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
一、建全科室人員組織機構
組長:鐘雪琴成員:藥房全體員工
二、具體職責
1、藥房的”地震藥事應急預案”小組的工作應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領導下開展,并按時匯報工作情況。
2、組長負責地震時期藥劑科搶險救災全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向中心領導小組和科室主任匯報。
3、所有員工在地震來臨之際不得以任何形式休假,保持通訊暢通,接到通知30分鐘內必須到達各自崗位,服從領導,聽從安排。
4、藥工、臨時工人須聽從指揮,不得擅自行動,除特殊情況應該有正式職工一道工作。
三、搶險救災程序
1、藥房在接到中心災情的通知后立即啟動“藥房地震藥事預案”做好防災工作的一且準備。
2、所有部門在保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將門診西藥房的藥品、微機、藥柜、藥架以及能搬動的其他物品搬到妥善的地方臨時存放,能搬動的其他物品盡量搬離。臨時存放按照“危險藥品、易燃易爆藥品先搬;災情重的區域先搬;藥品價格較昂貴的先搬”原則進行。
3、危險、易燃易爆搬運時必須2人在場,臨時工不得搬運上述藥品。
4、臨時存放藥品庫房應做到:危險、易燃易爆藥品要單獨存放;須低溫保存的藥品要冰箱儲藏。搬到其它科的藥品須派專人看守。
5、如果災情輕微,藥品不需要搬出原地,則正常工作。
6、全體員工要隨時待命。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整個救災過程中,科室要做好工作安排,加強安全教育,盡量避免員工受傷事件的發生。
四、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藥事預案”
由于地震的發生具有突然性,因此,藥房在做好科室應急地震預案的同時,還承擔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事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必須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藥事預預案”充分保障救災藥品的準備。
五、地震后期的藥事工作
1、應將在地震期間搬走的藥品如數搬回,恢復正常工作。如有差錯應認真分析原因,書面說明經主任簽字后交財務科。
2、員工在地震期間的表現納入考核,對表現突出的.要給予獎勵并報中心;對表現差的本不能評優、評先進;表現特別差甚至臨陣脫逃的要上報中心作出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3、藥房要對整過救災工作進行總結,查找“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將工作做得更實在。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2
酒店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三食物中毒多因食品、飲料保潔不當所致,其中毒癥狀多見于急性腸胃炎癥狀,如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為保障住店賓客及全體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一、防范
采購人員把好采購關,收貨人員把好驗貨關,倉庫人員把好食品入庫關,廚師把好制作關。
二、應急措施
發現人的職責
1、發生食物中毒,發現者應立即向總機報告,講清自己的部門,姓名(或工號)、所在地點、食物中毒人員國籍、人數、中毒程度及癥狀等。
2、報告人應就近看護中毒者,不要將其單獨留下,不得移動任何物品,保護好現場。
總機值班員職責
1、總機值班員接到食物中毒報告后,應問清時間、地點、中毒人數、中毒程度及癥狀,作好記錄。
2、立即通知安保部經理(或安保領班),大堂副理,發生食物中毒地點的'部門經理趕到現場。
3、當總經理作出通知急救中心或送醫院搶救時,及時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系,講清楚地點、中毒人數、中毒程度、癥狀等。
安保部職責
1、安保部經理、領班立即趕到現場,保護好現場,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和圍觀。
2、迅速展開初步調查,弄清中毒人數、中毒人的身份、中毒程度及癥狀等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3、當總經理決定通知公安機關時,應及時與公安機關聯系,做好協助配合工作。
4、配合急救中心醫護人員的搶救工作,情況嚴重時隨中毒者前往醫院,適時做好對中毒者的訪問記錄。
5、如中毒者已死亡,應保護好現場,按總經理指令,配合公安人員、法醫的工作。
6、如系投毒,應立即查找、控制嫌疑人,配合公安人員展開調查偵破工作。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職責
1、聽取安保部匯報后,應迅速作出搶救措施,作出是否通知公安機關的決定。
2、視情況決定是否通知中毒者單位或家屬。
3、通知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有關部門經理職責
1、嚴格執行總經理對搶救工作的一切指令,要求員工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配合安保部工作,向客人做解釋,穩定客人情緒。
三、首長、貴賓預防食物中毒措施
1、采取專人、專購、專人驗貨、專人管理。
2、專人進行制作烹制。
3、專人服務上桌。
4、食品留樣待查。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3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后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了解并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采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并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并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范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并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4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二)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救援裝備情況。
(三)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和大中型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加強現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四)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應對各類運輸工具的數量、車型或船型進行統計并建立動態數據庫。應保障公路和水運設施的完好、暢通,公路設施和水運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良好狀態,做好運輸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緊急處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組織與實施,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發生后,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縣(區)衛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疫準備,并嚴密組織實施。
(六)物資保障。
市發改委、經委、商務局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的儲存、供應。緊急處置工作中救援物資的調用,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七)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視情況由事故責任單位所在縣(區)政府或市政府協調解決。
(八)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根據防災、避災的要求,城市建設部門應根據城市發展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特殊情況,在大型城市廣場、公園、綠地、學校操場和人防設施等項目建設時應考慮增加應急避難場所的功能。
(九)技術儲備保障。
市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專家組,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過程中發生的(IV級)以上煙花爆竹爆炸或火災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企業成立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企業煙花爆竹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信息共享。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主管部門為保衛科,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依靠科學、注重實效。
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從業人數:
隸屬關系:
主要原材料:
主要產品:
產量: 5000噸/年
周邊重大危險源: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主要有以下幾類:
2.2.1自燃自爆事故
這類事故是一種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學反應,其原因如下:
(1)原材料問題。原材料純度不夠、含雜質高,或材料超過保質期等。
(2)原材料或藥物受潮濕等。
(3)配伍不當或輔助材料(如米湯、漿糊等)變質等。
(4)煙火藥散熱不徹底、干燥不徹底等。
2.2.2機械能作用事故
機械能作用事故是一種物理因素的反應,是外力(機械能)作用產生的結果,其原因如下:
(1)違反操作方法。操作時摩擦、撞擊、拖拉、用力過猛;
不使用專用的工具等。
(2)干燥方法不當。干燥(日曬、烘房)時超過規定的溫度、倒架、使用明火烘烤、藥架離熱源太近等。
(3)處理銷毀廢品方法不當。
(4)機械設計、制造缺陷或機械發生故障引發事故。
2.2.3自然災害事故
自然災害事故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擊等難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導致的事故。
2.2.4其他原因引起的事故
(1)廠房布局不合理,廠內安全距離不夠;
(2)未嚴格按照“五分開”設置和使用廠房;
(3)超過核定儲存量儲存藥物、產品。
(4)人員擁擠、集中,疏散通道不暢等。
(5)其他由靜電積累、火源、電源、小動物啃咬等引發的事故等。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與職責
企業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當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時,在事故發生地附近成立現場指揮部。
3.1.1應急指揮部
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
總指揮:由分管副廠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保衛科長擔任
指揮部成員:保衛科、安技科、生產科、檢驗科、供應科、技術科、銷售科、財務科、宣傳科、車隊等。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
(2)作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搶救方案和決策
(3)授權各職能部門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
(4)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信息平臺;
(5)甄別煙花爆竹事故等級,提出預警級別建議;
(6)做好善后和災后重建工作。
(7)必要時,協調武警、公安系統迅速調集武警部隊和公安干警參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企業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應急辦),辦公室設在保衛科。負責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企業內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系、協調工作;
