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責任書頻頻出現,通過簽訂責任書,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職責。擬定責任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1
學生安全,責任重大。做好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具體行動。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各級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規定,按照沙灣區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為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強化監管工作,防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安全,特制訂本安全管理責任書。
1、利用升旗儀式和班會時間,經常性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充實、針對性強。
2、積極宣傳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有專門的幫教措施。平時加強巡查,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3、加強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法規和行為規范;不上超載車、船,不乘坐違規交通工具。
4、教育學生不私自下河、塘、堰、庫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5、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生樓道疏散、安全自救演練;教育師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加強森林防火教育和防止狂犬病教育。
6、加強住校生管理和用電安全教育,經常性排查住校生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7、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防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8、利用家長會或家長學校等形式,對家長開展相關的安全教育宣傳,使家長與學校(園)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建立課件下載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到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之家長;學校組織學生活動和作息時間變更等事項,應及時告之家長;學校要鼓勵和提倡監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9、教育學生要友善待人,不要在同學間惹事生非,打架鬧事,逞能好強;不準攀爬校園內樹木、球樁、櫥窗等建筑物;不準在校園內滑冰和騎自行車玩耍;不準在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等陽臺、圍欄上坐、騎、蹲、立;不準上樓頂;不準翻爬校門、圍墻、窗戶等;不準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到校,校園內嚴禁燃放爆竹;不準往窗外、樓下及任何場合亂扔雜物課件下載,防止傷人;不準擅自開展其它具有危險性的活動。
10、嚴格門衛制度,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盤查,對暫住人口進行登記,保障校產及校內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
11、對全校師生應經常性地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心。
12、及時處理學生中發生的偶發事件。
13、加強對保衛科工作檢查,確保全校師生員工及財產安全。
14、分管領導要加強巡視發現問題,積極采取措施處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損失或財產損失由分管領導負責。
15、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部門負責人各一份。
考核單位: 樂山沫若中學
負責人:
責任部門: 分管副校長
責任人:
責任書簽定時間: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2
為充分發揮部門的管理職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強責任意識,促進公司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確保公司持續快速發展,結合年度工作目標,特制定本工作目標責任書。
第一條責任期限
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第二條責任雙方
公司領導:
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第三條責任單位職責內容
負責公司治安、水政、消防、交通、施工等全面安全工作;負責本公司水法規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輸水管理、水工設施及水源地的巡視、督察、指導工作;負責勸阻制止危害供水安全的行為,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本公司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公司車輛維修、保養及使用等管理工作;負責公司機關門崗管理工作;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政策、政令;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條年度責任目標
一、“一票否決”管理目標
(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為零,一般生產事故致他人重傷、致殘、死亡人數為零。
(二)群體性惡性事故為零。
(三)甲方責任重大交通傷亡事故為零。
(四)重大火災事故及治安案件為零。
(五)影響社會穩定的個人、群體性上訪事件為零。
(六)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事件為零。
(七)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因廉潔自律受到處分事件為零。
(八)本單位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拘留事件為零。
(九)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違法違紀受到處分事件為零。
二、精神文明建設目標
(一)領導班子團結,堅持民主集中制,執行議事規則,互相支持,積極配合,合作共事,班子整體合力發揮好。
(二)領導班子成員業務能力強、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作風優良,員工信任。
(三)員工隊伍穩定,戰斗力強、凝聚力強。
(四)注重內部員工“三個素質”的培養,有健全的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學習,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
(五)做好員工思想穩定工作,不發生公司內部的越級上告、上訪事件。
(六)加強本單位的內部考核管理,充分發揮獎金二次分配,獎優罰劣。
(七)對外與周邊社會團體、相關單位做好精神文明建設,和諧發展;對內與各單位做好團結協作。積極聽取基層單位意見,加強為基層單位服務的意識。
(八)單位內部黨員要發揮先鋒模范帶頭作用。
(九)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三、業務工作目標
(一)完成治安、消防、交通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與職責相關內容的工作目標。
(二)按照公司年度全面預算管理要求,按時完成月度資金計劃,費用控制在經濟指標之內。同時做好業務費用的使用控制與管理。
(三)完成重大節日、假日、會議期間的安全工作部署任務,落實逐級簽訂安全工作。
(四)完成公司安全員培訓任務及持證上崗的目標。
(五)完成公司各季度安全總結會及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會的開展落實工作。
(六)完成各項黨政工團工作任務。
(七)完成公司臨時下達的各項任務及指令。
第五條獎懲辦法
一、“一票否決”任一條款未達到設定目標,公司將結合實際情況予以重罰。
(一)取消本單位一切評優資格。
(二)視情況酌情扣除本單位部分月獎金、季獎金、年終獎金的10%~50%。
(三)違反任一條款的'責任人予以公司除名。
