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經典】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
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小組成員負責發布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小組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二、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小組成員、搶險小分隊小組成員、社區巡查小組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區
2009年8月11日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2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強降溫天氣、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園路面結冰、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校園救災工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校園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校園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校園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校園要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園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校園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校園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和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校園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場、圍墻、下水道、電線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級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校園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校園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校園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校園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市區和校園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校園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校園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校園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校園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校園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制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校園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校園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電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匯報,聯系“110”或“119”等相關部門到場救助,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②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并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脫險師生。
③后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校園校長是本校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校園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3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于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應急機構
1、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周振泉(校長)
副組長:尹曦翔(副校長)
成員:吳小文、李慧萍、張義智、史建華、
賀志斌、張國章、龍新華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任何人員發現災情后,要敢于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并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向教體局匯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系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后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員聯系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規范和措施,()總務處監督檢查災后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校園災后該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后,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教體局和縣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害后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水湄小學安全領導小組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某某集團控股有限單位、區、街等上級有關部門對防汛工作的具體要求,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使汛期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編制單位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了搞好防汛搶險工作,確保本單位安全度汛,預案編制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結合”的方針,本著“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以科學的態度認真分析實際情況,立足防大汛應對突發性災害天氣,切實做好防汛排澇的各項準備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現象,避免和減少經濟損失,保障汛期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編制操作性較強的防汛預案,確保單位及職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 防汛工作指揮系統
防汛工作嚴格執行行政首長領導下的分級負責制,層層夯實責任,防汛期間各車間部門一把手親自掛帥,同時為使防汛的各項指揮工作的有序進行,單位成立防汛工作指揮部。成員如下:
總 指 揮:集團單位黨委書記、總經理 副總指揮:集團單位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
成 員: 單位各分管領導、本部各部門負責人。
聯 絡 員:xxx
值班電話:
單位辦公室:
綜 合 部:
夜間值班:
值 班 室:
三、組建搶險應急分隊
在汛期,為預防災害事故對生產經營造成影響,我們按照某某集團(控股)有限單位、區、街防汛指揮部的要求,組建保安隊和消防隊為主的應急搶險分隊,應急搶險分隊服從單位防汛工作指揮部領導,在汛情緊急情況下隨時進入防汛搶險戰斗負責處置緊急情況。
四、 建抗洪搶險隊伍
1、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澇的各項準備工作,我們依據上級防汛指揮部的要求,組建以民兵和青壯年職工為主體的二百人搶險隊伍,出現特大汛情將服從區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動,做好上堤抗洪搶險的準備。
2、在防汛期間,為搞好單位內部搶險排澇工作,由單位職工組成100人的搶險隊伍,一切搶險工作由單位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動。
五、 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準備
為安全渡汛,保證企業財產不受損失,在預報大雨及暴雨來臨時,各車間、部門應加強防汛力量,保證在崗人員不得少于2人。同時,為確保單位所屬企業各生產車間的廠房、庫房及重點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絕各種細菌通過地下排水對食品的感染,車間、部門相應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對廠區內地下排水管道檢查,各庫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找主管部門解決,對地勢低洼部位應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實保證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確保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六、 做好防汛物資的.準備
為搞好今年的防汛搶險、排澇等項工作,做到有備無患,各有關部門做好防汛設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閘板、防水膠堵、通訊線路、值班車輛等各類物資的管理、維修、保養等項工作,使之處于良好戰備狀態。目前,我單位備有防汛工具:鐵锨50把、扁擔50條、排水泵3臺、籮筐18個。
七、 嚴格防汛值班制度
為確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單位領導及管理人員防汛值班。對重點要害部位設專人值班制度,車間及有關部門領導值班制度,特別是遇有中、大雨時各重點部位必須有車間部門領導在崗,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 防汛工作中各部門職責
在防汛工作中,貫徹“誰領導、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樹立全局觀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項準備工作。為此,制定各有關崗位職責:
在汛期積極組織安排好生產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項工作,及時掌握汛期的天氣變化,結合生產實際協助組織排水、搶險。遇有雨情預報或夜間突發雨情,各車間、部門主要領導及防汛重點部門領導必須立即上崗巡視檢查本車間、部門漏雨積水情況,并服從單位安排。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為保證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在施工中發生自然災害時,能及時有效地采取應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災害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的各種損失,在突發自然災害如:大風、暴雨、狂雪等時做出應急準備、應急分工、職責與響應、報告與記錄等。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保人身、保設備”為原則,結合《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內容和有關實施細則制定。
2概況
本組織機構適用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的應急與響應的組織處理工作。
結合本地自然氣候的特點,自然災害主要分為:地震、暴風(沙塵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嶺發電有限公司2X660MW機組擴建工程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當地政府、以及華能陜西公司及工程安委會領導下統一指揮下進行,各參建單位及各部門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指示、命令和指揮,積極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抗擊自然災害的應急、救援、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3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3。1。2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的主要職責
3。1。2。1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部門有關抗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災害的預防規劃和救災工作計劃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抗災組織機構;
3。1。2。4廣泛開展抗災工作的宣傳和抗災知識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
3。1。2。6指揮抗災搶險及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3。1。2。7組織制定抗災應急工作計劃及措施審核批準抗災應急救援預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氣預報,確定進入抗災戒備狀態,并向本工程各部門下達抗自然災害指令,
3。1。2。9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加強抗災工作的宣傳和教育;
3。1。2。10發布抗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命令;
3。1。2。11負責本現場抗災的組織協調和搶險力量的調集及搶險指揮和正確處置:
3。1。2。12通報抗災搶險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3。1。2。13負責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搶險救援有關情況;
3。1。2。14當搶險救援過程中人力或資源不足時,應向當地政府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警,向公安武警部隊、消防支隊、武裝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組成搶險專業救護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3。1。3。1抗災搶險專業救護隊(隊長、隊員)職責
