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油品具有易燃、易爆等特點,在油品接卸、儲存、轉輸和設備檢維修作業過程中,須嚴格按規范化、標準化作業流程操作,作業中的“低標準、老毛病、壞習慣”和“三違”等現象,極易引發油品火災事故。故在安全管理上,必遵循HSE管理體系,牢固樹立設備的本質安全和消防的長效機制;在防范措施上,必須落實安全防火工作的責任,確保安全生產的平穩運行;在事故搶險上,必遵循“搶救生命優先、應急救援人員行動優先、防止事故擴散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一、影響罐區作業的安全因素
(一)人的不安全行為
罐區輸轉、計量、司閥、檢維修作業,未采取安全的防范措施,不按標準化、規范化操作,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極大。
(二)物的不安全狀態
罐區工藝設計、設備、保護措施、安全裝置的缺陷,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或措施落實不到位,極有可能導致事故的發生。
(三)森林火災
處于山區和森林環抱之中的油庫效多,周邊一旦出現森林火險,對油庫將形成極大的安全威脅,易引發罐區火災和爆炸事故。
(四)雷擊
雷電流發生的電動機械效應力,在雷擊點的高熱量下,可導致金屬熔化或氣化,使油罐和附件發生嚴重扭曲、解體、撕裂和爆炸現象。
二、罐區防火工作的管理措施
為有效的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油庫防火工作應從基礎工作開始、從設備設施維護著手、狠抓日常管理,采取多方面的防火應對措施,打造油庫安全生產的堅強后盾。
(一)注重長遠
加大對油罐設備、罐區設施的檢查,定期進行風險評價和危害分析,從員工安全教育入手,強化安全意識,規范標準化作業流程。
(二)嚴抓細管
切實做好油罐區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從精細化管理做起,落實設備“四定”,確保設備的完好率、隱患控制率達到100%。
(三)重點防范
從季節上加強森林防火工作,構筑有效的防火隔離帶和消防設施的配備,加強重點時段的巡檢、巡查,防止山火襲擊。
(四)落實責任
做好防雷電、防靜電設備的強制性檢測和雷雨多發期的自檢工作,確保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起到對油罐的安全保護作用。
三、罐區防火安全的管理體系
油庫的防火工作和應急管理體系,要從多方面、多角度、多措并舉中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體系,減少事故的發生和財產的損失。
(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油庫應根據所處地理位置、季節變化、周邊情況等,制定和完善消防滅火、應急救援、搶修搶險等預案。體系建設中,一是協調各方力量、上下聯動、部門間的配合;二是健全隱患整改責任、應急信息傳遞、應急物資保障等制度;三是構筑統一指揮、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體系;四是不斷加強預案的演練和修訂工作,確保預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罐區的防火與救援
罐區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搶險,應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在目前油庫人員編制有限的情況下,加強義務消防組織與人防、安防和技防并舉的措施,在一旦出現突發性事故時,能最大限度地發揮油庫自身義務消防組織力量,啟動上下聯動機制,依托當地政府和消防單位的力量,共同處置和搶險救援。
1、從“人的不安全行為”上分析
在罐區搶維修過程中,有統計顯示,人的因素造成事故的發生率占67.8%,較常見的有設備搶修、跑冒漏、油罐清洗、油料回收等引發火災事故。故在罐區的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增強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發揮培訓庫的功能,以消防安全、專業知識、崗位技能等教育,將安全防火工作滲透到員工的腦海之中;二是強化應急管理措施,在罐區的`防火工作中,制訂切合實際的、符合實情的、實戰實用的應急搶險預案;三是加強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援能力,結合季節性的變化,不定期的、有針對性的實施預案演練,尤其要加強企業上下聯動的救援機制,加強聯防單位間的應急管理措施,加強與當地政府和消防部門的密切配合,共同進行搶險和救援。
如:搶維修過程中出現火災事故,員工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在火災初起的那一刻,在第一時間、以最快的速度、就近取用移動式消防器材或石棉毯,控制火勢的蔓延,有序的進行初期火災的撲救;如險情惡化,火勢范圍和危害程度進一步擴大,現場救援人員,則應撤出救援現場,到指定的安全施救點,開啟著火罐及相鄰罐的消防滅火系統、開啟罐區固定消防炮、泡沫消防栓等設備,控制火勢向周邊蔓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到達現場后共同剿滅。
2、從“物的不安全狀態”上分析
儲油罐的安全保護裝置有泡沫、清水消防系統,有防雷、防靜電保護系統、罐頂設有波紋式阻火器。在罐區的日常防火工作中,一是要加強設備專項檢查制度的落實,查找設備的薄弱環節,加強罐區安全工作的巡檢,消除設備隱患,使設備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二是要認真吸取事故案例中的經驗教訓,在“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上,加大技防設備在罐區上的應用;三是從設備的本質安全入手,注重員工在操作失誤時、在設備出現故障時,技防措施能夠發揮積極的作用,如罐區固定式消防炮、罐體噴淋冷卻保護等系統的投入。
如未認真履行崗位防火工作職責和設備“四定”的責任,設備疏以檢查、存在缺陷,在突發事故中,設備在本質安全上,發揮不了正常的作用,那么,事故勢必升級,釀成更大的災害性事故。若罐區安全防火工作嚴謹有序,安全保護裝置完好有效,遇儲油罐意外著火,在第一時間,啟動油罐滅火預案,配與罐體清水噴淋和罐區固定消防系統進行搶險,處置得當,油罐火災能在短時間內灰飛煙滅;若出現意外,同樣可以對火勢進行控制,等待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到達后共同處置。
3、從“森林火災”上分析
南方油庫的建設,大多坐落于邊遠山區,依山而建,處于森林覆蓋之中,與山形成環抱之勢,其枯枝、落葉、枯草、叢林遍布整個油庫周邊,加之附近村民火燒田埂、稻草、清明祭祀等用火,季節的不同,火災的風險和危害程度則不同。故油庫在森林防火工作上,一是要加強與周邊單位、村民小組的防火聯防,制訂風險防范和應急救援措施;二是要加強周邊民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加大宣傳和教育的力度;三是要加強與聯防單位和村民小組的聯系,開展森林火險的應急預案演練;四是要加強自身防范和救援能力的建設,充分利用應急物資在森林火險中運用。
如罐區周邊一旦出現森林火險,若防范措施空白,聯防機制癱瘓,安全間距不足,山火借助可燃物、風之勢,將給救援工作帶來不可預知的阻力,直接威脅著罐區的安全。故構筑油庫有效的防火隔離帶已勢在必行,以消防通道而定,距防火堤應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間距,以油庫圍墻劃分,內外必形成5﹕3米的防火壕溝,在發生山火時,能借助其人工屏障,一是阻隔火勢對油罐的直接威脅;二是出現山火氣旋、飛火時,有足夠的防火空間。所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防火隔離帶的設置十分必要,同時還應發揮油庫聯防組織作用,加強相互間的協調和配合,設置了望臺和監控系統,確立發現優于滅火的原則,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防范機制。
4、從“雷擊”的自然災害上分析
雷電有很大的破壞作用,建(構)筑物等設施和設備遭受雷擊時,會產生相當高的過電壓和過電流,造成設備和設施的破壞,導致火災和爆炸,甚至人員傷亡。而有效的防雷裝置,通過引下線和接地裝置把雷電泄入大地,使人員、設備和設施免遭雷擊,起到安全保護作用。所以,在罐區雷電的防火工作中,一是油罐防雷裝置同其他設備一樣,應定期檢查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和銹蝕情況;二是每年春秋兩季,氣象檢測部門應對油罐防雷、防靜電保護設施進行強制性檢測,使其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三是季節變更時,要加強油罐區季節性的防雷、防靜電自檢工作;四是加強防雷電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強化員工搶險救援能力。如油罐遭遇雷擊起火,未造成油罐撕裂爆炸,應立即停止作業,啟動火災應急救援預案,用泡沫消防系統,控制罐內液面火勢,同時施以著火罐、相鄰罐的罐體冷卻,配與地方政府、消防單位和外援力量的救援,從而達到對火勢的剿滅。
(三)強化應急預案演練
加強油庫員工應對突發事故的搶險能力,應在提高員工救援處置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制定符合實戰、切合實際的應急搶險和救援預案,運用HSE管理體系中PDCA管理模式,在演練中不斷地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二是罐區防火工作,應依靠當地政府的重視和消防警力的配合,從罐區火災的危害性和施救難度上著手,形成油庫義務消防組織與外部力量的救援整體;三是培養一支訓練有素、技術過硬的救援力量,從個體出發,以班為組,形成班組與班組間的配合,在應急搶險中發揮團隊力量;四是強化應急預案的演練,克服“練為看”的錯誤觀念,根據季節性的災害變化,制定相應的演練科目,使其具有實戰、實用、實際的效果;五是在救援能力上,加強對預案搶維修能力方面的訓練,在演練中把預案的搶維修與應急救援相結合,促進油庫員工應急處置能力提高。
四、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
在我國油庫管理中,標準制度不健全以及落實不到位是制約油庫安全管理的最主要的隱患。目前,各油庫以及中轉站的自動化程度越來越高,先進的測試儀器以及計量設備使用使得人為影響逐步減少。因此,建立和落實合理的、適合本油庫的規范作業流程和安全制度,對于油庫的安全作業和效益的最大化有著積極的意義。
安全工作的行為準則是油庫企業安全的生命線。只有抓住貫徹規章制度這根主線,油庫安全工作才能落到實處,才能有力度、有效果。首先,要從學知識、強素質,學規章、守制度抓起,準確理解各項法規制度的內在含義,增強遵守法規制度的自覺性;其次,要“嚴”字當頭,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按管理制度辦事,按操作規程做,按技術規范管,堅決處理有章不循、執章不嚴、違章不究和違章介定不清的問題;再次,要狠抓安全制度的落實,切實做到制度全覆蓋,管理無漏洞,這樣才能保證油庫的安全最大化。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預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制定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組織指揮機構,火災險情設定,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程序與措施等。預案應做到簡潔明了,圖文結合,責任明確,重點突出,切合實際,科學合理,便于操作。其中組織指揮機構、火災險情設定、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程序與措施應重點明確下列內容:
一、方針與原則
無論是何種,首先必須有明確的方針和原則,作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和綱領。方針與原則反映了企事業單位發生火災后滅火救援工作的優先方向、政策、范圍和總體目標,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策劃和準備、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現場救援及恢復,都應當圍繞方針和原則開展。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策劃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最重要的是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因而,滅火和應急疏散策劃必須明確預案的對象和可用資源情況,全面系統的認識和評價所針對的潛在火災危險的基礎上,識別出其性質、區域、分布及火災后果,同時,根據火災危險分析的結果,分析滅火和應急疏散救援力量和可用資源情況,為滅火和應急疏散提供建設性意見。
火災危險分析:危險分析的最終目的是要明確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對象(即存在哪些火災危險)、火災性質極其影響范圍、后果嚴重程度等,為滅火和應急疏散準備、響應和降低火災損失提供決策和指導依據。危險分析的結果應能提供:
建筑分布、功能及使用情況;
重大或較大火災危險分布情況及主要危險物質種類、理化性質等;
可能的火災事故及其后果影響分析;
特定的時段;
可能影響滅火和應急疏散的不利因素;
滅火和應急疏散資源分析:針對火災危險分析所確定的主要危險,應明確滅火和應急疏散所需的各種資源,分析已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資源和能力,包括滅火和應急疏散設施、救援物資中的不足,為滅火和應急疏散和預案的編制提供指導。
法律法規要求:滅火和應急疏散有關法律法規是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
應列出國家、省、地方涉及滅火和應急疏散各企事業單位的職責要求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有關的法律法規文件,作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的依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四川省消防條例》等。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準備
和應急疏散預案能否在滅火和應急疏散中發揮作用,不僅僅取決于滅火和應急疏散自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于滅火和應急疏散準備的充分與否。
機構與職責:為保證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反應迅速、協調有序,必須建立完善的應急機構組織體系,包括滅火和應急疏散領導機構、應急響應中心以及相關機構等,對承擔任務的部門或個人應有明確規定。
滅火和應急疏散資源:滅火和應急疏散資源是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根據潛在的火災危險和后果分析,合理組建滅火和應急疏散力量,配備所需儀器設備(如滅火器、自動滅火設施),并定期檢查、維護與更新,始終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培訓:針對潛在的火災危險,對所有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培訓,保證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具備相應的救援能力。
預案演習:預案演習是對滅火和應急疏散能力的'一個綜合檢驗,能使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進入“實戰”狀態,熟悉整個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程序,明確自身職責,提高協同作戰能力,保證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協調、有效、迅速地開展。同時,應對演習的結果進行評估,分析預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進和完善。
消防知識教育:人們消防安全意識是火災中減少傷亡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方面。作為滅火和應急疏散準備工作的一項內容,平時就應注重對員工的日常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潛在火災危險,掌握必要的消防逃生自救知識,了解常用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和疏散線路及集合點。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響應
應急響應包括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中需要明確并實施的核心功能和任務。