(2)負責收集和匯總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和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3)組織煙花爆竹事故調查,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制定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和總結評估。
3.1.3現場指揮部職責
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分析、判斷煙花爆竹事故發展趨勢和確定應急救援行動方案;
(2)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
(3)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機構的通信聯絡,隨時報告應急救援情況,及時向本企業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應急救援的指示或要求;
(4)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上級領導后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以先處置后報告或越級報告;
(5)組織、落實應急救援物資;
(6)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傷員緊急救護工作;
(7)編寫災情評估報告。
3.1.4應急工作小組及其職責
根據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組織6個應急工作小組,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各工作小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1)安全警戒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警衛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2)安全疏散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警衛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3)滅火救援組:
由保衛科牽頭,由企業義務消防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現場傷員的搜救。
(4)醫療救護組:
由衛生所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系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系和提供。
(5)物資供應組:
由供應科牽頭。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資及器材的供應;事故現場的照明及通信聯絡;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調度。
(6)善后處理組:
由勞動人事科牽頭,工會、財務科、后勤科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4、預測預警機制
4.1信息監測與報告
由保衛科和安技科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采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事故后,企業應急指揮部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對象、事故原因、事故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范圍、事故單位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物資、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等。
區應急指揮機構接警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當確定事故有發展為重(特)大事故趨勢時,立即上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市應急委,確定應急級別。
4.2預警預防行動
4.2.1預警
企業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后,企業應急指揮部應迅速作出判斷,決定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事故情況嚴重,超出本企業應急處置能力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通過電話等方式,向區應急指揮中心、區安監部門報告報告,區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需要啟動區級應急預案或上報至市應急指揮中心(或市應急辦)。
4.2.2先期預防措施
(1)企業應急指揮部接警后,立即由應急辦通知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和企業各職能部門,要求所有人員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由總指揮在第一時間召集有關人員,研究和決定應急救援初步方案;
(3)盡快組織撤離事故區域附近職工或群眾,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4)決定啟動本預案或專項預案,并報告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煙花爆竹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級別: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 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 0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 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2響應程序
5.2.1應急指揮
煙花爆竹企業事故應急救援主要由企業應急指揮部指揮,企業各職能部門和各應急工作組要積極參加搶險救援行動及配合支援工作。
5.2.2應急行動
煙花爆竹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采取應急行動的主要原則是救人為本,盡量將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保證現場工作人員與搶險人員的安全,經過企業應急指揮部對事故的分析,制定有效的搶救方案,由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5.2.3資源調配
在應急指揮和應急行動過程中,煙花爆竹企業要充分利用和合理調配各種通信與信息工具:應急隊伍資源、應急物資裝備資源、交通運輸,醫療等保障措施。
5.2.4應急避險
煙花爆竹企業在事故發生后,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冷靜思考并落實應急響應時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險措施,防止次生生產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5.2.5擴大應急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現場的具體情況,或根據各自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等是否滿足應急行動的需要,及時向企業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請示擴大應急;企業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及時向當區政府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發出請求支援的信息,并負責協助當區政府或企業以外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實施應急行動。
5.3信息報告與處置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通知企業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單位負責人。
總指揮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區安監局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當企業發生的事故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先向110指揮中心、120急救站及區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然后向本企業應急辦和企業領導報告,以便盡快得到外部專業救援隊伍的支援。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確保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以及值班人,保證應急電話更新后及時通知到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及各個應急工作小組成員。一旦發現事故出現征兆或發生事故,企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按照本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匯總相關信息并迅速報告。
報告事故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5.4報警標準用語
向119消防指揮中心或120急救中心報警時報警人可按以下內容敘述預警信息:
(1)我們這里是××××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工廠),地址在××區×××路××號;
(2)我企業(廠)今天早上/中午/下午××點,發生(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火災/廠房設施倒塌/其他)事故;現有××人受傷/死亡/無傷亡;
(3)報警人×××、報警電話號碼:。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企業各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1)保衛科、安技科等部門應及時調查統計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并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監局報告。
(2)企業工會、后勤科、供應科等部門要迅速設立員工和附近群眾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
及時處理事故善后,做好受災人員的安撫工作。
(3)衛生所要設立醫療救治站,對傷員進行救治,為群眾提供常用藥品;
對食品、飲水進行檢測、監督。
(4)保衛科應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持事故區域社會秩序。
6.2損失評估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企業應組織由保衛科、安技科、財務科、生產科等相關部門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及損失評估。應按國家有關事故調查的規定須對事故損失做出定量評估,按照事故級別劃分,事故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后,立即調查事故情況,并確定事故損失的評估范圍。事故調查組須評估由事故導致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匯總事故中人員傷亡情況。
6.3調查和總結
企業煙花爆竹事故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情況,由應急辦以事故報告形式報區安監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7、保障措施
7.1應急裝備保障
企業應急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設備、急救藥品等由供應科負責采購和提供,并由各部門負責妥善存放和保管;
7.2應急隊伍保障
當地公安(治安、消防)和緊急救護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搶險救援隊伍。企業應急指揮部應加強與各聯動單位的組織協調,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7.3交通運輸保障