1、自然災害前工作:由各自參建單位組成的搶險救護隊,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計劃儲備應急救援、隊員的救援著裝、救援工具及救援物資,負責從本部門施工隊伍中調選若干名隊員,經常開展防災搶險業務的訓練和演練,應變突發自然災害事故的搶險;
2、自然災害戒備狀態: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單位負責集結本部門搶險救護隊全體成員,統一待命,協助現場指揮組和治安、生活保障組全面作好災前的各項防備工作;
3、自然災害來臨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緊急調集隊員趕赴抗災現場,投入救援物資,接受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排除險情、救助傷害人員、隔離封堵、保護財產、搶修設備、搶修通訊等搶險救災工作。
3。1。3。2物資供應部職責
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迅速將搶險救災相適應的應急儲備物資輸送到洪澇災害事故現場,在洪澇災害事故發生后負責及時提供設備的搶修物資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儲備救援物資,保證機組和其他設備、設施搶修所須物資的及時供應。保障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供給。
3。1。3。3工程管理部職責
1、對在建(構)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檢測
1)根據設計院意見及抗災組織技術的要求,應對現場所有建(構)筑物檢查復審,對建(構)筑物進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鑒定,對檢查鑒定不符合的建(構)筑物要求的,必須給予加固。
2)對現場重大危險源(主廠房、供水系統、燃油罐及輸油系統、氫站及輸氫系統、加油站、特種設備、酸堿罐和化學藥品庫)等重點檢測,對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須及時給予加固和整改。
3)應加強對電氣設備和輸電線路防災強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損壞的檢測保護,檢查主要電氣配電室、升壓站等房屋防災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2、結合本施工現場施工用電結構和防災要求,督促各參建單位要制定保電措施和供電措施。
3、防震防汛設施的檢測
1)現場主要的排洪設施下水井、地漏、下水道、排水井、排水道、地下排水泵、地下排水管道、回水井是否正常符合防災的要求;
2)現場主要建(構)筑物屋頂、窗、門、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設計要求;
3)避雷設施是否按規定檢驗合格;
4)地下設施、電纜孔洞、電纜豎井、電纜溝、管道溝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設施是否完好無損,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質量部職責
依據當地政府的天氣預報,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災前主要建(構)筑物和設備系統的防汛能力檢測檢查,結合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儲備防護狀況等,綜合預測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的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3。1。3。5綜合管理部職責
自然災害前應有效組織各種車輛進行抗擊災害的應急救援的日常演練,合理組織、編制求援車輛的儲備及駕駛人員的分工;發生自然災害時合理安排運輸車輛能夠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受災部位進行人員轉移和搶修道路,確保救災物資的及時輸送和救護傷害人員的及時轉運,積極配合物資供應和醫療救護組開展救護工作。
通過公司各種傳播媒體,廣泛開展等多種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澇事故災害、自然災害、防災減災、災害救護、災害避險、災害逃生、災害自救、災害認識、災后生存、災后重建等各種災害宣傳教育,積極配合廠部搞好抗洪防汛應急宣傳,增強職工的防災意識,提高職工發生災情時進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員工搶險救災應變能力。洪澇災情發生時,采取各種有效宣傳工具通告指揮部公告災民互救及抗災中應注意的事項;及時平息各種謠傳。
3。1。3。6保衛部門職責
加強對各參建單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積極開展災情日常的應急演練工作,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對自然災害事故現場有效進行隔離、疏散、交通指揮、現場警戒、重要物資、設施的管護工作,保護全現場和員工財產,維護全現場施工秩序。
3。1。3。7應急搶救救援物資儲備
1)擴建處及各單位搶險救護隊應負責專業搶險器械的儲備:消防頭盔、防(火、燙)服、防護靴、防(火、燙)手套、正壓呼吸器、安全帶、安全鉤、安全繩、消防斧、消防剪,消防鍬、消防擴音器、破折器具套件、緩降器、千斤頂、圓盤鋸、鏈鋸、輕便火焰切割機、應急搶險照明燈和電纜等;
2)醫療救護、各單位及擴建處后勤組負責儲備:警戒繩、臨時圍欄、禁止通行標志、警戒區域標、揚聲器、呼吸保護器、救護擔架、培訓急救員、輸氧設備、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藥品等。
3)物資部門負責的物資儲備:雨衣、雨鞋、防雨布、鐵鍬、洋鎬、纖維帶、沙子、潛水泵、膠皮管、電纜、鐵絲、臨時帳篷、水桶等。
3。1。4應急報告
3。1。4。1當現場任何一名值班人員或工作人員及員工發現自然災害險情或接到上級通報后,都應首先立即向應急救援值班辦公室報警。并簡單扼要簡述災害事故地點、原因及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設備或廠房損壞程度。
3。1。4。2應急救援值班辦公室及時向救援指揮部領導匯報,通知各參建單位組織所轄部門緊急啟動本預案,各單位人員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門人員各就各位,奔赴災害現場。
3。1。4。3各各參建單位再災害現場救災時,應及時采取必要的防止災害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時針對災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的情況下,必要時采取可行的擰停不損一切措施,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3。1。4。4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接到災害報警時,應根據災情的嚴峻程度和存在的危害性,按有關規定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警或請求支援;
3。1。5應急通信
通信聯系電話按上級抗災主管部門下發的通信電話號碼和本工程下發的`最新電話號碼簿執行。在災害發生后,通信應急小組全力確保調度電話暢通,確保抗災值班電話(全國直撥)的暢通。
3。2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在自然災害發生期間和終止后,及時分析和預測災害發展可能帶來的后果,預先采取有針對性地措施進行防范。
3。2。2各部門、各參建單位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要顧全大局,針對災害的蔓延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災害損失擴大。
3。3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連降暴雨期間、暴風雪初時等,啟動“常規預案”。
3。4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常規預案:
3。4。1。1在連降暴雨期間,暴風雪初時等惡劣氣候下,各搶險隊長、防災車司機均應與應急辦公室保持聯系,隨叫隨到:工程管理部,安質部派人加強各類防災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發現險情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
3。4。2應急響應
3。4。2。1應急救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自然災害的報警后,應盡快趕赴災情現場,針對發生災情的嚴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職責,投入災情事故的組織、搶救和指揮中。
3。4。2。2應急救援專業救援隊隊長或成員接到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啟動命令后,立即盡快通知應急救援組各組長和成員,盡快落實必要的交通車輛。
3。4。2。3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所有成員接到緊急啟動命令后,都應迅速趕赴災情事故現場,接受指揮部或組長的領導,履行各自的職責和任務,緊急起用儲備搶險救援物資,盡快投入搶險救援。
3。4。2。4各參建單位物資供應部、專業救援隊隊長接到緊急啟動命令后,針對發生洪澇災情的性質和指揮部及各搶險救援的應急需求,及時調配提供儲備救援物資和設備及車輛交通。
3。4。2。5所有各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都是公司應急義務搶險救護隊員,在自然災情發生后,必須堅守崗位待命,服從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的統一指揮和調遣。
3。4。2。6所有員工都是應急義務搶險救護隊的一名成員,在自然災情發生后都應堅守崗位,服從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和調動,積極投身于搶險救援工作中。
3。5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各參建單位員工在自然災害發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進行。
3。5。2根據實際情況恢復對生活區的供水供電,做好恢復工作,防止損壞設備,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醫療應急組及時做好宣傳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飲用水和生活用品供應,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應急小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6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災害發生后,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臺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工作領導小組及聯系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工作職責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取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墻、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的發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練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校方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是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撤離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及時打開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
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應,指揮個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A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教育辦領導匯報,聯系“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B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并就地取材展開營救尚未脫險的師生。
C后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量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7
為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和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和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隊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和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隊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發布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和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和上報工作。
(4)小組隊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和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隊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和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和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8
一、適用范圍
1、本預案所指結合我公司實際;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 長:黃××
副組長:陳××
成 員:李×× 黃×× 楊××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與工廠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公司與工廠及員工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公司與工廠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一)公司與工廠各部門職責。公司與工廠員工在負責人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祖軍任組長,分管行政負責和各辦公室組成的工作小組。
1、在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匯總和收集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公司與工廠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檢查公司與工廠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學習其他單位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公司與工廠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成立由祖軍負責的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