(四)單位負責人及單位班子成員視情況予以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二、未完成《X年工作目標責任書》其他工作內容的,將視情況對單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三、完成上述及其它相關內容的,按時兌現獎金。
四、對上述工作責任完成的好,業績突出的單位班子成員及負責人給予一定獎勵。
第六條附則
一、本責任書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主管領導、責任人各留存一份,辦公室留存一份。
二、此責任書不因責任人變動而變動。
公司領導:
年月日
責任人:
年月日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3
一、車輛要求。通勤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
二、駕駛人要求。通勤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嚴禁聘用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通勤車接送學生。
三、通勤車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學生安全管理,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司機要嚴格執行交通規則,不準酒后駕車,車輛要急時檢修,保證教師的乘車安全。
五、如由于是司機違章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則由司機負完全責任。
六、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七、行車路線:亮兵――亮兵八隊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學生簽字:xxx
班主任簽字:xxxx
家長簽字:xxx
學校:xxx
20xx年XX月X日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4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4、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5、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并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12周歲以下小學生不許騎自行車上下學,不許在上下學路上追逐打鬧。選擇其他交通工具出現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6、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性能完好。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章):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學生簽字:
20xx年**月**日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5
本學期工作現已結束,暑假即將到來,為確保全體同學的假期安全,力爭度過一個歡快、和諧、平安的暑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暑假安全責任書。
一、具體要求
1、遵守交通規則,橫穿公路時不闖紅燈,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非法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庫游泳洗澡,不得在水邊戲水打鬧,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游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樓房欄桿,不得翻越圍檣、窗戶。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觸電、防盜、防突發自然災害。
6、不與不良人員交往,慎交網友,防止上當受騙,學會自我保護,避免不安全事件發生。
7、注意飲食衛生,不吃不清潔、變質的食物,不亂買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游戲,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未經家長同意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游。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攜帶藏匿管制刀具、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抽煙,不飲酒酗酒,不賭博,不看“低俗淫穢”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不進營業性歌舞廳、酒吧。
12、不準參加封建迷信活動。
二、責任承諾
我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上述具體要求,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如違反以上要求,一切后果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學生(簽字):xxx
監護人(簽字):xx
班主任(簽字):xx
xx市飛云小學
20xx年6月25日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6
__________學生家長:
你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學生的人身安全,關系到學校的安定,維系著家庭的幸福。為確保學生健康成長,學校呼吁每個家庭和全社會都來關心學生的安全。學校要求每個學生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做好下列九項工作,若不重視,釀成事故,家長自負責任:
一、每個家長都要高度重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做好安全檢查防范工作。
二、教育和引導學生勤奮學習,遵紀守法,不尋釁滋事,不打架斗毆,以免發生違法行為或人身傷害,造成終生遺憾。
三、教育學生自覺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按時作息,遵規守紀,不食霉爛變質食品,嚴防食物中毒。正確使用蜂窩煤爐、煤氣爐,嚴防煤氣中毒。
四、每個家長應對學生往返學校途中的交通安全負總責,并做好時令安全教育,如遇暴雪、暴雨、凍雨、大風、強雷電、強沙塵暴、霧霾等極端天氣時,家長要接送孩子上學,確保孩子來回路上安全。嚴禁學生夏秋上樹、玩水,冬春玩火、玩電,嚴禁學生騎自行車,杜絕不安全漏洞。校外發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所以家長要高度重視安全事故的防范,防患于未然。
五、家長對孩子原發和突發疾病要告知班主任,及時給班主任請假,互相配合,細致觀察,有效治療。
六、家長接到學校《家長通知書》時,應按規定時限到校協同處理學生在校突發性問題。
七、家長要嚴格教育孩子節假日和放學以后不能下河游泳,如出現不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八、家長要教育學生按時到校,不要來的過早,早上7:20準時開大門,11:55放學,下午1:30上課,5:20放學,在校期間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出了校門由家長負責學生安全。
九、每個家長要以極端負責的`態度,長期做好扎實、細致的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子女健康成長,使其成為社會的人才,祖國的棟梁。
年9月1日
班主任簽名:家長簽名: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7
我校本班(一年級)于20xx年1月13日起為學生放寒假,為了切實做好學生人身安全的各項工作,堅決杜絕寒假期間學生發生安全事故,特與學生、學生家長簽定寒假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責任: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對學生寒假期間安全負全部責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全面教育及監護,把學生寒假期間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防觸電、防汛、防自然災害以及網絡安全、文明度假、安全自救等作為教育防范重點,切實擔負起監護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二、學生責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識,保證自身的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在寒假期間必須做到:
1.交通安全: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嬉戲,不攀爬車輛,不乘坐無牌照的機動車;不隨意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遵守公共秩序,排隊候車,文明乘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得擁擠,乘車主動讓座,不在車廂內大聲喧嘩等。
2.防溺水安全:嚴禁私自或與同學(朋友)結伴到水庫、河流、水坑、池塘等危險地帶玩耍、洗澡、釣魚、游泳(游玩)、戲水、劃船;如遇溺水事故,不得盲目施救,要呼救成人幫助。
3.用電安全: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家用電器;嚴禁亂動室內外電線、燈頭、插座等用電設施設備,嚴禁在標有禁止、禁行、危險等標志的用電設施設備處玩耍、逗留、攀爬等。
4.防火安全:不玩火,不攜帶火種,不在山上或林間等易燃地方野炊、生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等。發現火災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不逞能上前撲火;要在家長的指導下小心、規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
5.飲食安全:要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飲食衛生習慣;不購買“三無”食品、過期食品、霉爛變質食品;不隨便吃不認識的野果,蔬菜及瓜果要洗凈后才可食用,防止食物中毒。
6.防汛安全:要注意防雷、防雨,雷電天氣不使用鐵桿雨傘,不在大
樹及高大建筑物變電設施下避雨,避免被雷電擊中;大雨天氣,不要外出,如遇洪水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高溫天氣,長時間在野外要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等。
7.自然災害安全: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涵洞下水口、陡坡等事故多發地區游玩;要掌握野外防災自救常識,不參加帶有危險性的戶外旅游活動,堅決杜絕到人跡罕至的地域或未向游人開放的區域旅游或探險。
8.網絡安全:要文明使用網絡,不輕信陌生人的網上邀請,不和網友私自外出見面、外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或走失;禁止未成年人進網吧、錄像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禁止玩暴力、恐怖、色情等網絡游戲及觀看內容不健康的影視等。
9.文明度假:要愛護公共設施,不亂寫亂畫,不亂扔垃圾;要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擺闊氣亂花錢,不打架斗毆。
10.掌握安全自救常識:要利用閑暇之余,學習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識,防患于未然。要熟識報警電話(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尊敬的家長,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孩子的美好未來,希望您密切配合學校的工作,將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若寒假期間學生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學校和學校教師不付任何責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8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小學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并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托人陪同看護管理,委托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托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并向學校告知情況。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并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xx
學生家長簽字:xx
招宿人簽字:xx
校長簽字:xx
xx中心小學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9
為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并結合學校、家長和小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1、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學校應結合校內實際情況,對學生提出具體要求,使學生明確安全事故可能涉及到的方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培養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級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4、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5、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6、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7、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8、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三、小宿舍職責
結合各位家長的實際情況,在正常上學期間(周一到周五),家長自愿選擇小宿舍為學生提供食宿,小宿舍應配合學校共同管理學生,小宿舍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上學期間,小宿舍有義務安全接送孩子上學、放學,并負責孩子在上學、放學時的人身安全。
2、上學期間,小宿舍應保證學生不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如不在校期間出現人身意外事故由小宿舍承擔責任。
3、上學期間,小宿舍要保證孩子的飲食安全,如果因飲食出現的疾病和其它狀況由小宿舍承擔責任。
4、上學期間,家長把孩子送到小宿舍,學生不在校期間,小宿舍應為學生監護人,負責學生的一切人身安全。
學校:
學生家長:
聯系電話:
小宿舍負責人:
小宿舍負責人身份證:
小宿舍聯系電話: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10
為了全面落實縣教育局關于加強學生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假期生活安全,學校現提出如下措施,并與學生、家長簽訂靈安小學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l、家長要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學習普法常識。使學生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做到不打架斗毆。不傷害他人,不損壞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確保學生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
2、在日常生活中,家長密切關注學生的假期活動,特別注意交通、溺水、防火、防電、防風、防洪、防盜、食品衛生等。必須要求學生不得進入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網吧等營業性娛樂場所;保證學生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預防煤氣中毒;無父、母陪伴,不允許子女到河流、水庫、游泳池等危險地方游泳、玩水;不爬墻,不爬樹,不在較高的`架子上玩耍,不到有危險的地方等。幫助孩子有計劃地、愉快地、安全地渡假。
3、每位家長必須時刻關注學生安全,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識教育。切實擔負起孩子假期的監護責任。提醒孩子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等等。假期學生安全事故家長負有主要的責任。
4、我校開展經典教育已有三年,家長應配合學校為孩子營造經典化的環境,引導孩子讀好書、看名著、觀名片、聽美樂、賞名畫、覽美景。作為家長,應該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這是每一個家長的職責。
