
2.村級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或盤活、重新利用的,必須堅持按“四議兩公開”的程序進行。簽訂相關合同(提交一份至村級財務代管中心備案),在全村公示公開,任何人不得擅自做主,私自交易。
3.村級收入嚴禁坐收坐支。村報賬員應將收取的款項及時存入村級代管中心賬戶。
(二)規(guī)范支出審批和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備用金制度: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內的村備用金金額為10000元,3000人(含)以上的村備用金金額為20000元,用于支付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村級零星開支;單筆超過1000元(含)的必須實行打卡轉賬支付。
2、明確分級審批原則。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支出,由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單筆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由村支兩委成員共同商定集體審批;單筆超過10000元(含)的支出由村支兩委及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共同商定集體審批。
3、專項支出規(guī)范管理
(1)村組干部工資、補貼、獎金按黨委、政府最新文件發(fā)放,村級不得擅自提高標準或巧立名目亂發(fā)濫發(fā)。
(2)村級行政公務堅持實行“零招待”,不得在其他項目中虛設開支,沖抵招待費。
(3)村級公用經費實行“定性、分類、限額”的原則,包括辦公費、宣傳印刷、會議、協(xié)調等列入會議開支專項。人口在3000人(不含)以內的村每年不超過5萬元,人口在3000人(含)以上的村每年不超過8萬元,居委會每年不超過3萬。
4、規(guī)范村級項目建設
(1)村級項目建設在實行“四議兩公開”的程序后,堅持事前申報、事中監(jiān)督、事后驗收的原則。
1、事前申報,村委會如實填寫村級項目建設申報表。寫清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guī)模、施工工期、資金來源、現場責任人等。報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進入實施階段。
2、事中監(jiān)督,鎮(zhèn)村級項目建設過程中,安排專人負責現場監(jiān)督,了解項目實施的真實性,監(jiān)督工程質量和工程標準。
3、事后驗收,除村級自行組織驗收外,20000元(含)以上的項目由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領導小組安排專人現場進行驗收,并出具項目驗收表。
(2)組級項目建設。
1、組級項目建設資金是全額村民自籌的建設,村級原則上可以不進行管理,但要引導組級自主實施,自我管理。
2、組級項目建設,當年度需向上級部門爭取資金的,村支兩委必須強化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督項目有無建設的必要、監(jiān)督項目建設所需的資金、監(jiān)督項目工程建設的質量和標準。凡組級當年度建設項目沒有通過村級監(jiān)管的,堅決不準下撥財政資金。
(三)規(guī)范村級財務報賬程序和報賬資料
1、報賬程序
1、單筆1000元(不含)以內的村級零星開支,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監(jiān)委會簽字審核。
2、單筆超過1000元(含)至10000元(不含)的支出,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支兩委成員共同審批→村監(jiān)委會簽字審核。
3、單筆超過10000元(含)的支出,要按照經手人提供有效原始憑證(簽字或蓋章)→村報賬員初審→村級財務審批人審批→村支兩委及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共同審批→村監(jiān)委會簽字審核→支付款項的程序執(zhí)行。
2、工程項目報賬所需資料:1四議二公開(20000元(含)以上,公開公示需保留電子檔)2預算清單3工程承包合同4驗收單5決算清單6開工前、中、后的相片(需保留電子檔)7稅務發(fā)票。
(四)規(guī)范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和處置。各村對閑置村集體資產可按照相關政策堅持四議兩公開后有效盤活處置,處置所得收入原則上優(yōu)先用于原小村的債務償還及基礎設施建設。
(五)規(guī)范村級債務管理
村級財務要防范債務風險,對本年度的建設要堅持量體裁衣、量入而出的原則。資金未落實的不能上馬,有可能新增債務的禁止動工,20XX年村級財務不能形成新的債務。對之前形成的往年債務,要積極爭資,積極處置閑置資產,有效消化債務。以村為單位出臺3-5年消化村級債務的規(guī)劃方案。每年不低于20%。
(六)村級財務嚴格禁止的內容
1、嚴禁在村級賬目中虛設工程,虛列開支
2、嚴禁在村級開支中列支黨報黨刊以外的報刊雜志征訂費用。
3、嚴禁在村級財務中發(fā)放黨員會議工資、會議補貼、會議禮品。
4、嚴禁任何個人以“引資費用”或其他名義將上級財政撥款或項目資金按比例返還進行列支。
5、嚴禁白條、審批手續(xù)不全、報帳資料不全的條據入賬。
6、嚴禁未經村支兩委監(jiān)管實施的項目,將財務資金、上級撥款支付給各片各組及任何個人。
7、嚴禁未經程序處理處置閑置集體資。
8、嚴禁除五保、低保、貧困戶等原因,將村級財務資金發(fā)放到個人,如出現資金流向個人,對書記一律免職。
對以上嚴格禁止發(fā)生的財務行為、條據現象,各村總支書記、財務負責人要切實把關遵照執(zhí)行。紀委要查就查這些內容,一旦發(fā)現嚴肅追責。
(七)規(guī)范記賬程序。鎮(zhèn)統(tǒng)一配備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記賬員和審核員,記賬員編制記賬憑證,經審核員審核后登記明細賬和總賬,編制財務報表。
(八)規(guī)范檔案管理。
村級財務檔案資料由鄉(xiāng)鎮(zhèn)代理機構統(tǒng)一保管,年限為1 5年。超過1 5年的村級財務檔案資料由鄉(xiāng)鎮(zhèn)代理機構移交鎮(zhèn)文書檔案室集中保管。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將財務資料留存村級保管。鎮(zhèn)代理機構要設立專門檔案保管室,配備專用檔案柜,每村一柜,分村保管。記賬員要按照規(guī)定和要求,對所經辦的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及時分村整理,裝訂成冊,編制目錄,立卷歸檔。除村級財務清理或有關執(zhí)紀執(zhí)法機關依法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調閱或外借會計檔案按照“經辦人憑單位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明提出申請→檔案管理員初審登記→代理機構負責人審核→鎮(zhèn)分管領導審批”程序進行。調閱會計檔案一律在鎮(zhèn)代理機構進行,外借會計檔案一般不得超過3天,遇特殊惰況必須提前審定。
四、嚴明工作職責
(一)村級報賬員工作職責:負責保管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管理各項票證、財產物資;登記現金日記賬、往來明細賬、實物明細賬;辦理收支結算,審查原始憑證;按月定期將收支原始憑證送交村監(jiān)委會審核,并將審核合格的原始憑證報鎮(zhèn)代理機構入賬;按鎮(zhèn)代理機構提供的報表資料進行公開公示;協(xié)助村支兩委搞好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的制訂、分解、落實。
(二)村級監(jiān)委會工作職責:對村級事務管理和監(jiān)督制度落實情況實行監(jiān)督;對村級財務公開清單和報賬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村級財務定期組織清理(每年3月31日前清理上年度村級財務);建議村支“兩委’’就有關問題召開黨員大會(黨員議事會)、村民大會(村民代表會議);對違反村級事務管理制度和監(jiān)督制度做出的決定、決策和報銷憑證提出修正建議;受理群眾舉報,開展調查了解,發(fā)現錯誤及時提醒糾正或解疑釋惑,發(fā)揮聯系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協(xié)助鎮(zhèn)黨委對村支“兩委’’成員民主評議和考核工作;監(jiān)督村干部的權力運行和廉潔行為。
