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么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1
為了及時妥善處理我校發生的突發事故,提高緊急事件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突發事故處理小組,統一領導學校安全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由學校行政及年級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安全緊急情況處理小組名單: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老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4、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二、各類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3、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報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注意觀察檢查他們的健康狀況。
(二)傳染病應急預案
1、我校師生在家中出現流腦、風疹等傳染性疾病,應迅速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學、上班。
2、我校師生若在校內出現疑似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和手套并到校醫室休息,學生出現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作任應立即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陪同的,由老師送去醫院就醫。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班級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三)應急預案
1、發生后,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并迅速報告交通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保護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四)臺風、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課。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也可以報警求助。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并將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建筑物倒塌或發生火災應急預案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信息向校領導報告。
2、發生火災,嚴格禁止學生參與救火,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處。老師要利用一切救火設備組織自行撲火。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已力量難于撲滅時,立即撥打“119”報警求助。
3、師生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田徑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則直接疏散出校園。
(六)晚自修期間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修的`學生必須坐在課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嘩、起哄或走動。下班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日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3、若停電15分鐘后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修暫停,值日行政利用校園臨時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下班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按初一、初二、初三順序進行疏散、離校。
4、晚自修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的行政運轉照常進行。
5、為確保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電力供給,學校配備后備電源能保持30分鐘提供學校廣播電力。
(七)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件)應急預案
1、發現學生在校內受傷或身體不適,應當立即向值日老師和學校領導報告,并送去校醫室救治。如校醫、學校領導認為有必要送醫院救治的,應迅速通知家長,并由家長陪同就醫,若家長不能陪同的,必須由校醫或有關老師陪同到醫院。
2、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領導或其他行政,及早將闖入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現場老師或第一位發現突發
事件的老師為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應迅速采取措施進行制止、制服并報告學校領導。事態嚴重的,為防不測,應拔打“110”報警求助。
(八)樓道安全應急預案
1、不準在樓道狂追狂打、高聲叫喊
2、不準抓著樓道扶手滑行玩耍
3、不準攀爬樓道圍欄
4、集體行進中,不準在隊伍中彎腰撿拾地上的東西和系鞋帶,不準推擠同學
5、樓道中要做到禮讓右行。
6、上學、放學、課間操等人員通行的高峰期,禁止其他人員在主流人群中逆行;同時校園值班人員要在人流密度大的地方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保衛處負責樓道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宣傳、班級集體活動行進線路的確定、學生樓道行進規范的訓練,樓道管理值崗教師的安排和管理檢查、樓道安全檢查記錄。
8、樓道安全管理責任及值班人:
總負責:季紅祥
分工: 星期一:金士華 星期二:楊紅雨 星期三:洪高峰
星期四:季洪祥 星期五:王學來
(九)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師要嚴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追逐、打球、攀爬窗臺(圍墻)、滑樓梯欄桿等。值日教師要注意及時糾正學生上述違規行為。
3、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早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序的上下樓梯,值日老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三、信息報告:
1、安全緊急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信息,采取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匯報,事態嚴重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2、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經學校應急處理小組同意,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突發 事件,或擅自接受報刊、電臺等宣傳媒體的采訪。
3、應急事態期間,學校應急處理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2
為了減輕突發性事故所造成人身傷害,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挽救生命、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所造成人身傷害。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事故現場必須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校長室報告,校長室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校醫和班主任老師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2、當事人或現場目擊者要迅速采取緊急措施,制止事態發展,事故現場老師要以"生命高于一切"、"時間就是生命"為原則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
