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責任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責任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提升我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擬定責任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車安全責任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安全責任書1
為加強對幼兒園接送幼兒校車的管理,確保幼兒交通安全,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本責任書:
一、幼兒園都應對校車進行嚴格管理。
二、幼兒園自備、承租用于接送幼兒的車輛,必須是具有合格資質的客運車輛,嚴禁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運車、大小三輪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幼兒。
三、校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國家標準,必須為校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座險。在按規定進行年審外,每學期開學前應當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和技術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車使用前應當上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準并備案,辦理統一的校車標識、標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經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許可的車輛,一律不得接送幼兒。
五、校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2、近3年未發生過負有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近3年無交通違法記滿12分記錄的;
4、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5、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車安全檢查、維護保養、駕駛員及跟車管理人員職責明確。要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處置突發事故。校車要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校車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車窗不得用金屬材料固定封閉。
八、校車接送幼兒,必須有固定的行車路線和站點,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備案。不得隨意更改行車路線,不得隨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險的地方行駛。
九、校車接送幼兒,除駕駛員外,必須有專人跟車管理學生。要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載幼兒,嚴禁超載。嚴禁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十、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參加集體活動必須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租車必須到有資質的客運單位租用安全合格車輛,并對整個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管,確保安全。
十一、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應當主動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幼兒園須及時根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抄送的駕駛人違法情況對駕駛員進行懲處。
十二、幼兒園要開設交通安全教育課,經常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確乘坐校車的紀律;主動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配合,邀請交警進校園宣傳交通安全知識,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競賽活動,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要教育幼兒并告知家長,不得乘坐貨運車、農用車、大小三輪車等非客運車輛上學、放學。
十三、幼兒園應當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幼兒園路段設置交通標志。
十四、幼兒園要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鎮政府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并與校車駕駛員和校車跟車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須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安全責任。
十五、幼兒園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駕駛員和跟車管理員是直接責任人。幼兒園要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校車接送幼兒的安全。校車發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幼兒園、駕駛員各持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字:(蓋章)
校車駕駛員簽字:
校車安全責任書2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跟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面向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強化安全意識。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跟車或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為確保學校校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特別定此責任書。
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校車跟車老師各執一份。
校 長:
責任人:
XX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3
甲方:阜蒙縣育才小學
乙方:
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乙方提供車號為 , 座 中(大)巴作為甲方的專用校車,乙方同時應提供相應駕照的合格司機。
2、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手續齊備,不得提供報廢車、套牌車或假年檢車或未年檢的車輛,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的校車必須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校車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含安全事故,車輛被扣、罰款、執照、扣留證件等),一切合法證件的復印件交學校保管;校車接送學生的時間內(車內必須有學生和跟車教師),乙方司機必須為自己和學校著想,有交警檢查車輛時,保證學生安全的前提下,靈活、避讓,以免罰款,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否則一次扣50元,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當由校方主管領導決定;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擅自改動行車路線、接送點、漏接、漏送引起家長、學生投訴的每次扣50元)。跟車教師另行處理。
6、乙方有責任與義務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予理睬,聽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責任。
7、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接送時間內,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8、合同期間,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乙方司機應特別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9、乙方提供的車輛每天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發生汽車故障,乙方必須調過其它合格車輛接送。費用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要提供與原車型相同的車輛,甲方不負責調車。
XX、司機應積極管理好學生車上紀律及安全等工作,服從跟車教師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況下,謹言慎行停則停,該等則等,不能粗暴、隨意甩脫學生,確保安全。
11、在接送過程中,證件、手續一切齊全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司機故意違章或沒帶齊有關證件的、其罰款由駕駛人(乙方)承當。若司機故意違章、造成后果一切由當事人負責(車主)。
1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或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阜蒙縣育才小學 乙方: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一份存檔
校車安全責任書4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校車安全責任書5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
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專門用于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系處理后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二○××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6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學校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校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學校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并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學校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小學生安全管理,以及小學生、家長、學校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小學生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小學生接送安全。學校校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校內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校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小學生家長手中,與小學生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小學生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小學生,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小學生;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學校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學校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小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學校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涂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學校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學校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校長:xxx
校車安全責任書7