1、根據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公司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3、檢查、督促公司與工廠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4、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廣大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5、經常性地開展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廣大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公司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公司與工廠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廣大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與工廠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公司與工廠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公司與工廠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任何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公司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公司與工廠的特點,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員工的安全。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公司一把手是公司安全工作的
第一責任人,對員工安全、公司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公司與工廠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9
自有人類歷史以來,自然災害便如影隨形,讓人類社會在收獲文明的同時也品味到痛苦的滋味。盡管隨著科技的進步,人類防災抗災能力有了顯著提高,但自然災害好像也“長出了本領”,一直有增無減,為患眾生。諸如地震、洪水、風暴、干旱以及火山噴發等形形色色的自然災害,仍然嚴重影響著人類的生產和生活,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若干應急工作小組,各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均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配備若干成員。
(1)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
(2)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xxx;職責是:在最短時間內了解事故情況;指揮搶救,制止事態擴大,盡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初步情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3)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xxx、xxx;職責是:協助組長工作。
(4)協調聯絡組組長:xxx;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協調各應急工作小組工作;及時報警,請求當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及社會力量的支援;協助調查事故原因及受傷師生、財產受損情況;協助善后處置工作。
(5)搶救搶險組組長:xxx;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組織師生撤離,組織學校力量搶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搶救工作。
(6)秩序維護組組長:xxx;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保護貴重物品,負責現場安撫,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7)后勤保障組組長:xx;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負責搶救車輛、搶救物資的調配等等。
(8)機動應急組組長:xxx;職責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應準備。
二、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事故報告的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警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將突發安全事故及時匯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5、學校對突發安全事故不得緩報,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有效搶救時間。
三、工程建設、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經認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風災、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時,要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公安部門。
4、迅速組織對受傷師生的搶救,及時報警,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四、相關的報告電話。
報警:110;事故:110;
火警:119;急救:120;
永嘉鎮派出所
縣教育局
縣安監局
縣衛生局
縣疾控中心
當地醫院
縣人民醫院
縣中醫院
永嘉鎮政府
五、學校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聯絡電話:xxxxxx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0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防災方針,共同做好本系統防自然災害工作,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皮文彬
副組長:許峰、王靜、李平剛
成員:李加軍、馮萬影、史居團等中層領導、各年級主任、各班班主任。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部署校園臺風、暴雨、寒冷、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御,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組織師生學習掌握臺風、暴雨、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配電房、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四、防災應急方案
1、全校師生,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顯得尤為重要,每學期進行疏散撤離演習一次。
2、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設備在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3、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在接到臺風、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4、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和衣盆摔落傷人。
5、各處(室)、年級組、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6、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7、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8、災后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1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xxx(負責全面協調指揮)
組員:xxx(負責教學區物業)
xxx(負責家屬區物業)
xxx(負責學生宿舍物業)
xxx(負責上教學區物業)
xxx(負責教科園區物業)
xxx(負責保安隊員調動及協調)
xxx(負責消防隊員調動及消防協調)
xxx(負責客戶服務協調)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xxx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局負責人和區、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7.3.2.2 啟動程序
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7.3.2.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7.3.3.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7.3.3.2 啟動程序
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7.3.3.3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7.4.1.1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7.4.1.2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局向市局報告,請求市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7.4.1.3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局接到災情信息后,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7.4.2.1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4.2.2 新聞發布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災情和救災信息。
7.4.2.3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發布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1.1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2322716。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關于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范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10.3 各種規范文本
包括預案啟動審批、應急期間信息通報、新聞發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詳細列出預案參與部門(單位)及聯系人名單和通聯方式,并及時更新。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3
為了做好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災后恢復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農作物造成的損失,保障全縣農作物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根據我縣實際,特編制20xx年縣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緊圍繞農業中心工作,本著“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增強廣大農牧民防災減災意識,切實保護好廣大農牧民生命財產安全,盡量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抗結合。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報,樹立可持續治理的科學發展觀,增強防范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局長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股站和各鄉鎮農技人員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一旦發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突發性暴雨洪澇、低溫、冷害、風災、雹災、霜凍等農作物重大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
五、應急組織機構
農業局成立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主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股站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鄉鎮農技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
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植保植檢站,辦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檢站站長兼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一)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職責
匯總、核查全縣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提出建議意見;及時收集、反映與農作物有關的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預測預報信息;在發生時期,組織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動態;研究決定災害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宜,決定啟動和解除災害應急預案;安排部署農作物防災減災工作,指導農作物抗災救災和災后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二)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股站職責
災情發生后,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趕赴工作崗位開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職責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協同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做好配合并督導各股站和相關鄉鎮技術人員工作。
