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1
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并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并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并對現場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并根據泄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盡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采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適當的緩沖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凈毒物后,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準則
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原則:堅持生命救助第一、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1.4適用范圍
在我司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
1.5啟動標準
在我司轄區內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火災;
(2)由于泄漏、爆炸等各種原因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3)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成立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人;成員:安全管理人員、管理部、財務部
2.2工作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職責
以搶救受災人員生命、控制事態擴大為第一目標,按照本應急預案和現場實際情況,負責受災人員搶救和搶險救災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社會媒體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2.2.2成員單位職責
(1)負責人: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負責人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
(2)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各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應急救援模擬演習;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3)管理部:.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對事故現場區域物料進行轉移,保證道路的暢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財務部: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的財政預算。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的保障。
3、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
(1)現場處置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偵檢、警戒、救護、控險、滅火、堵漏、輸轉、洗消、清理等任務。該組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具體工作由保安隊負責牽頭和協調。
(2)傷員搶救組: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至醫院進一步治療。
(3)安全疏散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4)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
(5)搶險設備、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設備、器材和物資的供應,組織搶險設備器材進場,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
4、應急救援程序
4.1事故報告與報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部門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并立即報告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救援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應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2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危害范圍分為3個區域:
(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域即距事故現場0~1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筑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100~5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3)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4.3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及處置措施
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泄漏分為液體泄漏和氣體泄漏,火災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主要原因又分為人為操作失誤、設備缺陷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針對事故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控制、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4.3.1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局部停車、打循環、減負荷運行等。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破壞燃燒條件:對于液體泄漏,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收容(集):對于大型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廢棄物處置: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污水系統處理。
4.3.2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并應經常演練)。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4.4在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區域應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
(1)事故中心區域。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并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2)事故波及區域。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的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后應清點人數,并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志。
(3)受影響區域。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群眾進行防護,對群眾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群眾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全省港口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體制和機制,提高應急救援反應能力,規范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處置,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港口經營管理規定》《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水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水路交通運輸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所轄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企業所從事的危化品倉儲、裝卸等過程中發生危化品庫區和集裝箱、散雜貨堆場、碼頭以及危化品泄漏、中毒、燃燒、爆炸、火災等事故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
(2)需要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處置的港口危化品事故。
發生在本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所轄區域內的港口危化品事故引發環境事件、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按省其他相關預案執行。
本預案同時指導本省其他各級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港口危化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級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急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
(3)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加強港口危化品事故預警和應急技術的研究,建立應急咨詢專家組,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事故災害的科學決策和技術指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建立和完善監測、預測和預警體系,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
1.5事故分級
港口危化品事故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江蘇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省有關部門(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開展港口危化品事故防范和應對工作。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協助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應急廳、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人防辦、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適時發布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和終止應急響應狀態的命令。
(3)必要時協調省軍區和武警江蘇省總隊調集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5)督促、指導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港口危化品事故應對工作。
2.1.1各成員單位職責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人民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
(5)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的重大應急處置項目和災后重建項目,并監督實施;負責協調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納入相關規劃。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負責組織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撤離、治安管理以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劃分負責做好省級資金保障。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1)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定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環境損害責任調查。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參與港口危化品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4)省水利廳:負責港口危化品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5)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6)省應急廳: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參與港口危化品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7)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倉儲、裝卸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18)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19)省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
(20)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事故現場火災撲救、爆炸泄漏等險情控制,并組織人員搜救。
(21)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2)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23)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遇險人員水上搜尋救助、事故現場船舶疏散、水上交通管制,協助開展水上水下打撈救援、水上污染物清除作業等。
(24)連云港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水下打撈救援、事故現場船舶疏散、水上污染防治和水上交通管制。
2.2辦事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負責同志兼任,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傳達、落實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部署。
(2)匯總、上報港口危化品事故和應急處置情況。
(3)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理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決策和指揮工作。現場總指揮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指定負責同志擔任。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置的前沿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告知事故事態發展、應急救援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
現場指揮部下設工作組,其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密切跟蹤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及時向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報告,并組織、協調和指揮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力量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其他工作。
(2)應急行動組: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武警江蘇省總隊、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港口火災、爆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利用環境監視,對大氣及泄漏物質進行監視監測;負責港口區域清污工作;負責組織事故區域人員疏散撤離、治安管理以及交通管制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及時保護可能受污染的敏感區域,采取適當措施疏散或救助可能受危化品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擴散、泄漏污染影響的人員。
(3)醫療救護組: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傷員的轉移、運送和醫療救治;負責協調有關醫療機構和醫療物資。