接警與通知:準確了解火災大小、地點等初始信息是決定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的關鍵,接警作為應急響應的第一步,必須對接警要求作出明確規定,保證迅速、準確的向報警人員詢問火災現場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員接警后,應按預先確定的通報程序,迅速向有關機構發出火災事故通知,以采取相應行動。
指揮與控制:滅火和應急疏散往往涉及單位多個部門,因此,對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是有效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的關鍵。建立統一的指揮、協調和決策程序,便于迅速有效地進行響應決策,確立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優先原則,指揮協調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合理有效地調配和使用滅火和應急疏散資源。
警報和緊急公告:當火災發生后,不足以控制,可對建筑物內人員造成威脅時,應及時啟動警報系統,向單位內人員發出警報,同時通過如廣播系統等發出緊急公告,告知發生什么情況,對自己可能帶來的威脅,自我保護措施,疏散線路方法和注意事項等,以便人們能及時做出自我防護。
通訊:通訊是指揮、協調和與外界聯系的重要保障,在現場指揮、消防控制室、各滅火和應急疏散機構、醫院和消防隊之間,必須建立完善的通訊網絡,并在滅火和應急疏散過程中,始終保持通訊網絡暢通。
火災監測與評估:在滅火和應急疏散必須對火災發展態勢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的監測。火災檢測在滅火和應急疏散行動過程中起著重要的決策支持作用,其結果不僅是控制火災現場,也是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安全的重要依據。
警戒與治安:為保障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順利開展,在火災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是十分必要的,目的是防止與滅火和應急疏散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人群疏散與安置:人群疏散是減少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應當對疏散的緊急情況和決策、預防性疏散準備、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路線、疏散運輸工具、安全庇護場所以及回遷等做出細致的規定和準備,應考慮疏散人群的數量、所需要的時間以及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問題。
公共關系:火災發生后,不可避免的會引起公眾及媒體的關注。應將火災信息、影響、救援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消除恐慌心理,避免公眾的猜疑和不滿。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安全:在火災發生后,必須對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包括安全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現場監測等,明確緊急撤離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的條件和程序,避免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人員受火災傷害。
五、現場恢復
現場恢復是在火災被控制撲滅后進行的短期恢復,并意味著救援工作的結束,并轉進入到另一工作狀態,即現場恢復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大量的經驗教訓表明,在現場恢復的過程中往往仍存在潛在的危險,如余燼復燃、受損建筑倒塌等。如1994年珠海市“616”特大火災和廠房倒塌事故就是在火災現場恢復過程中,廠房倒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教訓極為深刻。所以,應充分考慮現場恢復過程中的危險,制定現場恢復程序,防止事故發生。
六、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指導文件。應當對預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準和做出明確的管理規定,并保證定期對預案進行評審,針對單位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暴露出的問題,不斷更新、完善和改進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近年來,隨著現代化生產的發展,其規模日趨擴大,隨之而來的重大事故也不斷地發生,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等都嚴重威脅著人類的安全和健康。因此,我們迫切需要制定應急預案,萬一發生事故,采取緊急措施和應急方法。根據__年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目標,于__月__日下午:16:舉行了首次消防演習。演習嚴格按照預先精心制定的方案即《__年消防疏散演練預案》緊張、有序進行,并取得圓滿成功。
通過此次消防演習,為應急人員提供一次實戰模擬訓練,使應急人員熟悉必須的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員工的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為真正的事故應急行動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保證。
1.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
在冶金企業的生產過程中,因為工藝、設備、環境、人不安全行為及管理缺陷等原因,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危險或危機,可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而回避、恐懼都不能解決問題。只有采取有效的應對機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事前超前預防,事后按照既定各類方案有效處置,把危害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這就是應急管理。
1.1建設應急組織機構及應急平臺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是應急管理的第一要務。我們公司設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組長,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統一領導全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公總調度室設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調度中心,負責統一受理突發生產安全事故報警,在公司應急指揮機構啟動前,代行指揮機構職責。
1.2應急體系建設及預案的制定、修訂和完善
冶金企業應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要求,提高冶金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能力,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修訂冶金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重大危險源專項預案,通過專家評審在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我公司在應急體系建設及預案的制定、修訂中,不僅從公司層面制定了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和重大危險源專項預案,各二級單位、車間、班組分別編制了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和崗位應急對策,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中規定的要素各級預案進行分級評審,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二級單位廠級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車間主要領導負責組織對崗位應急對策進行評審。
1.3應急隊伍的建設和崗位人員培訓
消防隊、煤氣防護站、環保監測站、衛生防疫站。相關醫院是冶金企業的專業應急隊伍,各單位應分別成立兼職應急隊伍,認真抓好專業應急隊伍的管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專業應急隊伍開展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隊伍的素質和事故處理能力。同時采取多種教育形式加強對職工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讓職工掌握各類事故的處置方法。增強自救、互救和第一時間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
1.4應急資金投入和應急救援設備保障
我公司領導高度重視應急救援資金的投入保障,在應急救援設備保障方面,配有多部消防車,廠區設有消防栓,重點防火部位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具備消防應急能力。各二級單位煤氣防護站配備了煤氣檢測儀、測氧儀、蘇生器、空氣呼吸器、充填泵、擔架等應急器材,具備應對中毒窒息等突發事故的`應急搶險能力。環保監測站配備了相應監測器材,具備對大氣、水質的監測能力。宣鋼醫院是二級甲等醫院,配有多部救護車、高壓氧艙及相應搶救治療器材,具備搶險救護能力。
1.5應急預案培訓與演練
在應急救援培訓方面,冶金企業可以采取集中授課培訓和日常崗位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教育:充分利用安全例會、班組安全活動日、安安全教育是冶金企業保證安全文化的首要手段。安全教育既要保證全面性,又要保證深入性,還要在現有方式上進行創新。安全檢查等對應急預案進行督導學習;每年定期舉辦安全管理人員、作業長安全管理培訓班,將應急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培訓,不斷增強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作業區領導的應急意識和管理水平。
冶金企業每年還應組織開展各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活動。根據各二級單位的不同情況,我公司在每年的“安全生產月”期間和年底,均會組織各種層面的防護救護應急演練、技能比賽,以此為契機,大力開展職工學業務、比本領、保安全的技能培訓活動,使職工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應急救援能力均得到大幅度提高。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1.1編制目的
為加快建立健全我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協調政府及相關部門,提高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家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并結合*縣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基本原則
1.3.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及“堅持專門機關和群眾相結合,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消防工作方針和原則。
1.3.2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演練、保障和培訓工作,以便快速反應,協調應對。
1.4重、特大火災事故分類
按照我縣重點消防保衛單位的建筑類型、使用性質、生產儲存等情況,將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為7類:高層建筑類火災事故、地下建筑物類火災事故、石油化工類火災事故、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事故、倉儲類火災事故、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事故、其他類(主要包括古建筑、易燃密集建筑區等)火災事故。
1.5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級
按照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燃燒程度和燃燒對象,將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為四級:I級火災事故,用紅色表示;II級火災事故,用橙色表示;III級火災事故,用黃色表示;IV級火災事故,用藍色表示。
1.5.1I級火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I級火災事故:
1.5.1.1高層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形成立體燃燒,難以控制;
1.5.1.2地下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難以控制;
1.5.1.3石油化工類火災,裝置區或容積10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儲罐區的油、氣儲罐發生火災,隨時或已經發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氣擴散等險情,火勢難以控制;
1.5.1.4大型倉儲類火災,燃燒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火勢較大,蔓延迅速,一時難以控制;
1.5.1.5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燃燒面積8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珍貴圖書、檔案資料、文物等貴重物資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1.6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及其他類火災,燃燒面積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貴重物資及重要設施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2II級火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II級火災事故:
1.5.2.1高層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8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形成立體燃燒,難以控制;
1.5.2.2地下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4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難以控制;
1.5.2.3石油化工類火災,裝置區或容積5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儲罐區的油、氣儲罐發生火災,隨時或已經發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氣擴散等險情,火勢難以控制;
1.5.2.4大型倉儲類火災,燃燒面積800平方米以上,火勢較大,蔓延迅速,一時難以控制;
