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 ,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 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1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 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5條 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 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 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 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 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達到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23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30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余。
第32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 財務清算
第33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 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核批準后,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37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 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 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于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制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并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后的工作承擔責任;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 附則
第41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 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政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政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政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政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 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條 按照財政“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 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 預算執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 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財政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 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4
摘要: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其不僅是能反映出企業成本、盈利的具體情況,還能為企業的各項投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重要的數據信息,其重要程度可謂是企業的命脈所在。但這些財務管理手段、方法等所有的活動,都離不開財務制度的規范、監督作用,本文我們將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性、必須性入手,對企業如何進行內部財務制度設計進行探討研究,以期有效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研究;財務管理;標注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發激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都在進行內部建設,以提高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企業開展一切市場活動、管理活動的基本前提。財務制度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和標準,是確保企業財務管理能有效實施和執行的基礎,本文,我們將就如何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進行探討。
一、關于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一)含義
謂財務制度,是指企業為了更好地實施經營管理活動,依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會制度訂立的對財務工作行為、工作方法起規范、指導作用的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起著重要的“優化管理”、“管制約束”和“激勵引導”作用。
(二)特征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主要有5方面的特征:(1)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主體的范圍,對財務管理等級、企業內部各部門與財務部之間的關系、以及企業合作經營、采購等各單位之間的財務關系進行了明確;(2)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財務工作內容,確定崗位,并且明確了財務內部管不同管理者的崗位職責;(3)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戰略及政策、要求,確定了具體管理內容、方法、流程;(4)確定了財務管理與內部其他責任部門、相關單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關系;(5)對企業未來的財務規劃和環境變化帶來的經營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內容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并非是某一個制度,而是一個財務系統,其包含內容非常多:有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財務人員行為管理制度,還有:財務計算制度、財務計劃制度、財務控制制度、財務考評制度、財務監查制度等等,總的來說財務制度的制定,應從三個階段入手考慮:(1)管理職能;(2)管理對象;(3)管理階段。