(4)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統籌相關資源,為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反應工作的開展提供各類保障,包括做好應急物資的供應,組織和協調應急隊伍和其他參與應急的相關人員開展工作;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裝備、人員、物資的運輸;為應急行動提供氣象等決策支持保障;做好日常的溝通聯絡工作,并協調開展相關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5)信息發布組: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發布港口危化品突發事故信息;創建信息溝通和交流平臺,收集輿情信息;負責加強社會公眾的信息溝通,引導社會輿論。
2.4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港口危化品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處置等應對工作。要建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港口危化品的應對工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應做好指導。
2.5專家組及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由港口、環保、石油化工、消防、醫療衛生、應急管理、安全管理、氣象、保險、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為港口危化品事故預防、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故現場指揮部研判事故危害發展的趨勢、程度,參與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制定與決策。
2.6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主要職責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安全責任制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與當地人民政府相關預案銜接,配備應急資源。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向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港口企業平面布置圖、專業人員信息、物資儲備情況、生產運行情況與應急處置相關的基礎技術資料,配合現場指揮部做好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3預防、監測與預警
3.1預防
對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在裝卸、倉儲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中毒、泄漏事故風險,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落實危化品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事故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本單位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本單位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與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銜接暢通,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
各級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職責針對可能發生的港口危化品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3.2監測和預警
各部門(單位)應加強港口危化品的動態監督管理,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進行會商評估,預測事態發展趨勢,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3.2.1預警信息發布
接到預警信息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突發事件分析評估工作,視評估結果需要,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通過本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發布預警信息。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及解除程序依據《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執行。
3.2.2預警信息內容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布機關等。
3.2.3預警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預警響應。立即啟動相關預警響應,相關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期,并將預警公告與信息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加強對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2)及時研判。組織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標志,增加宣傳頻次,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和防護的常識、措施;對港口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預警,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做好故障排除前的防范工作。
(4)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5)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
3.2.4預警變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布預警信息的部門(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當確定事故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按照信息發布渠道,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接到港口危化品事故的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及數量、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采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故重大變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港口危化品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先期處置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1)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2)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港口現場人員撤離。
(3)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根據需要請求臨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并向參加救援的應急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6)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立即開展應急救援,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受困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傷害;組織實施港口周邊交通管制、事故現場隔離、秩序維護及受威脅人員疏散;加強現場監測和應急防護,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及時掌握輿情動態,堅決制止謠言散布行為,防止信息倒流,以免造成群眾不必要的恐慌。
4.3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以及其他需要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處置的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后,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級別按港口危化品事故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4.4.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時,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同時報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危險源控制、現場監測評估、醫療救護、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特別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應急響應還應接受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
4.4.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或其指派的省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報告,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請求國務院協調支援。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現場搶險救援、危險源控制、現場監測評估、醫療救護、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照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全力開展應急救援。
4.4.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港口危化品事故,事發地設區市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省有關部門啟動應急待命狀態,跟蹤事態發展,適時研判,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或事故發生地設區市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請求,派出聯合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4.4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港口危化品事故,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故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或事故進一步擴大時,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省有關部門跟蹤事態發展,適時研判,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4.5處置措施
在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港口危化品事故類型,研判現場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港口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并設置警示標志,將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水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船舶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水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及環境污染處置。開展事故現場及港口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采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6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6.1港口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著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倉儲設施、裝卸及管線損壞程度,現場及港口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水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和船舶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后,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溫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采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采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管線等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采取冷卻、泄壓,采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采用毛氈、沙袋等堵住雨水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并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港口前沿水域、雨水口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并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
4.6.2港口危化品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將警戒范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水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車輛和船舶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并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布,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筑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船舶拖帶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采取開閥導流、排貨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雨水口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于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貨物外流入水。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入水的泄漏物采用圍控裝置圍控、吸收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并采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雨水口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并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部。
其他港口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7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港口危化品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布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一般或較大港口危化品事故信息的發布,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具體負責。
4.8應急結束
港口危化品事故處置結束后,經專家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估和鑒定后,確定事故已得到控制,由原啟動應急響應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對于Ⅰ、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向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后,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對于Ⅲ、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港口危化品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善后恢復主要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社會救助、衛生防疫、保險理賠、環境恢復等。及時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5.2保險賠償