(三)鎮(zhèn)記賬員工作職責:嚴格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督促各村執(zhí)行財務收支計劃;按時做賬,按月報表,監(jiān)督管理村集體資金;把好入賬憑證要素關,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原始憑證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報賬員落實;指導村報賬員做好財務結算、核算、報賬等工作;檢查各村財務制度執(zhí)行情況,定期盤點現金、核對余額、檢查重要憑證使用情況;協(xié)助各村制訂各項財務計劃;整理記賬財務資料及時歸檔。
(四)鎮(zhèn)財政所工作職責:鎮(zhèn)財政所負責資金撥付審核工作;對村級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jiān)督;對村級大額資金的轉賬支付進行審核;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票據“領、銷、存”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定期組織檢查。
(五)鎮(zhèn)代理機構工作職責: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做好財務結算、核算、報賬等工作;代理村委會處理村級財務記賬、算賬、報表;監(jiān)督管理村級現金開支,特別是大額或工程項目資金支付審驗;保管村級財務檔案;參與村級財務預、決算方案及財務制度的制訂和監(jiān)督。
(六)鎮(zhèn)紀檢監(jiān)察組織工作職責: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委托代理工作開展監(jiān)督檢查,對村級大額開支和村級工程項目建設進行全程監(jiān)督,對村級財務清理和公開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七)鎮(zhèn)政府工作職責:負責研究部署本區(qū)域范圍內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督促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組織開展村級財務監(jiān)督檢查;及時處理解決村級財務管理出現的問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有關制度建設。
五、認真抓好落實
(一)嚴格實行公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將鎮(zhèn)記賬員統(tǒng)一制作反映逐筆逐項收支的財務公開表,按照《農業(yè)部、監(jiān)察部關于印發(fā)<農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guī)定>的通知》(農經發(fā)(2011) 13號)明確的村級財務公開程序,準確、完整、規(guī)范、及時地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每年4月、7月、1 0月的2 0日前,應將村級財務進行集中公示。
(二)嚴格財務清理。每年3月3 1日前,鎮(zhèn)代理機構負責指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對上年度財務進行集中清理。在村級“兩委”的組織下,由監(jiān)委會具體實施,獨立開展財務清理工作。監(jiān)委會可以視情況選取村民代表、黨員代表作為財務清理工作人員。村級財務清理不得再以民主理財小組、清賬小組等名義進行。鎮(zhèn)記賬員負責提供財務賬簿、憑證、報表等財務資料,并進行業(yè)務指導。清理結束后必須形成詳細規(guī)范的財務清理報告,及時將財務清理結果張榜公開。
六、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
(一)黃沙街鎮(zhèn)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zhèn)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及業(yè)務指導。
(二)黃沙街鎮(zhèn)“兩清理兩整頓”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zhèn)“兩清理兩整頓”專項行動督促指導、處理閑置資產、處理特殊矛盾特殊問題。
(三)黃沙街鎮(zhèn)村級建設項目監(jiān)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全鎮(zhèn)村級建設項目監(jiān)督、審批、驗收。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 5
一、財務收入管理制度
1、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合理組織收入,加強貨幣資金管理。
2、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收入主要包括:發(fā)包及上交收入、經營收入、租賃收入、投資收益、土地征用補償收入、集體資產變賣收入、一事一議資金、上級專項資金及補助收入、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收入。
3、嚴格執(zhí)行票據管理制度。村(居)集體在收取各種款項時,必須使用區(qū)經管局監(jiān)制的農村專用收款收據,收據由“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管理,村(居)會計根據需要領取。代管中心對領用人、領用時間、票據號碼詳細登記,對使用的收據存根收回備案審驗。其中“一事一議”要附有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復印件。
4、收入一經發(fā)生,必須在3日內上繳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入帳核算,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
5、鄉(xiāng)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要經常核查村級有關經濟往來帳目,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定期盤點庫存現金,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居)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支出應做到集體理財、民主管理、公開透明。
2、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主要包括:村(組)干部報酬、辦公費用等管理費、五保戶供養(yǎng)、集體統(tǒng)一經營支出、公益事業(yè)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級不得開支招待費。
3、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實行備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報賬員到鄉(xiāng)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領取一定數量的備付金用于日常開支備用金限額原則上每村(居)一般為500—1000元。發(fā)生超出備付金限額的支出事項時,村應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請,經中心主任審批后預支。
4、財務開支事項發(fā)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