二、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和最終目標
(一)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
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使企業財務工作的內容、要求變得規范化、文件化,這樣一來,能促使企業內部財務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標準,從管理角度來看,企業也只有設計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實現規范化、科學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主要在于能規范企業內部各種財務活動,做到規范化管理,使整個企業的財務工作能支持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進行,總的來說,進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主要目的有幾方面:(1)更好的保障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實現企業標準化管理,有效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3)規范財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原則
(一)權、責、利三者結合的原則
企業財務關系會涉及企業生產經一個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財務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權、則、利三者的均衡結合。首先,要對權力進行劃分,其次有權利就要有需要承擔的責任,要將企業中各部門的責任進行劃分;再次,做好責任與利益的結合,要在財務責任中將物質利益充分地體現出來,使投資者、經營者、企業生產服務者都能在對自身物質利益的追求的激勵下,充分調動積極性,有效提高生產。
(二)穩定性與連續性相結合原則
制度是死的,但企業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變,而是需要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的,但對于管理來說,任何發文都不能變化頻率太高,否則會出現“朝令夕改”的不良影響。因此,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也是一樣,我們要隨著企業經營情況對財務制度進行調整,但根本還是要做到求穩和連續,對于正確的要始終堅持下去,對于已經跟不上企業發展腳步的,則要及時調整。
(三)堅持與企業實際和管理需求結合的原則
制度的制定是與企業實際生產需求相關的,是來源于企業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業之間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規模情況、產品情況都是不同的,其財務活動也會存在差異,因此,我們在制定財務制度時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企業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產經營的特點進行充分考慮,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業財務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則
企業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要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的問題,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也是一樣的,要確保其能實施,并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首先要簡單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尋求到設計、運行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要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科學的制定財務制度,以最低的設計成本來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以實現利益最大化。
(五)要與財務規定、規律相結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須是站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來的,財務制度也是一樣,其內容原則必須與國家的財經法規政策、法律一致的,財務制度也一樣,首先是必須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悖,必須要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觀規律的,因此,財務制度設計時我們也必須尊重財務管理的系統性和規律性。
四、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
(一)設計流程
進行財務制度設計,一般需要幾個階段:(1)準備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要對財務工作內容、人員情況、需求等相關業務活動信息進行資料收集,并對制度設計人員及其工作內容、時間安排進行明確;(2)草案擬定,這一階段則是將第一階段收集的信息進行梳理,參考各種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草案擬定;(3)修訂發文,這一階段主要在于征集各部門意見,在探討后修改定稿;(4)試運行階段,永遠沒有完美的制度,制度必然會有瑕疵和漏洞的,因此,在發文后是需要試運行半年到一年,在試運行期間進行具體問題的分析;(5)定稿發文,在試運行結束后,若無運行成本、經濟效益的問題,則發文進行貫徹歸檔。
(二)設計方法
不同的制度設計方法也是不同的,總之應考慮到企業實際的人、財、物、信息等各個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來進行制度設計。一般而言,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常用的方法有三種:(1)比較分析法(又稱文獻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區、階段的不同的財務制度收集進行比較,這樣能吸取別人的成功經驗,從中取長補短的尋找對自己有利的地方,這種方法的實用性非常強。(2)系統分析法,即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提高企業效益為目標,將其他的圍繞著這一中心和目標的所有財務、資產相關的工作活動歸納到一起進行綜合考慮分析,在保證企業利益的同時,平衡國家、財務部員工、企業內各部門幾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以實現“共贏”為目標來進行制度設計,以保證制度的協調性、穩定性和正確性。(3)實地調查法,則是制度設計人員通過訪談、提問、找專家、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實地調查、取樣,實地調查法用得比較多的是在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和第四階段(試運行階段),需要注意的是,實地調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適用不同的人員,但在這過程中的批評性意見和建設性意見是要引起重視度關鍵。