2、辦公室、植保植檢站負責核查、收集、反映災情,指導災后生產;制定農作物災后生產恢復指導意見、落實各項農作物抗災減災生產技術的示范、推廣、應用。掌握災后需補種、改種農作物的種類、品種、面積和所需種子數量等情況,指導種子調運、供應。
3、科教股組織開展災后農業生產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
4、土肥站制定災毀耕地修復及培肥方案,指導開展災毀耕地修復、地力提升和農作物的科學施肥。
5、農機監理站建立農機抗災救災服務隊,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災搶險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6、財務股負責救災資金的準備和政策落實工作。
七、預防預警機制
1、預警信息:主要包括氣象局等部門暴雨洪澇、低溫、冷害、風災、雹災、霜凍等預警信息,全縣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情況。
2、信息采集:采集內容主要包括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災種、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和受災面積、損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3、信息報送:災情發生后,由辦公室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州農業局報告。農作物重大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上報詳細農業重大信息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八、預警發布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布預警:
1、收到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氣象災害預測預報。
2、發生其它突發性農業自然災害的。
九、預防控制
1、不斷完善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有關單位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到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根據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發生規律,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作物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避災抗災能力。
3、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
4、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未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護。接到低溫凍害等災害預報后,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立即組織、指導農民采取熏煙、噴施植物抗寒劑、覆蓋以及噴灌等相應防范措施。
十、臨災和災后的應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為:報告縣政府請求立即做出應急處理,協調有關部門實施防災預案;迅速組織力量赴現場進行調查,分析災害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為縣政府決策提供準確情報,發動群眾開展群防群治,確保不成災。
十一、應急響應
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部署抗災應急工作,向縣政府報告災情,申請啟動縣應急預案;派出技術小組深入災區調查了解災情,指導幫助災區開展農作物救災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指導意見。
十二、應急解除
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應急解除。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防范與處置工作,使其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綜合利用水庫調度通則》、《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實施辦法》、《山東省實施辦法》、《山東省實施辦法》、《山東省實施辦法》和《山東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威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威海市行政區域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發展。
(2)依法監管,統籌管理。
(3)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4)安全第一,常備不懈。
(5)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6)因地制宜,城鄉統籌。
(7)突出重點,兼顧一般。
(8)公眾參與,軍民結合
(9)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2組織機構
2.1領導機構
2.1.1成立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指揮由市長擔任,常務副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和市水利局局長擔任,副指揮由威海軍分區和91329部隊司令員、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以及市城鄉建設委主任、海洋與漁業局局長、武警支隊支隊長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日報社,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監察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城鄉建設委、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局、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衛生局、旅游局、安監局、鐵路局、民航局、廣播電視臺、地震局、氣象局、水文局、供電公司、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威海軍分區、91329部隊、武警支隊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貫徹實施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擬訂全市防汛抗旱規章制度,及時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體部署;組織制定市內主要河、庫防御洪水方案以及抗旱預案、跨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實施水資源調度工作;及時掌握全市水情、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以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調度全市水利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各市區(含高區、經區、工業新區,下同)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組織開展防汛安全檢查,組織調配全市防汛抗旱物資和隊伍;負責市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和市級防汛抗旱隊伍建設;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完成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2.1.2成員單位職責
市防指成員單位要按照本部門、本系統職責分工,逐級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制定防范措施,組織防汛檢查,督促整改防汛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確保各項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防總以及省政府、市政府一系列防汛抗旱重大部署,執行市防指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指令,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共同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1)市委宣傳部:會同威海日報社、廣播電視臺,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宣傳報道;向社會宣傳防汛搶險、抗旱救災、抗災自救知識;及時向公眾發布雨情、水情、汛情、旱情、風暴潮等信息;跟蹤報導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活動。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防汛抗旱設施、重點工程除險加固規劃和建設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
(3)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組織企業開展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協調防汛搶險、抗旱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協調保障抗洪搶險期間的電力供應。
(4)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各級教育部門、各類學校做好防汛工作;加強校舍安全排查和在校師生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5)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洪抗旱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或者轉移;協助做好河道清障以及搶險救災通行工作,保障抗洪搶險車輛通行便利。
(6)市監察局:負責監督貫徹執行上級命令以及落實防汛責任制情況,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7)市民政局:負責洪澇旱災地區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8)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各市區籌集和落實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救災資金,及時撥付資金并監督使用。
(9)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表彰、獎勵抗洪搶險以及抗旱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10)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監測、預防、勘察和防治地質災害。
(11)市城鄉建設委: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城市防汛排澇規劃、應急供水預案;加強城市防汛排澇、供水工程設施的安全運行管理;組織城市規劃區防汛排澇搶險以及應急供水工作。
(1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所轄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洪安全,確保道路暢通;做好公路(橋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緊急情況下責成項目業主(建設單位)強行清除礙洪設施;優先運送防汛搶險、防疫、抗旱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提供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
(13)市水利局:負責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行業管理;制定防洪預案和水資源應急預案;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洪水預報,在與氣象部門會商的基礎上,負責雨情水文的測報和發布,做好防汛調度和抗旱水源的調度;制定并監督實施防汛抗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歲修、應急處置、水毀工程修復計劃;負責監督防洪工程的運行安全,組織抗洪搶險工作;指導城市防洪工作。
(14)市農業局:負責洪澇旱災后農業生產救災與恢復以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業旱、澇等災情信息。
(15)市林業局:負責指導、協調林區防汛以及國營林場、苗圃的救災、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指導屬地市區政府(管委)清除河道行洪區內的阻水林木。
(16)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沿海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臺避風工作。
(17)市衛生局: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后,及時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和控制疫病發生和流行。
(18)市旅游局:負責開展旅游安全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汛期旅游景區(點)以及游客安全工作。
(19)市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20)市鐵路局:負責鐵路工程以及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清除鐵路建設中的礙洪設施;組織運力運送防汛搶險、防疫、抗旱人員和物資、設備。
(21)市民航局:負責機場以及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優先運送防汛搶險、防疫、抗旱人員和物資、設備。
(22)市地震局:負責地震預報;向市防指以及水庫、堤壩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及時通報震情,指導防震工作。
(2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從氣象角度對影響汛情、旱情的天氣形勢作出監測、分析和預測;汛期及時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作出預警和滾動預報,并向市防指以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氣象信息。
(24)市水文局:負責提供水文預報和水情、雨情等實測信息。
(25)威海供電公司:負責電力設施的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搶險、排澇、抗旱救災電力供應。
(26)威海聯通公司、移動公司、電信公司:負責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確保汛期通信暢通;做好發生特大洪水的應急準備,保障搶險現場通信暢通。