港口危化品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保險監管部門指導和督促轄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應急處置和理賠服務工作。當地保險行業協會及時統籌做好承保排查統計和后續理賠服務工作。保險機構按照急事先辦的原則,優先處置重特大事故,確保及時撥付賠款。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為保險機構順利開展查勘定損提供必要的指導和便利條件。
5.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5.4總結分析
發生重大港口危化品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分析總結評估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省港口危化品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省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力量的統一協調和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掌握港口區域內所有危化品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組織開展對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應急處置和現場救援能力。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強化應急配合功能,增強應急實戰能力。
6.2應急資金保障
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裝備物資保障
省相關部門應當掌握港口危化品的救援裝備情況,根據部門職責,配備救援和搶險物資裝備。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港口危化品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等儲備制度,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根據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及時更新和補充。
6.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6.5交通運輸保障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根據需要對港口周邊現場道路交通管制,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及時運送到位,并保障人員疏散所需車輛。
6.6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港口危化品事故處置過程中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通信網設施。
6.7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港口危化品應急信息數據庫,充分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應急救援專業技術的研發能力,研發或引進危化品應急救援新技術和新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對港口危化品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港口危化品事故的發生。
7.2培訓與演練
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加強危化品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港口危化品應急處置專業人才。
按照本預案的要求,港口危化品經營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進行不同類型的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實戰演習,提高防范和處置港口危化品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港口危化品事故,能迅速投入應急救援中。原則上本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
7.3責任與獎懲
(1)港口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危險化學品: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港口危化品事故:指危化品在港口倉儲、裝卸等作業過程中,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毀損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
本預案中危化品的范圍采用《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第八十七條的危險貨物的范圍。
8.2預案管理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本預案的編制和日常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 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1)較大級別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縣政府指定的其他相關事故。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 應急指揮部
建立永新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分管公安消防工作的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分管應急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領導。
成員:由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水利局、縣市場質量監督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工信委、縣農業局、縣海事處、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組成。
2.2 機構職責
2.2.1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3)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
(7)縣公路局: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
(8)縣水利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質量監督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縣工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業局: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農作物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4)縣海事處:負責事故對漁業水域污染現狀監測及漁業資源損失評估;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政府: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2.3 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 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并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 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 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 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 預防預警
4.1 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 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 信息報告
5.1 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縣政府總值班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 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后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 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后,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當地公安、消防、安監、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市政府或市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
6.2 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后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 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5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15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1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超過100公里范圍的,應當在2小時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 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有關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安監、公安部門負責向應急救援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質監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消防或公安交警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過去。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事發地鄉鎮政府牽頭,縣民政、工信委、交通、公路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⑹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水利等部門對事故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 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 安全防護
6.6.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 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 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新聞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 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交通運管部門組織開發和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重大危險源和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同時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
縣工信委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 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3 應急隊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依托,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 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 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經費由縣財政負擔。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 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 后期處置
8.1 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 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鄉鎮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 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縣公安、安監、監察、環保、質監、消防、交通、工會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 宣傳、培訓和演練
9.1 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了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 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 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 附則
10.1 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5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為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著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為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制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蘇州市元聯運輸有限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 長:張先春
小 組 成 員:張澤鈞 李祥巨 劉金富
后勤保障組長:陸鵬
小 組 成 員:李才旺 王功成 陳強
一.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油、混油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二.預警控制范圍及應急防范措施:
(1)預警控制范圍包括:油罐車進出油庫作業區、各加油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范措施
1、油罐車進出油庫付油作業區、加油站時,駕駛人員應在進庫前,檢查車輛及罐體各個卸油口是否關閉,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體有無滴漏現象,同時檢查隨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并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著火器。裝油現場,油車駕駛員應對付油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并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后,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感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后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各司其責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采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油罐車各裝、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群眾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如是裝載油品的`重車,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和交警協調,就近加油站,把裝載油品卸掉后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如果是重載車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下溝或者翻車,應在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對車輛進行罐體表層冷卻,和四周的空氣進行稀釋,利用我們自備車輛的車載防爆自吸泵對受損車輛進行對口自吸過駁,卸空受損車輛的重載油品后,方可以進行拖吊施救。對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應立即進行稀釋,挖溝填埋,嚴格遵照消防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災害)的善后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環境污染。
