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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2011年全縣林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切實防止重特大惡性事故的發生,根據市林業局、縣政府與縣林業局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縣林業局繼續與局屬各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要求各單位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實現以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一、考核范圍不發生企事業單位人員死亡事故。
二、考核范圍不發生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責任事故或火災事故。
三、考核范圍林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考核在合格分以上。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本責任書的考核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甲 方: 分管領導:
乙 方: 簽 字 人:
林 業 局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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