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企業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其不僅規范著財務人員的行為,還激勵著內部員工的工作激情,并且還為企業的投資、發展活動提供可參考的指導性建議。這就需要我們在進行相關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時從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自身情況、員工的心理狀態等三方面進行考慮,最后運用科學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幫助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使得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獲得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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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5
一、企業集團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組織結構混亂,決策主觀化嚴重
長期以來,我國的許多企業集團都沒能夠明確劃分財務和會計之間的工作,許多時候都是把二者混為一談。這樣就會導致企業集團內部的財務和會計出現一元化的情況,影響了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體制本身就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因此只有負責人員憑借主觀的臆斷來進行決策的制定。這樣對于企業集團財務決策的可觀性和準確性有著重要的影響,直接導致了企業集團的運營失敗。企業集團的財務組織結構比較混亂,所以導致其在市場上的競爭力會大大降低。
(二)制度建設存在問題,缺少預算評估制度
當前,我國的一些企業集團對于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已經有了比較好的認識,并且開始注重對于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改革。比如,費用審批和預算制度等。但是,一些企業集團所做出的改革還比較少,企業集團財務管理還存在著一些漏洞。尤其是在項目籌資和投資考核方面,沒有系統化的和全面的管理考評機制。對于集團公司來說,如果有新兼并的子公司,那么首要的事情就是想要重新使其進入市場,占領市場份額,從而導致忽視了子公司其他方面的`管控。
二、建設企業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的方法
(一)明確財務和會計的真實主體
在完善企業集團財務管理制度的過程中,應該注重明確財務和會計的真實主體,理清楚企業集團內部的產權關系,從而對于內部的財務進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和優化。同時,應該結合權責一致的原則,使子公司能夠掌握一部分財務管理的權利,實現集團經濟利益的合理分配。只有通過這樣的方式,才能夠有效避免企業財務決策的主觀性,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二)完善財務管理體制,開展資金預算評估
在具體開展工作的時候,企業應該注重健全和完善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體制,對于企業集團財務資金的籌措工作給與高度的重視,從而設計出更加符合企業集團當前發展時機情況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企業集團來說,應該嚴格把控并且合理劃分子公司的資金籌措和資產處置等方面的權利。
(三)加強財務管理監督,完善激勵機制
企業集團建立和實施財務監督機制的主要目的就是更加有效地監控和監督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情況。具體來說,也就是對于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考評,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同時,還應該形成一套完整的監督控制體系,完善考評指標和激勵機制。在這個過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考評指標對于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與品谷,更加真實有效地把子公司運營情況和財務情況展示出來,為企業集團更加合理地制定財務預算目標提供有效的參考數據和信息,保證企業集團財務決策的有效性。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為了能夠提升我國企業集團的市場競爭力,增加市場份額,建立符合企業集團實際發展情況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義。這就需要在具體的工作中,應該明確財務和會計的真實主體,不斷優化和改進內部財務管理的模式和制度,從而有效降低財務決策出現的風險。同時,應該加強對于資金的預算和評估,保證企業集團的財務預算能夠更加規范和科學,從而使企業集團的核心競爭力得到有效提升。最后,還需要完善獎勵機制,推動財務管理和決策的科學化,推動企業集團更好的發展。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6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7
為規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準權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后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設備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后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并交于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三)、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并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本文來自于范-文-先-生-網)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范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鑒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并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500元備用金范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并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務應按批準權限規定,報校長審批后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復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于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沖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并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