1.5.2.5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燃燒面積6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珍貴圖書、檔案資料、文物等貴重物資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2.6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及其他類火災,燃燒面積5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貴重物資及重要設施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3III級火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III級火災事故:
1.5.3.1高層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形成立體燃燒,難以控制;
1.5.3.2地下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難以控制;
1.5.3.3石油化工類火災,裝置區或容積3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儲罐區的油、氣儲罐發生火災,引起連鎖爆炸燃燒,火勢難以控制;
1.5.3.4大型倉儲類火災,燃燒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火勢較大,蔓延迅速,一時難以控制;
1.5.3.5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燃燒面積4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珍貴圖書、檔案資料、文物等貴重物資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3.6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及其他類火災,燃燒面積3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貴重物資及重要設施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4IV級火災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IV級火災事故:
1.5.4.1高層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形成立體燃燒,難以控制;
1.5.4.2地下建筑類火災,燃燒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火勢趨于猛烈燃燒階段,難以控制;
1.5.4.3石油化工類火災,裝置區或容積10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儲罐區的油、氣儲罐發生火災,可能引起連鎖爆炸燃燒,火勢難以控制;
1.5.4.4大型倉儲類火災,燃燒面積400平方米以上,火勢較大,蔓延迅速,一時難以控制;
1.5.4.5人員密集場所類火災,燃燒面積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人員被困或珍貴圖書、檔案資料、文物等貴重物資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1.5.4.6重要機關和單位火災及其他類火災,燃燒面積200平方米以上,有大量貴重物資及重要設施受到威脅,火勢較大,一時難以控制;
2應急組織體系
*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縣政府應急辦、滅火現場指揮、各相關部門組成。
2.1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縣消防大隊長擔任副總指揮,負責對*縣重、特大火災滅火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并負責調動各有關方面的人力、物力,保障滅火物資和后勤生活物資的供應,實施統一指揮。成員單位有縣公安局、安監局、城建局、衛生局、環保局、農電局、網通公司、人防辦、消防大隊、自來水公司等。
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縣消防大隊長兼任。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縣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組織滅火現場指揮部和各相關部門及時開展應急工作;接到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后,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負責應急隊伍的日常訓練和應急工作的演習;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3滅火現場指揮部
2.3.1滅火現場指揮部的組成
滅火現場指揮部設總指揮、副總指揮。總指揮由消防大隊正、副大隊長擔任;副總指揮消防中隊正、副中隊長擔任。下設作戰組、供水組、通信組、警戒組、后勤保障組、宣教組、政工組、火調組。
2.3.2滅火現場指揮部的職責
2.3.2.1滅火現場總(副)指揮的職責
全權負責整個火災現場滅火工作的組織指揮,主要任務:制定單體決策和戰斗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火場情況變化,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力量,組織協同作戰。在應急指揮部到達火場后及時通報火場情況及作戰意圖,聽取指示并貫徹執行。
2.3.2.2作戰組的職責
迅速摸清火場情況,根據滅火現場指揮部總(副)指揮的命令,組織帶領各種參戰力量進行滅火進攻、救人、破拆、排煙、陣地轉移等滅火戰斗行動,確保其順利進行,隨時將火場變化情況匯報給滅火現場指揮部總(副)指揮。
2.3.2.3供水組的職責
負責滅火戰斗行動中的供水,協調市自來水總公司,保障火場供水不間斷。
2.3.2.4通信組的職責
組織滅火現場指揮部與高度指揮中心及各參戰部隊之間的通信聯絡,保障火場前后方有通信暢通。
2.3.2.5警戒組的職責
劃定警戒區,協調交警、治安警察確保火場警戒和附近的交通暢通。
2.3.2.6后勤保障組的職責
組織供應器材裝備、滅火劑、消防車的燃料,負責消防車輛裝備的維修,組織飲食、衣物的供應和醫療救護工作的開展。
2.3.2.7宣教組的職責
負責火場攝像、照相,并進行后期編排制作,根據上級指示,確定新聞會的時間、內容和發言人。
2.3.2.8政工組的職責
負責滅火戰斗的政治宣傳和鼓動,做好參加滅火戰斗人員立功受獎工作。
2.3.2.9火調組的職責
負責火災現場勘察及火災原因調查。
2.4其他各相關部門的職責
2.4.1縣公安局負責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維持現場秩序,確保火場附近交通道路的暢通,如是縱火,組織刑偵部門盡快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
2.4.2縣自來水公司根據現場需要,負責對著火區域自來水管網二次加壓。
2.4.3縣環保局負責對現場封閉區外的空氣、受到污染的水質進行常規環境監測,并對事件進提出處理意見與建議。
2.4.4縣農電局負責按照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對火場實施斷電保障措施。
2.4.5縣城建局負責城區內火災現場泄露或著火的煤氣管道實施關閥、堵漏;*奧德燃氣公司負責經濟開發區內火災現場泄露或著火的煤氣管道實施關閥、堵漏。
2.4.6縣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化工企業制定《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響應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在發生火災事故時,指導事故單位及時啟動滅火預案,實施自救,同時,為消防等部門滅火提供各種資料和信息;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
2.4.7縣衛生局負責對火災現場的受傷人員進行救護保障。
2.4.8縣網通公司負責重、特大火災現場中應急指揮部、滅火現場指揮部以及其他相關部門之間的通信保障。
3預防和預警
3.1信息監控
3.1.1各鄉(鎮)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針對轄區重點消防保衛單位的建筑情況、使用性質、生產儲存及其發生火災后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社會影響等危害程度,對高層建筑類、地下建筑類、石油化工類、人員密集場所類、倉儲類、重要機關和單位等類型建筑和單位,分類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活動,建立全縣重點單位的火災隱患、重大危險源數據綜合分析、風險評估數據庫,同時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信息接受、報告和統計分析等處理工作。
3.1.2縣消防大隊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監控工作;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預警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縣政府。
3.2預防工作
3.2.1縣消防大隊負責開展全縣重點單位的火災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的調查,建立縣級重點單位火災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實現數據動態管理。
各相關部門負責了解縣內外的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3.2.2各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各鄉(鎮)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完善各類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縣消防大隊負責對消防重點保衛單位的火災預防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對制定的重、特大火災應急預案進行審核。
3.3預警分級
按照我縣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級,將預警分為四級,預警顏色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IV級)、黃色(III級)、橙色(II級)、紅色(I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級、降級和解除。
3.4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后,縣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應急采取以下措施。
3.4.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3.4.2開通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滅火現場指揮部及相關部門專門應急指揮機構之間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3.4.3立即向縣政府報告重、特大火災事故基本情況。
3.4.4采取各種應急措施,全力控制火災的發展蔓延;轉移、撒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4.5指令各種滅火救援應急狀態,隨時掌握并報告火災發展變化及控制情況。
3.4.6調集滅火救援應急所需物資和裝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3.5應急資料庫
建立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全縣重點單位的火災隱患預防和監督數據庫系統;重大危險源的評估系統。
3.6應急指揮技術平臺系統
建立重、特大火災應急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4應急響應體系
4.1分組響應制
突發重、特大火災應急工作堅持屬地化處置的原則,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要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縣公安局負責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支援。
按照我縣重、特大火災事故分級,應急響應原則上分為I級響應、II級響應、III級響應、IV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4.2應急響應程序
4.2.1縣政府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縣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自行確定應急響應行動,但要及時向市政府和市消防局報告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情況;需要相關應急力量支援時,立即向市消防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4.3信息抄送與處理
4.3.1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負責確認火災事故等級的單位,確認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火災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上報縣政府,縣政府應當在30分鐘內報告市政府和市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
4.3.2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方式和內容
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火災撲救總結報告3類。初報從接警起30分鐘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火災撲救總結報告在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后立即上報。
4.4應急處置
4.4.1處置措施
按照《*市類型事故應處置預案》組織實施。
4.4.2現場處置原則
4.4.2.1按照“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采取一切有效手段,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4.1.2.2貫徹“先控制,后消滅;集中兵力、準確、迅速;攻防并舉、固移結合”的戰術原則,有效采取堵截、突破、夾攻、合擊分割、圍殲、封堵、監護等基本戰術方法,全力控制火勢的發展蔓延,速戰速決,消滅火災。
4.1.2.3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靈活采取計劃指揮和臨場指揮的指揮形式,積極組織協調個各參戰的相關單位,搞好協同作戰。
4.5安全防護
4.5.1加強防護措施。參加滅火戰斗的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災害事故的火災特點及其危險性,按要求佩帶個人防護裝備,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4.5.2及時設定火場警戒。對不同類型的火場,按照要求由有關部門設立相應的警戒區,盡量減少前方作戰人員;對一些易燃易爆和伴隨毒氣(液)泄漏的火災現場,要嚴格界定警戒范圍,控制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并嚴格實行登記檢查制度。
4.6應急終止
重、特大火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時,根據實際情況,由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適時宣布結束應急處置工作,恢復正常工作。
4.7信息
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縣應急指揮部統一,對火災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數字公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一般性火災事故,應主動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影響重大的火災信息,應經縣政府批準后,根據需要及時。
5應急保障
5.1資金保障
縣消防大隊根據突發重、特大火災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縣財政審批后執行。