(27)威海軍分區、91329部隊、武警支隊:根據汛情需要,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抗旱救災以及執行重大防洪抗旱措施的任務。
2.2辦事機構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設在市水利局,作為市防指的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省防指、市防指的指示;組織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市內主要河道、水庫防洪抗旱預案的編制、審查以及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調度方案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市內主要河道、水庫工程防洪排澇調度方案和沿海地區防臺風方案;督促各市區政府(管委)及其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防汛抗洪責任制,參與組織抗洪搶險工作,并進行業務技術指導;指導城市防洪工作;負責防汛通信、調度現代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抗旱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經費的分配使用計劃,并監督實施;及時準確地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運行狀況,必要時,發布雨情、水情信息、水情預報和汛情公報;提出全市防汛抗旱部署和決策意見,為市政府和市防指決策提供參考;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調查處理防汛抗旱事故和表彰先進。
2.3專家組
市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建立專家庫,并依據實際情況組建專家組。主要職責:參加市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和專題研究;按照市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防汛抗旱形勢和趨勢,為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為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2.4市區指揮機構
各市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區防指),在市防指和市區政府(管委)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防汛抗旱工作。市區防指由市區政府(管委)和有關部門、單位以及當地部隊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2.5其他指揮機構
大中型水利工程有重要防洪任務的單位,汛期要組建臨時防汛指揮機構,在同級政府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災工作;跨行政區域的,可組織聯合防汛指揮機構。有防洪任務的部門、行業、企業根據需要成立防汛指揮機構。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海洋信息
(1)各級氣象、水文、海洋與漁業部門要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同級防指。
(2)各級氣象、水文、海洋與漁業部門要組織對災害性天氣進行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同級政府和防指。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屬地市區防指要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河流、水庫發生洪水時,屬地市區水文部門要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要在1小時內報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要在20分鐘內報市防指,為市防指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水庫工程信息
①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要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各類水庫發生重大險情要立即上報市防指,大、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要在險情發生后2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基本數據報市防指,小型水庫發生險情后1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基本數據向上級防指報告,在2小時內報告市防指。
②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要根據防洪搶險預案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和需采取的措施等。
③當出現特大暴雨,有漫壩危險,或者發生重大險情,危及大壩安全,同時通信中斷無法向上級請示決策時,水庫防汛指揮機構可按照水庫汛期控制運用方案中的非常措施執行,以確保大壩安全,減少災害。
④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造成潰壩時,要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保證群眾安全轉移,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2)河道工程信息
①當主要河道發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級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工程監測,在每日8時前將堤防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報上級工程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轉報市防指。發生重大險情時,屬地市區防指要立即報告市防指,并在2小時內將初步核實的險情基本數據報告市防指。
②當主要河道等出現險情或者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可能決口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和同級防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等;要加強指導或者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并提供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支持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市防指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市防指要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要立即上報,較大級別以上災情要在災害發生后2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告市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續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3)各市區政府(管委)及其防指要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防指要加強旱情監測,全面掌握水情、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農田土壤墑情和城鄉供水情況。屬地市區防指要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規定上報受旱情況;遇旱情急劇發展時,要及時續報。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泵站等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堤防防護的城市要及時封閉穿越堤防的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對跨汛期施工涉及河道、水庫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河道、水庫和城市防洪預案、風暴潮防御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山區防御山洪災害預案、抗旱預案、城市抗旱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要制定河道、堤防險工險段及水庫病險部位、工程搶險方案,并報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合理配置儲備必需的防汛物資。在防汛重點部位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滿足應急需要。各市區、重點防洪工程及受洪水威脅單位的防汛物資根據《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標準定額儲備。防汛物資可采取自儲、委托儲備、社會號料等多種儲存方式。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的預警回饋系統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嚴格執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并責令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對在河道、水庫、灘涂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要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報相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責令限期拆除;對可采取補救措施的,責令限期整改。
3.2.2河道洪水預警
(1)當主要河道即將出現洪水時,各級水文部門要按照《水文情報預報規范》要求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并及時向市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
(2)當主要河道發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由市防指或者市防指授權屬地市區防指向社會公布有關汛情、工情、災情以及搶險情況等;發生超標準洪水時,市防指和工程所在市區防指可依法向社會公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在轄區內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等。
(3)各級水文部門要跟蹤分析河流、湖泊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緊急情況下,水文部門每小時更新一次水情。
3.2.3山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市區要根據山洪災害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水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發生過山洪災害的市區要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地區要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其中,汛期要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要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鎮(街道)、村(居)和相關單位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告市區防指或者有關部門、單位,以便及時組織搶險救災。
3.2.4臺風與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中央氣象臺發布的臺風信息,氣象部門要密切監視,做好未來趨勢預報,并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報告同級政府和防指。
(2)可能遭遇臺風襲擊的市區防指要加強值班,跟蹤臺風動向,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
(3)預報將受臺風影響的沿海市區防指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
(4)各級水利部門要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管理單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要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措施。
(5)各級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電力、通信、工商、港航等部門,要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以及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并組織做好船只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各級海洋與漁業部門要加強對風暴潮災害多發區的潮水位監測,做好風暴潮的預測預報,及時向市防指及沿海市區政府(管委)發布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3.2.5干旱災害預警
(1)各級防指要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各級防指要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預測干旱發展趨勢,并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各級防指要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建設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
3.2.6供水危機預警
因干旱引起的大范圍供水危機,由屬地市區防指向社會公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1)各級防指要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本地區的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
(2)各級防指要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1)各級防指要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河道、水庫防御洪水方案,主動應對各類洪水。
(2)各級防指要及時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
(3)河道防御洪水方案,由河道所在市區防指按管理權限制定,并報同級政府(管委)批準后執行。經審批的防洪預案和調度方案,均具有權威性,必須嚴格執行。
3.3.3抗旱預案
(1)各級防指編制抗旱預案,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2)各類抗旱預案由屬地市區政府(管委)或者防指審批,報上一級防指備案,凡經審批的各類抗旱預案,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
