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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1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 長:江廷明
成 員: 張付顯、邵子順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并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預案
1、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教師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區教育局,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封閉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2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里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范,內外建筑設備安裝和建筑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設備,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筑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筑業處處長
成員:建筑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筑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并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后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負貴人、項目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里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建設廳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里,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后,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項目;遷移廠址的建設項目(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項目。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項目;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于建筑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于新建項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設項目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項目,裝修工程也屬于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項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并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系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系方式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3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筑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筑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占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區政府并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筑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8436110、8447990、8282627。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并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
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系,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并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筑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4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和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工作落實,加快建立我縣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裝備、技術和管理水平。從現在起到年底,建立形成以縣、鄉鎮(辦事處、園區)、重大危險源企業為主的三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水平和防范、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二、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著眼“布局合理、隊伍健全、裝備精良、反應快速、救援高效”目標,以骨干隊伍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縣、鄉鎮(辦事處、園區)、重大危險源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一)加強縣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以縣公安消防大隊為主,進一步加大投入,配齊配強各類消防車輛和應急救援器材,尤其要配備與我縣危險化學品相適應的應急堵漏器材,不斷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加強對消防隊員技能培訓,針對不同類型的重大危險源搞好應急救援演練。
(二)加強園區(鄉鎮辦)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經濟開發區依托海洋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海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建立2支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依托慶翔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建立1支冶金行業應急救援隊伍。城北工業園依托陸源化工有限公司,建立1支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化工園依托嘉泰化學有限公司,建立1支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各鄉鎮(辦)也要依托轄區重點企業,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應急救援隊伍接受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所在園區管委會(鄉鎮辦)的統一管理調度。
(三)加強重大危險源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具備條件的重大危險源企業要依法按照相關標準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條件的重大危險源企業必須與鄰近的具備相應能力的專業救援隊簽訂應急救援協議,并按照協議要求,對因救援本企業所發生的費用給予補償。
(四)加強縣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從全縣安全生產專家庫中挑選一批政治素質高、工作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專家,組成縣應急救援專家隊伍,企業發生事故時迅速調集專家,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支撐。依托化工有限公司建立1家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技術咨詢中心。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設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是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中樞環節,以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為重點,整合現有資源,充分發揮應急救援機構的作用,組建全縣應急管理與協調指揮系統,形成縣、園區(鄉鎮辦)、重大危險源企業三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
(一)加強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盡快落實專職人員,配備必要的車輛和裝備,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工作機制,統一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發揮其綜合監管和事故救援指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二)加強園區(鄉鎮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建設。按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機構、職責、編制、人員、經費“五落實”要求,各園區(鄉鎮辦)要設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并落實專人負責。
(三)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建設。全縣重大危險源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設置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辦事機構,配備專職應急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
四、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培訓和宣傳教育,強化應急救援預案實踐演練,提高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力爭年底前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覆蓋率達到100%,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
(一)切實做到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全覆蓋。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全面掌握各類應急預案、隊伍和資源情況,通過應急預案審查和備案,促進相關預案間的銜接。安全監管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制定部門應急預案。企業要加強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評審和備案申報工作,做到所有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作崗位都有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應急處置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要實行牌板化管理。預案中要明確規定遇到險情時,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具有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二)切實開展好安全生產應急培訓和演練工作。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各安全監管職責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培訓,提高各部門、企業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避險、逃災、自救、互救能力。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每年要組織一次針對較大以上事故特點的全縣綜合性應急救援演練,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每年要至少組織一次針對分管行業(領域)主要特點和易發生事故環節的專業應急演練和綜合性演練。企業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每半年都要結合本企業特點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預案,完善應急措施。