5.2人員保障
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制要求,加強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隊伍的自身建設,提高其應對火災突發事故的能力。
縣消防大隊要加強對各鄉(鎮)、經濟開發區、生態旅游經濟區的'消防監督,同時,要建立一支專門的消防培訓師資隊伍,負責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人員進行消防培訓,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消防組織。
5.3裝備保障
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工作在充分發揮現有的滅火救援資源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硬件建設。配備火災應急專用的通信指揮車、撲救各類火災所需的各類舉高和水罐消防車以及相應的滅火器材、救生搶險器材。
6后期處置
6.1火災調查與評估
縣政府要求會同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直屬機構,組織公安、消防、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立即對火災原因、性質、經濟損失進行科學評估。
6.2恢復重建
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直屬機構負責恢復重建工作。鄉(鎮)政府、直屬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進行評估,并認真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直屬機構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7附則
7.1預案的管理與演練
7.1.1預案的監督管理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縣消防大隊將根據《國家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報縣政府批準。
7.1.2預案的演練
各重、特大火災應急機構、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生態旅游經濟區管委會要結合應急預案,有計劃、有重點地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估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不斷改進、補充、完善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重、特大火災應急處置能力。縣應急辦負責督促預案演練的落實工作。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突發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7.2.1.1出色完成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7.2.1.2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設,實施效果顯著的;
7.2.1.3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責任人,在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等方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消防大隊會同縣公安局制定,由縣消防大隊負責解釋。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一、適用時間和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年和燈飾亮化期間(年2月6日—3月17日)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降雪霜凍、火災爆炸、踩踏事故、森林火災、公共衛生事件、地質災害和安全生產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二、領導機構
成立和燈飾亮化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區政府區長張國一任總指揮,各副區長、區委政法委書記和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區人武部、預備役三團、公安分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區委宣傳部、區經濟委員會、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分局、區執法局、區建設局、區農林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九州管辦、區環衛局、市政環衛所、區疾控中心、區醫院、質監分局、消防科、交警大隊、河北交警大隊、交警大隊、東崗交警大隊、燃化集團、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供電公司、24個街道辦事處黨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信息上報、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有關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
三、責任主體和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是全區及燈飾亮化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最高領導、議事和協調機構,區應急管理辦公室為其具體協調執行機構,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承擔相應工作。
(一)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在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研究部署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領導、組織和協調各街道、各部門做好各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本預案;根據需要商請轄區駐軍、武警部隊組成救災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向市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和應急工作有關情況。
(二)區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協助區應急指揮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負責協調和督促各街道、各部門開展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做好下情上報和上情下達,向區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向成員單位傳達省、市和區應急指揮部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的批示和要求;負責對全區應急處置隊伍、應急儲備物資、應急疏散場地的管理和調配工作,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期間指揮、處置、監督等工作。
(三)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期間做好應急職守工作。公安分局負責現場警戒保衛、現場封鎖、案情調查、人員疏散、現場秩序維護和爆炸事故的調查等工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區經濟委員會負責農村道路維修;區民政局負責救災物資保障與善后相關事宜;區財政局保障救災資金;國土資源分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與處置;區執法局、區建設局配合消防等部門進行消防救災工作;區農林局負責災害處置中林區管護和農作物保護;區衛生局、區疾控中心、區醫院負責傷員救治和疫情防治;區環保局負責環境監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區環衛局、市政環衛所負責道路環境衛生維護等工作;質監分局負責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等相關工作;消防科負責調集消防隊處置火災、被困人員解救等險情處置;各交警大隊負責轄區交通疏導與管制;燃化集團負責燃氣管道的搶險與燃氣的供應等相關工作;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負責相應的'通信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維修及臨時性通信設備的架設;供電公司負責供電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維修;九州管辦和24個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災害事故發生時的人員疏散、現場警戒、基本信息上報等協助、支援、保障相關職責工作。
四、信息上報渠道和時限
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街道、各部門要立即向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在事發1小時內上報書面信息,并做好后續信息的上報工作。各街道、各部門信息報告要做到準確及時,內容包括事件種類、性質、發生原因、時間、地點、危害因素、范圍、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社會影響、已采取的措施及相關建議等。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向市應急辦上報信息。涉及或影響到我區行政區域以外地區的突發公共事件,區政府要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有關市、縣(區)政府,同時報告市政府;有港、澳、臺或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或可能影響到境外的,區政府要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征求處理意見,及時處理。
五、具體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各自職責
(一)降雪霜凍災害。災害發生后,由區環衛局、市政環衛所牽頭,各街道配合及時清掃道路積雪;如有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傷員救治;各交警支隊負責指揮疏導交通、處置交通事故;區經委負責農村道路維修;區農林局、兩山指揮部、涉農街道負責做好樹木、農作物防凍工作,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區民政局和各街道負責救災物資發放、受災情況統計等工作;區財政局做好救災資金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工作。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先期處置情況,進一步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級別啟動《市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上報。
(二)火災、爆炸事故。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由消防科牽頭,區安監局、質監局、公安分局、轄區街道配合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同時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如有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區衛生局負責醫療救援、傷員救治與轉移;轄區派出所、街道辦負責事故災害現場警戒保衛、人員疏散;交警部門負責事故路段的與疏導;消防、安監、質監部門要做好險情排查,防治次生災害發生;區民政局和轄區街道負責做好現場救濟、救災物資發放,受災情況統計等工作;區財政局做好救災資金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工作。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先期處置情況,進一步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級別啟動《市重特大火災及事故災害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上報。
(三)踩踏事故。踩踏事故發生后,由公安分局牽頭,區衛生局、轄區街道、執法局、消防科等部門負責開展應急處置,并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如有人員傷亡的由區衛生局負責醫療救援和傷員救治與轉移;公安分局、轄區派出所、街道辦負責事故現場人員疏散、秩序維護、勸解疏導與警戒保衛;消防科負責協調消防特勤解救被困人員;交警部門負責事故路段的交通疏導與管制;區民政局和轄區街道做好應急救援、受災情況統計等工作;公安分局做好事件的調查;區財政局做好救災資金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工作。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先期應急處置情況,進一步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級別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上報。
(四)森林火災。災害發生后,由消防科、森林公安部門牽頭,區兩山指揮部、農林局、轄區街道積極配合,協調市消防支隊全力做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和林區居民疏散工作,要確保撲火人員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如有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區衛生局負責開展傷員救治工作;森林公安機關進行森林火災案件的調查查處工作;區民政局和轄區街道做好受災情況統計等工作;區財政局做好救災資金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工作。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先期處置情況,進一步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級別啟動《市重特大火災及災害事故處置預案》,并向市政府上報。
(五)公共衛生事件。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衛生局牽頭,區疾控中心、公安分局、轄區街道立即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預案進行緊急救治,做好疫情的預防、控制工作,要及時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類型、疫情災害程度等信息與數據,并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由公安分局和轄區街道負責封鎖疫區,衛生、疾控、公安等相關部門要做好疫區的人員救治、疫情防疫與控制、治安、維穩工作,財政做好救災資金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先期處置情況,進一步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級別啟動《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上報