5、家長應經常與孩子交流,引導孩子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假期活動,讓孩子多動腦、動手、動口,開闊視野,增長見識,豐富孩子的假期生活。鼓勵子女幫助父母做家務和參加有益的社會實踐活動。
6、請家長督促孩子認真完成學校與教師布置的各項暑假作業。多做些有意義的事。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讓我們家校攜手,共同做好學生的假期安全工作!
學生班級:
學生姓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電器。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布置電線。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廁所、綜合樓,街巷,野外等室內外場所吸煙。
第二條 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三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條 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五條 晚上返回宿舍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墻、鐵門。
第六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斗毆、打群架。
第七條 珍視飲食衛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衛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八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并在第一時間向老師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結合以上條例特此成立以班長為組長,紀律委員為副組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各寢室長等為成員的班級安全領導小組及事故處理小組。班長負責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員具體負責某一時段的安全工作。如:體育委員負責體育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員負責班級的財產安全電器安全工作;紀律委員負責課前點名及課堂教學安全工作;學習委員負責網絡安全工作及匯總班級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寢室長負責各寢室的財產,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并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附: 級 班
責任人簽名——
班長 : 紀律委員:
生活委員: 學習委員: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12
各位家長: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家長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六)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系,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上課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不準在上課期間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4)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3、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通知
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二)消防安全
1、學校的責任和義務
(1)經常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消防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相關方案措施及應急預案,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消防安全。
(3)承擔因學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不到位而引發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相應責任。
2、家長的責任和義務
(1)積極參加各級各部門開展的有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學習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及安全避險常識,認真履行防火責任。嚴防家庭、林區及其他公私場所的火災發生。
(2)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區和林區邊緣燒荒用火,不得在野外進行上墳燒香、燒紙、點燭等祭祀活動。
(3)嚴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為理由攜帶打火機、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及學校。不得在野外、學校燃放煙花爆竹、野炊、點燃垃圾、焚燒廢棄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為。
(4)嚴格教育子女,獨自在家期間,正確用火、用電常識,不得因隨意玩火、不正確的用電引發火災。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相關規定,不得在教室、圖書室、實驗室、寢室等場所玩火玩電。不得私自帶火種進入這些場所。
(5)嚴格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嚴禁私自亂接電線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離開宿舍要關斷所有電源;
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進入學校及宿舍;不得使用電熱毯;不得使用酒精爐、煤油爐等燃器具;住校學生夜間不得使用蠟燭照明;不得人為損壞滅火器具和消防設施;
(6)嚴格教育子女,一旦發現火災要立即使用119火災報警電話報告,不得參加任何火災的撲救工作。
(7)因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監督管理不力,因學生因個人原因引發火災及觸電事故,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要負全部責任。
(三)交通安全
1、學校方面:
(1)每學期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2)每天放學時,保安和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讓家長接送,不按時接送的學生自行回家,學校不再管理。對于通校生(每天往返于學校的非住校學生),學生自己回家,學校不再管理。
(3)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2、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如:微型客貨兩用車等)上、放學;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后方可下車;
(3)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家長必須及時掌握車輛運行狀況;
(4)家長堅決不把家里的二輪車、三輪摩托車、農用車等交予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把自家的車輛交予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
(5)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
3、學生方面:
保證未滿18周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前,堅決不允許駕駛所有機動車,凡教育不聽,一切后果由學生及學生家長負責。
(四)集體活動安全
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
中,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五)食品衛生安全