2.運行中油品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油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運載的油品引發火災和爆炸,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群、建筑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為空空的地帶并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同時應向當地的群眾,廠礦企業單位進行呼救支援,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群眾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扎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庫裝油臺裝油中漏溢油,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 車輛在裝油時發生漏、溢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裝油,協助裝油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稀釋漏、溢油現場,從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并做好漏、溢油的數量損失計量登記。嚴禁立即啟動車輛,應等現場油氣處理合格,交接手續完成后才能將油罐車駛離出庫。
②、 車輛電路著火,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撲滅,同時,通知油庫作業人員立即中止付油,并用石棉毯封蓋注油口。
③、 油庫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并出庫,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并看護車輛。
④、 油車在油庫付油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拉響油庫警報系統,配合油庫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分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⑤、 油車雖然著火,但火勢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反應,將油車駕駛到空曠的地帶后,立即施救并報警。
4.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駕駛人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后,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范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時,加油站“三員”不到位,現場滅火器未作臨戰狀態,駕駛員人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加油站卸油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迅速關閉卸油口,卸下卸油軟管,并立即將油車駛出加油站后進行報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撲救程序:
A:切斷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蓋或用拖車式200L干粉滅火器撲救,疏散現場車輛;
B:迅速向119報警,并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配合消防人員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氣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撲救。
5、行駛途中,油車駕駛人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油車行駛途中使用手機,吸煙等違章行為,一旦發生危情,立即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將油車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群地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油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群地帶后,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并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并向分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群眾,封閉現場。
6、油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油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為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庫、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臺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臺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并與配送單位聯系(尤其是可能會發生災害地區的加油站點)共同制定應急供油方案,確保各站點的油品供應。
②、要隨時了解和掌握臺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油品送達各加油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分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系。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后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臺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洼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梁、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五、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轉移,人員上網護送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后勤保障工作,搶險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警防范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范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六、設備器材保障
1、工具車一輛、離心泵油車兩輛;南平一輛,邵武一輛。
2、預備防爆抽油泵一臺,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相機一部。
3、輸油管50米(兩條),防毒面具5幅,消防鐵鍬、消防戰斗服裝等。
七、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并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后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八、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運輸分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總指揮、副指揮,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30分鐘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九、善后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后,后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在24小時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6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程序,明確各所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在應急管理體系中的職責,及時、高效、有序的組織實施危險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交通事故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所管轄路段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基本原則,明確各管理所、機關各科室的應急管理、救援職責,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統一指揮,明確分工,各盡其責,保證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進行。事件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以人員疏散為先,人員搶救為主,其次減少設備、財物損失,再次考慮障礙排除,維持交通秩序、車輛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載有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放射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車輛發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況。
四、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加強對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險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面協調和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的應急處置以所轄路段主管單位響應為主,依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路段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屬各單位的負責人是事故路段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
(二)所轄各管理所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報警,詳細了解突發性事件的發生時間、事故地點、車輛類型、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人員傷亡等簡要情況并認真做好接警記錄,對接警后的處置情況也應認真做好記錄。
(三)值班監控員在了解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性質后,及時通知值班領導、駐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員趕赴火災現場。
如火災事故嚴重,人員傷亡較多時,救援應急小組在報請上級單位同意后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安監局報告,請求政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四)在必要情況下,及時通知醫療、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監部門、上級機關趕赴現場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區域分流的,應及時與相鄰高速管理單位聯絡。
六、現場處置
(一)先期到達的值班領導與路政巡查人員在到達事故現場后,及時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警示牌,規范放置救援車輛,劃定警戒區,及時查明現場情況(包括死傷人數、危險品種類及損失情況)及時上報,在確認現場無安全隱患的前提下,盡快組織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對于危險化學品泄漏等危險情況,不得盲目操作,應立即向領導報告,按指令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處理,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及損失。
(二)應急救援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方案、組織救援:
1.現場保衛和交通疏導組以路政和交警為主,對現場進行警戒或管制,應按照下列要求進行:
(1)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封閉道路、疏散過往車輛、人員,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同時,根據需要采取臨時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來車方向警戒,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2)確保緊急救援通道暢通,引導指揮、消防、急救、勘查、搶險、環保等部門的車輛駛入現場依次停放在警戒線內的來車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車輛應當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指揮其他車輛迅速駛離現場。
(3)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在路邊安全地帶等候,勸說圍觀人員退離現場劃定范圍,防止發生意外。
2.危險品處置原則上以當地政府、安監、消防部門為主:
(1)及時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貨物的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隨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盡可能查清泄漏貨物的種類、屬性和泄漏源,不要讓有毒和腐蝕性物質沾在手上和皮膚上。
(2)對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隨意踐踏,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用泥土筑圍攔截;現場如有容易被腐蝕、污染的物品,可指導有關部門或有關人員采取轉移、遮蓋等保護措施。
(3)會同安監、消防、醫療、交通路政等部門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危險區域,疏散無關人員,進行現場施救,處理、清理危險化學品。
(4)在警戒區域內嚴禁吸煙、撥打手機、使用明火和能夠產生靜電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一旦出現槽罐安全閥發出聲響或槽罐變色,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其他人員撤至警戒區域外;盡量選擇上風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氣體。
(5)除發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員需要救護的.緊急情況外,路政人員一般不得靠近載物車;原則上營救工作由受過專門訓練的消防人員或其他專業人員承擔,路政人員予以協助。
3.事故現場須確保與監控中心信息暢通,及時向監控中心匯報事故現場情況,監控中心可采取可變情況板、收費站預警等方式向過往司乘人員告知事故情況,引導司乘人員繞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災而再次發生惡性事故。
(三)現場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處理完畢,現場路政人員及時撤去警示標志、警示牌和標志筒,通知養護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維修已損設施。并根據環保部門對危化品遺留及危害情況的監測,確定是否恢復交通。事后按照上級要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在24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要落實安全措施,確保自身安全。在沒有明確現場危險品名稱、性質的情況下,要處于現場上風位置,一切行動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令,不能魯莽蠻干進入事故現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二)處置過程中要以大局為重,不得因個人問題與現場周圍群眾或者當事人及家屬等發生摩擦,導致不穩定因素產生。
(三)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況一律實行逐級上報,未經領導小組許可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所形成的事故相關材料必須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
(四)嚴格宣傳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運輸事故的新聞報道,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集團有關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發布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確定發布方式和時機,向社會和媒體通報有關情況。未經許可,任何個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界宣傳有關信息,發生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7
