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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樂管理制度范本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家樂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家樂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了規范農家樂的經營行為,提高農家樂服務質量,促進農家樂快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農家樂發展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農家樂是指以農民家庭為基本接待單位,以農業、農村、農事為主要載體,以利用環境資源、農村活動、農民生活資源、體驗農村生活為主要特點;以“吃農家飯、住農家屋、干農家活、享農家樂”為主要內容;以旅游經營為目的的旅游項目。
第三條、農家樂由縣旅游局認定并授牌。授牌的農家樂享受縣政府出臺的有關農家樂發展的優惠政策。未經縣旅游局認定授牌的農家餐館(旅館)不屬于本辦法管理范疇,不享受農家樂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四條、本縣行政區域內,開展農家樂經營服務的,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五條、縣農家樂發展綜合協調小組是全縣農家樂發展的領導機構,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旅游局。協調小組負責農家樂發展過程中重大問題的決策及農家樂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問題的協調和處置。縣旅游局是農家樂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農家樂產業發展的指導、服務和管理,承擔農家樂發展綜合協調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形成服務和管理的合力。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對農家樂經營戶的監管,工商、稅務、衛生、消防、環保、質監、文廣新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對農家樂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第七條、工商、稅務、衛生、消防等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行政許可對符合條件的經營業主應主動、快捷、優質地為其辦理相關證照。不得設置其他前置條件。
第八條、鄉鎮政府承擔農家樂建設項目的.審核和報批,負責農家樂日常管理及相關問題的協調解決。農家樂發展重點鄉鎮要設立旅游辦公室,由政府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并明確一名副主任和1至2名工作人員。
第九條、從事農家樂經營活動應按國家規定,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法律、法規規定需經相關部門許可的,應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
第十條、農家樂用地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農家樂房屋屬農村居民住宅,不因用于旅游服務而改變其性質,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土地時,房屋拆遷補償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農家樂的建筑、附屬設施和運營管理應符合消防、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現行的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符合長興縣《農家樂服務質量通用要求》的規定。
第十二條、農家樂經營戶對旅游活動中可能出現危險的區域和項目,應當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農家樂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經營戶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實施應急處置,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公安、安監、衛生、環保、質監、旅游等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農家樂從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從事飲食業及其他直接為游客服務的人員,應按國家規定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
第十四條、農家樂經營戶在經營活動中應當依法經營、公平競爭、誠實守信,出售商品和服務收費應當明碼標價,貨真價實。
第十五條、農家樂經營戶不得采取下列手段從事經營活動,違者由工商、旅游等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一)強行拉客、欺客宰客;
(二)強迫游客購買商品或接受有償服務;
(三)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
(四)欺行霸市,詆毀其他農家樂名譽;
(五)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農家樂發展重點區域應成立農家樂協會,承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職能。農家樂協會的設立應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經縣旅游局審核后依法登記,并納入全縣旅游行業管理。農家樂協會應配合縣旅游局實施對農家樂的培訓和行業管理。
第十七條、已經成立農家樂協會的地方,在農家樂經營戶提供證照辦理所需資料的情況下,可以由協會向有關部門申請統一辦理證照。
第十八條、縣旅游局要按照長興縣《農家樂服務質量通用要求》,組織開展對農家樂經營戶和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農家樂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開展經營活動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培訓,符合從業要求。