五、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機制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快速協調機制、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報預警機制、應急聯動機制,完善應急管理信息報送、聯絡員會議、資源調動等工作制度,實行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及有關應急措施備案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職責分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溝通和應急救援快速協調機制。建立和完善區域間協調應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聯動機制,安全生產應急工作機構與有關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工作機制,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制度,提高應急工作效率。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企業要與地震、氣象、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并完善預報、預警、預防機制,加強協調,有效防范和有力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報預警機制。重大危險源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和儲存,煙花爆竹生產、批發,非煤礦山、油氣開采、冶金,使用鍋爐、壓力管道和壓力容器等企業)要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報預警機制,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防范和預報預警工作,做到早防御、早響應、早處置。同時,要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明確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置措施,實施不間斷監控。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申報登記,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數據庫,實行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及有關應急措施備案制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風險分析,加強重點崗位和重點部位監控,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預警信息,采取有效防范和處置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損失擴大。要積極探索與周邊企業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切實提高協調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三)明確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程序。企業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在積極組織自救的同時,迅速撥打119和120,并向所在地鄉鎮政府(辦事處)或園區管委會報告,各鄉鎮政府(辦事處)和園區管委會在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政府應急辦、縣安監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質監局等部門報告,并迅速調集本轄區或園區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第一時間展開應急處置。縣安監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決定是否啟動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迅速通知參與事故救援的相關單位。縣政府領導和參與事故救援單位迅速趕赴現場,確保應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開展。同時,對工作被動應付,貽誤時機造成事故擴大的,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四)確定固定應急救援人員并足量儲備應急物資。各部門要確定相對固定的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并加強必要的業務和技能培訓。縣環保、氣象等部門要加強應急監測器材的配備。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應加強安全生產事故外傷、中毒防治科室建設,配齊配足專業醫生,儲備足夠數量的急救器材及藥品。縣供電公司、縣聯通公司、縣移動公司要確保電力供應和應急通訊系統暢通。
六、進一步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組織保障
為加強對全縣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安監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實施搶險救援;根據事故種類,迅速調集不同行業的安全生產專家參加搶險救援;調用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制定緊急管理辦法或特別管理措施;組織相關部門搶救遇難(害)人員和進行工程搶險;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事故和應急救援有關情況。
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和社會治安。搶險救災組負責組織消防大隊先期到達事故現場,制定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技術保障組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快速檢測檢驗隊伍測定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監測、處置事故造成的危害;公布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信息;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服務。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緊急救護受傷人員。后勤保障組負責搶救物資及裝備供應、道路維修、人員撤離和疏散等保障,保證供電、通訊暢通。信息宣傳組負責事故搶險救援信息的采集、,做好輿情工作。善后工作組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管理應當遵循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企地銜接、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預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預案的規定,符合工作實際和工程項目實際情況。
第二章預案編制和內容
第五條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編制本部門綜合應急預案;
建設單位應當編制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并按照影響工程周邊環境事故類別編制工程項目應急預案;
施工單位應當編制所承擔工程項目的綜合應急預案,并按工程事故、影響周邊環境事故類別編制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同時制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第六條各類應急預案編制內容各有側重。
綜合應急預案是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的總體安排。主要規定工作原則、組織機構、預案體系、事故分級、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培訓、演練與評估等,是應對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工程項目應急預案是指針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主要規定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防范和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以及實施步驟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針對某一特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事故現場處置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方案。主要規定現場應急處置程序、技術措施及實施步驟。側重于細化企業先期處置,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嚴格遵守安全規程,科學組織有效施救,確保救援人員安全,并強化救援現場管理。現場處置方案是工程項目應急預案的技術支持性文件。
第七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和能力評估的基礎上進行。質量安全風險類別見附件。
第八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九條應急組織機構、應急救援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清單、應急集結路線圖等應急資源信息應當及時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應急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應急資源信息的及時更新與管理。
第三章預案評審和發布
第十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對各自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組織評審。工程項目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可視情況組織評審。
第十一條評審人員應當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生產或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
評審人員與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不得存在隸屬關系。
第十二條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應急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等,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
(二)主體內容是否完備,組織體系是否科學合理;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三)風險評估及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
(四)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
(五)應急保障資源是否完備,應急保障措施是否可行。
評審后應形成書面評審意見。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發布前,編制單位應當征求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意見。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應經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的負責人審批。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發布后,編制單位應當將預案送達預案涉及的其他部門和單位。
第四章預案備案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綜合應急預案印發后2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建設主管部門綜合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建設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報送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三)施工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備案。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備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三)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第五章演練和培訓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建設主管部門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視情況可加大演練頻次。