甲方:(中小學校或幼兒園)
乙方:(校車服務提供者)
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就校車服務達成一致。為嚴格校車安全管理,確保乘車學生安全,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甲方基本情況
1、學校性質: ①公辦;②民辦。
2、學校辦學類型: ①小學;②初中;③九年一貫制學校;④十二年一貫制學校;⑤幼兒園。
3、校長(園長)姓名:
4、聯系電話:
5、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況
1、乙方性質: ①依法設立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企業;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③根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設立的校車運營單位;④依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依法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個體經營者。
2、法人代表:
3、聯系電話:
4、地址:
三、校車基本情況
1、車牌號碼:
2、車型:
3、發動機號:
4、核載人數:
5、校車標牌編號:
6、校車標牌取得日期: 年 月 日
7、校車標牌發放機關名稱:
8、校車使用許可有效期: 年 月 日。
9、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停靠站點:見校車標牌。
10、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 年 月 日。
11、保險投保情況: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②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③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合同期限 年 月 日;④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⑤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責任限額 萬元;⑥投保其他商業險險種: 責任限額 萬元。
四、校車駕駛人由乙方指派。
1、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系電話:
2、備用駕駛人: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校車駕駛資格取得時間: 年 月 日;⑤準駕車型 ;⑥駕駛證審驗有效期 年 月 日;⑦聯系電話:
3、駕駛人變更時,乙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
五、隨車照管人員由 方指派。
1、隨車照管人員1: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系電話:
2、隨車照管人員2:①姓名: ;②性別: ;③年齡: ;④聯系電話:
3、派出方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履行職責。
4、隨車照管人員變更時,派出方應提前將有關信息書面通知另一方。
六、甲方責任:
1、指派專人參與校車安全管理,負責與乙方對接。
2、會同乙方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3、建立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在學校校園內或校門附近上下車的組織管理工作,確保候車學生的安全。
4、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車交通事故的處置和處理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學生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開展應急疏散演練,要求學生遵守乘車秩序,嚴禁干擾校車駕駛人工作。
6、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健全完善校車安全管理檔案,實現一車一檔。
七、乙方責任:
1、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校車出車前的.安全技術條件檢查,定期進行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對于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及時停運,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維修企業維修,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繼續用于接送學生。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使用許可、校車標牌超出有效期前應及時重新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
2、保證校車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配備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配備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和按照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3、加強對校車駕駛人的管理,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開展安全教育,督促校車駕駛人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和校車駕駛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逆向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督促組織校車駕駛人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配合甲方組織開展校車應急疏散演練。保證校車駕駛人與校車標牌記載的駕駛人一致。配合相關部門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檢,確保駕駛人身體健康良好。
4、保證提供服務的校車和校車駕駛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主動向甲方如實提供能夠證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條件的有關證件、資料。乙方因提供變造、偽造證件、資料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校車運載學生,應當按照校車標牌載明的線路行駛,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時,應另選擇安全的線路并告知甲方。若需變更行駛線路,應重新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標牌。
6、遇校車接送學生期間發生故障或道路交通事故的,乙方應當會同甲方及時進行處置,安全轉運學生,并配合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7、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校車標牌和校車標志燈。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的,不得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乙方應當將校車標牌交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8、本責任書所載校車因故不能接送學生時,乙方應調配其他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
八、如在本責任書有效期內,乙方提供的校車或駕駛人出現不符合本責任書規定的情況時,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告并終止乙方接送學生服務。
九、本責任書一車一簽,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報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十、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每學期簽訂一次。本責任書有效期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校車安全責任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學校) 乙方:______________(校車駕駛員)
學生的交通安全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穩定大局、穩定社會的高度上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校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十分必要。為此,學校特與校車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如下:
1.駕駛員必須持有符合準駕規定的駕駛證;
2.駕駛員務必增強安全行車意識,按規定線路中速行駛,確保安全;
3.運行車輛必須掛有學生接送標志;
4.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人數就座,不得超載;
5.道路運行過程中不得違法行駛,疲勞駕車,違法超車,爭道搶行;
6.校車必須經車輛管理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上路,務必不得出現“帶病出車”現象;
7.凡周期內記滿12分的、發生重大事故同等責任以上的.、違法犯罪的駕駛員不得駕駛校車;
8.所有駕駛員不得帶有思想情緒、負擔參加運行;
9.所有車輛必須有學校教師隨車監督方可運行;
10.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交警中隊備查。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9
為了貫徹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落實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制度與條例,將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部門、各環節的安全,從而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的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與各安全責任人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責任對象:司機
二、責任要求:
1、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車輛,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熱愛車職工作,服從調派,牢固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按照規定時間出車收車。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并規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帶病開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本,做好行車記錄。
7、認真執行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孩子生命財產安全。
8、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任何情況下安全為重,不急躁,不開快車,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9、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不準酒后駕車;不準將車交非司機駕駛;不準開與證不符的車輛。
10、學習并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制定行車安全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及時報告,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1、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節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定,有失職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給予嚴肅處理。嚴重的報請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和責任人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相關責任人離園或離職時自動失效。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幼兒園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0