(六)地質災害。地質災害發生后,由國土分局牽頭,公安分局、消防科、區執法局、區環衛局、區建設局、區衛生局和轄區街道積極配合進行應急處置,并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如有人員傷亡的由區衛生局負責醫療救援、傷員救治與轉移;轄區派出所、街道辦負責事故災害現場警戒保衛、人員疏散;交警部門負責事故路段的管制與疏導;國土分局負責協調專家對災害原因進行調查,防治次生災害發生;區民政局和轄區街道負責做好現場救濟、救災物資發放,受災情況統計等工作;區財政局做好救災資金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工作。應急指揮部根據先期處置情況,進一步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級別啟動相關專項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上報。
(七)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由區安監局牽頭,消防科、區質監局、轄區街道、派出所與事發單位負責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并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如有造成人員傷亡的由衛生局負責醫療救援、傷員救治與轉移;轄區派出所、街道辦負責事故災害現場警戒保衛、人員疏散;交警部門負責事故路段的與疏導;安監、質監、消防部門要做好險情排查,防治次生災害發生;區民政局和轄區街道負責做好現場救濟、救災物資發放,受災情況統計等工作;區財政局做好救災資金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工作。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先期處置情況,進一步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級別啟動《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上報。
(八)燈飾亮化安全事故。在燈飾亮化期間,要嚴防由燈飾亮化引起的火災爆炸、大面積斷電、人員踩踏等安全事故。燈飾亮化安全事故發生后,由區城管辦牽頭,消防科、公安分局、區執法局、轄區街道、電力部門、派出所配合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并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如有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區衛生局負責醫療救援、傷員救治與轉移;公安分局、轄區街道辦負責事故災害現場警戒保衛、人員疏散;交警部門負責事故路段的與疏導;電力部門負責做好電力設施搶修;電力、消防部門要做好險情排查,防治次生災害發生;區民政局和轄區街道負責做好現場救濟、救災物資發放,受災情況統計等工作;財政做好救災資金保障;區委宣傳部負責輿情工作。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先期處置情況,進一步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級別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上報。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滅火與救援行動、降低火災損失、減少人員傷亡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辯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火險、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
目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隨著我國有關制定事故應急預案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企事業單位開始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工作,表明了企事業單位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工作的重視和風險防范意識的提高。然而,從目前企事業單位編制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總體情況來看,水平參差不齊,與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
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粗略
目前,有相當一部分企事業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只是一份文件或一個規定,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應該包括的核心內容都未能反映,將預案與條例混淆
二、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可操作性差
普遍存在的問題是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編制未能充分明確和考慮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及其后果,也未能結合自身滅火和應急疏散能力的實際,對滅火和應急疏散的`一些關鍵信息,如火險分析、支持保障條件、決策、指揮與協調機制等缺乏詳細而系統的描述,導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較差。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缺乏有效的實施
盡管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滅火和應急疏散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但有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不等于滅火和應急疏散等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能否在滅火和應急疏散中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不僅僅取決于預案本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于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情況,包括預案的宣傳,落實預案中所需的機構、人員及各種資源,開展培訓,進行定期演習等。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巧家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必須牢固樹立“滅大火、打惡仗”的指導思想,一旦發生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燃燒面積、政治影響大的重特大火災事故,必須緊急出動,科學決策,快速有效地控制火勢,及時消除險情。處置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整合資源、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就近調動、各司其責、加強協調,充分發揮快速反應作用,做好參戰人員的安全防護。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指揮機構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設立重特大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指揮部,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工作。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鄧聲恒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副總指揮:顏紹祺縣安監局局長
夏翔縣公安局副政委
楊紅君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
高正虎縣武警中隊中隊長
成員:由縣公安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交警大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民政、財政、經貿、糧食、氣象、環保、廣電、交通運輸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指揮部職責:
1.負責領導和協調全縣重特大火災事故處置應急工作,及時掌握火災事故情況,制定總體決策和撲救方案,并根據現場情況,適時提出相應應急對策,同時下達撲救行動命令。
2.根據緊急需要,下達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液(氣)體輸送等指令。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并下達警戒區域范圍和組織人員、物資疏散的指令。
3.根據災害事故處置需要,及時調集裝備、器材和生活日用品,做好后勤保障;根據緊急需要,可以調遣供水、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保、交通運輸、公安以及武警中隊等有關單位參與應急行動。
4.組織人員記錄指揮員的各項決策、命令和上級首長指示的內容以及參戰單位到場的力量和時間,記錄和拍攝事故現場(包括力量部署、現場救人、物資疏散、事故處置等內容)。
5.根據災害事故造成的影響并按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做好災害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指揮部下設火災事故處置組、現場秩序維護組、醫療救護組、綜合保障組、綜合信息組5個應急工作組。
1.火災事故處置組:由消防大隊負責現場指揮,政府(企、事業)專職隊、公安、武警中隊人員組成。具體任務是:根據指揮部命令,負責搶救被困人員、疏散物資、火災撲救工作;掌握收集火災事故現場情況,及時上報指揮部,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凡遇到現場緊急情況,在上報指揮部的同時,臨時下達參戰人員撤離現場的指令;救援結束后,由消防大隊對火災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處理。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縣公安局指揮,公安、交通、水運等部門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根據指揮部命令,迅速調集警力對火災現場局部交通進行封控;對火災現場進行警戒,維護火場秩序;協助滅火和對人員、物資進行安全疏散;對火災現場進行監護。
3.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局指揮,各醫療部門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根據指揮部命令,迅速調集醫療救護人員、車輛、藥品、器材于火災現場;做好火災現場的救護工作;遇有特殊傷員縣內無法救護的.,應及時報告指揮部,按照指揮部的指示進行救助,對火災區域、人員進行衛生防疫。
4.綜合保障組: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統一指揮,民政、財政、經貿、糧食、通信、氣象、供水、供電、供氣、供油等部門人員組成。主要任務:由當地財政、民政、經貿、糧食等部門負責應急工作經費安排和調集、征用應急物資、設備、房屋、場地,對受災戶進行統計、救濟、安置并做好應急工作人員必須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由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負責保障災害現場應急通信暢通;由水、電、氣、油等單位負責災害事故中水、電、氣、油的切斷與供給,保障火災撲救工作的順利進行;由氣象部門做好氣象觀察,及時向指揮部報告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風力等情況。
5.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指揮部指揮,宣傳部、廣電等單位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現場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負責現場情況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廣電負責新聞報道方案,安排政府發言人適時向媒體事故進展情況和處置情況,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二)日常工作機構
巧家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隊大隊長兼任,負責全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務是:承接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領導同志關于事故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縣內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單位(企業、場所)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救援,并立即向110指揮中心報警,各部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并向巧家縣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辦公室報告。
(二)應急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經請示縣政府后立即啟動巧家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人員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三)當火災事故無法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并伴有更大危險情況發生時,縣政府視情況向市政府提出增援請求。
四、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重特大火災事故撲救應急工作的領導,保持高度警惕,落實處置措施,按照《巧家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切實把各項工作抓好抓細。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要制定本轄區、本單位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好應急機構,負責本轄區、本系統的應急工作。
(三)各部門要搞好協調,整合社會救援資源,增強協同作戰能力,提高撲救重特大火災的能力。
五、注意事項
(一)在現場處置中,對化學危險品燃燒、爆炸等特種災害事故,各級指揮員必須高度重視、尊重科學,嚴密組織、果斷指揮,該進則進、該退則退。
(二)指揮部應根據不同火災情況,吸收與災害有關的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并充分發揮參謀作用。
(三)當火災中中毒人員較多時,應在安全區域設置陣地醫院,以便對傷員及時搶救。
(四)凡處置易燃、易爆火災事故時,嚴禁攜帶手機、無防爆功能的對講機和照明燈具進入火災現場,要切斷電源、杜絕一切火種。
(五)全體參戰人員要勇敢頑強,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機智靈活,注意安全,做好個人防護準備,圓滿完成重特大火災的撲救任務。
六、附則
(一)本預案由巧家縣重特大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一、適用范圍
(一)本修理廠正常維修工作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本修理廠維修車輛出現重大維修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負責根據應急預案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為主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根據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維修車間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應急準備