5、嚴格執(zhí)行開支審批權限制度。500元以下支出由村書記、主任審批;501—1000元的支出由村兩委研究審批;1001—5000元的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參與村兩委研究審批。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審批,并把審批意見附在原始憑證之后。所有支出單據須經村書記主任審批、經辦人簽字、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管站審計后方可入帳。杜絕白條入帳,對大型項目工程支出,應把與對方簽訂的合同書或協(xié)議書復印件作為附件附在原始憑證之后。
6、審核同意后的財務開支票據由村報賬員負責到鄉(xiāng)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報賬。中心要加強對原始單據的審核把關,手續(xù)不全的單據不得報賬入賬。
三、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每年年初應當提出當年資金預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交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審核。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方案須履行相關程序,填入農民負擔監(jiān)督卡后方可實施。
2、審核通過后的預算方案應張榜公布并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批備案。
3、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嚴格執(zhí)行預算方案。確需調整的,由村民委員會提出調整方案,說明調整原因,交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審核并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批。
4、村集體經濟組織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四、財務公開制度
1、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公開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
2、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以下內容進行公開:
(1)財務預算;
。2)各項收入;
。3)各項支出;
(4)資產資源及處置情況;
。5)債權債務;
。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擔的費用和勞務;
。8)其他應向村民公開的事項。
3、財務公開應做到年初公布預算方案,每月公布收支情況,年末公布預算執(zhí)行、決算、資產資源和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專項資金籌集和使用等情況,接受群眾監(jiān)督。
4、財務公開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負責監(jiān)督實施。
五、資產清查制度
1、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帳實、帳款相符。
2、資產清查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實施,清查結果要向全體村民公布并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3、資產清查中心發(fā)現的和結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并將解決情況張榜公布。
六、資產臺帳制度
1、村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yè)基本建設設施等資產,按照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
2、資產臺帳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凈值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資產臺帳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
4、已出讓或報廢的資產,應當及時進行核銷。
5、資產臺帳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xiāng)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七、資產評估制度
1、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必須進行資產評估。
2、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監(jiān)督。
3、受集體經濟組織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根據被評估資產的原值、使用年限、折舊以及重置成本、獲利能力、公開市場價格合理評定價值并出具評估報告。
4、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公議確認并報鄉(xiāng)鎮(zhèn)街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5、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或者評估機構玩忽職守致使評估結果不實的,可由上級機關宣布無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采取承包、租賃、出讓等方式盤活集體資產,取得收益。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時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是否進行資產評估等事項。
3、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相關方案應由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提出,交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過程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進行監(jiān)督。
4、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建設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5、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歸檔。
九、資產經營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統(tǒng)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
2、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jiān)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
3、集體資產統(tǒng)一經營和承包、租賃、出讓所取得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村(居)賬核算。
4、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三資”委托代理中心和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資源登記簿制度
1、法律規(guī)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性資產,應當建立集體資源性資產登記簿,逐項記錄,并建立電子文檔。
2、資源性資產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
