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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藥店人事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1
為加強藥店管理,樹立藥店良好形象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員工管理,營造良好的營業氛圍,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認真遵照執行。
一、樹立“質量第一,顧客至上”的 營業觀念,嚴格遵守執行道德行為規范,為顧客提供熱情優質的服務。
二、有顧客時,無論手頭做任何工作應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顧客。銷售藥品時要態度認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務、面帶微笑、語氣平和,并要正確介紹藥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項。合理搭配銷售,不得錯配銷售藥品,要做到百問不厭,百拿不煩,出示藥品應動作輕緩,藥品接觸柜面不得有滑動不能拋扔,閑時要直接遞到顧客手中,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與顧客爭吵。
三、收銀時要微笑服務,做到不出差錯,下賬時要認真細致,做到及時準確無誤,顧客離開時要有送聲!比如:慢走、你走好等禮貌用語;當班當天的現金、刷卡核對無誤后方可交班交賬。短款當時賠付。找錢時要把硬幣放在紙幣上或放在顧客手中,不能放在柜臺上。
四、員工上班時應統一著裝,穿戴整齊大方、不濃妝艷抹、不留長指甲、不披頭散發;工作服要干凈整潔,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較好的個人衛生。
五、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辜缺班,不擅自脫離崗位,有事提前請假;上班時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早餐應在8點前結束,有顧客時不接打手機,晚上下班時要鎖好門窗,關閉好電源水龍頭等。 六、店內應每天早晚各做一次衛生,并要做到隨臟隨打掃,陳列藥品的柜架要保持整潔明亮,應按分類將藥品擺放整齊,所陳列商品應無積塵,嚴禁在營業場所亂放雜物,亂吃零食,閑聊天、喧嘩嬉鬧。 七、按時參加開會,學習培訓,并要及時做好學習筆記,每天上班時應做好早晚兩次溫濕度記錄,各班做好處方藥銷售記錄及中藥裝斗復核記錄;近效期藥品(半年內)應及時催銷,不能過期,否則過期的藥品要按售價的80%從提成中扣除。
八、營業刷卡用電腦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亂動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刪除任何文件,更不許外人動電腦插光盤,電腦出現故障或停電應立即關閉電源停用,做好手工記錄,并告知負責人。 九、員工之間要搞好團結,積極配合。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互相幫助,互相勉勵,共同進步,和諧相處,不損人利己,不譏諷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論長道短。
十、保守店內機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當天或當月銷售額,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進貨價以及文件資料電腦資料等其他信息,上班時間不得會見親友,確有事時間不得過長。
十一、預定每周五報計劃進貨,其它時間必須把缺貨品種按規格產地列出。到貨時核對藥品數量是否符合,批號是否太近,包裝是否完好,單據金額合計是否正確,當天進貨及店之間調貨隨時正確錄入電腦,價格偏高的品種作好記號,店與店之間的調貨及時做好記錄,。
十二、做好積分,贈品的發放及上、下帳登記,做到記錄賬物相符,做到電腦售價與藥品盒售價相符,不符的及時做好調整。做好會員資料信息齊全錄入等工作,做好缺貨登記,個別不常用高價品種收押金后在進貨。
十三、加強員工自身素質修養,不斷學習新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能力;新員工應拜老員工為師,以最大努力快速掌握、熟練業務。應對藥店所有品種及新品、高毛利品種做到心中有數;盡量做到進店顧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營業額及自己的經濟收入。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定點零售藥店,是指經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并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提供處方外配服務的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是指參保人員持定點醫療機構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行為。
第三條 定點零售藥店審查和確定的原則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品種和質量;引入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后購藥和便于管理。
第四條 定點零售藥店應具備以下資格與條件:
(一)持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合格證》和《營業執照》,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年檢合格;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能確保供藥安全、有效和服務質量;
(三)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四)具備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24小時提供服務的能力;
(五)能保證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營業人員需經地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合格;
(六)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政策規定,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和設備。
第五條 愿意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的零售藥店,應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合格證和營業執照的'副本;
(二)藥師以上藥學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明材料;
(三)藥品經營品種清單及上一年度業務收支情況;
(四)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的證明材料;
(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零售藥店的申請及提供的各項材料,對零售藥店的定點資格進行審查。