3、能到醫務室治療的,迅速送達,先由校醫診治。傷病學生不能移動或情況不明的,由校醫現場實施救治,根據病情及時撥打"120"請求醫療救助。
4、事故現場最高領導務必保持鎮定、沉著指揮。在場的每一位教職員工必須迅速維持好現場秩序,組織學生撤離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與發生混亂。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119"等報警求助電話。
5、應急小組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要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救助外,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進一步聽取上級指示。要盡快通知受傷害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6、安全保衛人員迅速到達現場、保護現場,維持秩序,保證安全通道暢通無阻,協助開展救助工作。門衛值班員引導有關的人員和車輛迅速到達事故現場。
7、籌措資金,由學校安排校醫、班主任等人員護送到醫院救治。
8、務必穩定好廣大師生的'情緒,盡可能排除因事故產生的不安定因素,盡可能縮小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響,維護學校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生活、工作。
9、處理好事后的接待善后工作。做好媒體工作,避免引起社會、學生家長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時要做好受傷受驚同學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人身意外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3
根據上級的布置,為切實做好我園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副園長
副組長:各班班主任
成員:在園所有工作幼師和保育員
1、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按上級部門的指示,指揮全園安全救災工作,保障師生在園安全。
2、在安全救災工作中,副組長成員們為安全救災工作第二責任人,組長(第一責任人)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3、領導小組要堅持做好園內的安全檢查,查到易發安全事故的每一個環節,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絕不能粗心大意、放松絲毫警惕。
二、預案實施:
(一)防火預案:
若發生火災,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做出積極反應,并按以下預案有條不紊地進行工作:
1、一發現火情,首發者應立即向其他員工大聲呼喊,并用消防器材滅火。
2、其他員工及時通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迅速到位,組長用廣播進行指揮,副組長傳達指令,協助做好調度工作。
3、值班人員立即打開火災疏散信號
4、后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
5、門衛(當日后勤不值班的人員)打火警電話119,聯系急救車,并切斷電源。
6、組織各班快速有序撤離,避免幼兒推擠。
7、災情被控制后,組長將事件經過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匯報。
(三)防食物中毒預案
1、幼兒園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現象,食堂應立即停止經營,食品應立即停止讓幼兒食用;
2、后勤值班的人員立即向鎮防保所報告,內容包括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癥狀等;
3、后勤副園長立即撥打120,組織人員協助衛生機構搶救病人;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有關措施。
(四)外出活動安全預案
1、幼兒園組織教師或幼兒外出學習、參觀,要提前三天報送中心校審批,經批準后方能組織。
2、外出前,各年級組應派人事先前往參觀地點踩點查看,確定無危險因素,并確定行走路線。
3、如需用到機動車輛,應選擇有行駛執照、有車牌的.、能正常使用的車輛;如需要家長接送,應以《家長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長,并提出需注意的安全事項。
(五)幼兒入園、離園時,后勤在門衛值班的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后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復雜,對深圳市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范圍、項目并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布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范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后工作;指導并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并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布,涉臺媒體服務工作,并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并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盡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范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布或配合上級單位發布關于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采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范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范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并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布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布,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準后,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布。
(3)預警信息發布內容
預警信息發布的內容應包括:發布機構、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布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布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后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后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并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后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后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范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范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后,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并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于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布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后,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并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后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范管理。
(2)信息發布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