3、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性資產,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fā)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5、資源登記簿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登記,鄉(xiāng)鎮(zhèn)(街道)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
十一、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鎮(zhèn)街每年定期開展債權債務清查,按債權債務發(fā)生的時間、數量、經手人、證明人等情況分類登記造冊,摸清底數,張榜公布。
2、對拖欠的村級債權,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加以催收,落實經辦人的清收責任。對債務單位撤銷或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以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回的款項,要由鎮(zhèn)街經管站審查,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予以核銷。但由有關責任人造成的損失,應酌情由其賠償。
3、對已形成的村級債務,在清查確認的基礎上,積極采取收欠還債、降息減債、劃轉債務、盤活集體資產和增加集體收入等方式逐年進行化解。
4、堅決制止村級新增債務,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財務開支要精打盤算、開源節(jié)流,必須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yè);嚴禁舉債墊付各種稅費;嚴禁舉債用于村級支出;嚴禁超出規(guī)定訂閱報刊;嚴禁超村級定額補貼標準發(fā)放報酬、補貼;嚴禁村以任何名義從金融機構貸款或為企業(yè)提供擔保。對未按以上要求擅自舉債的,按照“誰簽字、誰負責”原則,依法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十二、公開協(xié)商和招標投標制度
1、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xié)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
2、以公開協(xié)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
3、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中標權。
4、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的承包、租賃集體資源方案應交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審核并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查備案。重大事項應召開成員會議或代表會議討論。
5、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十三、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1、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統(tǒng)一編號,統(tǒng)一管理。
2、合同應當使用統(tǒng)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
3、實行家庭承包的農村集體土地應逐戶簽訂合同,頒發(fā)承包合同書和經營權證書。土地流轉使合同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進行合同變更。
4、承包、租憑產生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
5、承包、租賃合同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并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十四、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崗位責任制度
1、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受村(居)委托承擔農村集體“三資”的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指導工作。同時承擔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jiān)督管理、農村經濟統(tǒng)計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實行電算化管理。
2、中心設主任、副主任、總會計、資金會計、資產資源管理人員等崗位。
3、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執(zhí)行各項財經制度和法律法規(guī);
。3)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jiān)督管理、農村經濟統(tǒng)計等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
(4)負責監(jiān)督和指導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承包、出租、租賃以及招投標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服務中心的管理,保證政策運轉和高效工作;
。6)組織人員定期審計和檢查各村財務狀況,保證集體資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負責對服務中心人員及村級報帳員的考查、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
4、副主任崗位職責
。1)協(xié)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2)負責中心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組織業(yè)務學習和培訓;
。3)協(xié)助主任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jiān)督管理、農村經濟統(tǒng)計等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各項任務;
。4)協(xié)助主任負責監(jiān)督和指導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讓、承包、出租、租賃以及招投標管理工作;
(5)完成主任交辦的'工作任務。
5、總會計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履行會計監(jiān)督職責,堅持按財務制度做好財務核算,如實反映村集體資金收支情況;
(2)負責對村報賬員報送的票據進行審核,對符合規(guī)定的票據加蓋審核同意章予以報賬,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票據不予蓋章并拒付;
。3)按規(guī)定設置各類賬薄,按照財務制度規(guī)定審核各類票據,編制會計憑證,及時進行電腦記賬,按時完成會計月報、年報及其他會計報表,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村集體資金的運行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負責監(jiān)督資金會計資金領、核、銷工作;
(5)對村各類經濟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及時與資金會計核對賬目,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指標執(zhí)行情況,及時反饋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予以糾正和解決;
