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建立建全學校內部現金票據及學校物資安全防范機制,為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現金、票證管理
1、保險柜要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做到“三鐵一器”(鐵門、鐵窗、鐵柜、報警器)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保險柜鑰匙不得存放辦公室抽屜過夜,應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3、總務處的大量現金在下班前必須存入銀行,少量現金在下班前必須存入保險箱,每天的備用金不得超出財務規定額度。
4、圖章和空白支票要分開放置,支票現用現蓋章,嚴禁將蓋好圖章的支票放入辦公室內過夜,借款、支票必須按有關審批手續辦理。
5、每天下班之前要認真檢查辦公室的門窗、抽屜是否鎖好,發現門窗、保險箱被撬案件,必需保護好現場,有專人看管,任何人不得移動現場物品,并立即報告保衛部門,積極協助破案。
6、員工個人的現金、存折、有價證券、金銀手飾不得存放在保險柜或辦公室內。
(二)物資管理
1、學校財產一般由總務處統一負責管理、分配、調配。
2、新調撥、購置的各種財產要按類別、規格登記入帳,簽字入庫,統一編號記賬。
3、物資出庫,必須由主管領導簽字同意。
4、各室及分配個人用的教學及辦公資產要有手續,正常損壞要通過正當手續報損,故意損壞要賠償或罰款。
5、個人工作調動時,要有辦公用品上交手續。
6、保管好重要室的財產:如廣播室、實驗室、電教室、電腦室、檔案室、體育室等。
7、屬于單位的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經主管領導批準應辦理借物手續。
8、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清產核對,并寫出書面分析情況報告。
9、學校的固定資產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帳。
10、固定資產的總價值,必須納入會計總分類帳管理,記賬時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固定基金。
11、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護保管。
總務處要定期對治安、消防、食品、物資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現金票據安全防范機制,為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江蘇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1、保險箱要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做到“三鐵一器”(鐵門、鐵窗、鐵柵欄、報警器)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保險箱密碼應嚴格保密,保險箱鑰匙不得存放辦公室抽屜過夜,應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3、會計處的大量現金在下班前必須存入銀行,少量現金在下班前必須存入保險箱,每天的備用金不得超出財務規定額度。
4、圖章和空白支票要分開放置,支票現用現蓋章,嚴禁將蓋好圖章的支票放入辦公室內過夜,借款、支票必須按有關審批手續辦理。
5、每天下班之前要認真檢查辦公室的門窗、抽屜是否鎖好,發現門窗、保險箱被撬案件,必需保護好現場,有專人看管,任何人不得移動現場物品,并立即報告保衛部門,積極協助破案。
6、個人的現金、存折、有價證券、金銀手飾不得存放在保險箱或辦公室內。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加強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 《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制度》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本制度。
1、公司現金、票據等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公司財務科,按照"統一管理,歸口管理"的辦法對現金、票據實行管理。
2、現金、票據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實行現金管理的制度》,并按此《制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3、對支票和其它票證、憑證的管理,必須堅持檢驗、復核制度,堵塞漏洞。
4、取送巨款必須用專車、并有專人負責押運。取送數額特大的款項,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保衛科派員重點護衛。
5、存放現金、票據必須用合格的保險柜,財務室門窗必須牢固、安全。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現金、票證必須有專人保管。
6、財務室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制度限額。超過銀行制度限額的現金,必須當日存入銀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須過夜存放的,應專柜存放,專人看守。
7、財務部門必須制定落實內部安全工作責任制。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在使用、保管、儲存時必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8、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當日收繳現金按醫院規定上交銀行,各收費處除當日現金交銀行外,后收入現金應及時存放指定的保險箱內。急診收費處,堅持24小時崗位值班制,收費處的門(防盜門)隨開隨關。報警器接通110服務中心和本單位監控室,下班時間落實專人將報警器打開。
2、公款和有價票證不能帶回家中,如違反規定發生丟失或失竊,由保管人全部賠償。
3、現金、有價票證及保險箱鑰匙下班后不得放在辦公桌抽屜內,財務科負責人每月抽查一次,并有抽查記錄。
4、財務科,遇有特殊情況,過夜現金超過銀行、醫院核定數量,應落實人員值班守護,并與保衛科或總值班聯系。
5、收款室、財務室嚴禁不相關人員進入,非本科室人員不得進入操作室,手續均在柜臺外辦理。
6、出納人員去銀行存取現金時要用專車,單位安排安全保衛部門人員共同負責安全。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現金保管必須嚴格按規定辦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超過限額必須每天送入銀行。
(二)遇特殊情況需將大量現金、票證存放保險箱內過夜,必須請示公司領導,經同意后由部門派人值班守護。
(三)帳冊、現金、票證要及時清理、檢查、核對,重要憑證必須登記入冊,嚴格審核手續。