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學生不進游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進校園。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及規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四、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注:此責任書交予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并按手印,如學生自行簽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負。
學校(蓋章):
家長(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
學生:
日期: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13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像廳、游戲廳和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并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系,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復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范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墻、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采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跡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梁等有危險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采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范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不
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并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小學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后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后、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后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范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并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年月日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14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感謝您一學期來對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關心、支持與厚愛!寒假是孩子們走出校門,觀察社會,關心家庭,學會生活,鍛煉本領、增強素質的大好時機。為了讓您的孩子度過一個“平安、文明、健康、祥和、充實”的假期,我校特與家長簽訂xX年寒假學生安全責任書。
1.寒假期間家長是學生安全的第一監護人。家長要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度過一個平安的假期。
一是請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規,注意行路安全、騎車安全,牢記“馬路似虎口,安全每一步”,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二是提醒孩子注意居家安全,特別是單獨在家的時候,務必嚴格規范液化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和火、電的使用,防止煤氣中毒、火災等事故發生;教育并監管學生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在禁放時間和禁放區域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三是注意飲食衛生,不暴飲暴食,不食不潔食物,防止“病從口入”;四是加強防范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嚴禁學生私自或結伴到河、池塘、蓄水池滑冰戲水,嚴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2.加強法制教育,過一個文明的假期。
一是教育孩子遠離營業性網吧、游戲機室、歌舞廳等不安全場所;
二是教育孩子文明上網,堅決拒絕色情、反動、恐怖等不健康網站;
三是嚴禁孩子吸煙、飲酒、賭博,嚴禁孩子接觸毒品;四是教育孩子不與不良人員來往;五是增強孩子的法制意識和防盜、防騙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幫助制定合理有效的寒假學習計劃。
督促孩子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各科作業;引導孩子觀賞健康向上的影視劇、收看新聞報道、關心國家大事、讀好書、好報,做讀書筆記等,培養孩子自覺、自律的行為習慣和責任心。
4.合理安排孩子的文體生活。
要求孩子養成早睡早起,積極鍛煉的好習慣;鼓勵孩子多動腦筋多動手,從生活實際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培養學生的多向思維能力和動手能力。
5.注意孩子文明禮禮貌和行為習慣的養成。
教育孩子遵守社會公德,自覺為家庭、鄰里及社區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培養孩子的感恩之心和博愛之心,懂得孝敬父母,幫困助貧,注意節儉,珍惜勞動成果。做身體力行的文明使者。
二十余天的'寒假生活稍縱即逝,孩子的假期生活需要您的關注和指導。希望在您的正確引導下,孩子能夠完成學校提出的各項常規要求,在濃濃的親情滋潤下度過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假期,以充沛的精力和飽滿的熱情迎接新學期的到來。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衷心祝愿您全家節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學生安全責任書15
家長同志: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愿望。安全重于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做好與學校的聯系和溝通,請將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系,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托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禁止讓學生操作機械化電氣化農具,禁止讓學生駕駛機動車輛。乘坐農用三輪車或無證照車輛。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禁止在野外燒荒,林區生火。禁止私拆家用電器,拆解電源開關。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溝渠塘壩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將至,教育學生不到溝渠、塘壩、水井、崖畔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后要及時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單獨外出遠行。
6、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在外游蕩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8、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學校護送路段之外放學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9、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建議家長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XXXXX小學
班主任簽名:
20xx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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