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鑒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筑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鑒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后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鑒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政。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范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范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布,余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鑒,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8
一.餐飲財務的職責
1.餐飲服務中心實行財務集中管理,部門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
2.餐飲服務中心所屬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國家,學校和后勤發展集團有關財務的,法律,法令,法規及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財務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3.餐飲中心財務室負責日常的報帳,算帳,記帳等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同時也要為中心主任提供會計信息和經濟分析數據,參與中心的規劃和決策。
4.財務室協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實行主任"一支筆"的財務審批制度。
5.會計人員應盡職盡責作好會計工作,嚴格實行會計監督,遵守成本開支范圍,降低伙食成本費用。會計人員應根據《會計法》和《會計人員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權力和義務。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2.遵守"現金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嚴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準用任何方式給其它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
4.現金發生差錯,要及時查明原因,作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處理。
5.各部門當天收入的現金要及時上繳中心財務室,財務室要及時送存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規定。
6.每天營業收入的現金要由保管員,核算員負責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點,核對無誤后及時入帳,并由部門負責人、當事人簽字。
7.任何人不得將收入的現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購人員使用現金,必須由二人負責,持市場購貨報銷單經中心主任審批后,到中心財務室報帳。
9.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疏忽、馬虎,造成現金丟失、被盜,應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賠償損失。
三.銀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會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出借,出租銀行帳號,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2.填寫結算憑證,必須認真,準確,清楚,不準涂改,大小寫金額要一致。
3.出納人員從銀行購回支票,首先要按號碼順序在支票登記薄中登記,然后啟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納員要認真核對銀行往來帳目,做到日清月結,對未達帳款要及時催要清理。
5.中心會計要不定期檢查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
6.支票與印鑒要分開存放。
7.采購員領取支票前,必須填寫《餐飲服務中心空白轉帳支票領請單》,經主任批準后,由出納員填好日期,用途,限額,方可領齲
8.采購員使用支票結帳后,要及時報帳,如遇特殊情況,經主任批準后,也必須在月底前結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須嚴格遵守審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須填寫借款單,由中心主任審批后方可支付。
3.采購人員周轉金到年底必須歸還,次年重新辦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須在任務完成一周內報帳。
五.收據管理與報帳制度
1.建立收據信用登記薄,由專人負責管理。
2.開錯的收據,必須全套留存在本收據本內,不準撕下廢棄。
3.購買伙食原材料商品報帳時,必須填寫市場購貨單及發貨票方可報帳,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4.報帳時,市場購貨單,發貨票,必須有保管員,經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簽字后方可報銷。同時,發貨票為一票多樣商品時,必須列出購物名細及單價,保管員,經手人簽字后附在發貨票后。
5.旅差費按學校財務規定執行。
六.會計憑證復合及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憑證要不定期進行抽查,并在裝訂前要進行復核。
2.對于復核出有錯誤的會計憑證,要按規定的程序改正。
3.會計檔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要整理成卷,裝訂成冊,并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毀損散失和泄密。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要銷毀時,必須報集團財務科批準后方可銷毀。
6.會計檔案銷毀時,應在后勤集團財務科派人監督下,經中心會計出納核對準確后進行,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報告中心主任。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會計法>>及<<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加強會計基礎規范化工作,建立科學的財務會計工作程序,提高財務會計管理水平,發揮財務工作在教事業發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院財務處各項財務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會計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執法。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同違法行為作斗爭。
