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食品用設備、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j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qū)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shù)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于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入木門下端設今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防鼠今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
四、設置方便使用的從業(yè)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采用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qū)應采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六、用于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fā)霉。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工
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污染。
七、各功能區(qū)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臺、道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設施不得用作于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堂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食品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12-25
設施設備衛(wèi)生管理制度12-27
特種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11-08
民辦幼兒園設施設備的管理制度12-23
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管理制度12-23
油庫設備設施安全評價方法08-15
設備設施自查報告(通用5篇)10-14
有關于設施設備采購合同范本09-19
食堂庫房的管理制度12-17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