第七條 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獲得定點資格的零售藥店范圍內確定定點零售藥店,統發定點零售藥店標牌,并向社會公布,供參保人員選擇購藥。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包括服務范圍、服務內容、服務質量、藥費結算辦法以及藥費審核與控制等內容的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有效期一般為1年。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對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須提前通知對方和參保人,并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 外配處方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有醫師簽名和定點醫療機構蓋章。處方要有藥師審核簽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備核查。
第十條 定點零售藥店應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對外配處方要分別管理、單獨建帳。定點零售藥店要定期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處方外配服務及費用發生情況。
第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服務情況的檢查和費用的審核。定點零售藥店有義務提供與費用審核相關的資料及帳目清單。
第十二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和與定點零售藥店簽訂的協議,按時足額結算費用。對違反規定的費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組織藥品監督管理、物價、醫藥行業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處方外配服務和管理的監督檢查。要對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格進行年度審核。對違反規定的定點零售藥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視不同情況,責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點資格。
第十四條 定點零售藥店申請書樣式由勞動保障部制定。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3
一、負責本店的質量管理工作,掌握藥品法律、法規等基本知識,并嚴格執行,協助經理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二、負責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及銷售的管理,協助經理每季度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并記錄。
三、指導和督促各責任區的質量責任人以陳列藥品每月進行定期循環檢查,并做好記錄;對近效期的藥品、易霉變、易潮解的藥品視情況縮短檢查周期,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四、負責匯總填報有效期藥品催銷表報藥店經理。
五、檢查藥品陳列環境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并負責溫濕度管理和調控工作,做好溫濕度記錄。
六、負責對各種養護設備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藥店經理匯報并盡快處理。負責養護設備的養護管理,并做好養護及使用記錄。負責計量器具的`校準和檢定,并做好記錄和管理臺帳。
七、負責藥品抽送檢驗登記及藥品質量有關資料的收集存檔工作。負責將記錄憑證裝訂成冊。
八、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與反饋。
九、對本藥店的質量管理工作負具體責任。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4
一、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必須在區以上醫院體檢一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崗。
4、企業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后,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發,注意個人衛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二年。
二、經營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企業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臺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業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5
一、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定點協議規定,履行好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具體做到:
1、規定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卡,嚴禁冒名配藥,發現偽造或冒用掛失卡的應立即扣留,并通知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2、藥店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
3、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處方配售,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
5、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不得拒收卡資金,不得超范圍刷卡,不得為持卡人員兌換現金。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6、規范店員電腦操作,維護好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7、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廣告宣傳;不以現金、禮券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二、處罰:
1、丟失原始憑證:出貨小票、退貨單等(店長罰款100元,當班營業員50元)
2、超范圍刷卡的,一旦發現立即重處(第一次:店長罰款500元,營業員300元,收營員200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予以開除)
3、刷卡區與非刷卡區商品未分開擺放,或標示不清不正確的(店長罰款100元、營業員50元)
4、發現違規為顧客刷卡提取現金的,立即開除,情節嚴重的移送相關部門。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6