3.4預防預警信息發布
當主要河道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或者出現跨市區的大范圍的嚴重洪澇災害、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或者出現其他在全市范圍內有重要影響的汛情、旱情時,由市防指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當其他河道、水庫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或者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或者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洪澇災害、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屬地市區防指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提醒社會公眾關注。
4應急響應
4.1總體要求
(1)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級別。
(2)進入汛期或者緊急抗旱時期,各級防指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應應急程序。
(3)市防指負責市直屬水利、防洪工程調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調度由屬地市區防指負責;必要時,由市防指統一調度。
(4)洪澇、干旱等災害發生后,屬地市區防指負責組織實施防洪工程的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救災等工作,并及時向同級政府(管委)和市防指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直接報告市防指;社會公眾發現堤防、水庫出現險情,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5)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影響到鄰近區域的,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在向市防指報告的同時,要及時向受影響地區的市區防指通報情況。
(6)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屬地市區防指要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者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同級政府(管委)和市防指報告。
4.2Ⅰ級應急響應
4.2.1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市防指報請市應急委啟動I級應急響應,動用全市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向省級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1)主要河流發生超標準洪水或者決口;
(2)我市發生特大洪澇災害或者包括我市在內的周邊數市同時發生嚴重洪澇災害;
(3)大中型水庫垮壩或者數座大型水庫同時出現重大險情;
(4)我市發生特大干旱或者包括我市在內的.周邊數市同時發生嚴重干旱;
(5)包括我市中心城市在內的多座中型城市同時發生極度干旱;
(6)市氣象局發布臺風紅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4.2.2響應行動
(1)市防指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指揮主持召開會商會議,作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同時將情況上報省政府、省防指,必要時,提請市委常委會聽取匯報并作出部署。市政府視情況組成前線防指,現場組織指揮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市防指要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按照權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調度,并在6小時內派督導組、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各級責任人到崗到位;加強值班,根據需要隨時通過新聞媒體滾動發布汛(旱)情,報導抗洪搶險、抗旱措施。市防汛辦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市財政局及時落實搶險救災應急資金。市鐵路局、交通運輸局、民航局提供防汛抗旱物資運輸保障。市民政局及時救助受災群眾。市衛生局及時派出醫療衛生專業防治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各市區防指落實各項應對措施,按照預案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4.3Ⅱ級應急響應
4.3.1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市防指報請應市應急委同意后,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動用全市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向省級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1)數條主要河流同時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發生重大險情,或者某條中型河道發生決口漫溢;
(2)我市發生嚴重洪澇災害或者包括我市在內的周邊數市同時發生較大洪澇災害;
(3)數座中型水庫同時發生重大險情,或者某座大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或者數座大型水庫同時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4)我市發生嚴重干旱或者包括我市在內的周邊數市同時發生中度干旱;
(5)我市中心城市發生極度干旱或者包括我市中心城市在內的數座大中型城市同時發生重度干旱;
(6)市氣象局發布臺風橙色預警(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4.3.2響應行動
(1)市防指指揮或者常務副指揮主持召開會商會議,作出工作部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同時將情況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市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情況嚴重時,提請市長辦公會聽取匯報并作出部署。市防指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按照權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調度,并在24小時內派督導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根據需要在新聞媒體及時發布汛(旱)情通報。市財政局及時落實搶險救災應急資金。市民政局及時救助災民。市衛生局派出醫療隊赴一線幫助醫療救護。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相關市區防指落實各項應對措施,按照預案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4.4Ⅲ級應急響應
4.4.1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市防指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指揮防汛抗旱工作。必要時,向省級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1)數條主要河流同時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者某條主要河流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發生重大險情,或者數條中型河道發生重大險情,或者主要河流的重要支流發生決口漫溢;
(2)我市發生較大洪澇災害或者包括我市在內的周邊數市同時發生一般洪澇災害;
(3)小(一)型水庫垮壩,或者某座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或者某座大型水庫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者數座中型水庫同時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4)我市發生中度干旱或者包括我市在內的周邊數市同時發生輕度干旱;
(5)我市中心城市發生重度干旱或者包括我市中心城市在內的數座大中型城市同時發生中度干旱;
(6)市氣象局發布臺風黃色預警(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4.4.2響應行動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召開會商會議,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市防汛辦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導,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時將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市防指,并報告省防指;在24小時內派督導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根據需要在新聞媒體發布汛(旱)情通報。市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相關市區防指落實各項應對措施,按照預案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4.5Ⅳ級應急響應
4.5.1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市防指或者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指揮防汛抗旱工作。
(1)未達到上述標準的水旱災害;
(2)市氣象局發布臺風藍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4.5.2響應行動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召開會商會議,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市防汛辦加強對汛(旱)情的監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指導,將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市防指,并通報市防指成員單位。
(2)相關市區防指落實各項應對措施,按照預案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4.6不同災害的響應措施
4.6.1河道洪水
(1)當河道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屬地市區防指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組織專業和群眾防汛隊伍巡堤查險,嚴密布防。必要時,動用當地部隊、武警部隊參加重要堤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者突擊搶險。
(2)當河道洪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各級防指和承擔防汛任務的部門、單位,要根據河道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適時運用防洪工程,調節水庫攔洪錯峰,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緊急情況下,按照有關規定,各市區防指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并行使相關權利,在確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的順利實施。
4.6.2洪澇災害
(1)當出現洪澇災害時,屬地市區防指要科學調度水利工程和移動排澇設備,開展自排和抽排,盡快排出澇水,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在河道防汛形勢緊張時,要正確處理排澇與防洪的關系,避免因排澇增加防汛壓力。
4.6.3山洪災害
(1)山洪災害應急處置由屬地市區防指負責,水利、國土資源、氣象、民政、城鄉建設、環保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者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動趨勢時,由屬地市區防指或者國土資源部門及時發出警報,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對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立即通知相關鎮(街道)或者村(居)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3)按照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則,轉移受威脅地區的群眾,先人員后財產,先老幼病殘后其他人員,先轉移危險區和警戒區人員,防止出現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
(4)發生山洪災害后,若導致人員傷亡,屬地市區政府(管委)要立即組織緊急搶救,必要時,向當地部隊、武警部隊或者市政府請求救援。
(5)當發生山洪災害時,屬地市區防指或者有關部門要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民政等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造成更大損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屬地市區防指召集有關部門、專家研究處置方案,盡快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發生更大的災害。
4.6.4風暴潮災害
(1)發布臺風警報階段
氣象部門對臺風發展趨勢提出具體的分析和預報意見,并立即報同級政府及防指。
海洋與漁業部門根據臺風動向,分析、預報臺風、風暴潮,并及時報同級人民政府及防指。
沿海市區各級防指領導及水利工程防汛負責人、防潮堤工程責任人到崗到位,部署防御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市防指督促相關市區組織力量加強巡查,對病險堤防、水庫、防潮堤進行搶護或者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臺風可能明顯影響的地區,臨時超蓄的水庫將水位降到汛限水位;水文部門做好洪水測報的各項準備;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做好受臺風威脅地區群眾的安全轉移準備工作。
海上作業單位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風或者就近港口避風。海洋與漁業、海事等部門部署檢查船只歸港錨固情況,敦促沿海地區做好灘涂養殖、網箱加固以及人員安全轉移工作;成熟的農作物、食鹽、漁業產品要組織搶收搶護。
新聞媒體要及時播發臺風警報和防御部署。
(2)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階段