(四)財務票證管理人員,應將票證和印章分別存放,保險箱鑰匙嚴禁存放辦公桌內,必須隨身攜帶,不得將鑰匙移交他人保管,一旦移失要及時報告保衛和分管領導,便于妥善處理。
(五)財務人員和保管員應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認真履行職責,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有關財務情況。
(六)財務保管人員應具備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發現財務室、保險箱被盜應報警,并注意保護現場,協助偵破。
(七)財務室的門、窗、柜等一切安全防范措施、防范部位,必須經常檢查,現金保管員調動后要及時更換門鎖,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八)財務人員因違反規定,致使錢物、票證被竊、遺失,造成損失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收費票據的管理
1.收費票據由財務科專職票據保管員負責驗收、保管、核銷,出納員不得兼任收費票據的保管或核銷。
2.醫療收費票據僅限于在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時使用,不得用于非醫療商業活動,不得向外單位轉讓、借用或出售。
3.票據保管員對收費票據的庫存數要每月核對一次,每月編報《票據庫存分類總表》和《票據購領明細表》,《票據庫存分類總表》按規定存檔。
4.使用收費票據的部門,發現遺失、短少票據或存根的,應及時向票據保管員報告,由票據保管員負責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或印刷廠反映,必要時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
(二)收費票據的購置、領用、核銷
1、收費票據的購置
(1)往來款收款收據、醫療收費票據(門診、住院),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制,并指定專人憑《票據準購證》,向區財政局綜合科票據管理中心購買。
(2)其他如住院預交款收據、救護車收據、病歷卡等由醫院通過招標,由總務科統一辦理印刷。
(3)購入收費票據后,須由財務科票據保管員驗收入庫,登記收費票據的購入日期、名稱、起止號碼、數量,并注明購入和印刷渠道。
2、收費票據的領用
(1)出納、門診、住院收費員領取收費票據時,必須填寫《領用收費票據登記冊》的有關內容并簽字,票據保管員在收費系統輸入票據起訖號碼之后方可使用。票據保管員按領用人設明細帳、按票據種類分別登記《票據庫存分類總帳》和《票據購領明細帳》。
(2)門診收費員憑病歷收費領用單直接到票據保管員處領取等額病歷卡。
(3)其他人員需領用病歷,必須經財務科長審批。
(4)病歷卡的作廢報損由票據保管員驗證把關。
3、收費票據退費、作廢的規定
(1)退費、作廢票據,要求同時收回一式二聯(收據聯、核算聯),并經醫生和藥房確認。
(2)若出現部分退費的情況,先按上述操作流程,把原收據作全額退費處理,然后補開實收收據。
(3)作廢、退號的掛號收據,要求就診聯、報銷聯齊全。
(4)一月終了,所有的退費、作廢票據分別按收費人員統計,上繳財務科,由票據保管員審核其退費、作廢票據手續是否規范,并與電腦收費系統顯示的退費、作廢記錄核對,杜絕漏洞,防患于未然。
4、收費票據的核銷
(1)門診、住院收費票據啟用必須輸入號碼,用完后自動銷號,主要靠票據保管員審核其退費、作廢票據來加以監督。
(2)往來款收款收據以領用人交回的存根聯為依據,并與記帳聯逐張核對、銷號。
(3)凡領用收費票據未核銷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領取;領用人必須按收據順序號啟用收費票據,若發現有跳號使用的現象,票據保管員要查明原因。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單位使用的票據,應指定專人向縣財政局、教育核算管理中心購領。
二、各類票據應有會計負責保管、發放、繳驗和結報工作,要建立健全票據使用登記制,嚴格保管、領用和核銷手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單位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三、單位對各類票據要嚴格分清使用范圍,不得混用;不準自行購買、自制;不準轉讓、代開;不準代替發票使用。
四、票據必須順號使用。收據聯應加蓋單位使用的“財務專用章”和收款人的私章。票據使用時填寫內容必須規范完整,票據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不得涂改,填錯票據應加蓋“作廢”章,保存其各聯備查。
五、票據繳驗結報時要審核收費資金是否足額解入銀行帳戶,是否規范使用票據,是否按規定標準收費,作廢票據各聯是否齊全。
六、單位如發生機構變更或管理票據的經辦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將票據登記簿及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據填寫移交清冊,并保存備查。
七、年度終了,應當將當年使用的各種票據存根收繳銷號,交會計歸檔,各類票據不能跨年度使用。
八、使用后的票據,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定期歸檔保管。票據的銷毀按照保管年限根據有關檔案銷毀規定執行。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為了加強票證管理,進一步規范和正確使用票證,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證是有價證據,有利于保護合法經營,強化管理手段,規范經營行為,搞好統計工作的重要依據。票證管理必須堅持專人負責專人發放,專人核銷,建立票證明細登記,定期檢查的原則。并實行繳舊領新制度,做到臺帳登記清楚,票款、帳票相符無差錯,發放有計劃,庫存不積壓,保證及時供應。
三、嚴格票據發放范圍,必須整本用完后再使用新的.票本,嚴禁票據一分為二使用。各基層站票管員必須妥善保管票據。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嚴禁票據亂扔亂放,以防丟失。
四、開據票據必須按項目填寫清楚,嚴格執行政策,注明時間、開票人員的'姓名、單位,以便備查。同時開票人必須字跡清楚,不得隨意涂改。
五、處罰票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認真做到開票、繳款兩分離,嚴禁工作人員隨意坐支、挪用。
六、票據作廢必須所長簽字同意,財務股、縣所票管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把關。
七、營運證工本費收取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嚴禁發放人情證。
八、財務股和縣所票管員每月對各基層站、隊、股所領票據繳銷使用情況嚴格核查,每月將票款使用情況上報所長。年終對所有票據核繳收回入庫,發現問題要如實向領導匯報,以便及時處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員發生變動,在互相交接時,必須簽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對不遵守、不執行票證管理制度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
