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責任書的重要性,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的責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責任書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1
為了加強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全鎮幼兒及小學低年級學生的接送行為,確保學生乘車過程不發生安全意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在廣泛征詢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我校特就建立全鎮乘坐校車的幼兒園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接送制度與家長簽訂責任書如下:
1、接送范圍:原則上,所有乘坐校車的幼兒園幼兒和小學低年級(一般指一年級——三年級學生),應該由家長或親屬每天負責到候車地點接送。
2、接送人條件:必須是年滿十八周歲、具有獨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最好是學生家長或直系親屬,也可由家長指定的符合條件的代理人。
3、接送要求:
(1)學生的接送人應將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上報學校,尤其是聯系電話,必須真實有效,便于發生問題時候,及時有效聯系;
(2)學生的接送人應負責每天早晨,將乘坐校車的學生按規定的時間送到規定的校車候車地點,交給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每天下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車候車地點接回自己的學生;
(3)學生的`接送人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接送孩子的`,須提前將情況的書面說明或電話通知班主任老師,并告知臨時委托來接送孩子的人的基本情況(應符合接送人條件),包括委托者之姓名、性別、年齡特征、衣著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告訴老師;
(4)有指定接送人員負責接送的學生,如果校車在候車地點沒有發現指定的接送人,或者接送人與已知情況不符者,校車隨車照管照管人員有權拒絕交接學生,并由校車將學生載回學校,由執勤教師電話通知指定接送人親自到校來接學生;
(5)本制度自20xx.1.12日開始執行,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與家長協調解決。
學生班級: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班主任簽名:
徐家鎮初級中學
20xx1.8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2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隨車管理人員特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為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責任書一學年簽一次,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簽字:步行街幼兒園
20xx年9月1日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3
為了保證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避免人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根劇培育局和中心校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責任書:
一、桃林初中至東西響水、三里莊、解家莊子等線路已有校車接送學生。
二、嚴禁家長安排學生乘坐標準校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輛,并隨時舉報接送學生的面包車、三輪車、手扶車等非營運機動車,要真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必須與所乘車輛車主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明確約訂并隨時監督安全駕駛及能安全上下車的`站點等亊宜,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以便追疚其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自愿安全上下車、一人一座、系好安全帶、有秩序地在站點等車。
五、凡是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坐,并告知家長、學校及交通主管部門,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符合要求的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約訂地點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做風或身體、心里健康等其他能購危及學生安全的問題。
5、駕駛員酒后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乘車學生簽字:xx
家長簽字:xx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4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xx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xx
家長(簽名):xx
駕駛員(簽名):xx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5
甲方:xxxxxx幼兒園
乙方:幼兒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愿。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子重視孩子的安全工作,樹立“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師幼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觀念。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并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 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 分----8:00 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 接幼兒(6:00 以后開設延點班)。
四、 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后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 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鏈、扣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 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 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范等。
八、 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 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 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范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 如您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 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并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 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十一、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后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幼兒園(蓋章)
家長(簽名)
日期: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6
為了方便您的孩子乘坐xx幼兒園校車現將有關事宜告知給您,同時也希望家長朋友們積極配合幼兒園各方面工作。使之高高興興上學去,安安全全回家來。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我園特與家長簽訂此安全接送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駕駛員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三,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前和下午校車到指定站點下車以后幼兒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四,幼兒乘坐校車需在指定站點上下車,并有指定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如果家長需要讓其他人來接孩子下車并領走,必須與園長或者相關老師聯系說明。如是孩子不認識不愿意配合的家長及監護人,老師有權將幼兒帶回園所并通知家長到幼兒園親自接回幼兒。
五,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不得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孩子因病因事或自己來園所提前接走不乘坐接送校車時,要提前打電話或微信告知接送老師。校車正常到達站點時,沒有看到接送小朋友的家長或監護人校車不給予長久等候(至多按實時情況等候1-3分鐘),因我校車有多條線路,考慮還有其他小朋友在等候,如果因為您的耽誤會給后面的幼兒和家長帶來不便,請各位家長能積極配合,如有突發情況,如堵車,天氣原因,車檢保養等造成校車不能按時出發會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望理解。
為了保證幼兒的安全和幼兒的健康成長,以上內容,請認真閱讀并給予回復,請各位家長支持配合。并希望您能及時向幼兒園提出寶貴意見和合理化建議,謝謝。
校車駕駛安全責任人(簽名):________
乘坐校車學生(簽名):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
日期: ________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7
為進一步加強校車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維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現與你校簽定校車安全責任書。
一、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要和校車駕駛人或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校長為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監督校車駕駛人及跟車老師遵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班為單位,每期開學報名時與學生家長簽訂一份交通安全責任狀,確保學生監護人履行監護義務,配合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拒絕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如農用車、黑車、“三無車”、報廢車接送學生上下學。
二、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和跟車老師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學校要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演練。
三、加強校車和駕駛員管理。按期按規定進行檢測,確保車況良好,幼兒用車一人一座。
駕駛員做到以下6點:
1、年齡在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三年以上駕駛經歷;
2、身心健康,無傳染病、無癲癇、無精神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3、無致人死亡或重傷交通責任事故;無飲酒或醉酒駕駛記錄;近一年內無駕駛客車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無犯罪記錄;
4、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5、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6、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跟車老師做到以下5點: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跟車接送老師要監督校車司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確保校車行車安全,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的.副駕駛座位,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將頭手伸出窗外、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四、確保校車及行車安全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辦事處和幼兒園各執一份。
xx街道辦事處:幼兒園:
簽字: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8
區政府、區教育局的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校車管理,明確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標責任:
1、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后駕車,嚴禁闖燈越線,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杜絕事故隱患和違規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2、不準用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
3、司機必須是駕齡3年以上,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4、接送學生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必須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并做好保養維修記錄,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尤其要認真檢查剎車、車燈等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車輛在不安全的情況下行駛。
5、接送學生車輛應按核定數量乘坐,嚴禁超載,嚴防事故的發生。
6、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駕駛員要準時按送學生,要有乘務員隨車負責,并認真記錄好乘車學生的名單,不準出現漏接學生的現象發生。
7、負責按送學生的車輛要安全、及時的`將乘車的學生送到目的地。
8、對因松懈,不落實責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9、本責任書有效期:xxxx年2月15日—xxxx年7月5日。此目標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車車主各持一份。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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