臺風可能影響地區的各級防指領導及水利工程防汛負責人立即到崗到位,堅持24小時值班,檢查各項防御措施落實情況。對臺風可能登陸或者可能受到嚴重影響的地區,由屬地市區政府(管委)發布防臺風動員令,組織防臺風工作,派出工作組深入第一線,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防臺風措施和群眾安全轉移措施,指揮防臺風和搶險工作。
氣象部門作出臺風可能登陸地點、時間以及臺風暴雨的量級和雨區的預報。海洋與漁業部門作出風暴潮預報。水文部門根據氣象部門的降雨預報,提早作出河流、湖泊洪水預報。
海上作業單位檢查船只進港情況,對尚未回港的船只采取應急措施。對停港避風的船只落實防撞等安保措施。
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做好工程的安保工作,并根據降雨量、洪水預報,運用水庫、河道做好洪水調度運行。搶險人員要加強對工程的巡查;防潮堤管理人員要臨時撤離至安全地帶。
洪水預警地區和山洪、滑坡易發地區的有關部門、單位,要提高警惕,落實應急措施,做好人員、物資的轉移。
臺風將登陸和臺風中心可能經過的地區,屬地市區政府(管委)要及時組織轉移居住在危房的人員;做好高空作業設施防護工作;落實搶修人員,保證供電和通信暢通;做好市區樹木的保護工作;做好搶救傷員的應急處置方案。
衛生部門組織醫療隊集結待命;公安部門做好社會治安工作;新聞媒體要增加對臺風預報和防臺風措施的播放和刊載;當地部隊和武警部隊要根據搶險救災預案,做好各項準備。
各級防指要及時向市防指匯報防臺風行動情況。
4.6.5堤防決口、水庫潰壩
(1)當出現堤防決口、水庫潰壩前期征兆時,防汛責任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盡可能控制險情,并及時向下游發出警報,同時立即報告市防指。
(2)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置,由屬地市區防指負責,盡可能控制洪水影響范圍,減少災害損失。屬地市區政府(管委)迅速組織受影響群眾轉移。
(3)屬地市區防指視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要通過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并明確堵口、搶護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市防指負責人要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6.6干旱災害
(1)特大干旱
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強化抗旱目標責任制,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企業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市防指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抗旱工作,加強會商,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各有關部門按照市防指統一部署,協調聯動,全面做好抗旱工作;要及時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并報省防指備案,必要時經市政府批準,可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措施,如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密切監測旱情、及時分析旱情變化發展趨勢,密切掌握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及時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適時向社會通報旱情信息;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持抗旱救災工作;加強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宣傳。
(2)嚴重干旱
市防指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工作,及時掌握旱情災情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各市區防指進行抗旱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適時啟動相關抗旱預案,并報省防指備案;督促市防指成員單位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做好抗旱工作宣傳。
(3)中度干旱
市防指加強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及時上報、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分析預測水量供求變化形勢,加強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及時會商,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4)輕度干旱
市防指掌握旱情變化情況,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調度工作;及時分析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6.7供水危機
(1)當發生供水危機時,各級防指加強對地表水、地下水、客水及外調水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嚴格實施應急限水,合理調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轄區內、跨地區、跨流域應急調水,補充供水水源,協同水質檢測部門,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最大程度保證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單位用水安全。
(2)針對供水危機出現的原因,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質正常。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要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要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核實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3)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按管理權限,分別報送同級防汛辦處理。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同級防指批準后,可向上一級防指上報。
(4)凡經本級或者上級防指采用和發布的水旱災害、工程搶險等信息,屬地市區防指要立即調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5)市防指接到較大級別以上的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后要立即報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并及時續報。
4.8指揮和調度
(1)出現水旱災害后,屬地市區防指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市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按程序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2)屬地市區防指負責人及工程防汛安全責任人迅速到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工作指導。
4.9搶險救災
(1)出現水旱災害或者防洪工程發生險情后,屬地市區防指要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單位聯系。
(2)屬地市區防指要根據事件具體情況,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屬地市區政府(管委)或者市防指決策參考。
(3)屬地市區防指迅速調集相關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搶險隊伍,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者救援工作。重大險情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主要由部隊搶險隊伍和地方專業搶險隊等實施。
(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險情時,按照職能分工,由市防指統一指揮,各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各級政府和防指要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市防指視情況作出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要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要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出現水旱災害后,屬地市區政府(管委)要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屬地市區防指要按照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和市防指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者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屬地市區政府(管委)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其基本生活。
(6)出現水旱災害后,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和防指要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水旱災害后,屬地市區防指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請屬地市區政府(管委)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必要時,可通過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4.12慰問及派出工作組
(1)一次性災害損失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由市委書記和市長或者市委、市政府共同向災區發慰問電,市委、市政府共同派慰問團或者工作組赴災區慰問、指導工作。
①受災范圍為1個市區的2/3以上鎮(街道),或者農作物絕產面積占耕地面積的70%以上;
②1個市區死亡人數在30人以上;
③直接經濟損失20億元以上,或者1個市區局部地區集中遭受毀滅性災害損失達5億元以上。
(2)一次性災害損失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由市政府向災區發慰問電,由市政府派工作組赴災區指導協助工作。
①受災范圍為1個市區的1/2以上鎮(街道),或者農作物絕產面積占耕地面積的50%以上;
②1個市區死亡人數在12人以上;
③直接經濟損失10億元以上,或者1個市區局部地區集中遭受毀滅性災害損失達3億元以上。
(3)達不到上述情況的,由市防指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視情況向災區發慰問電或者派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工作。
(4)水旱災害發生后,根據上述標準,由市防汛辦協調市民政局等有關部門、單位,盡快向市防指和市政府提出具體建議。
(5)各市區防指可參照上述市慰問及派出工作組的原則規定,確定相關的標準,予以實施。
4.13應急結束
(1)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者險情基本消除、供水基本解決時,屬地各級防指可視汛情旱情,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或者緊急抗旱期。
(2)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抗旱期規定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結束后,未使用的要及時歸還或者入庫儲存,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汛期結束后依法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對取土后的土地組織復墾,對砍伐的林木組織補種。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屬地市區防指協助屬地市區政府(管委)進一步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和工作秩序,修復水毀設施,盡可能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4.14信息發布
按照《威海市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
5應急保障
5.1人力保障
5.1.1防汛隊伍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駐威部隊、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2)防汛搶險隊伍。主要包括:群眾搶險隊伍、部隊搶險隊伍和地方專業搶險隊伍。其中,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地方專業搶險隊伍除全力參加搶險外,還擔負技術指導任務。市防汛辦要組織市防汛抗旱機動隊,作為市專業搶險隊。各市區根據情況,組建市區防汛抗旱專業隊伍。
(3)調動防汛機動搶險隊程序。市防汛抗旱機動隊由市防指負責調動。各市區需要市防汛抗旱機動隊支持時,由屬地市區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調動申請,由市防指批準;需要其他市區防汛抗旱機動隊支持時,由屬地市區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調動申請,由市防指協商調動。
(4)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政府或者市防指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由市防指根據需要向威海軍分區、91329部隊、武警支隊提出申請,由部隊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各市區政府(管委)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要向屬地市區防指的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屬地市區政府(管委)及時補辦申請手續。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請示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5.1.2抗旱隊伍
在抗旱期間,各級政府和防指要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5.2資金保障
(1)各市區政府(管委)要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防汛抗旱設施修復補助。
(2)市財政局設立專項防汛歲修資金或者搶險救災專項應急資金,用于大中型水利、防洪工程維護。
(3)當啟動應急響應時,市財政局根據響應等級安排資金用于響應行動。
5.3物資保障