加強交通保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交通設施、設備工具、運行秩序等。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衛科要及時協助當地公安、消防、交管部門對事故現場或周邊地區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7.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所和醫療救護小組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災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后,衛生所要在第一時間通知120急救站,并積極配合急救站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實施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后,轉入各醫院搶救和治療。
7.5治安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保衛科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加強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7.6物資保障
供應科、后勤科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并根據煙花爆竹產品的種類和數量,儲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所需的物資。對于企業應急救援所需的大型機械設備、設施和運輸車輛由供應科負責與有關企業聯系。
7.7經費保障
企業建立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由財務科予以保障;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包括企業應急指揮部確定的工作項目以及用于應急救援信息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預案修訂等;財務部負責監督資金的使用,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審查資金使用。
7.8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較大、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企業后勤科和供應科應負責為受災群眾大家搭建臨時性簡易住房或避難所,并配備必要的供水和衛生設施。
8、宣傳、培訓和演習
8.1宣傳和培訓
企業應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及預防各類煙花爆竹事故的科學知識。
企業應制定計劃定期對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人員、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等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展開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煙花爆竹事故緊急救護知識。
8.2應急演練
企業應每年組織一次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以驗證本預案的適用性,提高職工群眾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能力。企業應組織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對演練活動進行總結和評估,以檢驗本企業的應急救援能力、協調配合能力以及企業應急資源的儲備是否滿足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等。
9、獎勵與懲處
9.1獎勵
在企業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地方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煙花爆竹事故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事故情況測報準確和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事故損失的;
(6)及時供應用于應急救援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懲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危害后果,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玩忽職守,遲報、漏報、虛報、瞞報、誤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
(2)在處理應急事故中不堅守崗位、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脫的;
(3)違抗或不認真執行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或拒絕提供應急物資的;
(4)挪用、盜竊、貪污搶險救災救濟錢款和物資的;
(5)阻礙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和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的;
(7)其它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10、附則
10.1預案定和解釋。
本預案由應急辦公室負責編制和解釋。
10.2預案修訂
本預案將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更新和企業對應急演練活動的評估結果由應急辦組織相關部門及時進行修訂或完善。
10.3預案實施日期
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6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運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并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后組和后勤保障組,并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并根據現場實際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設備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運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后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并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8
一、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
1、大堂內、前門區域
2、家常菜館、中餐廳、宴會廳
3、保齡球、桑拿部、美容美發、知青之家
4、停車場、后門區域
二、安保部的職責
1、大堂崗要密切注視門口、大堂內、家常菜館、美容美發的異常情況;員工崗要密切注視后門、停車場、桑拿部、保齡球館的異常情況。
2、注意觀察成群結伙來酒店的青年人(衣著打扮、言談舉止、有無酗酒)及時發現可疑跡象和鬧事苗頭。
3、在巡視過程中,注意觀察中餐廳、家常菜館、知青之家、保齡球館有無飲酒過量的.人,發現后要及時提醒服務員不要售酒給他,如發現異常情況隨時通報監控室。
三、餐飲、娛樂場所服務員的職責
1、嚴格控制客人的飲酒量,發現飲酒過量的客人應立即通報監控室(xxx),同時通知餐飲部、家常菜館、知青之家、娛樂部經理或領班對客人進行勸阻,并停止向其出售烈酒。
2、聽到或看見有打架斗毆及流氓滋擾以及公安機關協查通報中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應及時報告監控室(xxx)。
四、發生打架斗毆,流氓滋擾的處理程序
1、報警:一旦發生打架斗毆,流氓滋擾案件,在場服務員應及時報告監控室(xxx)。報案人要講明發案地點、人數、國籍、鬧事人是否攜帶x支或其它兇器,并報清自己的姓名或工號。
2、監控室值班員接到報警后,A、立即通知安保主管、領班帶對講機趕赴現場,隨時將情況反饋監控室;
B、立即通知安保部經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趕赴現場;
C、立即通知休息的安保員趕赴現場;
D、立即通知大堂崗,員工崗安保員密切注視大堂和員工通道的情況;
E、立即通知案發部門或承包戶的經理趕赴現場。
3、安保部經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趕到現場后,積極進行勸阻工作,帶領安保領班、隊員及案發部門服務員,將斗毆雙方或肇事者分開,迅速平息事端,以防事態擴大,將主要肇事者帶至公安室,如發現鬧事人攜帶有x支或兇器,應立即報告總經理或總支書記,并迅速與長航公安局治安大隊取得聯系,請他們立即出警。
4、案發部門經理或承包戶家常菜館、桑拿部,美容美發、知青之家等單位負責人,接到報警后,應迅速趕赴現場,帶領員工配合安保部工作:
A、保護收銀員將現金轉移到安全部位;
B、保護其他客人撤離現場;
C、指派專人保護貴重物品;
D、配合安保員將斗毆雙方或肇事者分開。
5、案發現場的部門或承包戶經理、領班及員工都負有保護國家財產,保護客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都具有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義務,如發現視而不見,無動于衷,袖手旁觀者,將進行嚴肅處理。
6、在將斗毆人員或肇事者帶往公安室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發現他們身上有無兇器,如有,應及時收繳,以免發生傷害或逃跑。
7、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后,安保部注意保護現場,疏散無關人員,劃出警戒線,擔任警戒巡查,在現場檢查發現遺留物品,案發部門查清設施設備是否遭受損壞、損壞的程度、數量、直接經濟損失價值等。
8、如發生嚴重傷害,安保部經理應按總經理指令,與市急救中心聯系前來搶救,如發生死亡,由公安部門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9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充分做好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險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相關交通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統處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編制依據: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適用范圍: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消防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在我局職權范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活動,適用本預案。
工作原則:遵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啟動
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馬 銳
副組長:余利群 王建暉 王 燕 胡先武 劉 輝
王立勝 王 濤
成 員:儲 宏 張永昊 金 峰 劉會兵 吳高尚
王 宏 張毅平 李學清 鄭相權 張 勇
程澤永 金 濤 呂紹瑚 李冬兵 許曉東
許遠勝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誠 洪永保 王紹華 胡啟云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應急預案的啟動
發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發生交通客運、貨運和危貨運輸事故時;
2、發生公路橋梁事故時;
3、發生由于道路損壞、路障、山體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時;
4、發生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且汽車站無力安排運送時;
5、接到縣政府搶險救災緊急指令時;
6、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
7、遇極端惡劣天氣或特殊時期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
