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1
為規范學校教師集體宿舍的管理,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和諧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說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調整。
3、教職工離職應于離職當天把房間鑰匙交回總務處,并在當天內搬離學校宿舍。
4、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總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5、宿舍公有財產由總務處進行登記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6、宿舍內的設備、設施正常使用損壞需維修時由學校承擔費用,非正常損壞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費。
7、節約使用水、電,使用完要及時關閉,離開及休息前應仔細檢查。不準在宿舍內亂接線路,以免發生火災,后果自負。
8、所有教職工不得使用電爐、電磁爐、電飯煲、液化氣、酒精爐等灶具在宿舍內做飯,如果發現將代管灶具,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9、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墻廊內外亂貼、亂劃,更不能將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內。
10、宿舍內不準進行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安寧行為,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諧。
11、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并搬離學校。
12、任何教職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同意,報總務處備案。
13、教職工親屬或朋友到校探訪必須在門衛處登記,晚上十點前離開學校。
14、本制度歸總務處負責解釋,自今日起執行。
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2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嘩,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設備需向主管申請批準后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目的和原則
1、方便教師生活。實現民主自治。
第二條 管理
2、宿舍的'管理權在總務處。
3、在宿舍中設管理員一人,管理員由學校指定。具體責任為:
(l)根據學校安排接受入住者或督促搬出者。
(2)室內設施的檢查、保養與維修,落實安全責任。
(3)監督入住者遵守規章制度。
(4)對單身宿舍進行衛生管理。
(5)負責入住者與學校的溝通聯系。
第三條 入住
4、入住者必須是離家遠的在職教師。
5、要求入住者,必須提交入住申請書。
6、由學校決定是否批準入住和各居室定員。
第四條 日常生活
7、入住者必須嚴格地遵守本規定,自覺地維持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8、入住者要遵守外出時間。因特殊情況應向管理員報告。
9、入住者要自覺節電節水,愛護公物,不在墻上亂釘亂劃,損壞公物要賠償。
10、入住者要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11、入住者要自覺做好環境清潔衛生工作。
12、入住者要注意用電安全。不亂拉亂接電線、插座,用大功率電器等。
13、入住者在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當向管理員或學校領導通報。
(1)建筑或附屬設施損壞時。
(2)火災、水災或失盜時。
(3)出現其他需通報事項時。
14、入住者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迷信和違紀違法活動。
(2)改變居室或附設設施的原有形態。
(3)在宿舍內進行商業活動或類似的活動。
(4)留宿客人或借給他人居住。
(5)在宿舍內存放貴重物品或危險品。
(6)在居室內大聲喧嘩、吵鬧、放音樂等。
(7)將學生帶到宿舍補課。
第五條 使用費用
15、入住者必須向學校支付水、電費等。
【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教職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12-14
餐廳宿舍的管理制度12-16
單位宿舍的管理制度12-16
宿舍衛生的管理制度12-16
高中宿舍的管理制度12-16
宿舍用電的管理制度12-15
飯店宿舍的管理制度12-15
初中宿舍的管理制度12-15
宿舍消防的管理制度12-15
宿舍員工的管理制度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