第二十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進行評估,并針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評估和修訂意見應當有書面記錄,并及時存檔。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和相關知識的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并留存培訓記錄。應急預案培訓應覆蓋預案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培訓開展情況。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修訂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規模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工法等發生較大變化的;
(六)在事故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重大問題,需要作出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四條對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分類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進行修訂的,應當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評審和備案。
第七章人力和經費保障
第二十五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將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培訓、演練、評估和修訂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統籌安排;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按照預案要求落實相應的應急物資、裝備及隊伍,保證相應費用的投入。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風險類別
一、工程施工風險
(一)明挖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圍護結構施工、基坑降水、支撐架設及拆除、土方開挖、主體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永久結構、圍護結構(圍護樁、連續墻等)、邊坡、支撐構件(錨索、圍檁、鋼支撐)、模板支架的穩定性,以及基坑進水、基底隆起的風險。
(二)盾構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盾構吊裝、盾構始發和到達、盾構開倉及換刀、管片拼裝、電瓶車運輸、聯絡通道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進出洞土體的穩定性、開倉過程中土體穩定性及有害氣體、盾構進水的風險。
(三)礦山法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豎井開挖、隧道開挖、爆破作業、聯絡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襯結構施工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冒頂、片幫、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風險。
(四)高架段施工風險
主要從工程及水文地質、基礎施工、墩身施工、架橋機架設作業、橋面鋪裝作業、預應力張拉等進行風險分析。重點分析模板支架穩定性。
(五)軌行區及機電安裝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軌行區吊裝、鋪軌、安裝、裝修等作業以及機電設備吊裝、運輸及安裝調試作業的操作風險。
(六)其他施工風險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過程中(含施工前場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遷、管線拆改遷、臨時建筑物搭建、臨時電路架設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設備傾覆、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腳手架垮塌、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火災、車輛傷害、爆炸傷害(鍋爐、容器、瓦斯、炸藥)等風險。
二、自然環境與周邊環境風險
(一)自然環境風險
主要包括:天氣災害風險、地震災害風險、地質災害風險以及河湖海洋災害風險等。
(二)周邊環境風險
主要包括:工程鄰近的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橋梁、隧道、道路、軌道交通設施等風險。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6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管理的有關總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xx] 2號),努力減少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我部制定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應根據本預案要求和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建設部備案。
為提高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部職能,制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我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我國境內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建設部對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并負責應急預案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本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原則,制定本單位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和完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以及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部長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建設部是負責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部門,包括辦公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城市建設司和住宅與房地產業司等,由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牽頭負責。應急職責包括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指導、協調地方建立完善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為地方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廳長(主任)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事故情況,指導、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3、地(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4、縣(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地區施工單位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施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已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7
一、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工作中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沼氣系統使用不當導致的火災、爆炸和中毒事件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 組織指揮體系
學校成立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領導小組
組長:李xx(校長)
副組長:劉xx(副校長)、張xx(副校長)
組員:張xx(政教主任)、樊xx(教導主任)、李xx(團委書記)領導小組下轄搶險疏導組、安全紀律組、巡邏治安組、后勤供應組、急救室等組室。
1、 搶險疏導組:
組長:劉xx 副組長:張xx
組員:張xx、樊照耀、楊xx、白xx、范xx、何xx、魏xx、王xx
2、 安全紀律組:
組長:張xx 副組長:樊xx
組員:穆xx、范xx、李xx、22名班主任
3、 巡邏治安組:
組長:李xx
組員:張xx、李xx、程xx、呂xx、劉xx
4、 后勤組:
組長:付xx
組員:李xx、范xx
5、 急救組:
組長:米xx
組員:王xx、唐xx、付xx、王xx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有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揮,組長負總責,副組長、及各組室人員各負其責,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由值班領導指揮,教導處值班干事值班。
五、 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通暢、運轉有序。
學校突發事件報告程序:值班人員——值班領導——校長(110、120、119)——鎮政府、縣教育局,上報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基本應急處置
(一)及時判明事件性質及危害程度
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的同時,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二)沼氣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火災后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撥打119報警。
2、后勤組立即集合,采取切斷電源、沼氣的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災害的發生,并準備救災用具。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自己的崗位,組長及副組長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搶險疏導小組成員開展救人和救火工作,并在消防隊伍到達現場后,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各班主任立即趕赴各教室維持學生秩序,負責本班學生紀律,安全紀律組其他成員趕赴火災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按照平時演練的逃生路線迅速疏散到操場。
5、急救室成員迅速集合準備救護傷者并撥打120。
6、巡邏治安組迅速集合保護校內其他設施,防止外人趁亂而入。
7、搶險疏導組畫出警戒范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轉移重要物產。
8、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將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上報上級部門,研究下一步工作。
(三)沼氣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發生沼氣爆炸事故后,要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撥打119報警,同時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全面檢查沼氣系統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4、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案件偵破與事故調查工作。
5、調查與結案。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事件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事故的調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6、總結經驗教訓。要引以為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導致事故發生,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事件結束后,學校應加強有關預防措施。要加強校內安全保衛和各項設施的安全檢查,杜絕安全隱患;加強學生日常防災、避災等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8
一、應急處理原則
1、項目工地發生安全事故時,搶救受傷人員是第一位的任務,現場指揮人員要冷靜沉著地對事故和周圍環境作出判斷,并有效地指揮所有人員在第一時間內積極搶救傷員,安定人心,消除人員恐懼心理。
2、事故發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發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類型,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針對事故的性質,迅速作出判斷,切斷危險源頭再進行積極搶救。