三、領導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
主 任:王建暉
副主任:儲 宏 劉會兵
成 員:任秀梅 許遠勝 后其龍 黃 靜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搶險救援人員思想發動、開展搶險救援輿論宣傳、掌握事故災害及遇險人員情況、傳達救援命令、報道事故信息。
2、在應急指揮領導組的領導下,協調指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4、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5、適時通報并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救援組
組 長:余利群
副組長:張毅平 李學清 張 勇 金 濤
成 員:運管所、黃林交管站、斑竹園交管站組建應急救援一大隊,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公路局、地方局組建應急救援二大隊,負責公路搶險保通應急處置;海事局組建應急救援三大隊,負責水上搜救應急救援處置。
主要職責:
1、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投入工作,盡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志;
3、各單位負責人要保障應急人員到位;
4、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車輛保障組
組 長:胡先武
副組長:張 勇 鄭相權
成 員:潘申好 胡啟云 洪永保 王紹華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安全事故及人員遇險事故救援工作;
2、儲備應急車輛:客車15輛,貨車10輛,維修車輛3輛,出租車20輛,城市公交2輛。
3、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客貨運輸事故現場,投入救援工作,盡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采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4、交通運輸系統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時,負責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5、負責應急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6、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機械及物資保障組
組 長:王建暉
副組長:張永昊 王 宏 呂紹瑚
成 員:全縣所有道班職工(含地方局、公路局養護中心)
主要職責:
1、儲備清障機械:鏟車7輛,挖掘機3臺,自卸車10輛;儲備應急物資:適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應急車輛、機械所需合格的駕駛員;
3、負責保障自卸車輛、機械、駕駛員隨時投入到事故搶險之中。同時要制作好搶險標志,如:“總指揮”、“副總指揮”、“執行交通應急搶險任務”等。
后勤保障組
組 長:王 燕
副組長:儲 宏 金 峰
成 員:林 敏 游 娜 何 麗
主要職責:
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購置、保管、供應搶險物資,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AB角制度
應急指揮領導組及下設的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無論何時啟動應急預案,均以“應急預案”確定的人員擔任,A角為各組組長,B角為各組副組長。如組長不在崗時,由副組長自行接替,組長、副組長離崗時應做好交接事宜。
四、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應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風險信息報送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局應急辦要立即上報縣安委會和市交通運輸局。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系電話。
2、預警行動
局應急辦接到可能或即將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在事態嚴重時,要及時報告市交通運輸局。
3、應急響應及處置
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訂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接警后,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迅速派出觀察組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各應急救援隊原地待命并進入應急狀態。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行動,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事態擴大,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觀察了解情況后,并立即向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匯報,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迅速作出決策,依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派出相應救援小組前去實施救援。
4、宣傳、培訓和演練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積極向干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干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五、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金寨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牽頭制訂,是金寨縣交通運輸局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災難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各股(室)、站、所應根據本預案制訂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應急辦備案。
2、獎勵和責任追究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災難,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力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有突出成績的,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如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因玩忽職守、造成應急工作重大失誤而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0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在事故發生后能夠有序進行救援工作,降低損失,便于日后的調查取證,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北京市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制定該項工作預案。
“預案”中所稱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損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 公司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 公司指揮部組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任指揮長,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生產的副經理任副指揮長。
1) 搶救組:由總工辦、市場經營部、施工部組成。根據案情具體情況在指揮長的指揮下迅速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物資或投入救援工作。預案件啟動時攜帶物品包括:氧氣袋、急救箱、剪刀、繃帶、擔架等基礎醫療設備,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由指揮部或醫療機構調配其他專業醫療器材。
施工現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快速組織搶救的同時,受傷者或附近人員應盡力自救,在公司范圍內廣泛進行自救知識技能宣傳與培訓就顯得相當重要。自救知識技能培訓包括處理簡單外傷、輕微中毒及骨折固定、止血等力所能及的有效的救援技能,使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頭腦能夠保持清醒,在第一時間施救,待公司搶救小組到達后提供及時、詳細、準確的傷亡信息及救援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人員損失。
搶救組施救及個人自救需具的醫療常識詳見附件。
2) 警衛組:由警衛班負責。維持秩序,保證必經道路通暢,疏導現場人員,呼叫救護車輛。
3) 聯絡組:由辦公室人員組成。在指揮長的指揮下,根據事故情況及時上報區、派出所、急救部門,保障通信聯絡及所使用的工具、藥品等供應工作。重大傷亡事故應按照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中程序執行。
4) 安撫組:由財務部人員組成。接待受傷人員家屬,做好安撫工作,保障應急資金,做好善后準備。
5) 護送組:立即將傷員送往醫院,辦理治療、住院等手續。
2. 生產的預防和預警
1)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公司各部室及各項目部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狠抓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符合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做到“防范勝于救災”。
2) 各級領導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教育。各項目部要完善預防和預警機制,加強緊急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制定并落實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
3) 做好購齊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準備,如藥箱、繃帶、一般急救藥品、溫度計、手術剪等。常用工具如扳手、鋼釬、大錘、鐵鍬、鐵鎬、手電筒、大剪等,做好工具維護、保養、保證正常使用。
4)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公司指揮部接到項目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奔赴現場,指揮、協助現場指揮部急救工作。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使突發性事件得到控制或終止,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災害。
5) 公司辦公室(可攜帶公司警衛人員)與現場保衛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現場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防止發生社會混亂。防止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逃逸。總工辦、施工部配合指揮長實施搶救工作,避免救護人員傷亡,快速投入搶救工作。
6) 搶救結束后由指揮長指派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在指揮長的領導下工作。做好傷、亡經濟損失的統計,上報區建委指揮部。協助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寫出事故報告,汲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對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