(一)定期研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重大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應急預案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門配合的,根據情況及需要及時通知和配合地方交通、公安、衛生、消防、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四)建立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大災害事故數據庫,并及時更新,定期完成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建立健全預警聯動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五)各部門主管應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以備緊急情況聯絡。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情況。
2、報告程序
(1)發生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后,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主管領導報告。
(2)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分管副總經理。
(3)發生嚴重火災事故,要及時上報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
(4)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時上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
3、報告內容
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報告的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的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單位負責人、企業法人代表等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與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二)救援程序
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組織開展救援行動,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互救。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即成立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具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三)事故處置
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在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續報有關情況。
2、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四)信息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由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單位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公眾警告或者勸告,采取嚴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六、應急終止
(一)應急組織應根據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公司報告。
(二)應急狀態終止后,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傳教育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并通過定期組織實戰演習,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二)人員力量保障
對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檢查,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技能培訓和力量: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新修訂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將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組織進行消防演練,列為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這是加強社會各單位消防安全的重要舉措。但從檢查社會單位的落實情況來看,發現存在不少問題:除一部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有預案外,其他單位大都未制定預案;有的單位為應付檢查,制定的預案脫離實際,主觀臆造,操作性不強;有的單位雖有預案,但從未組織進行演練,形同虛設。這些問題反映出一些單位對制定預案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認識不足,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淡薄,將直接影響單位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的能力。社會的發展歷史表明,火災是社會單位發生頻率最高、危害最大的災害事故之一。據公安部20xx年全國火災情況統計,死亡1106人,受傷572人,直接財產損失18.8億元。縱觀無數火災事故案例,凡是造成群死群傷或巨大財產損失的,都和有關單位在火災初期未采取快速正確的應對措施有關。心理學研究表明,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未受過相應教育訓練的人,智商會下降,大都表現出驚慌恐懼,不知所措,或者本能地采取一些錯誤危險的動作,如隨人亂跑、向角落處躲藏、跳樓等。由此可見,提高單位和全體人員的應急反應自救能力,對于保護生命財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消防法》要求社會各單位制定預案并組織進行演練,就是為了在單位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快速正確地作出應急反應,實現統一指揮,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充分合理地發揮人力和消防設施、器材等資源的.作用,及時有效地組織引導受火災威脅的人員安全疏散,控制和撲滅火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制定預案和組織進行演練的過程,既是對單位全體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過程,也是全面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提高單位自防自救能力的過程。因此,社會各單位必須充分認識制定預案并組織進行演練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積極認真地組織實施預案的制定與演練。
制定預案的方法、步驟及要求
一、應成立預案編制組織
應根據單位生產、經營、使用的性質,抽調有關專業人員,如建筑、生產工藝、化工、電氣、信息、安技、保衛、消防等專業人員,組成預案編制小組。這樣做,可避免因不懂專業知識而脫離實際主觀臆造,有利于切合實際,科學合理地制定預案。
二、應全面了解掌握單位的基本情況
編制人員應全面了解掌握單位的整體布局、各個建筑場所的耐火等級、防火分區、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類別、人員數量,以及疏散設施、防排煙設施、消防設施器材等情況,并應繪制單位總平面布局圖和單體建筑場所平面布局圖,標明有關消防安全狀況。
三、應突出重點逐個制定
編制人員在全面了解掌握單位基本情況的基礎上,應對各建筑場所作出消防安全評價。對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人員密集建筑場所,要逐個研究制定預案。對形式相同且使用性質相同的建筑場所,可制定一個通用的預案。
四、應把制定預案與全面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相結合
制定預案的過程,既是對單位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與評價的過程,也是對單位消防安全措施全面落實的過程。對在制定預案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影響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問題,單位負責人應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解決,以確保滅火和應急疏散措施的全面落實。通過制定預案,進一步提高單位的消防安全系數。
五、應對預案進行論證和模擬演練
預案制定出來后,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進行論證,并組織進行必要的模擬演練。完善后由單位負責人審定。有條件的單位,應按信息化的需要,將預案編程輸入電腦,實施電腦聯網操作管理。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近年來,隨著現代化生產的發展,其規模日趨擴大,隨之而來的重大事故也不斷地發生,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等都嚴重威脅著人類的安全和健康。因此,我們迫切需要制定應急預案,萬一發生事故,采取緊急措施和應急方法。根據__年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目標,于__月__日舉行了首次消防演習。演習嚴格按照預先精心制定的方案即《__年消防預案》緊張、有序進行,并取得圓滿成功。
通過此次消防演習,為應急人員提供一次實戰模擬訓練,使應急人員熟悉必須的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員工的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為真正的事故應急行動提供了寶貴的經驗保證。
這樣的演習活動意義重大,不僅為我司積累了演習的經驗,還為諸多應急預案的實際操作提供了借鑒。
一、領導高度重視,工作親臨部署
這次消防演習活動,安排周密,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全體工作人員各就各位,各司其職,認真負責,確保演習活動萬無一失。遵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及集團公司的部署,在高層領導的直接領導下,由綜合管理部策劃___,實施了這次消防演習活動。
應急預案的演習工作從演習策劃、前期準備、___實施到正式演習所經歷的各個階段,各級領導都給予了很大的關心、支持和幫助。
高層領導對這次演習工作十分重視,認真審定演習方案,確定演習目的、原則和規模;分別在公司中層干部會議和全體演習工作人員會議上對演習工作進行部署,并對演習的安全保證工作提出三個確保“確保演習人員的安全;確保演習工作人員的安全;王總親臨演習現場進行指揮,下達演習命令,觀察演習情況,對演習工作實施全面控制。
二、演習目的明確,預案策劃周密
演習的成功、失敗與否,策劃好演習的預案是關鍵,而策劃演習預案的首要前提是明確演習目的。我司演習領導小組以《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為使我司制定、施行的《重大___應急準備和響應》和《消防預案》在應急行動中得到有效的運用,充分發揮其指導作用,從我司生產車間的實際情況出發,經過認真研究,確定本次預案演習的主要任務是開展一次火災事故的應急演習。其主要目的是加強員工的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驗證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發現問題和不足,以便及時改進;使應急人員熟悉各類應急操作和整個應急行動的程序,增強應急人員的熟練性和信心。
在該演習預案中,首先確定“報警和人員應急疏散”作為此次火災事故應急演習的演習科目。接著闡明了演習的時間和報警電話,以及演習所設計的場景和涉及的范圍。最后對演習的具體實施程序,包括火災模擬現場的布置、報警及人員應急疏散以及滅火的方法步驟等都進行了詳細的描述。應急預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為了使演習得到預期的效果,保證演習在絕對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僅有演習預案是不夠的,必須對演習的`___工作做出全面的部署,崗位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三、部門協同作戰,演習保障有力
按照公司安全工作管理目標對應急預案演習工作的部署,綜合管理部承擔此項演習工作,各部門密切配合開展此項工作。由于演習任務分工較多,責任重大,各部門積極投入到活動的來。從點火到消防報警、從引導人員疏散到人員清點、從關閉電源到搶救物資,無不體現了公司團結合作的___力量。
我們知道,協同作戰、相互支持是演習成功的保障。經過各個部門及全體員工的認真準備和通力協作,使本次應急演習的成功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四、演習緊張有序,獲得圓滿成功
消防演習于__月__日正式舉行。參加演習的全體工作人于上午9:___分準時在培訓室安排角色分工,介紹演習流程,確定員工疏散方案。各部門主管級以上干部及各部門義務消防員、消防報警專業人員、人員清點負責人、引導疏散負責人以及物資搶救負責人各就各位。
演習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及全體工作人員于3:___分準時就位。隨著保安給報警人員做擊碎玻璃報警器報警示范,相繼啟動了各個樓層的自動火災報警器,頓時火災報警器刺耳的嘯叫聲響徹整個大樓,消防演習正式開始了。
王挺立即打電話告知物業公司和保安科,聯系集團消防隊,姚傳德負責接應集團公司消防隊員。與此同時,各部門、班組在聽到報警聲后由本部門、車間領導按照緊急正常通道引導疏散本部門所有員工,迅速離開生產區,并匯集到安全區(A4樓前廣場),每個班組有專人負責引導,確保疏散過程中人員安全。各部門要委派專人按照本部門實際重要物資進行模擬轉移搶救。
消防演習緊張有序,應急環境營造逼真,安全保證工作到位,演習達到預期效果,最終獲得圓滿成功。
通過應急演習,使全所員工熟悉了必須的應急操作,進一步增強了員工的防范意識和應急逃生自救的能力,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如何報警、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熟悉應急演習的程序和要求,了解所有危險的可能性及防范措施,使大家得到鍛煉,一旦發生事故,懂得應該做什么、能夠做什么、如何去做。
我們的應急演習工作雖然結束了,但我們為應急預案開展的演習工作卻剛剛起步。為了不斷提高全所職工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應急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及時、有效的效果,我們將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訓練或演習工作,以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確保公司安全、健康、有序的發展。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處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政府和部門應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二)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三)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思想,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及時排查風險隱患,杜絕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分級負責。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原則,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明確處置主體和責任,及時有效處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五)應急救援。充分利用各應急機構應急資源,建立以消防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為主體,各類專業救援隊伍為骨干,志愿者隊伍為補充的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因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腐蝕品和等引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處置。