(3)信息發布內容。
信息發布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布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采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復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后,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后,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后,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并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并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并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范的標志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于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并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布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并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并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5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幼兒園內可能發生的停電事故,合理安排幼兒園管理工作和教學活動,確保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有力的后勤保障,使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影響,維護幼兒園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幼兒園成立停電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工作措施:
(一)、前期準備工作
1、后勤主任會同食堂組長做好食堂停電時所需的物資儲備工作。
2、配備并定期檢查停電時的'應急照明燈、電腦機房的應急電源。
(二)事故應急處理
1、得到停電通知的,各分管領導要提前安排分管部門的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2、正在使用的教學設備、照明電源,應立即關掉。
3、電腦機房及各辦公電腦要做到隨時存盤,避免因停電導致資料丟失。
4、管理資料、教學用資料的打印在有電期間及時安排,不因拖延、停電而影響工作。
5、夜巡人員要加強夜間巡視,確保財產安全。對報警裝置妥善管理,做到
停電多巡查,來電及時設防。
6、幼兒園電工負責停電或突然停電時電源關掉的督促檢查。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范文6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為了進一步改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創造學校及其周邊地區的良好治安秩序,迅速、有效地處置學校周邊突發性安全事故,防止事態的擴大蔓延,波及學校,維護師生切身利益,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特制定本預案。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處室人員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做好校園周邊治安處置應急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2、嚴格執行值班制度,保安、門衛人員要24小時有人值班,不準擅離崗位,按時值班并做好出入登記,妥善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
3、如果校園周邊有安全事件發生,如有事件發生,保安、門衛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4、校園周邊治安事故發生后,得知情況者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學校立即啟動本預案。
5、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維護廣大師生的根本利益,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是學校應急處理工作的出發點和主旨。
(2)預防為主原則。積極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學校的影響和危害;將預防與應急處理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控制危機,力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6、校園事件的應急處置
在事故現場的教師組織好學生,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指揮機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指揮機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得到信息后,馬上進入應急狀態,啟動應急方案,按工作職責迅速趕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開展搶險活動。
(1)應急指揮
沈桂香為應急處理的第一指揮(最高負責人),負責指揮學校的一切事故的應急處理和協調工作,調度人力物力全力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張麗萍為應急處理的第二指揮,協助第一指揮開展好工作,張淵益應急處理的現場指揮;若第一指揮因故不在,則由第二指揮指揮,若第一二指揮不在,則由賈海霞指揮。若以上老師都不在,則由賀守靜老師指揮。
(2)現場秩序維護及救援搶險
由組長沈桂香老師、副組長張淵益、張麗萍老師帶領保安、賈海霞、賀守靜及體育組全體人員,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好現場的秩序維護及臨時性的搶險工作。
(3)各班學生秩序維護及疏散
由組長于寶娣老師、副組長黃寶鳳、張紅芹老師帶領各班班主任老師和各班科任教師,負責維護各班學生的'秩序,做好對學生的安撫等工作,一般情況下不準學生出教室,若必須撤出教室時,則要在聽到指揮員廣播或其它形式的指令后,方可組織學生進行有序的疏散,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籃球場為集結點,若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將學生疏散出校門。
(4)救援及求援醫護
若出現傷員,則由組長李明帶領郭崇明、王麗雯、沙淑霞等老師,立即進行現場的緊急救援和簡單的醫護處理工作,經學校應急處理指揮組長或現場指揮等人同意后,向上級醫院等請求支援。
(5)事故調查
由組長楊潔老師帶領涉及班級的班主任、各年級組長,在開展搶險、應急的同時,對事件的原因、發生經過、危險情況等做詳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提供準確、詳實的數據,為指揮做作正確的處理提供依據,并備以后查閱。
(6)信息上報
若造成事故,一般情況下由組長沈桂香老師在向小組成員通氣后,準確及時地向上級(教育局、鎮政府等)報送信息;若沈桂香老師不在,則小組成員必須向他報告,并經沈桂香老師授權或同意后,方可準確及時地向上級(教育局、鎮政府等)報送信息。
(7)家長工作
由組長徐文杰帶領中民等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接待、安撫、解釋等工作。
(8)媒體接待
由組長沈桂香老師帶領張淵益、張麗萍、賈海霞、賀守靜等老師,負責做好媒體的接待和解釋工作。
(9)后勤保障
由組長黃德生帶領黃春蘭等老師,負責應急處理的財物保障工作,盡一切力量,保證物力、資金到位。
7、事故的善后處理
若造成傷害事故,則要做好善后處理,特別是要做好家長工作和媒體接待工作和后勤保障等。
(1)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或受傷學生的就醫工作,做好涉及學生的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2)聯系學校法律顧問,咨詢處理、處置意見,請其從法律的角度給予指導,關開展相關工作。
(3)協助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和客觀事實。
(4)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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