為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二、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三、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四、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五、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xxxxxx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鐵路安全和事故恢復應急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我市境內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協助鐵路部門及時有效處置鐵路安全事故,盡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岳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編制管理辦法》、《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規范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范圍內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盡快恢復運輸。快速搶通線路,盡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積極協助鐵路部門做好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范水平。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設立岳陽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任組長,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鐵路專線辦、市交通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后,市人民政府設立岳陽市鐵路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Ⅰ、Ⅱ級安全事故時,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工作;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Ⅰ級、Ⅱ級安全事故時,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2.2.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落實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鐵路事故應急救援決策,負責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組織、協調。
2.2.3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交通局:負責鐵路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和處理;組織修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鐵路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市安監局:參與指揮、指導、協調鐵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指導、協助鐵路公安維護事故現場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依法對事發地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負責消防力量、資源的統一調配;指導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鐵路安全事故傷病員的醫療救護和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事故現場的.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指揮聯絡暢通。
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組織武警、消防部隊參與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發地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和疏散、轉移群眾等工作。
3.應急響應
根據《湖南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國家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鐵道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救援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全面負責,并商請鐵路部門支援,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鐵路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級。
3.1.1未達到Ⅲ級及其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為Ⅳ級。
3.1.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Ⅲ級: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1.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2應急響應行動
3.2.1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Ⅳ級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鐵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2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Ⅲ級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鐵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3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Ⅱ級、Ⅰ級安全事故,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Ⅱ級、Ⅰ級鐵路安全事故,在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由市交通局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本應急預案。
(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
(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根據事故災情,設立綜合協調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后勤保障組,通信保障組、信息發布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自開展救援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交通局牽頭,向有關成員單位下達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并督促落實;與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以及鐵路部門溝通聯絡;收集匯總事故災情情況和救援進展情況。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救治事故現場傷病員,對可能導致疾病發生的安全事故,采取防疫措施。
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維護事故現場鐵路保護區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防止次生、衍生新的突發事件和不穩定因素。
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疏散、轉移事故現場人員、物資,保障搶險救援現場道路通暢。
通信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事故現場通信保障,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信息發布組:由市安監局、市政府新聞辦牽頭,依據鐵道部或鐵道部授權的路局(集團公司)提供的事故災情情況以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向新聞媒體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2.4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Ⅳ級、Ⅲ級鐵路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的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向廣鐵集團公司提出支援請求,市交通局負責有關協調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Ⅱ級、Ⅰ級安全事故處置情況,及時向省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和市人民政府報告,并根據需要向鐵路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3.3緊急處置
3.3.1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災情報告和救援請求,要迅速趕往現場,先行協助應急處置,搶救受傷人員,疏散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3.3.2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事故現場需要,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調集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資源,協助鐵路部門進行現場救援。
3.4應急人員及群眾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的人員,必須配帶有明顯標志并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
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部門負責,必要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協調武警部隊配合。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
3.5應急結束
當鐵路安全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
4.善后工作
4.1善后處置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按國家及鐵路有關規定對受害旅客、貨主、群眾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對處置事故需要而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應進行補償;對事故現場殘留物應及時清除,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事發地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4.2應急救援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后,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總結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通信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通信暢通。
5.2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配備事故搶險救援的應急設備和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5.3人力資源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搶險救援調用。
5.4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部門應制訂相應的醫療衛生保障應急預案,明確鐵路沿線可用于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資源和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布情況,提出可調用方案,檢查督促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
5.5治安保障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必要的警力,協助鐵路公安維護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5.6專項保障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針對鐵路安全事故,易造成人員傷害,可能運有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易擴大事故,污染環境和危害周邊人員,需迅速撤離避險;事故發生地有可能在偏僻地區,電訊信號無法覆蓋,沒有道路無法通行等特點進行研究,確保各自專項應急預案能適應事故救援的需要。
6.監督管理
6.1培訓和演練
市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對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并適時組織演練和模擬操作演習。
6.2獎勵與責任
對在鐵路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6.3監督檢查
以市交通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到位。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鐵路安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9
一、總則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處置各環節的安全管理,提高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快速、有效、有序的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穩定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環境,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性質、影響范圍的大小以及后果的嚴重程度制定本預案。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及時掌握隱患信息,對突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采取科學、有效的控制和消滅措施,充分做好安全救護工作,迅速有效的將事故損失減少至最小,以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為目的,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5、適用范圍
本預案指導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適用公司轄區內可能
造成或造成危險化學品事故。
二、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成員。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
長:梁照輝
付組長:史可斌、盧金花
成員:劉承兵、聶天忠、馮梅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審核、發布、演練和總結。
(2)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4)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按照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事故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保障。
(5)隨時掌握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情況。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啟動標準
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啟動本預案。
1、危險化學品發生灼傷皮膚和眼睛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于泄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四、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部門請求給予支援。
五、應急響應
1、灼傷皮膚和眼睛事故
(1)灼傷皮膚和眼睛進行處理時,需用大量清水沖洗。皮膚灼傷時,用清水沖洗皮膚,將皮膚上的化學品沖洗干凈,如皮膚還有紅腫刺痛時,需轉大朗醫院治療。
(2)化學品濺入眼睛時,需馬上到洗眼睛臺,開啟洗眼臺用清水沖洗眼睛。如還有刺痛感,轉大朗醫院治療。
2、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泄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器具,如泄漏的.是易燃易爆的物質,事故中心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涉及區域人員的撤離。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
(2)泄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堵漏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在泄漏處。
(3)泄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找到漏點進行封堵。