三、分布規劃
(一)分布狀況。我區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主要分布在萬安街道、雙陽街道、河市鎮、馬甲鎮和萬虹路周邊區域。重點行業包括油品儲運經營、涂料油墨業、基本化工原料制造業、合成塑料、塑料制品業、制鞋業、樹脂工藝品制造業等。
(二)主要分類。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且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分為四類:
1、爆炸性物質生產儲存場所。
2、易燃物質生產、使用、儲存場所。
3、活性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儲存場所。
4、有毒物質生產、使用、儲存場所。
(三)分布規劃。由區安監局牽頭組織各鄉鎮(街道)和區直有關部門,開展全區重大危險源普查,根據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現狀和應急救援對象,編制城市重大危險源的分布及規劃布局圖,確定區級重大危險源級別,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補充、修改和完善。分布規劃主要內容:
1、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
2、重大危險源周邊環境狀況。
3、重大危險源生產、運輸、使用、儲存、保護等安全情況,包括重大危險源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最大存量,生產、使用、儲存方式,建筑結構、消防設施、現場安全,電氣安全、防雷防靜電安全以及作業區操作人員、防護器材狀況等。
4、預測重大危險源風險隱患,包括每個種類主要危險部位和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及影響后果分析。
5、通過調查摸底,根據主要危險源分析,明確應急所能調動、使用的救援資源及其分布情況。
四、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區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揮、處置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或可能導致發生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與應對工作。組長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區安監局局長擔任,區委宣傳部、區應急辦、安監局、公安分局、發改局、經貿局、民政局、財政局、住建局、衛生局、環保局、交通局、消防大隊、交警大隊、武警第二大隊,市質監局直屬二分局分管領導為成員。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安監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安監局危化品安全監督股股長擔任,成員由危化品安全監督股人員組成。
(二)工作職責
1、區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中心)工作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時,區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分別擔任總指揮和副總指揮。
(1)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建立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家組,負責為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
(3)擴大應急響應級別時,及時協調請求駐部隊或武警部隊參與事故現場救援工作。
(4)事故發生后,組長或副組長在接報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各成員單位和人員參與事故搶險,明確各成員單位和人員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中應當履行的應急職責,及時調度現場搶險所需的救援、救護、增援力量,包括警力、設備裝備、專家和技術人員、應急救援物資等。
(5)確定現場信息聯絡員,負責搜集現場動態信息,及時向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報告事故發生、救援、處置等相關信息。
2、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區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或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督促各鄉鎮(街道)和區直相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分預案和演練計劃,檢查落實各成員單位各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情況。
(2)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信息系統,建立危險化學品物質特性數據庫,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信息。
(3)設立事故應急救援信息中心和咨詢服務電話,負責接報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信息,迅速報告區應急領導小組,同時報告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
(4)根據區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通報公安、消防、環保、衛生等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快速消除事故危害,同時通知其他成員單位立即進入應急待命狀態,隨時參與應急行動。
(5)建立與區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的聯系網絡,事故接報后,立即通知相關專家趕赴現場,對危化品氣體擴散、液體溢出和其它嚴重危害環境的物質泄漏事故,提供消除事故危害的相關建議和措施。
(6)負責記錄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令,做好下情上達、上情下達;統計事故傷亡和財產損失及上報工作,組織事故調查和分析總結報告。
3、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時,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作為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成員,根據職能分工承擔以下具體任務: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采訪報道活動,正確引導輿論,防止網絡和媒體炒作。按照指揮中心或現場指揮部提供的通稿,及時、迅速向新聞媒體提供準確信息,通報事故真相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向社會公眾真實、準確信息。
區政府辦公室(區應急辦):
(1)協助區政府領導緊急處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或險情。
(2)協調、指導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應急保障和擴大救援等工作。
(3)配合區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負責與現場指揮部的聯系溝通,及時傳遞上級和本級領導批示或指令,督促事發地政府和責任單位及時報告事故現場處置進展情況,做到下情上達、上情下達。
區安監局:
(1)負責組織重大危險源普查,向區政府提供重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
(2)負責督促重大危險源企業編制應急預案和按要求組織評審、備案,預案應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并適時組織檢查企業預防與應對措施,督促企業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并根據演練效果組織進行修訂、完善。
(3)事故處置時,及時組織專家制定具體的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4)事故處置后,決定需要保護的現場,就事故現場和受事故影響的地區人員能否進入等問題,向應急領導小組長和事發企業提出意見、建議。
(5)負責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1)負責現場布控、保衛和警戒工作,對危害區交通路口實施交通管制,劃定搶險救護專門通道,阻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防止交通阻塞。
(2)負責組織和指揮危害區范圍內所有單位人員和群眾及車輛的安全疏散和撤離。
(3)負責危害區現場的搜尋和勘查,核實事故現場傷亡人數和人員身份,協助事發地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穩定工作。
區發改局:負責組織應急物資供應,支援事故災難現場搶險救援。
區經貿局:負責協調電業部門保障事故搶險所需電力供應,協助組織應急物資供應,必要時,立即組織應急物資生產。
區民政局:負責核查危害區受災受損情況,組織慰問受災災民,安置災民臨時生活,做好因公傷亡人員的撫恤和烈士申報工作。
區財政局:對應急救援及演練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區衛生局:
(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對人體傷害的搶救預案。
(2)負責組織參加救援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并準備相應的急救藥品,迅速搶救受傷人員。
(3)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和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4)評定危險化學品對人體危害的程度,指導現場救護工作。
(5)根據本地區醫療搶救條件,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合作,實施有效搶救。
區環保局:
(1)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成份及可能影響區域的濃度,對可能造成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并定期定點進行監測控制。
(2)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防止對周邊環境進一步造成污染,負責事故現場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處置和監督管理。
(3)負責公布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信息。
區住建局:
(1)負責制定城市燃氣經營、儲存企業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2)負責組織城市燃氣經營、儲存企業事故救援工作,為救援單位提供發生事故企業基本資料。
區交通局:負責協調、組織運輸隊伍和裝吊車輛,及時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市質監局直屬二分局:負責組織對事故所涉及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其它特種設備的檢測、認定,組織特種作業專家組提出救援技術方案。
區消防大隊:
(1)負責控制和撲滅事故現場火災,組織特勤隊伍采取措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
(2)負責事故現場洗消和搜救傷亡人員工作。
(3)負責向現場指揮部提供危害區內易燃、易爆、危險物質等重大危險源和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準確存放位置。
武警第二大隊:根據救援工作請求,組織部隊先期到達事發地實施現場警戒,視情況請求上級防化分隊增援。
4、事發地鄉鎮(街道)工作職責。
主要負責一般級事故的處置和較大級以上事故的先期應急救援工作。
(1)成立現場指揮部,事發地鄉鎮(街道)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長,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和救援單位組成。
(2)迅速確定應急救援方案,全力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3)組織劃定事故影響范圍,設置安全警戒線,實施交通管制,決定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轉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脅的人員和財產。
(5)調集和配置有關應急救援資源,切斷事故災害鏈。
(6)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7)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現場事態發展及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請求上級調派應急資源增援。
(8)組織開展事故善后處置、現場保護、事故調查工作。
(9)總結事故經驗教訓和做好評估報告工作。
5、現場指揮部工作職責。
發生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區應急領導小組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長由區政府領導擔任。現場指揮部負責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和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市應急領導小組和指揮中心匯報和通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向省救援指揮中心發出救援請求。
6、各工作小組工作職責。
事故應急救援時,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處置需要,按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下設若干個工作小組,分別開展處置工作:
(1)危險源控制組。組長由區消防大隊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領導擔任,救援人員由具有較高專業水平的企業技術人員、專業防護隊伍和消防隊伍組成,救援隊伍應配備專業的防護急救器材。主要負責:在緊急狀態下,進行現場搶險作業,控制火災、爆炸和毒物泄露,洗消事故被污染區域,及時控制危險源。
(2)應急物資保障組。組長由區發改局領導擔任,救援人員由發改、經貿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在緊急狀態下,根據事故現場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現場搶險作業單位緊急調用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設備等應急物資,保證現場的安全搜救和緊急處理。
(3)安全疏散警戒組。組長由事發地鄉鎮(街道)和區公安分局領導擔任,公安、交警、武警具體負責。主要負責:事故危害區的人員疏散和撤離,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加強疏散區域的治安管理,處理治安刑事案件。