。6)建立財務檔案,妥善保管各種財務資料;
。7)加強對電算化微機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財務數據的安全。
6、資金會計職責
(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準確地辦理各類現金收付業(yè)務;
。2)負責銀行存、取款和結算業(yè)務;
。3)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并定期與總會計核對賬目,做到賬款相符;
(4)增強安全意識,采取防范措施,保證資金安全;
(5)按規(guī)定做好收據的領、核、銷工作;
(6)及時提供財務公開的會計資料。
7、資產資源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審計、土地流轉及承包合同管理、農民負擔監(jiān)督管理、農村經濟統(tǒng)計等工作;
(2)負責建立各村資產、資源臺賬并實行動態(tài)管理;
(3)指導各村按照民主程序處置各類資產和資源,負責各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方案的審核與監(jiān)督。
8、村(居)報賬員的職責
(1)積極配合鎮(zhèn)中心的工作人員工作;
。2)嚴格遵守財經法規(guī),堅持原則,堅決制止和抵制一切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在村兩委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并保證各種財務活動合規(guī)合法、真實有效、票據正規(guī),杜絕虛報、冒領和坐支現金;
。4)及時地將本村集體各項收入上交代理服務中心賬戶;
。5)定期到鎮(zhèn)服務中心進行報帳;
。6)定期向村(居)兩委、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匯報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
(7)負責本村(居)的財務公開工作。
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制度 6
為切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guī)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省市有關規(guī)定和《興化市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度
1、實行會計委托代理。在堅持村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前提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由鎮(zhèn)會計代理中心(簡稱代理中心)實行委托代理。
2、健全會計賬簿。全面實行以合并村統(tǒng)一建賬核算。
代理中心按照會計核算要求,以鎮(zhèn)為單位設立資金代管賬簿,以行政村為單位設立會計核算賬簿。
代管資金賬簿和會計核算賬簿均應健全賬目,設立總賬、明細賬、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賬進行會計核算。
3、合理設置崗位。代理中心設立總賬會計和出納會計,負責村級資金代管工作;設立審(計)核員、代理會計,負責村級賬務記賬、核算、監(jiān)督、報表編制等工作。村設結報會計和輔助會計,負責本村財務事項結報,協(xié)助做好會計核算和本村賬務審核、核對等工作。
會計代理中心實行賬款分離管理,管賬與管錢嚴格分開;嚴禁總賬與出納、審(計)核與記賬一人兼任。
4、規(guī)范代理業(yè)務程序。全面實行“報賬制”結報模式:
。1)結報業(yè)務。村級財務事項實行按月結報與隨時結報相結合,當月財務事項,結報會計應在次月初前向代理中心進行集中結報,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季度,結報時,同時填寫結報清單,代理中心和村分別留存。
。2)收款業(yè)務。村結報會計收到資金,應在7日內將款項送至代理中心銀行賬戶,不得直接繳納現金。出納會計憑銀行資金解交單,開出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代理中心出納會計和總賬會計依據代管資金收入憑證記賬聯入賬;村結報會計依據結算憑證、農民負擔專用票據的記賬聯和代管資金收款聯向代理會計結報。
。3)付款業(yè)務。經辦人所經辦的開支事項,在手續(xù)完備、票據規(guī)范的情況下,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集體核實、自然村負責人審核和村黨組織書記批準后,由村結報會計再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xù)向代理中心集中結報。結報后所需的付款,經代理會計審核后,填制結算資金打卡表,由結報會計開出代理中心村付出憑證(手續(xù)齊全),經代理中心主任審批后,出納會計開出代理中心轉賬支票,由結報會計到農村商業(yè)銀行直接打到收款人在農村商業(yè)銀行的公務卡、一折通或結算賬戶;村因工程建設、大額兌付、債務償還等需要付款的,必須先提供對方出具完備的會計手續(xù),并填制市統(tǒng)一印制的付款憑證,由村審批人批準,再由村結報會計到代理中心辦理打卡支付手續(xù)。打卡表必須一事一表,打卡對象必須準確。代理中心出納會計和總賬會計憑代管資金付出聯入賬;代理會計憑代管資金記賬聯、資金用途有關手續(xù)和打卡表入賬。
。4)記賬和報表。代理會計按照審計員審核后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按月編制會計報表,并及時將會計報表報送代理中心主任和村黨組織書記、結報會計。并按季上報市業(yè)務主管部門。
(5)審核和對賬。代理中心審計員按月對村結報會計結報的原始憑證和相關手續(xù)進行審計,對合格的票據蓋章確認后,代理會計方可入帳。
每月,代理中心出納會計與總賬會計核對存款、現金賬面余額,與銀行核對存款余額;總賬會計制訂代管資金對賬單,與代理會計和結報會計核對各村交鎮(zhèn)代管款情況,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確保賬賬相符。
村各種有價證券必須納入會計賬內核算,統(tǒng)一交代理中心進行登記、保管。代理中心應定期不定期地進行盤點清查。
二、村級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1、資金預(決)算管理。年初,各村應按照“以收定支”和“先保運轉、后搞建設”的原則,編制村級集體資金年度預算方案。編制的預算方案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并經鎮(zhèn)政府批準。審批后的預算方案,應在村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
村級當年收支要按預算方案執(zhí)行,代理中心專門負責預算方案實施情況的管理和監(jiān)督,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列支”,杜絕超預算使用資金。對特殊情況確需超預算使用資金的,須重新修編資金預算方案,經規(guī)定程序通過后方可實施。
每年末,代理中心根據村資金實際收支情況編制資金收支決算方案,經民主理財后,進行張榜公布。
2、村級資金收入管理。村級組織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村級組織收取的任何資金和各個單位部門下達、幫扶的資金均統(tǒng)一納入會計代理中心賬戶實行扎口管理,禁止私人收取保管。
村集體取得資金,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7天)交代理中心,進入資金代管專戶。
3、賬戶管理。鎮(zhèn)會計代理中心代管資金賬戶只開設一個基本賬戶,并與市設在農村商業(yè)銀行的“現金池”賬戶實行聯網,便于歸集管理,提高利息收入,達到保值增值作用。
4、資金使用。村級資金實行先交后用,嚴禁行政干部收款用款,先用后結,公款私結等坐支集體資金的行為發(fā)生,嚴禁私設小金庫和資金體外循環(huán)。
5、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村級轉移支付資金要全面、及時、規(guī)范地進行核算;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保障范圍為村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不屬于村級經費保障的開支項目,不得在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中列支。