(4)稀釋與覆蓋
用水向泄漏液體進行稀釋,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用大量水進行滅火。
3、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滅
真對化學危險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采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查,進行火災撲救,火場撲救人員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毒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范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名稱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大時,應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范圍,然后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下,應按照統一的撤退信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信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能看到或聽到)。
(4)消滅余火
火災撲滅后,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余火,起火單位應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起火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4、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意后,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今后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2)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筑物危害程度。
5、應急救援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確認、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6、培訓與演練
(1)公司應每年組織洗水部人員進行一次本預案演習。
(2)應急預案演習結束后,組織演習部門應向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交演習報告。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10
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和組織指揮,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盡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現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寧國交運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對轄區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能夠盡快有序的實施處置和救援,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處置原則: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自救為主,局部服從大局,下級服從上級。
二、組織領導
1.為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運局專門成立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迅速進行現場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第二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基本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分布
種類:爆炸物品,助燃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有毒氣體,腐蝕品
分布: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過我市區域危化品運輸
2.事故的主要類別:爆炸、泄漏、著火。
3.事故應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滅火、抑爆、疏散、冷卻、隔離、中和、回收。
四、各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1.銨油炸藥
消防方法:燃燒或爆炸后著火可用水撲救。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2.爆破用非電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3.導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4.石油氣、液化氣
泄露處理: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燒,同時關閉閥門等措施,制止滲漏,并用霧狀水保護關閉閥門的人員,對殘余廢氣或鋼瓶泄露出來的氣體用排風機排送至空曠地方。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皮膚接觸:若有凍傷,就醫治療。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5.汽油
泄漏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砂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 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6.氧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然后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急救: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氯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是隔離150m,大泄漏是隔離450m,嚴格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將泄漏物導至還原劑溶液。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火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干粉。
應急: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就醫。
8.氫氧化鈉(液體堿)
泄漏處置: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楊晨,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沙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五、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運局報告,聯系電話:0563-4016629,聯系人:周懇新13905639737,然后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做好事故的有關續報工作。
3、書面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的進展情況和措施;報告單位和時間。
六、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采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
2、交運局接到報告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分隊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現場制定具體措施。
(2)統一安排部署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根據事故情況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補充應急預案。
(4)負責緊急調集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5)負責事故地點的人員、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
2、根據行業特點、單位性質,配備必要的救援設施。
3、加強宣傳,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業預防意識。
4、局屬各單位要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市交運局辦公室備案。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承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制定。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突發事件、爆炸突發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本預案不適用于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豐寧滿族自治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王宇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總指揮:劉旭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張亞東縣政府副縣長
孫志剛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環境保護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分管領導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組織協調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后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縣應急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聯系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境保護分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后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生健康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7)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10)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度環衛灑水車輛,做好運送水源的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自動站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制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2)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3)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商貿流通企業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應急采購,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并配合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采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協助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后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3辦事機構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瑞文同志擔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落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靈活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
3.突發事件分級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需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已知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后,按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并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小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按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發生以后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后果的,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然后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并未隨突發事件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啟動此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報市政府、省政府,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進行后續處置,縣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應急、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市政府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2)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災難能力的;
(3)跨縣(市、區)行政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的,向市政府進行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政府辦收到報告后,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后,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準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應當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突發事件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采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后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后,迅速查清突發事件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分品種、數量和突發事件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總指揮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突發事件的不同特征,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采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調派,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應急、公安部門負責向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后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后,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總指揮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范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突發事件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突發事件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盡可能從上風側離開,并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筑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消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后勤保障。發改局牽頭,民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等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范圍及程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并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安全時,縣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縣政府。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并計算出擴散范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并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布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6.9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隱患消除后,經突發事件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應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含專家)信息數據庫,并組織管理和維護。