第三條 按<<會計法>>規定辦理會計事務,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是會計人員的職責,任何人不得干擾阻礙會計人員依法履行上述權利。
第四條 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工作能力,為適應教育體制改革,不斷改革會計工作。努力提高會計核算質量、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
第二章 財務稽核(審核)制度
第五條 稽核崗位是會計經濟業務的主要內容,它涉及到經費開支的控制與合理使用及財務預算的實現,又是整個會計處理程序從收付款、記帳至結帳的依據。因此對稽核 (審核)的原始憑證,必須嚴格掌握以下原則:
第六條 原始憑證內所反映的情況要具體、真實。憑證內所列的事項必須符合財經制度,必須按預算計劃執行。
第七條 其次審核原始憑證內容填制手續是否符合規定。內容要完整,數字要準確。
第八條 記帳憑證的編制及審核:
在編制記帳憑證時,要依照原始憑證的經濟內容準確的使用會計科目。在記帳憑證上應填寫日期、編號、金額,并加蓋制單、審核、復核人員的印章,應做到一事一單。記帳憑證編制完畢轉給復核人員,復核人員要按以下要求進行復核。
第九條 記帳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是否齊全,經濟內容是否相符,有無抬頭、公章,自制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條 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準確,憑證上的數字及金額的計算是否正確。
第十一條 憑證所反映的業務收支是否符合有關的政策制度及學校內部的各項規定。
第十二條 會計報表的審核: 報表編制人員月初打印出會計報表,復核人員要認真審核報表各項內容,以保證其正確性。年末按照上級布置的預決算報表要求,認真審核無誤后方可報送上級部門。
第三章 加強對各種現金的管理
第十三條 庫存現金限額:按照銀行日限額為10000元,如有超出及時送交銀行。
第十四條 現金使用范圍:按現金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五條 我院零星支出500元以下的,可用現金支付。超出銀行結算起點100元以上的可辦理支票、銀行匯票、信匯、電匯等。
第十六條 各項業務收入現金,要開具收據并及時送交銀行,不得坐支。
第十七條 現金庫存要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每日與計算機“庫存現金日報表”核對一致。
第十八條 每月至少兩次由財務負責人安排審核人員抽查現金庫存與現金日記帳余額數并做抽查記錄。
第十九條 如出現庫存現金長、短款現象,應及時核對查找。原則上,短款自負、長款入帳。不得長、短款互相抵補。
第二十條 收付款后,要在原始憑單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第四章 銀行存款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除現金結算范圍以外的業務,均需用轉帳結算的方式進行。轉帳結算起點為100元以上。
第二十二條 不準簽發空白支票與空頭支票,支票開出要注明日期、用途,支票存根的項目要填寫齊全并附存記帳憑證。
第二十三條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銀行印鑒及財務專用章,分別設專人管理。
第二十四條 銀行帳要做到日清月結。在接到銀行對帳單后及時對帳每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每月與總帳核對,對未達帳項在三個月內處理完畢。
第二十五條 支票丟失要立即向銀行、公安局支票保安管理系統掛失,并辦理有關聲明作廢。
第五章 專項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條 上級撥給我院的專項資金(包括設備費、維修費、科研費等)要按文件、協議、合同等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二十七條 專項資金使用要由主管部門進行充分論證并做出預算計劃,經院領導批準后執行。專項資金要設輔助帳記錄收支余。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學院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是學校教學科研、行政生活的重要物資保證為不斷提高固定資產的管理水平,適應我院教育事業的發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特定如下管理規定:
第二十九條 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獨立使用的財產,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時間都在一年以上的即為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 學院財務部門、后勤物資科、各系及部門應該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及相應的卡片。三個分口要建立各自的管理辦法。定期對基層部門進行檢查,保證帳、物、卡相符。
第三十一條 所有捐贈、調撥及自制固定資產均為全民所有,統一歸學院登記入帳和管理。
第三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固定資產擅自損壞、轉賣、越權處理及據為己有。報損報廢的應由部門提出申請,通過技術鑒定后報主管院長審批方可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 院附屬單位的固定資產亦屬學校的財產,要單獨建帳,按上述辦法單獨管理。
第三十四條 固定資產建成或購入后,一定要嚴格驗收、考核是否達到預期目的。大型精密儀器的購置(5萬元以上)需有學院專家小組的充分論證,方可購置。
第三十五條 學院的固定資產在主管院長的領導下,由財務、審計、總務處物資科及物資歸口部門共同監督管理。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為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的信息作用,更好地為學校管理工作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七條 會計檔案范圍:在財務活動中所形成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計算機軟盤等財會核算資料。
第三十八條 會計憑證有:記帳憑證;工資、獎金、各種補貼領取單(冊);收據存根;銀行對帳單及調整表等。
第三十九條 會計帳簿有:總帳、明細帳、現金帳、銀行存款帳、輔助臺帳等。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月報表、季報表、年終決算表、預算計劃表等。
第四十一條 歸檔前的立卷和整理等工作,由財務處負責收集、整理、組卷、裝訂成冊。
第四十二條 會計部門的保管,要把會計檔案放在檔案箱中,并上鎖。要把報表、帳簿、憑證分類由左至右、由上至下的順序排列。
第四十三條 對學校的各種證券、票據,平時發出、領用要有登記。每年做一次收回,并核對保管歸檔。
第四十四條 會計部門設一人兼管檔案工作。
第四十五條 會計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要為本院積極提供服務作用。會計檔案原則上不能帶出檔案室或會計部門。如需帶出復印要經財務部門負責人的批準,由會計人員直接復櫻