6、代管資金管理。鎮(zhèn)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擠占、挪用、平調村集體資金。
7、資金結算管理。嚴格執(zhí)行非現金結算制度,村級所有費用支出及資金付款,不允許由村結報會計(或村干部)代領代發(fā),統(tǒng)一由會計代理中心直接支付,打卡至收款人在農村商業(yè)銀行辦理的公務卡、一折通或結算賬戶。嚴禁不打卡結算、不根據收款人打卡、打卡表不入村賬或不按憑證分表打卡等情況發(fā)生。
會計代理中心要逐步建立短信平臺信息庫,將打卡情況以短信形式發(fā)送至收款人手機。
8、備付金管理。市規(guī)定村級原則上取消備付金,但考慮到我鎮(zhèn)各村實際情況確定限額,備付金每村不得超過3000元,并實行逐步取消。
三、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
1、資產資源臺賬登記管理。村級組織的固定資產、財產物資,要建立明細賬登記,明確存放地點,落實保管人和保管責任。每年應對財產物資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盤點,確保賬物相符。
村集體擁有的資源包括大水面、精養(yǎng)魚塘、機動地、“三荒”地塊、圩堤、場地、集體建設用地等集體資源,要建立好臺賬管理。
代理中心和村共同對資產資源的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記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應當及時進行登記,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履行規(guī)范程序及時核銷。
2、農村產權交易制度。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村集體建設工程項目、固定資產購置、農村集體資源發(fā)包均需向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先申報、審批、立項,后購置、發(fā)包或轉讓。主要包括:
(1)單件超過2000元的辦公用品及設備先申報后購置。
。2)建設工程項目。所有單項金額超過5000元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包括新建公用房屋建筑、裝飾、綠化、道路、路燈、橋梁、泵站修建、河道疏浚、硬渠建設等),先申報、招標、評標,后進行建設。
。3)集體資產、資源的發(fā)包,實行公開競標。
。4)集體土地的出讓、轉讓、租賃、流轉。
(5)集體資產的產權轉讓、出售。
(6)一事一議資金、財政資金、募捐資金、村級自有資金實施的項目。
。7)其他應該在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進行交易的項目。
3、產權交易管理。村需要發(fā)包、轉讓的資產、資源、工程建設項目、農村土地流轉等,一律到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按照全市統(tǒng)一的程序組織發(fā)包,簽好合同,招標資金統(tǒng)一解繳會計代理中心資金專戶。
所有申報項目、發(fā)包標底價格和時間必須經村兩委會充分醞釀,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討論通過形成會議記錄,報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審核。
村級資源嚴禁低價發(fā)包,鎮(zhèn)黨委、鎮(zhèn)政府進一步明確村集體魚池標的指導價,凡魚池在20畝以下的最低年承包標的不低于400元/畝,20畝以上的不低于600元/畝,承包年限魚池一般在5年內,河溝一般在6年內,所承包年限租金須一次性交清。
村級工程建設(招標工程),必須履行申請立項程序,鎮(zhèn)招標辦和產權交易中心要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村級工程建設支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稅票),工程結束后,經村申請,由招標單位、村主要干部和全體理財代表,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出具驗收合格報告,并且履行好相關審批手續(xù),會計代理中心方可入賬。對招標后工程增項、變動部分應由招標單位、發(fā)包單位、監(jiān)理單位(或村民議事代表表決意見)、審計單位(經管站、財政所)出具手續(xù),報鎮(zhèn)政府批準后由招標辦或產權交易中心備案,增項部分超出本工程10%的,應該另行公開招標。
4、承包合同管理。各類承包合同必須簽訂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必須對產權交易的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現場記錄、招標合同及其它相關資料統(tǒng)一編號、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扣押、隱藏合同或協(xié)議。
嚴格按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上交標準和上交時限結算兌現,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任何人不得私自決定承包上交款的減免。
5、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fā)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yè)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fā)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一律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顚S、專項審計監(jiān)督。
6、凡涉及村貸款、承包、對外簽訂合同、集體投資立項、固定資產出讓、出租、買賣、土地流轉及村集體所有經濟業(yè)務等重大事項,履行好相關程序,并經村黨組織書記、村主任(自然村負責人)批準后,一律使用村經濟合作社公章,否則不得入賬,村經濟合作社公章統(tǒng)一由鎮(zhèn)會計代理服務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四、費用管理制度
。ㄒ唬┵M用支出實行定項限額管理制度。
1、村干部報酬開支。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配備村干部,其報酬由基本報酬和考核報酬組成,具體依據鎮(zhèn)年度目標考評實施辦法,通過考核結算后,年終憑經管站工資報銷單一票入賬;村級不得無依據發(fā)放考核獎勵、補助,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集體負擔部分一律按鎮(zhèn)文件規(guī)定列支,集體不得為村干部墊支應由村干部本人承擔的各項保險費用。
2、辦公、會務開支。村辦公用品、打印費用、電腦耗材、修繕、水費、電費等辦公費用,厲行勤儉節(jié)約,憑規(guī)范票據(稅票)實報實支,報支時需有支出的清單附件。
3、電話費用。每村設一部公用電話,村公用電話費按實報支,每月控制在150元以內(含電信網絡費)。村干部個人通訊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按每人每年720元補貼,村委會主任、村結報會計,按每人每年500元補貼,其他人員不得報支。
4、差旅費用。本鎮(zhèn)以內,公務車船費用實行包干使用,一票入賬,包干標準為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按每人每年600元補貼,村委會主任、村結報會計,按每人每年500元補貼,其他鎮(zhèn)批村干部按每人每年300元補貼;本市以內,只報公務差旅費用,沒有出差補貼;本市以外,因公出差,需經鎮(zhèn)分管領導同意,出差補貼標準:住宿費每人每天200元限額,伙食費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100元,公雜費每天補助標準為60元。差旅費用一律憑正式票據報支,并附有會議通知、考察學習等附件。