第十九條、鼓勵農家樂經營戶按照《長興縣農家樂星級評定標準》自愿申請農家樂服務質量等級評定,獲得星級的農家樂,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二十條、經縣農家樂評定委員會評定,對符合星級評定標準的農家樂,發給相應的星級標志,農家樂經營戶可以在經營服務活動和宣傳促銷中使用。未經服務質量等級評定的農家樂,不得使用星級標志。
第二十一條、縣旅游局對農家樂的經營活動建立檔案,實施動態管理,實行服務質量監管,每年進行復核,對不符合標準的,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的,降低農家樂的星級或者取消農家樂的標志。
第二十二條、農家樂協會和農家樂經營戶必須公布投訴電話,接受相關部門和游客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縣旅游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農家樂管理制度 2
為進一步規范農家樂管理,確保用餐人員飲食衛生,太和鎮結合該鎮實際,特制定農家樂衛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是農家樂是有食品衛生管理組織,須落實專人負責和管理。
二是須持衛生許可證,上墻公布,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經培訓后方可上崗。
三是確保食用工具潔凈,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保潔。
四是不采購、加工、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或無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
五是不供應隔夜、隔餐或外購散裝未經重新充分加熱的食品,冷菜和其他熟菜從制好到食用不超過2小時。
六是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分開,標記明顯,分類存放。
七是冷菜間須專用,專人規范操作。
八是確保農家樂內部及四周環境整潔、有序,無生活垃圾、堆放物,無亂吊掛等現象,廁所符合衛生要求。農家樂入住登記制度:
一、農家樂應安裝旅館前臺登記系統,設專人負責入住登記,及時上報住宿人員信息,并保證所填寫的資料真實性。凡入住農家樂的住宿人員一律憑身份證、護照、旅行證等有效證件登記住宿。
二、確實無法安裝旅館前臺登記系統的農家樂,應將住宿登記情況于當天21時30分前報當地派出所。
三、沒有證件或證件可疑的旅客,要問清情況和原因,先安排住宿,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不得知情不報或縱容、隱瞞、包庇。
四、發生以下情況農家樂不應接待客人:
(一)攜帶危害農家樂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從事違法活動者;
(三)影響農家樂形象者;
(四)無支付能力或曾有過逃帳記錄者;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農家樂環境衛生制度:
一、農家樂應保持室內及房前屋后清潔整齊。做到垃圾入箱、家禽家畜圍欄圈養、無雜物隨意堆放,清除露天糞坑。
二、農家樂須按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嚴格按要求排放。
三、杜絕亂搭建、亂張貼、亂堆放等行為,農家樂改造和搭建新設施要符合村莊規劃并保證周圍環境風貌不受破壞。
四、愛護村內公共設施,村內路燈、公共休閑場所,保持村內道路路面完整、暢通。
五、保護村內古樹名木,愛護花草樹木,禁止游客隨意踐踏花草或傷害古樹名木。
農家樂管理制度 3
為進一步規范農村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鎮結合實際,制定了《張場鎮農家宴管理制度》,請各村(社區)予以貫徹落實,保證農村家庭自辦宴席食品安全。
一、宣傳培訓制度。大力開展食品衛生知識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活動,采用標語、傳單、食品專欄等方式,加強食品安全正反兩方面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社會公眾、特別是廣大農民的食品安全意識。
二、農家宴申報備案制度。明確就餐人數在50人以上的,宴席舉辦者應提前3天向村委會申報備案,并由村上干部對宴請事由、時間、地點、人數進行登記。
三、農家宴食品安全責任承諾制度。明確宴請戶主為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在舉辦宴席前要簽訂《農家宴食品安全責任書》,同時向舉辦者發放《農家宴食品安全知識須知》等宣傳材料。
四、農家宴廚師培訓及健康體檢制度。凡從事農家宴的主廚必須通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取得培訓合格證和《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五、農家宴現場檢查指導制度。村委會在舉辦宴席前必須到宴席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并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六、農家宴事故報告制度。明確農家宴舉辦戶主及廚師為事故報告責任人,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應急處置。
七、農家宴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失職,造成群體性食物中毒后,出現瞞報、謊報、漏報、遲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完善應急處理。除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公布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電話外,在各鄉鎮確立一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聯系點,確定專人負責,實行全日值班,并將報告聯系電話在其轄區內予以公布。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確定相對固定的事故處理人員。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建立一套反應快捷、行動迅速、處置準確、配合默契的應急反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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