第四十六條 檔案的調閱、移交、撤銷、銷毀、合并要嚴格執行財政部檔案局的有關規定。各種會計檔案整卷后,保管一年,期滿以后,編造清冊,移交檔案部門集中管理。
第八章 教學經費、主任基金劃撥辦法
第四十七條 各系教學經費主要依據各系學生人數,每生按1000元劃撥。各系主任基金主要依據各系學生人數,每生150元劃撥。
第四十八條 社科部教學經費依據在校生人數,每生40元劃撥;主任基金按每生6元劃撥。
第四十九條 史論系教學經費、主任基金依據本系學生人數,劃撥標準同以上各系。史論系共同課教學經費,依據在校學生人數,每生20元劃撥,主任基金按每生3元劃撥。
第五十條 成教學院教學經費、主任基金劃撥辦法:
夜大學生按每生1000元劃撥教學經費,按每生300元劃撥主任基金。
高職、專接本生按每生XX元劃撥教學經費,按每生300元劃撥主任基金。
第九章 工資、獎酬金等款項的管理
第五十一條 設立工資輔助臺帳。負責工資核算的人員隨時記錄職工人數及工資增減變化,并與人事處每月核對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五十二條 嚴格控制工資總額的增長,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編制人數,嚴格控制。院財務處要會同人事處對勞動工資計劃執行情況實行有效的監督。設立工資輔助記錄,每月工資增減變化要有人事處的通知,每月要按實際工資支出數削減工資基金指標。
第五十三條 每月教職工領取的獎酬金,機關部門均由人事處審核造表,對各系及有關部門獎酬金要嚴格執行發放標準,每月8日前將發放標準金額報知院財務處,由財務處審核后發放。
第五十四條 財務處代扣個人所得稅,對職工個人收入每個月在發放時,都要做好個人收入記錄,月底由財務處代職工個人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五十五條 福利費按季核定提取數,轉入“專用基金”專戶核算,由福利委員會掌握使用。
第五十六條 離退人員管理費、特需費、活動費,每月按標準人數提取,轉入“其他代管經費”專戶核算,由老干部處掌握使用。
第五十七條 公積金要按人頭立戶建帳核算,每月按時上繳銀行,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與記帳。
第十章 對各種票證的管理
第五十八條 院財務使用的收費票證、統一收據、發票,設專人負責。凡領用、繳銷要做記錄。
第五十九條 各類收據,由院財務處統一印刷、購買、登記、發放、回收、保管。年終將收據存根收集齊全歸檔,其他非獨立單位不得私自印刷、購買各類收據。
第六十條 對于作廢的支票要蓋作廢戳記,年底要按順序裝訂整理。
第十一章 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條微機管理
1、 會計電算化由財務主管負責管理和調度。
2、 微機由經過培訓的會計專職人員持證上崗操作。
3、 未經財務主管同意,非微機操作人員不得隨意上機。
4、 嚴禁在微機上使用外來其他軟件及電子游戲軟件。
5、 微機必須在ups正常工作的情況下運行。
6、 定期對硬盤及有關數據軟盤檢查,發現病毒及時分析毒源,報告有關部門后實施消毒。
7、 保持機房潔凈、整齊、微機硬件無灰塵。
8、 注意防火、防盜,每日下班前關機必須切斷總電源以保證機房設備安全和微機正常運行。
第六十二條計算機操作管理
1、 上機人員要熟練掌握會計軟件及新會計科目及編號、部門編號、項目編號等一系列核算內容,做到準確無誤操作每筆業務。
2、 操作人員工作權限、工作職責明確。
(1) 原始憑證上機前審核崗,需在原始憑證上機前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規范化要求,將審核無誤后的原始憑證轉交憑證錄入、制單崗上機。
(2) 原始憑證錄入、制單崗,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上機制單,要求科目、項目支出準確無誤。
(3) 記帳憑證復核崗,每天下午4:30將當天會計憑證逐筆復核,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修改,復核無誤后,方可記帳。
(4) 憑單匯總、記帳、帳簿及報表打印崗,記帳憑證復核后需及時匯總并打印出“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表”交出納崗核對當日庫存現金無誤后方可記帳。
(5) 按記帳憑證付款出納崗,根據記帳憑證付款,每日下班前,根據“試算平衡表”核對庫存現金。
(6) 憑單裝訂前審核崗,在憑單裝訂前需重新審核每一筆原始憑證、記帳憑證、科目、項目等是否準確,發現問題及時做憑證沖調。
(7) 微機系統維護崗,負責監督每位上機人員,操作是否規范,隨時注意對微機、系統的維護,對軟件及操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登記操作記錄。每天下班前負責對數據庫進行雙備份。
(8) 預算管理、經費指標控制崗,負責在計算機上設定對各部門的經費指標控制與調整,并對預算管理執行情況及時進行分析、匯報。
(9) 往來款項操作崗,每月對往來款項做一次分析、清整,對未及時報帳的款項,要做催報帳通知。
(10) 銀行帳上機對帳崗
3、 根據各崗位的工作權限,每天早8:30分由系統維護員接通電源、開機啟動、鍵入密碼進入工作狀態。
4、 每天下班前需打印出當天“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表”,出納員核對當日庫存現金無誤后,方可記帳。
5、 工資、公積金、稅款等上機核算前,有關資料需經審核無誤后再上機操作,并注意資料的歸整、保存。
第六十三條系統管理
1、 操作中遇有他事需暫時離崗的,應退出系統以防他人誤操作,以保證系統數據的完整與安全。
2、 會計科目一經確定,不得任意增設、減少、合并,凡需增設部門支出項目等需經財務主管同意。
3、 關鍵步驟的密碼設置、更換,由財務主管負責。
4、 每日工作結束后,對數據庫進行磁帶備份。
5、 系統出現故障及時報告財務主管,確立解決辦法。
6、 對軟件的修改、更換、升級需經財務主管同意,上報教委財務處批準。
7、 對會計軟件及操作中出現的問題需建立必要的操作記錄。
第六十四條電算化檔案管理
1、 各種程序軟件盤要加寫保護,放置于金屬柜中。
2、 打印的各種帳簿、報表,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登記、歸檔管理。
3、數據庫文件實行雙備份,并分別存放于會計檔案室和機房金屬柜中。
第十二章 各類收費管理辦法
第六十五條 為加強我院事業性收費的統一集中管理,堅持依法收費,防止亂收費,根據物價局有關文件、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六十六條 學院各系、部門均要按學院公布的已獲收費許可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對象進行收費。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自行設立收費項目、調整收費標準。
第六十七條 各系、部門如確需增加收費項目、調整收費標準的,均要經本部門提出審報依據,經財務處審核,報經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后,上報市教委、市物價局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八條 各項收費必須給交款人開具正式收據,并附有負責人簽批的交款通知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只收款,不開正式票據。
第六十九條 為方便交款人及時交費,一些收費項目可由財務處委托有關部門代收,但必須領用財務處統一管理的財政局印制的統一收據。收款后及時將款項、收據及其存根交財務處核對、收款入帳。任何部門、單位、個人均不得截留、少交、拖欠或轉移,也不得私自存入銀行和作為經濟實體或二級核算單位的收入進帳,更不得私設“小金庫”。
第七十條 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各收費項目必須設置公示欄,堅決做到“不公示,不收費”。