一、門店店堂前的招牌應完好、整潔。店堂內地面、墻壁、頂棚無積塵,無污染物,無蜘蛛網,無碎屑剝落。店堂內的清潔應按時打掃,并隨時保持貨柜、貨架、各類商品和各種用具的清潔和衛生。
二、藥品貨柜上安裝的柜門應完好,取用商品后應及時關好,以防止異物、灰塵、老鼠或其它動物進入造成藥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門店所有人員要注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注意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應勤洗勤換,保持整潔。
四、門店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健康檢查資料要保管兩年以上,留存備查。
五、凡發現員工患有傳染病、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應及時調離接觸藥品的崗位。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7
為了加強對獸藥經營管理,規范經營行為,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店所需獸藥必須從合法的供貨單位采購,所購獸藥必須是由通過GMP廠家認定生產的,并依法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進口獸藥應為國外企業在國內設立的銷售機構或依法委托國內銷售機構銷售的`,并依法取得進口獸藥注冊證。
二、購進的獸藥不超越《獸藥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經營范圍。所購進的獸藥產品與標簽或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核對無誤。
三、獸藥質量管理人員應具有獸藥、獸醫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獸藥、獸醫等相關專業技術員以上專業技術職標。質量管理人員和直接從事獸藥采購、保管、銷售的人員數量要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過獸醫執業獸醫水平測試人員。
四、獸藥經營人員要定期進行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等教育或培訓。
五、在營業時間,應有專業人員在崗,并佩戴標有姓名、職務等內容的胸卡。
六、 《獸藥經營許可證》相關技術人員執業證明要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七、獸藥要分類陳列,類別標簽要準確,字跡清楚。又處方藥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九、建立獸藥銷售登記,購貨登記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銷售登記應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無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不購進、不經營假劣獸藥、違禁獸藥和人用藥品。
十一、應向獸藥購買者說明獸藥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不得虛假夸大和誤導用戶
十二、對已出售的獸藥出現質量問題和不良反應,應及時向當地獸藥行政部門報告。
十三、要有專人管理,出庫、入庫要有準確詳盡的登記,每月清帳一次,帳物要相符。
十四、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確保所經營獸藥的質量。
十五、獸藥要分類保管,出庫遵循先產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則。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8
一、在銷售藥品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制度,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內容,給予合理用藥指導,不得采用虛假和夸大的方式誤導顧客。
二、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進行銷售。
三、過期失效、破損、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爛變質、風化潮解、蟲蛀鼠咬等不合格藥品嚴禁上柜銷售。
四、處方藥須憑醫師處方調配或銷售。審方員應對處方內容進行審核,處方審核完畢審方員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調配或銷售完畢,調配或銷售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并向顧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藥禁忌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處方調配程序一般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和給藥。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審方員應當拒絕調配或銷售。如顧客確需,須經原處方醫師更改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或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應收集處方并分月或季裝訂成冊,顧客不愿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處方藥銷售記錄。收集留存的處方和處方藥銷售記錄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七、藥品銷售應按規定出具銷售憑證。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9
一、由店經理部組織衛生檢查安排,負責全公司衛生工作的檢查、考核。定期檢查,詳細記錄,獎懲落實。
二、辦公場所應明亮、整潔、無環境污染物,屋頂、墻壁平整,無碎屑剝落,地面光潔,無垃圾、塵土與污水。辦公場所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大掃除。
三、辦公桌面應平整、清潔,桌面文件用具等應擺放整齊。離開辦公室外出或下班時,辦公桌面不得隨意擺放有關公司商業信息的文件資料。
四、辦公及生活廢棄物應裝入垃圾桶或袋,不得隨意拋撒于辦公桌面或地板。
五、暫存庫做到藥品擺放整齊有序,物流暢通有序,空氣流通,貨垛整齊無雜物、無亂堆亂放、無灰塵、無污染源。暫存庫一律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庫內設施設備及藥品包裝不得積塵污損。
六、搞好個人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不得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統一工作服飾,工作服應保持整潔。
七、認真做好滅鼠、防蟲、防鳥等防范措施,使衛生達到要求。
八、門店藥品陳列環境和存放條件符合要求。營業店堂應明亮、整潔、無污染物,做到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櫥窗、貨架、天頂、墻壁、地面清潔。