5、招待費支出。村級公務招待費實行零支出。杜絕任何形式的招待、接待、協(xié)調、來人費用支出,嚴禁改頭換面虛假列支招待費。
村級商務接待必須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guī)定”精神,厲行勤儉節(jié)約,與村級集體收入、建設項目多少掛鉤,具體標準為:按上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的2%、其他收入的10%(不含財政補助收入)。接待范圍:必須屬于商務接待,接待費用用于與集體收入直接關聯的人和事。審批程序:由鎮(zhèn)蹲點干部簽字、掛片領導或片長審核、鎮(zhèn)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支入賬。全年額定總額最高不得突破2萬元。并且納入村級年度收支預算,經鎮(zhèn)政府批準后,年初一票入賬,記入專項應付款,憑票逐筆使用,實行超支不報,由代理中心把關,超用不補,結余全部轉入下年度使用。
報支時必須填制商務接待報銷單,并注明招待對象、招待事由、招待時間,實行一事一報,實報實支,并且取得對方合法有效的票據(稅票)方可入帳,嚴禁列支香煙、釣魚、購買農副產品和高檔酒水等。
6、用工支出。村級日常零星調工,必須公開透明,由村黨組織書記和自然村負責人共同審批調工工單,當月月底公布用工情況,用工費用要在次月月初結清,報賬時,列具用工清單(注明用工事由、工時、價格、金額),由出工人簽字確認,經手派工人、證明人簽字,村理財代表審核簽章,審批人審批后,實行一月一報,并實行打卡發(fā)放到出工人,嚴禁村干部、用工頭代領代發(fā)情況發(fā)生。村干部對用工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工程建設、植樹、打撈水上飄浮物等用工量較大的,還需事先擬定用工計劃,填寫用工評估表,由村民代表對用工量進行評議,工后對項目進行驗收評估,實行一事一報制。
7、外出學習考察支出。原則上村級不得自行組織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確因工作需要的,須經鎮(zhèn)批準;鎮(zhèn)相關單位及主管部門確因工作需要,組織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的,須報鎮(zhèn)紀檢監(jiān)察室備案,學習、培訓、考察費用由組織單位列支。
8、捐助、贊助、賀禮支出。村集體不得以捐助、贊助、賀禮費等名義向外單位(個人)捐款,確需捐贈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報鎮(zhèn)審核同意。
9、報刊費用。村級報刊訂閱費用實行限額控制,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內,主要用于黨報黨刊的訂閱,黨報黨刊下達超過標準的,提倡黨員干部個人自主訂閱;黨報黨刊報支時,除有規(guī)范的票據外,須附有鎮(zhèn)黨委政府出具的報支證明。嚴禁公費訂閱x電視報、揚子晚報等娛樂性報刊雜志;嚴禁訂閱“人情報”、“關系報”。
10、計劃生育、征兵、黨員冬訓班等專項工作不再單獨提取費用。其誤工補助、醫(yī)藥費用、差旅費用等按照相關政策據實逐項報支。其它非生產性開支要求嚴格控制。
。ǘ┒ㄆ谙迺r報支制度。村集體發(fā)生的費用支出,由村結報會計按月定期結報,特殊情況隨時結報。超季報支的,須報經鎮(zhèn)分管負責人同意,超過一年的,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報支。
。ㄈ┫壤碡敽笕胭~管理制度。費用支出發(fā)生時,經辦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由證明人簽字(蓋章),每月在規(guī)定的結報日內,交民主理財代表和村干部集體審核, 審核同意后由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然后村審批人進行審批。審批后的票據,每月定期由村結報會計到鎮(zhèn)履行好相關審批手續(xù),統(tǒng)一到代理中心進行審核、審計、結報。
(四)集體審批制度。村集體發(fā)生的費用支出和各項付款,由自然村負責人證明,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對村發(fā)生的支出費用,村理財代表要嚴把審核關,每一張支出發(fā)票,在經手人、證明人齊全的前提下,村理財代表要共同審核,組長簽字確認,加蓋“理財代表審核專用章”。再經村主要干部共同審核后,由自然村負責人證明,村黨組織書記審批。村結報會計要將票據先交代理會計審核,再報相關領導審批后,送代理中心審計員審計合格后方可入帳。對301—2000元支出需經鎮(zhèn)蹲村干部審核;2001—4000元支出由村填報事先支出申請表,經片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列支;對4001—10000元支出必須召開村干部和議事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后,向鎮(zhèn)政府提出事先書面請示,經片長審核、掛片負責人批準后再使用;10001元以上重大支出需經鎮(zhèn)主要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村干部對支出發(fā)票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五、票據管理制度
1、票據的使用。要規(guī)范票據使用,不得串開、混用各種票據,嚴禁白條支出。收款和收入票據必須使用《x省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屬于農民經濟上繳的,一律使用《農民負擔專用票據》。費用支出應當取得對方單位出具的財政、稅務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專用票據,同時附材料明細清單并注明具體使用地址;100元以下小額的,可以憑對方單位(章印齊全)出具的.收據入賬,村發(fā)放各種補助應列發(fā)放清單(報銷單),領款人必須簽字(或蓋章),嚴禁拆分報支行為;對于應當取得對方法定票據而不取得濫用自制憑證的,報支程序不規(guī)范和報支手續(xù)不健全的,票據事由、時間不具體含糊不清的都是無效和違規(guī)的行為,村結報會計、代理會計、審計員必須拒報。村集體和農戶付款統(tǒng)一使用市農辦印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付款憑證》。村結報會計到代理中心交納、支付交鎮(zhèn)代管資金,分別使用《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代理中心代管資金付出憑證》。
2、票據的保管和領用。代理中心明確專人保管票據,由代理會計和村結報會計一并領取,領用時必須進行登記簽名,經代理會計在收據聯加蓋村經濟合作社公章后,交村結報會計使用,一般情況,每個品種每次領用僅限一本,做到先交銷存根,再領下冊;收入憑證交銷存根時,代理會計必須查清收入是否入賬,并在存根注明入賬憑證號碼!秞省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農民負擔專用票據》、《村集體經濟組織付款憑證》、《代理中心代管資金付出憑證》等連號票據,由村結報會計領取、使用;《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會計代理中心出納會計使用。代理中心要定期檢查票據的領用和使用情況,查看發(fā)票存根是否完整,抽查存根與收入聯、付款聯等是否相符。
六、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加強債權管理。要強化村級組織經濟工作考核,及時完成政策規(guī)定內各項規(guī)費的收取工作,不得讓農戶拖欠集體資金。因借(付)出資金導致債權新增的,誰同意借付、誰負責收回,確因無法收回的由同意借付人個人負擔;對歷年形成的往來欠款,有償還能力的,要通過行政、經濟、法律等措施常年催繳;農戶暫無償還能力的要簽訂還款協(xié)議,約期歸還;對確無償還能力的農戶稅費尾欠款或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可以通過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減免金額,經鎮(zhèn)經管站審核,報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核銷,核銷對象和金額須張榜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2、債務臺賬管理。建立村級債務臺賬,臺賬由代理會計和結報會計負責連續(xù)登記,村結報會計負責與債權人核對和解釋。