第七十一條 院財務處要加強對收費工作的管理。監督、審計、監察部門定期審計、查處違反本規定的錯誤做法和案件。
第七十二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一經發現,要追究有關人員及部門領導者的責任。
第十三章 往來款項的管理規定
第七十三條 往來款項是學校在執行預算過程中,因業務需要預借、預收單位和個人,尚停留在結算過程中的資金。為了減少學校的資金占壓、保證國家資金的安全和完整,根據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七十四條 凡我院在職職工因公去外單位辦事、出差、購物,均可預借公款。職工因私辦事不得借用公款。
第七十五條 借款方式和借款手續
(一)職工因公出差辦理借款,可提前2-3天預借現金。借款金額要根據出差地點、時間、活動內容等必須的耗費而定,不得大量超額借支。
(二)支付外埠商品價款,要通過銀行辦理匯兌。
(三)職工直接攜款去外埠采購商品1000元以下的,可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要辦理銀行匯票。
(四)辦理上述各種方式借款,要填制正式借款單據。單據內項目必須據實填寫,借款人、借款部門、負責人、借款內容必須齊全。重要借款事項還需經院領導審批。借款一律使用教委統一印制的“四聯借款單”。
第七十六條 要加強對暫付款的審核,對違反財務制度的借款要拒絕辦理。
第七十七條 對部門或項目資金不足、手續不完備、違反銀行結算制度或現金管理制度的借款要予以糾正。
第七十八條 對暫付款要堅持“一借一清”,前借未清不得再借的原則。
第七十九條 負責暫付款明細帳的會計人員與出納人員要密切配合、各盡其責,及時催報和清理暫付款。
第八十條 職工出差借款應于返校后一個月內報帳,其他借款應于一星期內報帳。通過銀行辦理的匯兌借款應于收到對方收款憑證后,及時沖銷借款。
第八十一條 對無故長期拖欠公款的人員,停止其再行借款的權力。凡在責令期限報帳而未報的,院財務處有權暫停止發放個人收入。
第十四章 安全防范、防火制度
第八十二條 院財務處是學校經濟管理的職能部門,也是維持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轉的重要部門,因此必須加強安全、防火防范措施,保證學校財產物資安全。
第八十三條 每天的現金庫存量嚴禁超庫存限額,收入現金當天存入銀行。
第八十四條 去銀行提現、交現超過五萬元的需通知院保衛處派人派車護送。
第八十五條 嚴格管理支票和印鑒。支票與印鑒分人、分地方掌管。
第八十六條 每天下班前要對室內電源、計算機室門窗、保險柜安全檢查后方可離校。
第八十七條 須加強對財務處的安全設施的配置。發現隱患及時與院保衛處聯系,及時消除隱患。
第十五章 財務處廉政建設規范
第八十八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做到知法、懂法、堅持原則,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
第八十九條 對違反財經紀律、投機倒把、隱瞞、截留國家財政收入、謊報冒領、借用公款進行經營活動或非法活動的、挪用公款揮霍浪費的行為,給予堅決的斗爭。
第九十條 堅決杜絕利用職務、工作之便,貪污公共財物、收受賄賂、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第九十一條 堅決杜絕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收取收受錢財、接受禮品、吃請吃喝。
第九十二條 堅決杜絕利用職務、工作之便,以無償占有或只付少量現金等方式侵占國家、集體、個人財物。
第十六章 關于對外投資和借出款的規定
第九十三條 為了維護學院的經濟利益,保證學院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規定。
第九十四條 學院對外投資,應首先進行投資方向、投資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論證,提交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并由法人代表和主管院長簽字生效。
第九十五條 學院下屬經濟實體對外聯營投資,須經實體領導機構研究論證,并報請主管院長批準。
第九十六條 學院及各實體,在與外部協作中需借出款項時,必須嚴格考察對方經營狀況、還本能力。學院資金借出必須經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并由主管院長簽字生效。各實體資金借出必須經領導機構集體研究,并報請主管院長,由法人代表簽字生效。
第九十七條 學院或各經濟實體對外投資,可以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方式投資,不可以學院的房屋、土地進行投資。
第九十八條 凡違反本規定,擅自作主,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財務的管理制度范本10
第一章 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3、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1)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4)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5)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1、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2、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3、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4、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5、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6、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7、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1、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2、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3、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4、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5、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6、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産管理
1、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2、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3、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4、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5、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6、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7、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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