九、門店營業場所應每天進行兩次衛生清掃。店堂保持貨架和貨物的外包裝完整、清潔、干燥,無雜物,不得有異物污染或粘附,衛生管理應責任到人。
十、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戴胸卡,做到清潔、大方、莊重、精神飽滿。
十一、門店應有防鼠、防蟲、防塵、防污染等措施,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
十二、門店門窗應裝配安全可靠的鎖、栓等設施,配備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設施。
十三、全體員工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營業、辦公時間內不得穿拖鞋,維護公司形象。
十四、門店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發現患有精神疾病、傳染類疾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時,應立即調離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后靜養,待身體恢復健康并體檢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嚴重者,應辦理病退或其它離職手續。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10
一、購進藥品沒嚴格按照藥品購進管理的第二、三條執行,責任人每次罰款5—20元。
二、所有記錄、憑證類文件未按規范要求填寫,漏填、誤填或字跡潦草經多次批評教育不改者,罰責任人5元。
三、購進藥品沒嚴格按照藥品驗收管理制度關于進貨或銷后退回藥品驗收的規定,責任人罰款5元。
四、藥品陳列未按藥品陳列管理制度要求分類存放,每發現一批次罰款5元。
五、店堂陳列藥品無物價標簽或填寫不規范,經多次批評教育不改,罰款5-10元,標簽錯價除按損失差價賠償
外,每次罰款5元。
六、藥房調配處方發生處方錯配或錯發藥品,經顧客投訴核實,每次罰責任人5-10元。
七、對陳列藥品未按規定進行檢查,每次罰5-10元,沒有按時填寫溫濕度記錄表,每天罰款2元。
八、中藥飲片灰碎嚴重超標或飲片串屜、錯屜未及時處理,每品種罰款5元。
九、未遵守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處理藥品,每次罰責任人10元。
十、對近效期六個月的.藥品未按規定填寫近效期藥品催銷表,每次罰責任人5元。
十一、拆零藥品未按藥品拆零管理制度執行,每次罰款10元。 十二、質量事故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告每次罰款10元。
十三、未執行質量信息管理制度反饋信息,每次罰款10元。 十四、未執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每次罰款10元。
十五、未按規定對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責任人每次罰款10元。
十六、未遵守服務質量管理制度,與顧客發生爭吵造成不良影響,當事人罰款10元。
十七、其它違反本店質量管理制度視情節進行5-10元的罰款。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11
一、要按醫療保險管理規定按時,準確錄入并傳輸數據,保證數據的準確與完整,確保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卡(ic卡)進行購藥及結算匠準確性:每天及時上傳下載數據,重點是每年初必須先下載全部數據后才能開始刷卡;
二、使用醫保計算機系統,為參保人員提供規范收據和購藥明細,并保存兩年以上,嚴禁在聯網接入設備安裝與醫咻結算無關的軟件,嚴禁聯網設備與國際互聯網聯通,嚴禁在聯網篡改結算數據及ip地址等參數,嚴禁通過專網對信息及網絡系統進行攻擊和破壞。
三、應在藥店顯要位置懸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進政部門統一制作的定點零售藥店標牌,以方便患者辯認購藥,不得拒絕參保不修改密碼,不得代替參保人員輸入密碼,同時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作明顯標識及明碼標價,區分甲、乙類藥品,營業員要佩帶服務標志,文明用語,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并設參保人員意見投訴箱。
四、必須配備專(兼)職醫療保險管理人員和系統管理人員,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處方調配等崗位的工作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符合州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持證上崗;營業員須對醫保政策,對所經銷的藥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熟悉并正確宣傳醫保政策,幫助參保人員解決購藥困難。
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處方外配服務,營業時間內至少有1名藥師在崗,無償提供政策咨詢、圈存、修改密碼、醫保卡余額查詢等服務。
六、要保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的供應,經營品種不少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的80%,并提供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備藥清單,包括藥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劑型等詳細資料向藥店備案,藥品合格率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得發生假藥案件。
七、從符合規定的渠道采購藥品,保證體系,嚴格藥品驗收,儲存、零售管理,確保藥品安全有效。
八、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藥品政策,實行明確標價,接受人辦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醫保經辦機構,藥品監督部門、物價部門、衛生部門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參保保員的監督。
九、參保人、證(居民身份證)卡(醫保ic卡,不同)相符,發現就診者與所持卡,證不符時,應拒絕配藥,因病情原因醫保人員本人不能親自前來開藥的,其委托人須持委托書,方能按規定開藥,經查驗證有關項目所持處方相符無誤后調劑的'處方必須由藥師審核簽字以備核查。
十、醫保人員到藥店購藥時,應認真按照以下原則給藥,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藥量,相同治療效果的藥品
原則上不能超過2種,輔助的藥不能超過2種。