二、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1.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除應按照以上程序組織救援外,還應立即報告區建委,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填寫安全生產事故快報表。
2.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應包含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和事故發生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控制等情況。
3. 由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工會主席、主管生產副經理、施工部負責人組成的事故處理小組配合由上級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
三、 預案啟動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目擊者或小組成員的事故報告后,預案即為啟動。
預案啟動后由指揮部調配車輛,搶救組成員立即趕往事故現場,將現場情況及時匯報給指揮部,本著高效原則組織搶救,盡量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搶救受傷人員。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1
應急救援
隊長
吳少鋒
成員
組成人員:詹裕周、黎冬林、嚴煥榮、周俊文、黃旭光、許桂娜
組織結構
現場撲滅組
組成人員:詹裕周、黎冬林、嚴煥榮、黃旭光
醫療救援組
組成人員:程萍、胡麗萍、謝勤玲、
機電救援組
組成人員:周俊文、林喜亮、陳召
通訊聯絡組
組成人員:許桂娜(電話:13603062479、6605)、黃旭光(電話:18319053949、6601)
保安應急組
組成人員:劉改名、曾凡忠、成美龍、葉緒全
事故處理組
組成人員:林偉生、吳少鋒、許桂娜、黃旭光
報警電話
119、27762555、27762556
接警提式
內線電話呼叫保安室、由通訊組員速聯絡安全領導小組,簡扼說明事發部門位置、傷害性質(附件1:緊急事故聯絡圖)
救援設備:
車輛、木板、急救箱、拆切工具
引導程序:
保安應急報警后,由先行人員第一趕赴現場,指引方向。疏散人員和通道流通,派留保安通訊組留守崗位接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1:機器操作不當引起的人身傷害:機器故障引起的人身傷害。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2:漏電引起的傷亡:操作過程出的觸電事故。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3:工作過程出現的物件坍塌、鉸切、擠壓、摔跌傷害。
當發生事故是時:以最快的速度趕往出事現場營救受害人員,細心周密,快速控制事故漫延惡化的`局勢,對現場進行維護和擎戒,協助傷害者轉移脫離事故現場,送往安全地方救助。
事故發生初始狀態的應急措施和程序:
措施一:簡易止血法:血管、動脈受損破裂出血,用繃帶加壓、指壓、止血法進行靜脈、毛細血管或小動脈出血用敷料蓋住傷口,然后用繃帶或三角巾用力包扎,達到止血的目的;
指壓用動脈出血時,臨時用手掌或手指壓迫傷口近處的動肪,使血管被壓住,中斷血液的流通,達到臨時止血法。
措施二:骨折固定法:為了使骨斷傷情不再加重,須對骨折正確及時地急救,“捆綁”固定,防止骨折斷端損壞血管、神經和主要器官,預防休克和感染,減輕痛苦和防止至殘。
措施三:傷員搬運法:對于大而積創傷、大出血、骨折以及特殊傷員,應首先進行急救處理,在未處理之前(緊急情況除外)千萬不能隨意撥動,否則會發生休克。搬
動時動作快而輕,盡量減少震動,同時注意傷情變化,根據情況靈活運用不同的搬運工具和方法。
措施四:人員呼吸法:受觸電、中毒、窒息的傷員常發生呼吸突然停止的現象,稍久就會發生死亡。因此,當傷員發生呼吸驟然停止時,必須采取人工呼吸法進行救護。
程序一: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場合的混亂狀態
程序二:檢查傷害者的傷害原因,控制事態驟變。
程序三:查清受害者的性質
程序四:進行急救處理
程序五:送往醫院醫療
程序六:保護現場,因搶救過程中無法維持原狀時,以拍照、標識、記錄為依據,程序七:事故報告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助程序和措施:
1、報警:內線電話、手機等通訊聯絡工具
2、報告有關單位:本公司安全管理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安全主任、安監辦、社保
3、方法:所有通訊工具
內容:
A、事故發生地方、位置、部門
B、事故發生原因
C、事故性質
D、事故態勢
E、需用攜帶救援的用品
4、安全防護和事故處理:
A、現場救援:迅速引導組織現場,根據事態情況,運用急救法控制傷害者向惡化狀態發展,隨時準備轉移現場傷員
B、醫療救援組:人工呼吸由熟知救助原理的人員進行。另外,人員組織、車輛搬運,作好轉移醫院搶救工作。
C、機電組:遇特殊事故,機電組隨時配帶工具拆卸機器,或拆切翻壓物、切斷電源,搶救受傷害人員離開物體。
D、保安應急組:協助引導人員安全脫離現場,維持秩序、保護現場。
E、事故處理組: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安監辦,不瞞報、不延報、嚴格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搞清事故原因,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火警電話:119
匪警電話:110
救護電話:120
交通事故:122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綜合預案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1、組織領導:組長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成員:職能人員
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采取防護措施后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組長匯報。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后,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干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后,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安全專管員、逐級上報后,還要通知120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干凈布料進行包扎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后立即送醫院搶救。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5、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6、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第二章專項應急預案
1、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立企業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孫秀義
安全專管員:翟樹林
成員:王永波、趙樹文、翟生、韓立光、劉俊華
2、企業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企業突發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安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體損傷3人以上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實行企業一把手負責制
2、企業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組長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業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員工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企業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或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
4、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發生重大火災安全事故,企業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組長、消防大隊
2、企業組織員工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員工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組織員工參與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打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嚴禁超速行駛和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組長、交警大隊、保險公司。
2、企業要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第三章應急處置方案
為了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目的:
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處置,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3、事故報告程序:
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組長匯報。
1、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2、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3、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企業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4、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企業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5、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復發生。
6、應急救援小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企業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后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7、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4)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5)火災爆炸;
6)中毒、中暑;
7)車輛傷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8、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采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3
1、處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原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增強憂患意識,居安思危,減少施工事故的發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識,結合本工程的施工特點,主要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生產事故和自然災害制定新建哈大客運專線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其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通過強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種事故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前期,針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險源,提前預測,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及配備應急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以防突發事件,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施工安全。各施工隊、作業班組緊緊結合各自施工區的實際,成立搶險救災小組,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工作,包括救援器材,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施工安全。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緊急處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指揮部/項目部/施工隊/班組應急救援體系,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關愛生命高于一切,確保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重大事故,能夠迅速、快捷、有效的啟動應急系統。