4、事故發生后,要盡最大努力保護好事故現場,使事故現場處于原始狀態,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據,這是現場應急處置的所有人員必須明白并嚴格遵守的重要原則。
5、發生事故單位要嚴格按照事故的性質及嚴重程度,遵循事故報告原則,用快速方法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置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1施工現場安全救護組織: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2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
1.2.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1.2.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1.2.3培訓演練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根據工程項目生產的特點,施工場區人員的構成情況,以及施工場區周圍環境狀態,按照已確定的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應急內容,制訂培訓和演練計劃;
②按照應急預案和公司總部的年度計劃規定和各項目經理部的計劃安排,按時按計劃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各種應急反應技能的學習和培訓,適時組織各應急反應隊伍進行應急反應技能的演練;
③協助組織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的各類應急反應隊伍,建立各項應急反應機制;
④通過培訓和演練,及時修正應急反應的不足和缺陷,獨步完善各項目經理部的項目應急反應實施機制,培訓演練內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應急反應技能演練和實施中所獲得的信息,及時反饋反應操作副總指揮,作好應急反應的人力資源資料和應急能力資料檔案的歸檔。
1.2.4危險源評估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1.2.5工程技術服務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1.2.6善后工作部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1.2.7事故調查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1.2.8后勤供應部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并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1.2.9應急人力管理部
①協助各項目經理部制訂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
②按已制定的項目施工場區應急反應行動人力配備計劃,協助項目施工場區建立和配置各種應急反應救援小組;
③定期檢查、監督、落實各應急救援小組的人員變更,數量到位狀態;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行動人力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作好人力資源的數據儲備;
⑤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周邊其它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的應急反應人力資源,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
二、危險源的確定
2.1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
2.3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火災)。
2.4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2.5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2.6食物中毒。
2.7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四、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4.1應急預案的啟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4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4.2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啟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
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
根據事態的發展需求,及時啟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4.3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項目部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各類事故的處置程序和搶險措施
(一)處置程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并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并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公司報警電話:
(三)各類事故的搶險措施
1、觸電事故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干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的搶險措施
工地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3、坍塌事故的的搶險措施
一旦發生事故,應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4、機械傷害事故的搶險措施
(1)對于一些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醫院。
5、中毒事故的搶險措施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x-x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6、火災事故的搶險措施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六、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
(一)應急電話
1.通訊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作用意義
在安全生產方面進行現場事故的應急處理電話、通訊的暢通和正確應用,對事故的及時急救、控制事故的嚴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發生事故和情況向遠程有關單位部門發報救電話。工傷事故現場重病人搶救報救撥打120救護電話,請醫療單位急救。火警、火災事故報救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消防部門急救。發生搶劫、偷盜、斗毆等情況撥打匪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警救助。
2.保證電話在事故發生時應用和暢通
工地應安裝電話裝置,沒有條件安裝電話的工地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了解,在應急時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報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節假日、夜間等,房內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擊碎窗玻璃,就可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報救。電話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急用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
3.電話報救須知
救護電話號碼為“120”,火警報警電話為“119”,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1)說明傷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經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傳呼機或傳呼電話號碼以便救護車(消防車、警車)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用電話通訊聯系。基本打完報救電話后,應問接報人員還有什么問題不清楚,如無問題才能掛斷電話,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現場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利救護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和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
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時補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適位置,使現場人員知道。
(三)其他應急設備和設施
由于在現場經常會出現一些不安全情況,甚至發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況不好,在應急處理時就需配備有應急照明,如可充電工作燈、電筒、油燈等設備。
由于現場有危險情況,在應急處理時就需要有用于危險區域隔離的警戒帶、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志牌。
有時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還能配置安全帶、安全繩、擔架等專用應急設備和設施工具。
建設工程安全應急預案9
一、總體原則
按照學校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著以人為本,對學生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本著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責任的各類責任人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局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
主任:xxx
成員:xxx
三、職責要求
1、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學校與施工方均應告誡學生不得靠近施工場地。施工方應在工作場所拉好圍網。
2、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標語等。
3、發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質量事故、樓房倒塌事故及校建傷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領導小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摸清基本情況后,由學校領導或領導授意其他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上一級學校領導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學校領導(副組長)代行職責。
5、學校領導、中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值班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6、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7、全體教職工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征用教師車輛。
8、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9、相關部門平時要加強檢查和巡視,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匯報,及時處理,將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
10、各有關部門在事故發生后,應作出快速反應,分工合作,迅速組織人員和設備、器材,聽從領導小組的調遣,集結待命,開展工作。同時與通訊聯絡組保持不間斷的通信聯絡。
11、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清責任。對事故中受傷的師生員工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事故處理完畢,迅速向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12、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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