十一、必須每天將售出藥品有關醫保數據上傳,并保證上傳數據真實、準確、完整(上傳內應包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卡id卡)號,藥品通用名,規格、劑型、價格、數量、金額、購藥、時間必須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時之前上傳完當月數據,次月2號前(遇節假日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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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藥店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明確一名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保險各項管理和協調工作。建立由醫保管理負責人、藥師、計算機信息員等人員組成的管理網絡小組,負責對所屬的藥品安全、配藥行為、處方藥管理、合理收費、優質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二、制定與醫療保險有關的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勵辦法,建立健全藥品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建立藥品電腦進銷存管理系統,藥品賬目和財務賬目健全、清楚。明確專人搞好醫保藥品庫的維護和管理。
三、認真執行勞動保障、藥監、物價等行政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按時與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簽定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四、規范配藥行為,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證、卡、病歷,杜絕冒名配藥;嚴格執行急、慢性病配藥限量管理規定,不超量配藥。
五、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處方藥必須憑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醫保專用處方配售,由藥師在處
方上審核簽字。非處方藥在藥師指導下配售,并在病歷上記載配藥情況。
六、定點藥店應加強管理,優化服務,以方便參保人員為出發點,盡量提供有適合用法的小包裝藥品,同時必須提供24小時配藥服務,做好夜間服務情況登記。
七、收費人員持證上崗,規范電腦操作,按時接收、上傳各類信息數據,保證醫保費用結算的及時準確。
八、定點藥店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以醫療保險定點藥店名義進行廣告宣傳;不得以現金、禮卷及商品等形式進行促銷活動。
九、嚴格遵守藥品管理規定,不出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嚴格按醫保規定操作,杜絕搭車配藥、以藥易藥、以藥易物等違規行為。
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13
一、門店工作人員應樹立為顧客服務、對顧客負責的思想,將“顧客至上、信譽第一”作為企業經營的`宗旨。
二、門店每天營業前應整理好店堂衛生,并備齊商品。店堂內應做到貨柜貨架整潔整齊、標志醒目、貨簽到位。
三、門店員工上崗時應著裝統一,整齊清潔,佩帶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務,有舉止端莊、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務環境。
四、營業員接待顧客時應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態度和藹,使顧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優質服務的滿足和愉悅。
五、計價、收款應準確,找補的零錢要禮貌地交給顧客,并叮囑顧客當面點清。
六、門店應設咨詢臺,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七、門店應將服務公約上墻,公布監督電話,設有“顧客意見簿”,認真對待顧客投訴并及時處理。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14
一、樹立“質量第一”的經營方針,正確處理質量與經濟效益的矛盾,對本藥店的.質量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
二、 組織本店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有關藥品質量方面的政策、法規、文件,按GSP要求規范藥店工作,對藥店經營管理及藥品質量、服務質量負全面責任。
三、 針對藥店《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四、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并記錄。
五、 負責本藥店安全衛生和服務質量管理,每月對本店進行一次安全衛生大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 負責督促藥品質量問題的處理和近效期藥品的催銷落實工作。
藥店人事管理制度 15
一、人力資源
店員要求:可以沒有專業知識,但必須開朗、善于鉆研、愿意學習,有上進心,有親和力。
簽合同:要想辭職必須提前三個月寫書面的辭職報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
二、考勤制度
不能遲到早退。遲到10分鐘內扣10元。遲到1小時以內扣20元。遲到1小時以上或不打招呼,擅自休息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100元。
病假提前打電話。
事假要提前兩天請假。
三、排班制度
銷售排班:一天8小時班。如果是兩班倒,按班次算提成。銷售員分別計業績,分別計算提成。店長等管理崗位,按全店的業績算提成。
四、店長的職責
1、 人員考勤,調配,親自頂班。
2、 每天檢查缺貨情況。也可分配給店員分別檢查缺貨情況。尤其是前100種的品牌和前100種的優質品種。
3、 定期檢查衛生。
4、 每天必須寫一個成功的銷售案例。大家一起探討分享。可以寫很成功的例子,也可以寫個很不成功的例子,比較分析,以找出自身的優缺點。
5、 定期考試。一個月一次。考藥物功能知識,用法用量,通俗名稱。
6、 親自辦會員卡。詳細記錄會員信息。每個月可以設幾天為本店會員日,持卡會有優惠品種,打折。
7、 定期做活動。活動策劃。做為主要負責人,可以找老板商量,找店員討論。活動所用的促銷品、彩頁都有親自做。
8、 幫助員工提高業務水平。
9、 采購權。
10、 每月月初,要把近效期、6個月之內的`藥品促銷,處理掉。3個月之內的近效期藥品必須下架,誰負責的柜臺的損失誰負責。
11、 負責每個季度的銷售目標的完成。
12、 一般店長工資是店員1.5倍。提成按所有店員平均提成的1.2倍。但必須是完成銷售任務的前提下,大家拿到所有提成。
五、銷售目標制定和激勵制度
1、每個月的不一樣。年初就定好。可以根據以往的銷售情況。一般應該增長20%-30%。對應往年每月的銷售情況。
2、完成銷售任務,就按百分比拿提成。完成任務,按業績與任務的比例算系數,重新計算提成。
例如:
完成任務10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元提成。
完成任務8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x0.8=800元提成。
完成任務12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x1.2=1200元提成。
六、培訓
1、要求員工每天學習店內幾個品種的常用名、用法用量、功能主治、適用人群、不良反應。每月要考試。可以提前指定本月要考試的藥品品類。
2、聯系廠家培訓人員前來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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