2、建立應急處理機制
在各項目經理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副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的應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部建立醫療救護小組,施工隊建立搶險救災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見圖2-1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圖。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職責:若出現地質災害的緊急情況時,組織有關人員察看現場,討論應急方案,發布各項搶險應急指令。
副組長(項目總工程師)的職責是迅速將有關情況迅速上報設計、監理單位,會商處理方案并按照設計和監理單位的相關指示和要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訂針對性的實施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的職責是迅速組織有關責任部門和搶險救災小組,落實、指揮實施應急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圖2-1應急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圖
指揮部各部門負責人的職責:組織本部門落實應急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的相關要求。
施工隊隊長在出現緊急情況后,與技術主管負責組織并帶領應急和搶險救災小組實施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確定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醫療救護小組:經理部醫療救護小組有醫療救護經驗的醫生3~5人,配備醫療設備齊全、先進的`醫療救護車,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立即奔赴現場。
搶險救災小組:搶險救災小組由施工隊長領導,由富有豐富施工經驗、具有專業技能、身體健康強壯的中青年職工、管理人員組成。在發生緊急情況下時,根據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指令,立即投入應急搶險施工。
3、應急處理程序
施工現場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請示報告工作,是縮短救援時間、減少損失、減少事故影響至關重要的一環。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要做到迅速、準確、逐級上報。
突發事件發生后,要立即進行現場調查。在有關部門到達現場前,現場組織者要負責保護現場,勘察現場,查找事故見證,保存好可疑物證,尋究事故線索及原因,并做好記錄。
搶險方案確定后,要貫徹高度集中、統一指揮、逐級負責的原則,保證搶險救援工作安全有序、減少事故影響、盡快恢復施工生產。
4、突發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⑴搶險器材準備
物資設備部按搶險需要,提前備足搶險器材,如草袋、抽水機、速凝劑、發電機、滅火器及一些切割、焊接用具,供氧瓶、擔架和其它搶救器材與藥品等,這些器材分發到搶險預備隊,分人保管,并熟悉用途和用法,分放在易于裝卸地點,平時不能動用。
⑵人員準備
凡擔任搶險預備隊人員,休息時間內允許在現場附近活動,如遠離現場必須請人代替,而且須經隊長同意,保證一旦發生險情能立即投入搶險。
⑶搶險技能準備
對參加搶險預備隊人員進行搶險技能培訓,使他們熟悉搶險步驟、方法、器材使用。
5、突發洪水的應急預案
⑴人員準備
成立防洪領導小組,組織防洪搶險預備人員。
⑵措施準備
①對全體職工進行防洪教育,強化防洪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認真做好施工防洪工作,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②堅信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并健全防洪體系,嚴明防洪紀律,備齊搶險設備和防洪物資。
③防洪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現場,對在建工程,臨時工程、施工駐地通訊及電力線路、交通設施、防洪物資機具等全面檢查,不留死角,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立即指令整改落實解決。
④指揮部根據施工工程的地域特點,確定防洪重點,落實防洪搶險機具和物資的儲備管理,組建防洪搶險隊,并加強技術培訓和演練,提高防洪的能力。
⑤橋梁路基已及時做好排水溝和地表放水工作,對生活區及駐地做好防洪排水水溝,保證人員與工程安全。
⑥對位于河道可能受洪水侵襲的工點,要求經常根據天氣變化與氣象水文部門取得聯系及時掌握雨情、汛情,爭取主動。
⑶應急步驟
①發生緊急汛情時,防洪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搶險人員趕赴現場。
②在領導統一指揮下,聽從安排,分工協作,分組協作,分組行動。
③防洪搶險隊在領導指揮下,負責人員救助與物資設備的打撈,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④同時利用搶險物資,設備加固河堤和排水工作,以防洪水外泄與水流不暢。
⑤對傷員立即進行搶救與護理,并安排車輛就近醫院救治。
⑥根據汛情,繼續儲備防汛搶險物資、資金供應,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⑦要求全體員工在緊急情況下,汛情搶險高于一切,密切配合、團結協作、聽從指揮、降低損失、爭取汛后早入恢復生產。
6、水上作業應急預案
⑴人員準備
成立水上作業應急指揮小組,組織搶險預備人員。
⑵措施準備
①對全體職工進行水上作業安全教育,強化自我保護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認真做好各項水上施工工作,確保施工生產安全。
②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重、特大水上作業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嚴明水上作業紀律,備齊搶險設備和搶險物資。
③以人為本。把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作業安全事故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
④水上作業應急指揮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現場,對水上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立即指令整改落實解決。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重大藥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依據《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預防為先、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靠科學、處置有力的原則。
第三條藥品安全事故,是指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的藥品質量事故、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藥事件以及其他影響公眾健康的藥品安全事故。具體包括:
(一)群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二)自然災害、流行性疾病、傳染性疾病等情況緊急需求的藥品質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響范圍廣的重大制售假劣藥案件;
為及時、妥善處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等情況,確保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持正常的醫藥經濟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本預案使用與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的事件。
1、成立處置小組
2、在醫院領導指揮下,成立處置小組,小組成員包括醫教部部長、藥劑科主任、相關臨床科室主任和護士長。同時,其他相關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開展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處理對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根據處置小組的指令,及時召集相關臨床專家會診,確定治療方案,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盡可能地減少、減輕藥品對人員、人體的傷害,藥劑科迅速開展控制,追回等祥光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確保將對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藥劑科迅猛收集、整理藥品信息、確定事件影響的范圍,確保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統一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3、調查事件發生過程和評估人身損害的相關性。處置小組應當在24小時內弄清事件發生的過程,包括發生事件的科室、人數、性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及其他已掌握的情況。明確事件的性質,確定人身損害的原因和藥品的相關性。
4、損害處理事件
(1)假劣藥品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召回院內所有該種藥品,封存,報上級部門備查;查看該種藥品配送流程,檢查該種藥品的質檢報告,配送公司的資質,如果質檢報告和資質均符合要求,損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負責。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藥劑科核查負責人,損害事件由負責人負責。
(2.)調劑錯誤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追回患者手中的藥品,換給正確的藥品。調查分析調劑錯誤的原因,明確責任人,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5、損害事件后的整改,緊急情況處理結束后,處置小組要及時向院長提交處理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有關對策、處理結果、影響評估、事態的發展趨勢等。藥劑科藥根據損害事件的發生經過進行評估總結,及時修訂相關制度,加強環節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聞媒體關注,涉及藥品監管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藥品安全事故分為三級。
三級:一般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在市內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發生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的藥品安全事故。
二級:較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影響擴大,蔓延勢頭升級,危害程度增加,藥品不良反應事故出現頻繁等,已造成一人重傷、五人以上輕傷或其他嚴重后果。