3、嚴格控制新債。嚴格執(zhí)行資金預算方案,確保當年收支平衡。村級一般情況嚴禁借款,確需借款的,填好《興化市村級借款審批表》,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落實好還款資金來源,報鎮(zhèn)政府審批后,辦理借款手續(xù)。村民議事和鎮(zhèn)審批手續(xù)必須隨票入賬。未辦理規(guī)范手續(xù)擅自借款的,集體不得入賬,誰借誰負責償還。
嚴禁以集體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嚴禁舉債支付非生產性開支,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yè),嚴禁舉債墊支規(guī)費,嚴禁舉債興辦企業(yè)。
要加強借款利息管理,凡超過農村商業(y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借款利息,一律降息(最高不得超過年息10%),嚴禁超標準付息,嚴禁利滾利或預提利息現象發(fā)生。
4、逐步化解陳債。整合集體資產資源,民主確定債務化解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償還集體債務。
七、籌資籌勞管理制度
1、民主議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行年初一次議定,由村委會提議,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2/3以上人員討論通過,形成書面記錄,報鎮(zhèn)審批后實施。
2、限額收取。嚴格執(zhí)行農民負擔政策,按規(guī)定標準向農民收取一事一議資金。
3、?顚S。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用于彌補村干部報酬和村行政開支的不足,不得隨意預收、透支或追加。
4、專賬核算。代理中心統(tǒng)一分村設立一事一議專賬,專門核算村級一事一議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專賬核算情況納入理財公開范圍,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八、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制度
1、理財組織。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成員中推選產生,每村一般5—7人,任期與村委會任期同步。現職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參加民主理財組織。
2、民主理財。全面實行“先理財、后入賬”的管理模式。民主理財小組應按月逐筆逐項審核財務收支單據,經民主理財組長簽名確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的收支單據不得入賬。
民主理財活動定期不定期開展,每年不少于四次,記載和報告理財情況,公布理財結果;開展正常的村級財務審計活動,鎮(zhèn)政府組建審計工作組,每2—3年對全鎮(zhèn)各村集體財務進行審計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處理到位,不斷提升全鎮(zhèn)農村財務規(guī)范化管理水平。
3、財務公開。村級財務要定期不定期公開,每年公布不少于四次,有條件的村應每月公開,對專項的、重大的財務情況,及時向村民公開;對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求公開的專項或重要的財務活動,村集體應當單獨公布,并附其說明。財務公開要拍照存檔,資料須及時整理歸檔保管。
九、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1、電算化崗位設置。代理中心應根據會計代理和電算化工作情況,配備管理員、審核員、記賬員,嚴禁管理員、審核員、審計員和記賬員一人兼任。
2、機房及電腦設備管理。做好計算機房和設備的防火、防水、防盜工作,配好防盜門、防盜窗,不得將任何易燃易爆物帶入機房。機房要配備空調設備,保持室內規(guī)定的工作溫度。不得隨意拆裝、移動計算機設備,更不得帶電維修、拆裝、移動設備。要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使用計算機和打印機,防止設備損壞。
3、會計核算軟件的操作管理。按照電算化規(guī)定的要求設置工作崗位和工作權限,系統(tǒng)管理員、審核員、記賬員要妥善保管操作密碼并注意經常更換。憑證錄入時,要嚴格按照市現行規(guī)定的會計科目和各級子科目錄入業(yè)務,憑證的各項要素不得缺省。
4、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及時做好電算化數據備份工作,每次記賬后,要將數據導出,保存在硬盤或軟盤中;每年,要將電算化數據采用光盤刻錄,并歸檔由代理中心統(tǒng)一保管。
每個季度,記賬人員必須將會計報表以書面形式打印輸出;年終,除總賬、報表外,必須將各科目的明細賬進行打印,并分類裝訂成冊,交檔案管理員統(tǒng)一保管。
十、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設施建設。以鎮(zhèn)統(tǒng)一建立農村會計檔案室,檔案室應具備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蛀、防光、防鼠、防震、防高溫和防御有害生物、有害氣體的條件和設施。
2、檔案集中管理。每年年終,會計憑證、賬簿等會計檔案要集中統(tǒng)一按期移交到鎮(zhèn)經管站保管,經管站嚴格按財務檔案管理辦法強化管理。
3、檔案專人管理。鎮(zhèn)經管站要設立專職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的收集、管理和調閱。
4、檔案調閱管理。查看村集體財務檔案,村委會須出具書面申請,經鎮(zhèn)經管站站長批準后,由專管人員進行登記,安排進行查閱。嚴禁會計檔案外借;嚴禁在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確保檔案完整。
十一、崗位職責
1、村級財務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為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的第一責任人。
2、村級結報會計、代理會計承擔村級會計工作主體責任。負責對會計賬目的核算和會計業(yè)務的入賬把關。
3、實行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凡是從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工作的人員,應接受市、鎮(zhèn)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取得農村會計上崗證書,憑證上崗。
4、會計人員使用。村結報會計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任免和調換,先征求鎮(zhèn)經管站意見,然后鎮(zhèn)黨委政府考察批準,村“兩委會”不得自配財會人員。鎮(zhèn)代理會計實行聘用制,在鎮(zhèn)經管站現有人員中選聘。任何個人不得任意隨意撤換財會人員。
5、實行輪換制度。代理會計代理村賬要定期進行輪換,代理某一村賬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市規(guī)定年限。
6、實行回避制度。村負責人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村的代理會計、結報會計;會計代理中心負責人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會計代理中心總賬會計和出納會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并由鎮(zhèn)經管站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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