(4)醫療救護保障組。組長由區衛生局領導擔任,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由區、鄉鎮(街道)兩級醫療救援機構抽調力量組成。主要負責:在現場附近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及時轉護送重傷員到就近醫院治療。區衛生局要指定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作為定點救治醫院,并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制定挽救方案,其應急行動與120醫療急救中心緊密接軌。
(5)環境監測組。組長由區環保局領導擔任,環境監測人員由區環保監測站組成。主要負責:對受事故污染影響范圍內的大氣、水質、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區域范圍和危險物質的成份及濃度,對事故現場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質的處置提出處理意見和進行監督管理;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做出評估報告,為現場指揮部消除事故污染源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6)運輸保障組。組長由區交通局領導擔任,救援人員由交通、公路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調集專用機械、工具、器具參加搶險作業,組織應急車輛保障搶險物資運送和人員安全疏散。
(7)技術咨詢組。組長由區安監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安監、環保、公安、消防等部門有關專家組成,必要時,要邀請高校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參加現場處置。主要負責:參與現場救援指導工作,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事故現場危險源可能的危害程度和后果情況,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決定事故處理結束后需要妥善保護的現場部分;并就事故現場和受事故影響地區人員能否進入等問題,向企業和指揮部提出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等事項的建議。
(8)新聞信息組。組長由區委宣傳部領導擔任,成員由現場指揮部、區政府辦和事發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按照現場指揮部提供的新聞通稿,及時向新聞媒體提供準確信息,通報事故真相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引導宣傳輿論,組織媒體正面宣傳,避免謠言流傳;密切關注網絡輿情,防止網上炒作。
(9)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鄉鎮(街道)領導擔任,成員由民政、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會、保險和事故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和因公傷亡人員的撫恤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等級劃分
事故應急等級分為三級:即一級緊急事件(現場應急)、二級緊急事件(有限應急)、三級全面緊急事件(全體應急)。
1、一級緊急事件(現場應急)
事故情況:首批應急組織或一個部門在正常情況下,利用資源能夠控制處理的事故,除事發地或相鄰區域外,不必疏散人員,該事故影響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圍內。
相應救援機構:消防部門。
2、二級緊急事件(有限應急)
事故情況:危險性或影響面積較大的事故,對事故地點周邊人員生命或財產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可能需要疏散周邊地區一定范圍內的人員。
相應救援機構:消防、公安、交警、安監、衛生、環保等部門。
3、三級全面緊急事件(全體應急)
事故情況:危險性或影響面積很大的事故,對事故周邊的人員和財產安全構成巨大威脅,可能需要疏散大范圍內的人員,必須利用全區所有部門及一切資源的事件或需要省、市專業機構的技術和救援物資的支持。
相應救援機構:各成員單位。
六、應急救援程序
(一)接報事故救援信息
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報告所在地鄉鎮(街道)值班室。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鄉鎮(街道)值班室接報或接警時,接聽人應當做好信息記錄,并詳細查詢以下內容:包括日期、事發地點、事故單位、現場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事故類型(如泄漏、爆炸、火災)、危化品名稱、容器類型,污染擴散周圍影響(周邊是否受其他危化品威脅,是否污染附近水源、下水道或土壤)、已泄漏量和泄漏持續時間,估計泄漏總量,是否有大量物質進入大氣,泄漏事故是否發生在受限空間,現場氣象條件、地形條件、人員疏散及醫療救援等詳細信息影響的。
(二)應急救援通知
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或報警后,應立即報告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指揮中心,隨即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單位做好應急行動準備。
(三)現場組織事故處置
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應急等級,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任命現場指揮長。現場指揮長授領任務后,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立即對先期到達現場的相關搶險單位和人員下達搶險指令。各救援隊伍分別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按各自職責和處置程序開展應急救援。
1、詢情。準確了解事故類型(燃燒、爆炸、毒害、腐蝕等);事故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名稱、事故現場遇險人員數量和分布情況;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儲存數量、泄漏部位、泄漏時間、泄漏數量、泄漏形式、擴散范圍、周邊單位、居民、地形、電源、風向、水源、火源、消防設施、器材、起重挖掘設備、工藝措施及到場人員的處置意見。以上工作由區安監局負責,事發地鄉鎮(街道)、事故單位配合。
2、偵檢。立即進行搶救和搜尋遇險人員,采用有效手段和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的數量、擴散濃度和范圍,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收集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確認設施、設備、管道、建(構)筑物險情及可能發生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及部位;確認消防設施、器材運行情況;確定搶險救援方案、制定疏散撤離路線、劃分警戒區域。以上工作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區公安分局、環保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配合。
3、警戒。警戒區域應劃分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安全區。在重危區設封鎖線,在安全區設隔離帶,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并進行逐一檢查登記,不準與搶救無關人員、車輛進出。以上工作由區公安分局負責,交警大隊配合。
4、搶險。根據不同類型的事故和可能二次發生的危險,有針對性地采取不同方式進行搶險和搶救。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上工作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
5、救護。組織救生救護隊,攜帶救生救護器材和藥品,迅速進入各危險區域開展對遇險人員的救生和傷害人員的救護轉移,并進行登記、標識、現場急救;將受傷染毒或中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安全地帶或上風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有條件的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接觸或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采取心肺復蘇措施,并用氧氣輔助;立即脫去被污染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根據傷者不同傷情,采用特效藥物對癥治療,傷勢較重者立即就近轉護送至定點醫院救治。以上工作由區衛生局負責。
6、洗消。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止造成次生災害。洗消對象包括輕度中毒的人員、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消防人員、其它搶險以及群眾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以上工作由區衛生局負責。
7、清理。少量殘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術處理或視情轉移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吸附或洗滌劑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洼、溝渠處),確保不留殘液;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后,撤除警戒時,應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做好移交,安全撤離。以上工作由區環保局、消防大隊負責。
8、聯絡工作。現場指揮部要密切注視現場動態,防止事故擴大,并與區應急領導小組保持聯系;如應急等級擴大,應及時聯系市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心進行技術咨詢和請求技術援助;要指定現場信息聯絡員,及時向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和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事故現場處理進展情況。
9、救援結束。應急救援結束后,由現場指揮部報告區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救援結束,宣布終止預案執行,現場各救援隊伍即時撤離現場。
10、事故調查。由區安監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相關機構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
11、善后工作。由事發地鄉鎮(街道)妥善做好善后處理和恢復重建工作。
12、總結評估。現場指揮部要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和對救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
七、不同類型事故處置程序
(一)易燃、易爆液體燃燒、爆炸事故
1、采用干粉、泡沫、消防砂土對事故點進行撲救,同時立即關閉物料的進出口閥門,并對事故周邊儲存設施采用冷卻水噴淋冷卻,或形成水幕保護,防止事態擴大。
2、切斷事故區域電源,開啟夜間應急照明燈具。
3、搶救人員佩帶合適、必要的防護用品進入已控制的危險區域內搶救人員、轉移危險化學品。
4、對散流未燃燒的液體以泡沫覆蓋和砂土填埋吸收,防止擴散,同時嚴控燃燒事故點以外的明火。
(二)易燃固體(非遇濕自燃危險化學品)燃燒事故
1、切斷事故現場電源、啟用夜間應急照明燈具。
2、以消防水、消防砂土撲滅事故點。
3、用消防水冷卻周邊儲存物和建(構)筑物。
(三)易燃、易爆液體泄漏事故
1、切斷整個事故區域電源,關閉事故點進出口閥門,切斷泄漏源或移開未泄漏儲存包裝桶(罐),夜間啟用防爆型應急燈具照明電源。
2、在警戒線內嚴控明火。
3、在泄漏點以砂土設立圍堰,防止泄漏液體擴散;以泡沫液覆蓋液面,并用防爆泵將漏散液收集于專用容器中。
4、用非燃燒吸附材料、砂土吸收殘余液體。
5、搶救人員持滅火設施、滅火器材在現場監控,隨時準備撲滅可能發生的火災。
(四)易燃氣體泄漏事故
1、切斷危險區域電源。
2、切斷氣源閥門,對氣源容器進行水冷卻,有氮氣保護的即充氮保護。
3、在危險區域內嚴控明火。
4、用二氧化碳氣體對泄漏點噴射、稀釋和隔離可燃氣體。
(五)有毒氣體泄漏事故
1、根據泄漏量及可能發生的最大泄漏量,確定危險區域,立即組織疏散危險區域內所有人員(搶救人員除外)。
2、搶救人員必須佩帶相應的防護用品、防護器材進入危險區,切斷泄漏源或移走未泄漏的鋼瓶。
3、立即組織對泄漏源的封堵。
(六)酸堿腐蝕品泄漏事故
1、立即切斷泄漏源。
2、用耐腐蝕材料或砂土圍堵泄漏液,并以大量水稀釋。
3、用能與酸堿中和的物品進行中和。
八、現場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事故發生初期,現場指揮長未到達現場前,事故單位或先期到達現場的救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現場指揮長到達現場后,現場各救援單位應服從指揮長的調度指令,仍按各自分工職責,積極開展相關處置工作。
(二)專家咨詢組專家到達現場后,要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要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三)緊急狀態下,參與救援的各專業應急隊伍應明確一名現場聯絡員,負責信息報告和工作聯絡,與現場指揮部和指揮中心保持緊密聯系,確保通信暢通無阻。
(四)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應急物資、特種設備裝備、救援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應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攔或拒絕。
(五)應急救援行動優先原則:員工和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散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六)疏散行動的目的,在于保護公眾的生命和健康,應從危險區域內下風有序組織向安全地帶疏散,同時利用公安巡邏車警笛系統或報警器,通知危險區域內受影響的人員快速撤離現場。
(七)事故污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志,所有車輛和救援人員應服從現場公安值勤人員的指揮,按警戒路線行駛和停放,避免人員傷亡。
(八)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事故大量泄漏救援時,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鞋和化纖衣服,應視情況關閉手機。
(九)應急救援內、外機構之間的通訊聯絡方法以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為主,消防人員按消防應急預案中的通訊聯絡方法進行。
九、應急預案演練與經費
(一)各鄉鎮(街道)、各成員單位、危險化學品企業應結合實際,根據本預案制訂本單位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分預案,適應應急行動時使用。
(二)區安監局負責編制協同演練綜合行動方案,針對不同事故類型,每年應組織一次較大型應急預案演練,進一步檢驗本預案實踐水平,提高各應急救援隊伍協同作戰能力。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經費由事發地鄉鎮(街道)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應急演練經費、獎勵經費由各級財政負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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