一級: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區域、高頻率發生,來勢兇猛,危害程度激增,已發生多起藥品群體性傷害事件或大面積中毒事件等,已經發生致人嚴重殘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傷、十人輕傷或其他特別嚴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成立以分管副院長為總指揮,醫院辦公室主任、醫教部主任為副總指揮,感染科主任、藥劑科主任、各臨床科室主任等部門為成員的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全醫院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等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藥劑科,負責處置藥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協調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指揮部成員的主要職責:
(一)藥劑科:組織、協調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預案;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監督抽驗;深入現場,及時調查、收集藥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資料,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態蔓延。
(二)醫院辦公室:負責調查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具體情況;負責協調食品藥品監管、衛生、工商等部門行政調查工作。
(三醫教部:負責制定受傷人員醫療救護方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和救護臨床科室;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轉移。
(四)臨床科室:負責調查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所出現的一切情況。負責救護受傷人員。
第三章信息處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由醫院行政監督、臨術醫療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八條在獲悉有關藥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
第九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發展過程,應急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地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危險、擬采取的措施和發展趨勢分析等;
階段報告,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處置進程,以及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應對建議。
第十條通過監督檢驗、舉報投訴、媒體披露等渠道發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一)藥品稽查過程中發現的可能或已經造成人體傷害的假劣藥案件;
(二)群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三)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登載的可能或已經產生較大影響的`重要涉藥信息;
(四)其他途徑獲得的可能或已經產生重要影響的重要涉藥信息或線索。第十一條指揮部辦公室在日常工作中,應對本預案第十條的信息進行監測、分析與評估。
第十二條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信息或報告后,應對下列事項立即進行匯總、分析,并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變化趨勢,及時向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一)藥品安全事故的類型、性質、等級;
(二)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強度、涉及范圍及發展趨勢;
(三)已經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采取的控制措施。第十三條指揮部各成員及所有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會發布藥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會不必要的混亂。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十四條針對三個級別的藥品安全事故,設三套應急預案。分別為第一套預案、第二套預案、第三套預案。
(一)第一套預案,處于一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減低損失率,減少死亡率,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后,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應立即帶隊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藥品安全事故的處理,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3、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實行零報告制度,應急工作匯報為每2小時一報告。應急工作情況由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匯總后當日上報醫院主要領導。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4、所有工作人員服從統一調度,休假人員立即返回工作崗位,開通所有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加強應急值班制度。指揮部辦公室應安排雙人雙電話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中必須有一名科主任帶班。
6、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與有關部門聯系,協作開展應急工作,共同解決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問題。
7、車輛統一調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統一調度。
8、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向媒體及時發布藥品安全事故的動態,及時化解苗頭性問題,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應對措施。
(二)第二套預案,處于二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控制藥品安全事故擴散。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將現場的處置情況向指揮部匯報。必要時,應聯合公安、衛生、工商等部門趕赴現場。
3、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實行專報制度;實行雙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中必須由一名科主任帶班。每天一次向醫院主要領導報告藥品安全事故的動態。
4、保障聯系暢通。所有工作人員確保隨時相聯系,隨叫隨到。未經指揮部總指揮批準,不得擅離職守。
5、加強協作與監管。指揮部辦公室與有關部門密切聯系,協作開展應急工作,共同解決藥品安全事故。
6、及時同有關新聞媒體聯系,通報有關情況,穩定人心。
7、其他應對措施。
(三)第三套預案,處于三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查險情。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將現場的處置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3、啟動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專人值守,確保信息聯絡24小時暢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4、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指揮部辦公室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系,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5、加強藥品安全的監控。加強對藥品市場的巡查和監督,及時收集、整理藥品監管信息,密切關注、分析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6、引導輿論。聯系新聞媒體,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已經采取的應對措施。在啟動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時,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應在2小時以內上報縣政府。經批準,醫院辦公室以適當方式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在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工作人員未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或怠于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予以責任追究。對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本預案由藥劑科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5
水運行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各種安全生產事故和險情的發生,對人民生命、國家財產構成了較大的威脅,并造成了嚴重損失。如何有效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已是目前行業組織積極開展的研究課題。
制定水運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范水運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能力、保障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了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的重要措施。目前,各水運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各自具體情況,開展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但從實際應急情況來看,應急預案在編制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應急預案框架結構與層次不合理,危險分析不全面,使應急準備工作不到位;應急組織機構層次較多,設置不合理,無法有效運行,運行程序缺乏標準化規定等等。本文結合幾個應急管理工作比較有代表性的水運企業單位編制應急預案的經驗,探討應急預案編制要點,為公司和船舶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提供參考。
1、應對突發事件含義
積極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有三層含義:一是預防“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不讓其發生,這是我們最大的愿望。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關鍵和前提是思想認識的提高。二是預警。就是將一切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隱患、重大事件一一列出來,確立突發事件發生的指標體系,防止信息不對稱現象發生,并在這些方面實施重點監控。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并完善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將監督與預防措施結合起來,做到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三是預案。突發事件既有人為因素,也有非人為因素,包括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說,要想完全避免突發事件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必須把防范突發事件的基點放在準備工作上,其中制訂應急預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2、應急預案的基本要求