縣發改局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
7.3應急隊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隊為依托,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含轉、倒罐車輛),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資金物資保障
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級財政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采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7.8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縣直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后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核后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后向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追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市公安、應急、環保、市場監管、消防、交通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的突發事件調理處理組,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可采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時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有關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12
為提高對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特大節假日期間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危險品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成立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
為了使本預案有組織、有計劃的實施和開展,公司成立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總經理和其它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及時掌握運輸市場主、客體的動向,全面調節部門關系,加強與各級部門的聯系,積極做好運輸調度工作,深入市場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制定的的重應急預案得意順利實施。重大節假日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82661855(白天),傳真:
8166199,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在啟動應急預案時,有權調配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機動車、公務車輛和駕駛員以及所有人力、物力,并可向公司職工下達指令性任務。
二、特殊天氣運輸方案
1、車輛出車前,各機駕人員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車輛必須配備與所載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滅火器材、應急處置工具等。
3、及時了解天氣情況,遇特殊天氣,安全部門提前通知機駕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能不出車的盡可能不要出車,必須出行的,認真做好各類防范措施,行車途中嚴格遵守安全法規。
4、遇有特殊天氣,單位通過GPS短信平臺,向所有營運車輛發送天氣情況、注意事項、路況信息,及時提醒機駕人員注意安全。
三、車輛遇特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一般交通事故
(1)駕駛員迅速向當地110、122報警;
(2)立即車后100米以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劃定警戒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3)檢查車上所載貨物是否發生泄漏、倒塌等,如發生泄漏立即采取措施;
(4)密切注意周圍過往車輛和行人,做好監控工作,防止周圍火種靠近。
2、發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閑雜人員進入,杜絕外來火種靠近。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堵漏用品進行封堵。
(4)如是有毒氣體(如氯氣)泄漏,應立即采取堵漏措施,如無法堵漏,應盡可能將容器在、推至水中,同時立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并告知防護方法(一般可用浸過水的毛巾捂住口鼻)。
(5)如有易燃氣體(如氫氣)鋼瓶發生泄漏,要站在上風處向氣瓶潑冷水,使其降低溫度,然后再將閥門旋緊。
(6)如是易燃液體、腐蝕品發生泄漏事故,駕駛員、押運員要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吸附,大量泄漏時,特別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火災隱情,造成火災事故,同時會造成環節污染。
3發生危化品火災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閑雜人員進入。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4)如所云危化品燃燒放出有毒氣體,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同時盡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
(5)如有易燃氣體鋼瓶發生泄漏燃燒,應盡可能將未著火的氣瓶移至安全地帶,對這火的氣瓶可用霧狀水澆到氣瓶上,使其冷卻,在火勢尚未擴大時,可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如是易燃液體罐車發生火災,盡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用大量的水噴淋罐體,使其降溫,同時采取與化學泡沫滅火劑進行撲救。
四、安全防范措施
1、提前安排好重大節假日的值班工作,每班須有領導帶班,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遇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公司主要領導和營運車輛要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
2、安全科協助車管部門,在重大節假日前對參加營運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所有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對所有從業人員的資質再重新審查一邊,達到逐人逐車過堂,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堅決不準參加節日運輸。
3、安全部門做好車輛的月查工作,特別是要加強車輛安全部件和消防器材的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4、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例保檢查,每日在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后均要認真做好檢查工作。
5、公司每月組織全體駕、押人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在重大節假日前,重點向駕駛員、押運員宣講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和報警方法、消防方法,嚴禁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疲勞駕車。
6、在節日前,由安全科印發安全簡報的方法,通知每位駕駛員、押運員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在節日期間,單位再利用GPS短信平臺,經常性的向車輛發送一些天氣信息、安全注意事項、路況信息等。
7、行駛中遇有惡劣天氣,視線不清時,要減速慢行,在不能保證安全行駛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駛,按規定設置安全標志牌,做好防范措施。
8在行駛過程中,如遇道路堵塞情況時,必須與前后車輛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告,駕駛員、押運員做好其它車輛及過往閑雜人員的監控工作,防止外來火種造成事故發生。
9、一旦發生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情況和事態,及時匯報上級主管部門,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出最佳的處置方案。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13
一、目的
為確保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停電后,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項目部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xx
成員:xx
三、職責
1.負責現場指揮,了解掌握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停置位置情況、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負責現場保護,設立警戒線,維護秩序,疏散人員。
3.負責通知設備單位組織搶救,召集搶救人員,及時安全排除險情。
四、應急救援程序
當物料提升機遇長時間停電,且吊籠在上部不能升降,應采取以下緊急措施。
1.操縱開關至"0"位,切斷總電源;
2.由操作人員或專業維修人員將卷揚機按如下步驟控制:
(1)間斷地用手按住,松開電磁吸鐵,使吊籠通過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過額定速度;
(2)如吊籠中裝有貨物時,則將吊籠降至下一層樓層通道時,先把吊籠內貨物卸至樓層內;
(3)按(1)條方法,繼續下降吊籠,直至吊籠降至最低位置。
3.在搶險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立即執行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公司電話:xxxxx
2.工程管理部電話:xxx
3.設備單位電話:xxx
4.項目經理:手機或電話:xxxx
項目副經理:xxxxx
項目工程師:xxxx
施工員:xx
安全員:xxx
材料設備員:xxx
附附近醫院地址:xxxxxxx
工傷事故是指特色醫院目錄(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14
為了加強新龍縣中學化學藥品管理,積極應對化學危險品可能對師生傷害事件的發生,有序地組織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控制事故擴大。根據上級文件《關于加強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新龍縣中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防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一、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
1、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物品、壓縮氣體、易燃易爆物品、氧化劑、有機氧化物、有毒品、腐蝕性物品等。
2、化學危險品管理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學校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3、使用或者處臵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必須接受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要求
1、各類型危險化學品必須遠離教室,食堂、宿舍。避開可能有物體墜落的地方和人員相對集中的地方單獨分類存放。
2、存放地必須有圍欄,存放房要門、鎖齊全。并必須要有相應類別的安全警示標識。
3、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檢查監督制度。
三、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領用制度。做到每班領多少用多少,沒有用完的要及時交回倉庫保管。
2、使用時,作業人員應正確穿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如:眼鏡、手套、口罩、防護服裝等。
3、調配、使用時應將作業現場有可能發生危險的范圍內的雜物、易燃易爆、可燃性物質清理干凈,配備相應的'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疏散人員,保障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使用現場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
4、調配、使用必須按照相關的規定、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
四、事故應急處理指揮小組
組長:蔡仁國副組長:羅順英成員:高建軍、雷春江職責:
1、組織學校各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進行處臵,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準確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學校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為最高指揮機構。
2、根據突發事件的情況,學校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
3、在本學校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4、有危及學校和人員險情時,及時溝通情況并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6、全面負責各種突發事故的處理;協調各小組的工作,人員配備、監督、檢查小組職責落實情況。
7、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結果及處理意見。
8、組織成員學習相關知識,明確各小組的職責,不斷提高成員防范應急能力。
下設工作組:組長:登真年扎成員:張燕、阿聰
1、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情況收集和報告工作、承辦具體處臵事宜。
2、負責檢查和監督應急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巡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3、牽頭負責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進行勘察、取證工作。
5、發生大的事故后,要保障對外界的聯絡暢通,并掌握所有成員的通訊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科技手段迅速做到上通、下達。
6、應做好救災組織與預先人員之間、救災組織與上級領導和救治單位之間的信息,同時當通訊系統被破壞時做好利用其他方式進行聯絡的可能性。
五、幾種傷害發生的原因、預防措施及處理方法。
(一)防火發生原因:
1.點燃的酒精燈碰翻或酒精噴燈使用不當。
2.可燃物質如汽油、酒精、乙醚、苯、丙酮、氫氣、乙炔等因接觸火焰或處在較高溫度下著火燃燒。
3.能自燃的物質如白磷等由于接觸空氣或長時間氧化作用而燃燒。
4.化學反應引起的燃燒或爆炸。
5.電路故障
預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分開放臵。
2.進行加熱或燃燒實驗時,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使用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實驗裝臵要嚴密不漏氣,嚴禁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溶劑。
4.使用酒精噴燈前應先檢查盛酒精的筒有無酒精外漏,酒精蒸氣出口處有無局部阻塞。
5.易揮發的可燃性廢液只能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沖去。可燃廢物如浸過可燃性液體的濾紙、棉花等,不得倒入廢物箱內,及時在露天燒去。不得把燃著的或帶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廢物箱內。
6.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7.實驗室內經常備有砂桶、滅火器等防火器材。
8.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仔細檢查酒精燈是否熄滅,電源是否關閉。