(1)防汛物資儲備。各級防指、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市防汛辦要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市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主要包括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抗洪搶險急需的搶險物資;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群眾及抗洪搶險人員配用的救生器材;搶險施工、查險排險的小型搶險機具。各市區防指要結合具體情況,自行確定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
(2)抗旱物資儲備。市防指根據需要負責調用市級儲備的抗旱物資。干旱頻繁發生市區政府(管委)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本級防指負責調用。嚴重缺水城市要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3)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市防指根據需要直接調用,或者市區防指向市防汛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市防汛辦向儲存單位下達調令。抗洪搶險結束后,市防指直接調用的防汛物資,由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專項經費補充;市區防指申請調用的,由市區防指負責補充。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或者儲存品種有限,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要及時啟動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
5.4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局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以及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5.5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優先保障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以及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5.6治安維護
市公安局負責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抗洪搶險車輛通行便利。
5.7通信保障
市防汛辦要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路,加快信息傳輸現代化建設,逐步實現對重要防洪工程的實時監測,確保信息及時傳輸。堤防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在緊急情況下,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各級防指要協調通信運營企業,按照防汛抗旱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后,通信運營企業要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確保通信暢通。必要時,調用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5.8供電保障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供電公司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5.9科技支撐
(1)建設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并與省防指及各市區防指實現互聯互通,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雨情、水情信息自動采集系統,統籌防汛與水文部門,提高雨情、水情信息自動測報系統的覆蓋范圍和精度。
(3)建設墑情信息自動采集系統,為分析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4)有關部門、單位須提供相應的地圖及有關統計數據,建立工程數據庫及防洪重點地區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防汛地理信息管理系統,基于GIS平臺,依托防汛抗旱基礎數據庫和雨情、水情、墑情信息數據庫,建立和完善重要河流、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及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對洪水的實時和優化調度,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5.10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者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工程防汛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
(2)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要儲備常規的防汛搶險、救生、抗旱救災所需的機械、設備、物資、器材等,以滿足搶險應急需要。
5.11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者旱季,各級防指要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級防指要做好全社會搶險救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干部群眾救災和自救能力。
(4)各級防指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要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5)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6善后工作
屬地市區政府(管委)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
(1)市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2)市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3)屬地市區政府(管委)組織環保等部門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物資補充
結合防汛搶險物資實際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1)盡快修復影響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防洪工程和抗旱水源工程的功能。
(2)盡快組織修復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
6.4災后重建
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盡快組織開展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相應提高標準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各級防指每年要針對防汛抗旱工作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并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監督管理
7.1應急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原則上每年演練1次。
7.2宣教培訓
(1)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多種媒介,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應急基礎知識,增強防范意識。
(2)定期組織對應急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救援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3考核獎懲
(1)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8附則
8.1預案修訂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適時進行修訂。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水利局負責解釋。
8.3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xx年4月5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威海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威政辦發〔20xx〕73號)同時廢止。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園區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緊急預防和快速有效處理,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提高園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維護穩定,促進園區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現結合園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xx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xx發[20xx]號文件精神。
二、組織指揮與職責
成立xx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向相關部門和領導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請求上級應急增援;負責應急期間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處置組、排查組、應急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四個小組。
(一)現場處置組: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密切注視與事件有關的社會動態;配合相關部門應急處置、社會秩序、治安保衛和組織企業職工及群眾疏散、撤離。
組長:
成員:
(二)排查組: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源頭的先期排查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對突發環境事件重點企業和部位進行排查工作。
組長:
成員:
(三)應急監測組:負責協助環保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監測;組織實施減輕污染危害措施;對造成污染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處理意見。
組長:
成員:
(四)后勤保障組:負責組織安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所需要經費和物資保障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工作;負責下達上級指示精神和隨時保持與各小組通訊暢通并及時向領導反饋事情。
組長:
成員:
三、預防和預警
(一)信息監測
排查組、現場處置組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定期開展對園區內企業進行污染源的.排查工作,要及時將有可能造成園區環境影響事件的信息進行上報、處理、統計分析,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二)信息報送與處理
1.報告時限程序。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應在15分鐘內報告園區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在半小時內向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或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報告方式。報告分初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二類。
初報可采用電話直接報告,內空主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人員受害情況及受害面積及程度;
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處理事件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遺留問題。
四、應急響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現場處置組在5分鐘內趕赴現場,初步分析和判斷事件性質并采取應急措施。
(一)一般性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組直接控制和處置的,由現場處置組負責協調、指揮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直接控制和處置,同時向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事件處置完畢后,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向組長進行報告。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現場處置組15分鐘內電話同時報告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1.立即開通與突發環境事件企業、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系,隨時掌握事故進展情況。
2.由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和調集相關部門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社會秩序、治安保衛和組織企業職工及群眾疏散、撤離等工作。
3.協調并通知相關部門邀請專家分析情況,根據專家建議,通知相關單位和人員隨時待命。
五、應急保障
由后勤保障組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物資、通訊等保障工作。
(一)資金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在報請主要領導同意后,確保應急資金及時到位。
(二)物資保障
根據工作需要購置防護裝備、手電、麻袋、鐵鏟、雨衣等,確保應急處置所需基本物資到位。
(三)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救護車、運輸車、挖挖機、推土機、工作車等,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六、后期處置
組織、協調做好受災企業及人員的安置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對受災范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
七、附則
(一)本預案由xx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從20xx年4月1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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