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
現如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責任書,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提升我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那么責任書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1
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協議,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____________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
3、車主姓名:____________
4、核載人數:______人
5、校車標牌編號:______
6、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8、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相關人員情況
1、駕駛人:姓名:;性別:年齡: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______年9月1日;準駕車型A1A2;聯系電話:。
2、備用駕駛人:姓名:性別:年齡:;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年月日;準駕車型:聯系電話:
3、學校校車安全管理員:姓名:電話:
4、校車隨車照管人員:姓名:電話:
三、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做好與乙方對接工作;
2、選派確定隨車照管人員,并做好安全教育;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5、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行一車一檔。
四、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2、保證所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停車指示標志、有關安全設備和衛星定位裝置;
3、加強校車駕駛人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
6、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及時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五、其他事項
1、責任期限:______年季學期
2、月票價格:每生每天乘車費用為:______元(含財政補助)
3、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教育局。
責任人: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2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校車。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校車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安全負責人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校車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5、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校車安全責任人(簽名):
乘坐校車學生家長(簽名):
xx市xx中學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3
為保證對校車得以規范管理,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特與校車管理員簽訂如下責任:
1、每周最少進行一次校車司機安全會,并作好記錄,
2、發現問題及時與司機溝通,及時了解校車相關問題。
3、校車出行前、歸校后監督司機履行常規檢查,并作好記錄。
4、依據車輛保養審驗要求,按時對校車進行保養審驗。
5、定期交納車輛規范的保險。
6、嚴禁司機酒后架車。
7、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時,向校長申請,經落實后及時到維修廠維修。
8、遇有不能解決的一切嚴重問題,及時向校長請示匯報。,
9、根據學校工作需要,聯系和安排司機相關工作。
校 長
管理員
20xx年9月1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4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確保xxx中小學(幼兒園)人身安全,預防各類事故發生,增強學校交通安全工作責任感,落實各項安全工作防范措施,制訂以下校車安全責任書:
一、中小學(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接著學生的車輛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各類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
二、嚴格校車審批,堅決杜絕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各中小學對本校及轄區內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定期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對未經公安交警、教育部門審核的校車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公安交通部門進行審核,合格后辦理校車使用證,并隨車張貼校車使用證方可接送學生,否則,一律不準接送學生。
三、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校長管理職責。一是各學校要與轄區內校車使用幼兒園建立接送學生提前報告制度。學校必須指派專人進行接送學生的監督管理。每月要對轄區內的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培訓,及時發現、制止和舉報非校車接送學生行為。二是各學校(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員簽訂不違法行駛保證書。要詳細掌握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及學生家長手中,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四、加強校內校車管理,確保學生接送安全。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一)要詳細掌握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及學生家長手中,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二)要對接送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學生;(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五、要把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六、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中心校
責任人(簽名):
責任單位:
責任人(簽名):
車輛號牌:
駕駛員(簽名):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5
為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濰坊市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規范車輛運營行為,切實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1。校車駕駛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②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③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④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⑤無犯罪記錄;
⑥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2。嚴格按照校車核定人數、規定線路、運行時間接送學生。嚴禁出現漏接學生、超員或者更改運行線路等情況,在接送學生過程中不得搭乘社會人員。
3。積極主動配合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公安部門、教育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校車進行監管;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接送學生上下學時間。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相關教育活動,在制定應急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后,可使用校車。除此以外,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利用校車從事一切運營活動。
5。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時參加車輛定期檢測,保證每學期開學前到車管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每月自行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臨檢,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
6。嚴格遵守校車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規定,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認真執行校車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校車駕駛人應配合校車所有人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在校車運行過程中,及時發現車輛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向校車所有人、服務學校和有關部門及時匯報,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問題,消除安全隱患。
8。校車駕駛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出現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員超速駕駛或駕證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
9。校車駕駛人出現違法運營行為的,由監管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駕駛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如校車駕駛人有變動,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備案。學校重新與新校車駕駛人簽訂《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在新校車駕駛人未簽字前,原校車駕駛人仍應履行本責任書所列各項責任。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6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乘車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制定的《校車安全條例》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和校車公司負責學生早晨上車后、傍晚下車前及在校期間的學生人身安全;學生早晨從家出發到上車前這段時間包括在候車點候車時間及傍晚下車后到回家這段時間學生的人身安全由學生家長負責。
二、學生家長必須提前5-10分鐘將學生安全的'送到指定候車點,并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候車點的秩序;傍晚放學時,學生家長必須提前到候車點接學生回家。如因學生家長因故不接送學生或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三、學生須按學校規定的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乘車,不得隨意變更乘車路線、車次、時間、候車站點。校車定時定點發車,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到達站點而未坐車的,后果自負。
四、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及候車點秩序。
五、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如有損毀,根據校車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六、家長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乘車秩序。學生乘車定點定座,等校車停穩后,列隊依次上車,不隨車奔跑,按序就坐,不爭搶,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學生在乘車期間如果紀律不好,不聽管教,或蓄意破壞車內設施,或在車內打架斗毆,經警告2次仍不悔改者,學校有權報校車公司停止其乘車資格。
七、如果受天氣或其它因素影響,校車需臨時改變候車點或下車地點,跟車教師必須提前通知學生家長,學生家長必須到指定的接送學生。
八、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殘疾、重大疾病、暈車等)不應坐車的或需要特殊照顧的,家長要告知學校。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家長自負。
九、規定范圍內的學生乘車必須經學生家長同意,并按規定交納乘車費。(5公里以內每學期200元,超過5公里的每學期300元)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乘車學生(簽名):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7
甲方:xxx實驗幼兒園
乙方:xxx 幼兒姓名:xxxxx 家長姓名:xxxxx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幼兒園與乘車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二、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三、等車時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點等候,要自覺維護等車秩序,排隊等候不要擁擠,不追逐打鬧,校車來時不要追著校車跑。
四、家長接幼兒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輛前后20米以上,再選擇適當機會安全過馬路。
五、家長盡量按時接送孩子,為保證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獨自回家。如未能按時接送、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均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教師。
六、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學年簽一次,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監護人簽字: xxxxxxxxx xxxxx實驗幼兒園
20xxx年xxx月xxx日 20xxx年xxx月xxx日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相關文章: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11-13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5篇01-19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3篇03-28
校車安全目標責任書(精選12篇)11-17
校車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精選5篇)05-11
校車安全目標的責任書(精選5篇)11-18
校車司機目標責任書12-20
校車目標責任書(精選13篇)11-18
校車安全的責任書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