處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斷電源,關閉通風器,防止火勢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機溶劑潑灑在桌面上著火燃燒,用濕抹布、砂子蓋滅,或用滅火器撲滅。如果衣服著火,立即用濕布蒙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衣服的燃燒面積較大,可躺在地上打滾,使火焰不致向上燒著頭部,同時也可使火熄滅。
3.撲滅化學藥品、試劑造成的失火要注意以下事項:
(1)比水輕的有機溶劑(如苯、石油烴類、醚等)著火,切勿用水撲救,對于這些物質的燃燒用細砂覆蓋或用泡沫滅火器撲滅。
(2)比水重且不溶于水的有機溶劑(如二硫化碳)著火,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3)與水發生劇烈作用的化學藥品著火,如金屬鉀、鈉、鎂、鋁粉、電石、三氯化磷、五氯化磷、過氧化氫、過氧化鈉、過氧化鋇等切勿用水撲救。這些物質小范圍的燃燒可用細砂覆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若燃燒范圍較大時,應用干粉滅火機撲救。
(4)如果在燒杯、蒸發皿或其它容器中著火時,可用玻璃板、磁板、金屬板甚至木板覆蓋,通常即可使火熄滅。
(二)防爆炸發生原因:
1.點燃未經檢驗純度的氫氣、乙烯、乙炔等氣體,或在檢驗純度時疏忽而引起爆炸。
2.儀器裝臵錯誤,在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或操作大意,冷水流入灼熱的容器。
3.某些固體試劑混和后研磨發生劇烈化學反應,如誤把紅磷和氯酸鉀混和后進行研磨。
4.氣體通路發生堵塞故障。
5.在密閉容器里加熱易揮發的有機試劑,如乙醚。
6.減壓試驗時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壓力突變。
預防措施:
1.在點燃氫氣、乙烯或乙炔等可燃性氣體前,必須檢驗它的純度。這些氣體的發生器應遠離燈火。
2.固體試劑應分別研磨。
3.蒸餾時,儀器系統不可完全密閉。使用氣體時,應嚴防氣體發生器或導氣管堵塞。
4.在減壓蒸餾時,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燒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則易被抽入瓶內或冷凝器內,造成壓力的突然變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畢后,應待瓶內液體冷到室溫,小心放入空氣后,再拆除儀器。
5.對在反應過程中估計會有爆炸危險的,則使用防護屏和護目鏡。
6.長期靜臵或加熱的銀氨絡鹽溶液是一種強爆炸性物質(存在AgN3疊氮化銀),因此不長期放臵銀氨溶液。加熱或混和這種溶液時,必須十分小心。萬一發生爆炸,如伴有失火,則按照
(一)所述方法處理。如有人身傷害應送醫院治療。遇到大量出血,應先止血。
(二)防中毒發生原因:
1、接觸了有毒物質或吸入有毒氣體。
2、對有些試劑的性質不夠了解,處理不當。如黃血鹽本身無毒性,但若與酸作用,就會分解出劇毒的氰化氫氣體。
3、制備有毒氣體的裝臵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練。
預防措施:
1、一切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必要時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2、有毒藥品應嚴格按操作規程和規定的限量使用。
3、使用氣體吸收劑來防止有毒氣體污染空氣,如氯氣可以通過氫氧化鈉溶液或活性炭吸收。
4、有毒的廢物、廢液要倒在專設的廢液桶里,由實驗員經過消毒處理后再酌情處理。
5、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利用實驗器具貯存食品,餐具不能帶進實驗室。
6、手上如沾到藥品,應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熱水洗,也不可用有機溶劑洗手。
7、皮膚上有破傷,不能接觸有毒物質。
8、處理液溴、氯化氫、氯氣、氰化物、甲醇、氯仿、四氯化碳、苯、硝基化合物、苯胺、酚類等藥品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必要時,可戴防護目鏡和橡皮手套。
9、實驗室經常注意通風,即使在冬季,也適時通風。在實驗室中發生人身中毒時,必須采取急救措施,應先行急救,再送醫院治療。治療方法為:
(1)吸入毒氣:將其移到空氣新鮮處休息(冬天注意保暖),讓中毒者吸取新鮮空氣,如輕度中毒者會較快恢復正常,如果發生昏迷休克,可給中毒者做人工協助呼吸,保持安靜,注意保暖。
(2)消化道誤服中毒應立即洗胃,使中毒者嘔吐。常用的洗胃液是食鹽水、肥皂水,3——5%的碳酸氫鉀溶液或1:50的高錳酸鉀溶液(千萬不能太濃,防止灼傷胃粘膜)。洗胃液要大量喝,邊喝邊使中毒者嘔吐。如果沒有洗胃液,可以引用大量溫開水,沖淡毒物并使中毒者嘔吐。洗胃藥反復進行多次,直到胃中基本沒有毒物,然后再服解毒劑。常用的有生蛋清、牛奶、淀粉糊、面湯等。
危險品運輸的應急預案1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機制,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高速公路運輸安全,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嘉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發揮政府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加強各部門應急聯動,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暢通。
(2)以人為本,科學防御。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預警和預防體系,做到早預測、早預警、早防御。
(3)快速反應,果斷施策。著眼快速處理事故,各相關單位要及時響應,迅速開展工作,全力化解事故,盡快恢復正常運輸秩序。
(4)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有效整合資源,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技術及設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提高監測、預警、預防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其職責
2.1 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2.1.1 領導機構
成立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指揮長: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分管領導。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嘉興港區、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必要時增加市級有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0573-82130915
2.1.2 指揮部職責
(1)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體系。
(2)確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等級和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3)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領導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2.1.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組織編制、修訂和評審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2)分析研判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發展態勢,為指揮部提供決策服務。
(3)指導督促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建設。
(4)指導開展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演練及相關宣傳、教育工作。
(5)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參與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事故的后續處理工作。
(7)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1.4 成員單位職責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社會救援力量組建、訓練和演練工作;協調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專業骨干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揮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
(2)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相關治安、交通管理、施救等處置工作,適時疏散事故周邊人員,對高速公路進出口相接的地方道路進行交通秩序的維護等。
(3)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事故現場空氣及環境質量;對事故現場環境污染物控制、清理情況進行監督;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區域提出環境修復建議。
(4)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指令120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救援、資質的認證和事故后期處理等工作。
(6)市市場監管局:做好事故中特種設備的鑒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現場救援和處置工作。
(7)嘉興市高速交警支隊: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實施交通管制和外圍交通疏導,收集匯總現場情況,并逐級上報,及時發布信息。做好事故涉案人員的先期管控和交通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非交通事故案件,及時移交相關主管部門。
(8)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高速公路危化品運輸事故消防救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泄露的相關處置和火災撲救等工作;負責事故得到控制后相關人員、車輛的洗消工作。
(9)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負責搜集事故具體情況并及時上報;組織開展一般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指揮協調做好事故后續相關工作。
(10)滬杭高速嘉興管理處、嘉興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乍嘉蘇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管轄區域事故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協助做好事故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協助開展對事故的調查取證;協助做好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2.2 專家咨詢機構及其職責
2.2.1 專家咨詢機構
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專家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有關專家及外聘專家組成,市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人兼任專家組組長。
2.2.2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負責開展危險化學品重要信息研判,參與事故處置、評估等工作,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和工作建議。
3 應急處置
3.1事故分級。
一般(Ⅳ級)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較大(Ⅲ級)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重大(Ⅱ級)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傷的事故。
特別重大(I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傷的事故。
上述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2 分級處置
(1)對于一般(Ⅳ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按照有關規定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并組織指揮轄區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對于死亡人數未達到較大級別但出現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或爆炸起火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助地方政府開展現場處置工作。當確定事故不能很快地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支援,經指揮部批準,啟動相關應急響應。
(2)對于較大(Ⅲ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后,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及救援工作。
(3)對于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同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經指揮部批準后,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各方面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并配合上級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3處置程序
(1)在發生一般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后,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應急管理(安監)、交通運輸、生態環境、消防救援等單位應調派力量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及時收集事故現場動態信息,對初步判斷屬于較大規模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由各地應急管理(安監)部門負責人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事故特性和現場動態信息,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統一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各成員單位組織專業人員趕往事發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依據各自的職責,做好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由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相關單位應共享應急救援現場監測數據、應急救援資源分布、氣象、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等信息。
3.4 處置要點
(1)找準事故發生的具體位置,了解造成事故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類別、特性等,以及是否已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探查周圍環境,確定處置辦法。
(2)處置過程中,在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范圍、清理污染物、消除或減輕環境影響,避免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3.5 后期處置
(1)應急處置結束后,由當地政府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等工作。
(2)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和嘉興港區將收集和整理的應急記錄、方案、文件等所有相關資料報指揮部辦公室。
(3)參加應急救援的各成員單位負責做出相關的書面總結報告,及時報指揮部辦公室。
(4)指揮部辦公室總結和評價應急救援實施情況、保障情況等,對應急預案的適用性和操作性進行評估。
4 應急保障
4.1 應急隊伍
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道路危險化學品救援骨干隊伍作為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平時應加強訓練和裝備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4.2 資金保障
按照有關規定和相關保障預案組織實施。
5附則
5.1 預案修訂
指揮部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及工作實際,及時會同各成員單位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5.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嘉興市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嘉應急委辦〔20xx〕2號)即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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