預案的基本要求是:一要理順關系,二要保證指揮和信息渠道暢通,三要建立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指揮體系,四要使預案的包容性強、覆蓋面廣、措施具體、便于操作,五要在具體處置過程中,做到反應靈敏、決策果斷、綜合協調、行動迅速、處置有力。
應急預案編制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第一,全面分析本企業危險因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事故危害程度。
第二,排查事故隱患的種類、數量和分布情況,并在隱患治理的基礎上,預測和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其危害程度。
第三,確定事故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第四,針對事故危險源和存在的問題,確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五,客觀評價本企業應急能力。
第六,借鑒行業內外事故教訓、應急工作經驗。
3、編制應急預案的原則
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企業應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首、各相關部門成員組成的應急工作組織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指揮。
第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具有客觀的和人為因素,并表現出一定的規律性。通過采取充分有效的預防措施,能夠預防事故的發生或者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然而事故的發生也具有隨機性和突發性,難以準確地預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因而也就不可能當事故發生時才采取措施,這就必須要求建立一個系統的、全過程、全方位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機制。
第三,信息暢通,反應靈敏,體現聯動的原則
建立高效、可靠,暢通的信息系統,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將事故信息在最短時間內加以綜合集成、分析、處理,并及時傳遞到各相關部門,提供決策支持。
4、應急預案結構框架
對于編制的應急預案,只要適合企業的管理實際情況,能夠指導企業、船舶有效開展應急工作,就是好的.應急預案,因此,企業要根據不同類型,不同規模,不同風險,針對實際應急需要和自身管理模式,采取不同的應急預案結構框架。
目前,應急預案的結構框架大致有以下幾種:
第一,“1+4”結構
所謂“1+4”結構,就是:綜合預案=基本預案+應急功能設置+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序+支持附件。“基本預案”闡明應急整體框架結構及應急原則:“應急功能設置”描述組織、領導層、部門以及關鍵人員的應急職責和要求;“特殊風險管理”主要描述組織應急面臨的各種風險狀況及風險管理要求;“標準操作程序”是對“基本預案”的具體擴充,說明各項應急功能的實施細節,強調在應急活動過程中承擔應急功能的組織、部門、人員的具體責任和行動;“支持附件”是各類與應急有關的技術資料、數據、信息等,應急預案以上各部分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有機整體。
“1+4”結構層次清晰,可操作性強,應急內容全面,預案縱橫都能有效使用,但相對結構復雜,存在部分重復之處。
第二,總預案+專項預案結構
在“總預案+專項預案”結構中,“總預案”就是闡明應急整體框架結構及應急的基本原則;“專項預案”是根據“總預案”的要求,在危險分析的基礎上,根據事故的種類、現場區域位置等因素,確定的子預案,如水運企業的專項預案根據事故種類分為:火災應急專項預案、水上各類交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防臺風應急預案等等;各運輸船舶的專項預案根據事故種類分為:擱淺觸礁應急專項預案、船舶失控應急專項預案、機艙進水應急專項預案、人員落水應急專項預案。專項預案越到基層越具體,同時必須保證行動與總預案和上級主管部門總預案、專項預案的一致性和有機結合。
這種應急預案結構,邏輯關系清晰,比較容易把握,操作性強,針對特定風險或場所的應急程序比較明確,目前,水運企業預案編制工作基本上采取此種結構。
第三,總預案+應急程序+應急行動說明書結構
這種應急預案的結構,是由整體到局部。“總預案”概述應急體系框架和應急基本原則。“應急程序”則明確各突發事件的應急流程或各應急部門應急工作流程,而“應急說明書”是具體的應急行動指導。
這種應急預案文件結構與企業建立的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文件結構形式一致,層次清晰,不同層次的人員可以有選擇地使用預案文本,可操作性較強,小型企業目前多采用此結構。
第四,單一的應急預案結構
單一的應急預案是指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將應急預案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現場恢復等所有內容都融合成一個文本,該文本既闡明了應急框架和原則,又細化到了具體的應急行動。
這種應急預案結構的文本簡練,重復性小,操作性比較強,比較適合分公司、船隊以及風險較小的企業。
各企業還可以采用上述應急預案結構框架中的某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結構形式,將其融會貫通,聯合起來使用。如:在“總預案+專項預案”的結構框架中,可以將“單一的應急預案”的結構融入專項預案,也可以將“總預案+應急程序+應急行動說明書”結構中的應急程序和應急行動說明書融入專項預案。
因此,企業應結合自己生產的實際情況和管理現狀,對應急預案的結構框架進行合理設計,使應急預案在實際安全生產過程中得到有效地實施。
5、應急指揮系統的設計
應急指揮系統對整個應急過程進行統一決策和指揮,指揮和協調現場應急行動和應急資源的調配。因此,應急指揮系統是應急工作有效開展的一個關鍵。
應急指揮系統是隨著事故的發展和應急工作的進展在不斷調整的。在設計應急指揮系統時,應根據應急響應級別,充分考慮應急指揮系統的啟動和建立程序,所需要配置的設備設施,臨時指揮人員及其職責,系統內部職責分工等,確保應急指揮系統能適應事故應急的需求。
比較完善的應急指揮系統內部應有指揮、行動、策劃、后勤及財務行政等五部門的管理職能,既要求內部有職責分工。指揮人員是核心,負責應急響應的所有方面;行動人員負責所有應急響應任務的運作,包括所有關于降低直接危害,搶救生命與財產,進行現狀控制,恢復正常的行動;策劃人員負責收集、評價并傳遞事故現狀信息,并負責準備和起草事故行動計劃,提供指揮部各種信息資料;后勤人員負責為應急行動提供各種應急工具、設備、物資及材料等。
6、應急預案的編制
應急預案的編制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工作,在編制流程中需要把握好三個重點:危險分析、職責劃分和注意與外部聯系。
第一,危險分析
危險分析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基礎。主要是通過危險識別,風險評價,確定企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性質,危害后果等,為應急響應和應急準備提供決策依據和足夠信息。
危險辨識應全面,風險分析應客觀。可以組織專業有經驗的人員進行分析,研究和討論。
危險分析時至少應包括分析周邊環境之間的相互影響,以確保在實際應急過程中,能夠判斷事故影響范圍,應急措施等。
第二,職責劃分
對于應急編制的職責劃分,應該根據參與編制人員的專業背景,涉及到的應急職能進行分配。應急預案的編制人員至少應包括各部門的人員,各專業人員,同時還需要領導層的領導參與,確保應急預案的全面性、組織系統性。注意,一定不要把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全部推給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在編制預案前,應充分考慮,討論各部門及其人員在應急過程中承擔的應急職責,并由高層領導確認,統一應急職責,避免在應急預案編制中出現矛盾,不統一的地方而增加工作量。同時,各部門及其員的應急職責應盡量與日常工作中承擔的職責對應起來,便于實現平戰結合的原則。
第三,與外部的應急聯系
在事故情況比較危急的時候,企業應急往往需要社會的應急支援和主管機關的應急指導和協調,因此,企業的應急預案不是孤立的,它和所在區域、地方政府的應急預案、專業救助隊伍、水上搜救中心的應急預案都應有一定的聯系。
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考慮周邊環境,自身的危險事件是否會危及周邊其它的安全,并與之進行溝通和交流,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后如何通報,如何協助應急以避免應急擴大等,同時,還應及時與當地政府溝通,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最快地得到政府部門的應急支援。因此,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與外部的應急預案留有接口。
7、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
不論企業是采取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框架結構,最終編制的應急預案和必須具備可操作性。這是對應急預案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最終的目的。
要使應急預案具有可操作性,必須將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得到的有關信息結果融入到預案的內容中,使應急預案符合企業實際情況。同時,最基層的應急預案文件(比如標準操作程序、應急行動說明書等)中應明確六個方面(為什么,什么人,什么時間,什么地點,干什么,怎么干),即應急文件中應明確執行應急任務的主體、時間、地點、具體的應急行動、行動步驟和行動標準等,使任何參與應急的人員都能有效、高效地開展應急工作,而不會受到緊急情況的干擾導致手足無措,甚至出現錯誤的行為。這樣的應急文件是整個應急預案的核心和關鍵。同時,編制好的應急預案,要不斷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職工應急技能,并根據生產情況的改變,不斷完善和修訂。
8、應急預案的完善
第一,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為了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效地進行處置工作,必須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的相關規章制度和獎懲機制,做好各項準備和配套工作,對全體職工要進行經常性的應急常識教育,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二,加強應急訓練,企業要以本企業的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規律和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以上的應急訓練演習。一旦事故發生,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應急組織和人員能根據各自任務和職責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9、結束語
隨著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日益重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引起各水運企業的高度重視,但預案編制的方法、內容、格式還沒有形成規范和標準,我們在編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也還或多或少存在不完善、不規范等不足之處,因而,提出建議如下:
第一,預案的制定,內容應全面、完善、有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和時效性。
第二,由于水上運輸點多、線長、分散、流動大的生產特點,僅僅依靠自身的應急力量往往難以圓滿完成應急工作。因此,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考慮建立水運企業、專業救援和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在內的應急處置聯動機制,統一指揮,資源共享,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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