甲方: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交通安全責任,使車輛得以安全、正常運行,特簽訂此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一、本責任書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并負責乙方交通安全工作的檢查與獎懲。
2、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安排修理。
三、乙方責任:
1、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嚴禁酒后駕駛。
2、安全駕駛、謹慎駕駛,保證不超載、不超速
3、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維修;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4、行車前要檢查好車輛情況,做到安全行車,并規劃好行車路線,隨時備好各種備件和工具。
5、行車時精力集中,不吸煙,不攀談,不接聽電話,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接聽,下班休息好,保證睡眠,不開帶病車,以充沛的精力確保行車安全。保持車內整潔。
6、每天認真、準確、填寫校車安全檢查記錄本,做好行車記錄。
7、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孩子生命安全。
8、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分,謹慎駕駛,任何情況下安全為重,不急躁不開快車,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
9、在幼兒乘車時,車輛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同時,協助班車老師把好上下車環節安全關,嚴防幼兒下錯車,協助做好安全工作。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乙方: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1
一、學校主要職責
1、學校為每一位駕駛人提供一臺運營手續完備的接送學生車輛,專人專車,主要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
2、學校為每輛車配備必須的衛生、維修等工具,車輛加油、維修事項由學校協同教育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統一辦理。
3、學校為每輛車配備二名隨車照管人員,協助駕駛人完成學生上下學接送任務。
4、學校按月對駕駛人進行常規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協同教育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發放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
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主要責任
1、駕駛人要符合校車駕駛要求,確保所提供的各種證件真實有效。 2。駕駛人要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培訓,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3、熱愛本職工作,服從調派,遵守紀律,不擅離職守。 4。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5。按規定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6。認真、準確填寫接送學生車輛相關記錄。
7、在駕駛過程中要做到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8、嚴禁工作時間飲酒;嚴禁酒后駕車;不經學校批準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
9、熟悉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會使用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著冷靜,并在第一時間給學校分管領導報告。
三、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駕駛人必須按時參加學校和局校車管理辦公室組織的`安全培訓,并落實到位,不參加會議的扣元/次。
3、駕駛人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駕駛人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駕駛人承擔。
4、駕駛人有責任與義務協助隨車照管人員妥善處理接送期間突發事件,如遇突發事件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5、在合同期間內,特別是在校車接送時間內,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言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無理爭吵,否則每次扣50元。
6、駕駛人要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線路接送學生。如果出車遲到十分鐘,每次扣50元,請假一天,扣相應天數工資的1/2(主要用于另請司機的部分費用),曠工則扣當日工資的2倍。
7、駕駛人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負責人和校車駕駛人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長(簽名)xxx駕駛人(簽名)xx
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2
1、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工作,確保幼兒及跟車人員的安全。
2、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
3、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時刻維護幼兒園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4、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實事求是。
5、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6、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7、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年檢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8、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
9、行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向110報案,并與幼兒園取得聯系協助處理,急救傷患人員,妥善安置意外事故中的幼兒。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幼兒園報告。
10、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一切責任由司機自負。司機工作流程及要求:
出車前:
1、檢查各種證件,證件齊備才出車。
2、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檢修。
3、冬天要先預熱車輛。
4、準時發車。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行駛途中:
1、校車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40公里。司機有權拒絕違反交通規則的行駛路線。
2、在幼兒園門口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公里。
3、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達各接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幼兒已全部上車,否則需等候至規定時間方可開車。
4、到達接送點,車輛停穩后方可開門;幼兒沒有坐穩系好安全帶、車門沒有關好,不準行駛。幼兒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5、校車到達幼兒園后,司機停穩車輛,先下車協助跟車老師將幼兒安全送進幼兒園,然后檢查車內,確保全部幼兒下車后再鎖好車門。
6、對待家長要熱情有禮貌,對幼兒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報告幼兒園領導。
收車后:
1、檢查車內是否有未下車幼兒和遺留物品。
2、清掃、消毒車箱,擦洗車輛外部,以保持車輛的清潔衛生。
3、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嚴禁將幼兒載入加油站加油。
司機簽字:
校車安全責任書13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學生的乘車安全,讓學生安全到校返家,經我園研究決定,特制訂XXX學年校車隨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校并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后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各負其責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1)如因隨車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XXX年9月1日起至XXX年8月31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一份。
青華幼兒園(蓋章) 隨車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車安全責任書14
茲有學生家長自愿讓學生乘坐學校車號寧B—05193的車輛。
為了加強和規范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雙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車主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愛護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三、家長必須告知子女要準時上車。超出發車時間雙方須及時聯系,了解情況,妥善處理。
四、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舉報:
1、校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校車駕駛員酒后駕駛的車輛。
3、校車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六、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校車安全責任書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為了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證乘車學生安全,并做到準時整點,促進“平安校園”的建設,制定本責任書。
一、駕駛校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駕駛手續(a1駕駛證),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任心強。
二、駕駛員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駕駛車輛接送學生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上下學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點。
四、嚴禁酒后駕駛,出車接送學生不能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有權停止接送,由于飲酒造成不正常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責任自負。
五、不能超速行駛。為了趕時間,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學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六、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不能請人代駕。
七、學生從上車到下車這時間段生命由司機負責,請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開車時不接不打私人電話,確保學生的生命安全。
八、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不能行駛時,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
九、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和放假時間行校車,確保準點到校,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十、服從教育局和學校的領導,積極聽取跟車教師的建議。
十一、違反上述規定的,對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鎮中心校司機簽字:____________
法人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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