(1)開票不規范、票據管理混亂但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2)對開人情票、發人情證等造成輕微經濟損失(損失額小于100元)的,給予相應損失額度2倍以上的罰款。
(3)對票據丟失、損毀的,站(隊)負責人要負領導責任,并給予處罰相應損失額(按票據最高價值計算)20%的經濟處罰;給予票據管理人員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相應損失額80%的經濟處罰,并責令在全所會上說明情況、作出檢討。損失額超過5000元的;撤消站(隊)負責人及票管人員職務,并給予黨、政紀處分;
(4)對中飽私襄、有意污、合伙污的工作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解聘及污金額2倍以上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堅決依法處理。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鄉鎮財政票據的監督管理工作,制止各種亂收費濫罰款行為,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湖北省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鄉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的財政票據,是指由省財政廳或減負辦統一印制和發放,由行政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稅收入,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執收單位進行財務往來結算等應當使用財政票據的財務行為時,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開具的收款或繳款憑證。
三、財政票據包括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單位資金往來票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票據、農村合作醫療票據及其他財政票據。
四、財政票據的購領、核發、使用、保管、銷毀及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制度。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五、財政票據實行專人、專帳、專柜管理。應確定專門的票據管理員,票據管理員要建立規范的票據管理臺帳,財政票據要存放在保險柜中進行保管。
六、嚴格按照財政票據的使用范圍發放使用相關票據,嚴禁超用途、超范圍違規發放使用票據,嚴禁轉借、轉讓、買賣、代開財政票據,不得拆本使用財政票據,非本級預算單位不得發放財政票據。
七、應根據當年本鄉鎮各種財政票據的使用情況,做好次年度的用票計劃,并在每年的11月底以前向區級業務主管部門申報。
八、財政票據實行憑證購領、分次限量、核舊領新的領購制度,一律憑《財政票據領購證》辦理有關業務。
九、加強對財政票據使用單位財務人員的培訓,保證其正確使用財政票據,票據填寫內容要完整、數據要準確、用途要合法。
十、票據管理員應對每一種票據分戶建立票據領購及繳銷管理臺帳。發生票據領用、繳銷行為,應及時登記臺帳,隨時掌握票據領用、繳銷和結存情況。
十一、所有開具財政票據取得的收入必須先入財政專戶,嚴禁收入不入財政專戶和坐收坐支等違規行為。
十二、加強對財政票據的監督檢查。主要內容是:
(一)按月對票據的領用、繳銷、結存情況進行清點核查,做到票據管理臺帳與票據實際使用情況相符,若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出現票據遺失、毀損等情況的及時上報區財政局進行處理。
(二)檢查票據使用的合法性。對于出現違票據使用范圍違規收費行為的,責令票據使用單位更正錯誤行為,情節嚴重的收回其結存票據,停止其領用財政票據。
(三)檢查使用財政票據所收取的各項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出現收入不入財政專戶和坐收坐支行為的,責令其迅速將資金入財政專戶,情節嚴重的收回其結存票據,停止其領用財政票據。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科學理財水平,嚴肅財經紀律財,保障全所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會計法》等相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電算化業務知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把好收支關。
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公款私借和坐支,嚴格各種支票和結算憑證的管理、保存。
四、負責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報表。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加強資金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對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
六、單位一切費用支出,經所領導核準,經辦人簽名,所長簽字方可報銷。
七、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審核,如不合法、不真實、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經辦人未簽字,拒絕支付。
八、每月按時向所長提供財務收支報表。帳表處理堅持真實、及時、準確,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上報下達。
九、銀行賬戶要完全符合開設賬戶的規定,財務預留印鑒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及時核對銀行賬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規定裝訂歸檔,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賬、物核對,如有盤盈、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財務人員相互協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購買、招待等經所長批準后方可辦理。為基層站、隊單位搞好服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票據管理規定,建立健全票據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專人管理,嚴格執行發放、領用、結存和核銷手續。特作如下規定:
一、收據必須是財政局購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不得以其他收據代替。
二、收據有專人負責購買、保管,領用人在收據用完后,交回保管員,每年年底,保管員將用完收據連號整理后交財政非稅部門,不得擅自銷毀。保管員要核查原始憑證的簽名手續。
三、開具的收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應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符合規定,全部聯一次復寫開具,內容完全一致。
四、開錯收據應在收據上加蓋“作廢”章,重新開具收據,不得在開錯的收據上涂改。
五、不重復開收據,對丟失的收據聯,只能出書面證明,證明中注明開票日期、收據名稱、對方單位名稱、內容、金額、收據編號。
六、收據存根聯保持完整,開錯的“作廢”收據必須粘附在收據本中全部保存,不得私自銷毀。
七、收據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收據,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各種收據不得混淆使用。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單位票據管理,規范票據購買、使用、管理、保管等行為,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票據包括普通教育學雜費專用收據、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公益事業捐贈統一收據等。
第二章 票據購買
第一條 單位根據有關審批機關批準收費的文件,到區財政部門申領《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項目登記和票據購買證》和《財政票據領購證》。
第二條 單位購買票據時,必須按財政部門規定申報收費票據使用情況表,已使用、作廢的收據交區財政部門進行查驗、核銷。
第三章 票據使用
第三條 在啟用票據前,應當檢查票據有無缺頁、重頁、漏號、重號等錯印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將整本票據交回財政部門更換或注銷。
第四條 票據必須整本按序使用;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印章齊全,做到字跡清楚,不得涂改、挖補、撕毀票據;必須做到票、款相符。使用機打票據時,開具的票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所有聯次一起開具,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收費專用章。
第五條 票據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因填寫錯誤等原因作廢的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全部聯次,不得私自銷毀。
第六條 使用普通學雜費專用收據,應按順序號填列,學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擴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每學期末,單位將本學期的收費情況進行匯總,并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核對后,返還單位保存歸檔備查。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發生暫收、代收和單位內部資金往來結算等經濟活動時開具的憑證。
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票據監管機構核準的使用范圍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不得超范圍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單位每次結報時,將已開具的記賬聯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予以核對,對于超范圍開具的票據,不得作為入賬依據。
第四章 票據管理
第八條 購入的各類票據由財產保管員負責保管。財產保管員應建立票據購買、領用登記簿,購入票據時須填寫購入日期、票據名稱、數量、編號。領用票據時,必須做好票據購買、領用登記記錄。
第九條 單位不得自行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毀,涂改,也不得自行改變票據的用途或不同票據互相串用。
第十條 票據使用完畢必須及時核銷。結算中心記賬會計根據開出使用的票據,與相關的收入賬戶及時進行核對后,予以核銷。
第十一條 各類票據如有遺失,應及時在市級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將遺失原因等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開具的票據存根及票據領用登記簿,按會計年度將其匯總整理,作為會計資料歸檔。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單位對票據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與檢查。接受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現金票據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加強有力會計核算工作,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票據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領用支票進領用人需填寫領用支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并由財務總監認證后向出納員領用,領用人負責收回相關單據并及時到財務部辦理有關報銷手續。
二、原則上不準簽發空白抬頭或金額的支票,如確實需要,應由總經理、財務總監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額,由領用人員負責收回相關的報銷憑證,由財務人員核對是否準確。
三、建立支票領用備查簿,依序登記領用人,領用支票日期及注銷日期等。
四、對已作廢支票,與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蓋“作廢”印章后妥善保管。
五、發票由主管會計專人保管和負責核對,建立發票領用登記簿,定期對空白發票及領用的發票進行檢查。
六、倉庫驗收單、領用單每月必須定期核對后,交會計部門入帳,并裝訂保管。
七、出納的支出單據,由出納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后,經會計核對后,交會計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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