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
指導
規范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編制本應急處置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及教育部《關于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食品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統一
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食物中毒事件的預防、
報告
、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學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
領導
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內的食品衛生安全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
報告
、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四)適用范圍
xx市xx職業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依據本預案執行。
(五)響應級別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一、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xx市xx職業學校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處置小組下設現場處置組、救治協調組、后勤保障組和新聞信息組等4個工作組。
xx市xx職業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本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確保應急處置任務完成。
1、根據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本校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項食品安全防治措施的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
4、及時向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xx市教育局
匯報
學校的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食品用具;保護好現場及食品留樣、進貨單,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學校全力配合事故調查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
材料
和樣品;切實落實相關部門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
5、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時開展與學生及家長的溝通工作,穩定學生情緒,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導致慌亂。
(二)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1、現場處置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部門進行事件原因調查,做好與調查部門的溝通與協調,落實相關部門提出的控制措施;負責有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情況的信息報送工作。
2、救治協調組,組長: ,組員: 、相關年級組長及班主任。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救治協調工作,負責與衛生部門聯絡,配合醫療機構及時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蹤了解傷情或病情動態,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和思想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3、后勤保障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家長的接待工作。
4、新聞信息組,組長: ,組員: 。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和溝通工作,負責與市教育局等的'聯系,做好輿情監測與媒體溝通;落實信息報送工作。
三、監測、預警、報告
(一)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平臺,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的監測,及時研究分析學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小賣部食品、飲用水、周邊環境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資料檔案。對學校發生可能導致重大、較大、一般食品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及時分析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三)報告
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機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向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將發生事故情況報市教育局職能處室,并立即協調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若有證據或理由懷疑有人投毒,應當立即報警。
1、報告范圍
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對師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的食品安全隱患均屬報告范圍。
2、報告時限
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發現)后,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校長,校長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向xx市教育局和上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報告,同時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
總結
報告。
3、報告程序
初次報告:盡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傷人數、主要臨床癥狀及報告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修正和補充。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過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總結
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鑒定結論、提出處理事故意見和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四、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學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專項信息報告制度,負責處理和傳遞等工作,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向社會及媒體發布。
(二)醫療保障
學校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配備專職校醫,建立校醫務室,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的救護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醫療機構和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教育主管部門立即趕赴現場協助衛生部門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三)資金保障
學校從公用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經費做好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礎性工作,確保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學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則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向本級政府專題匯報,申請專項經費。
(四)演習演練
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演練演習,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識。
(五)宣教培訓
學校要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只是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獎懲
全校教職工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和獎勵;對履職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失誤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五、后期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學校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工作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和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教育主管部門以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六、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xx市xx職業學校制定并公布實施,將定期根據食品安全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學校在防控應急工作中的具體技術問題按照國家及省市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事故調查部門的最新要求執行。
七、附則
本預案由xx市xx職業學校負責解釋。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2
1、工作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按照職能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適用范圍
餐飲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危害的適用本預案。
3、預警與報告
3.1預警
3.1.1加強日常監管
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場所,尤其是餐飲消費環節的高風險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監管,通過監管及時作出預警。
3.1.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我部門舉報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監管相對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報職責的行為。通過舉報信息及時作出預警。
3.1.3應急準備和預防
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接到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
3.2報告
3.2.1報告制度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核實基本情況,向當地衛生部門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衛生行政等相關部門,及時作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對發生在管轄范圍內的下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數在30人以下且無死亡病例的,應當于6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2)事故涉及人數30-99人且無死亡病例的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涉及人數超過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4)事故發生在學校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于2小時內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其它需要實施緊急報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責任報告單位
(1)餐飲監管部門;
(2)餐飲服務單位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3.2.3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工作人員;
(2)從事餐飲服務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4、應急處置
4.1監管部門
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時,有權向有關餐飲服務經營者了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并采取以下臨時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
(3)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監督銷毀;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4.2餐飲服務經營者
餐飲服務經營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報告的內容應包括中毒單位、地址、中毒發生的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臨床癥狀和病人所在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等。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不得拒絕。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附則
5.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根據食品衛生安全要求,為貫徹落實中心領導指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食品衛生安全事故,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食品衛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機關干部職工的食品衛生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綜合服務二部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綜合服務二部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中心領導統一部署,研究制定《綜合服務二部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所屬食堂開展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并對食品衛生安全全局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對食品安全重點工作進行研究決策、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落實成效進行監督指導,負責與中心主管領導溝通聯絡,及時傳達中心指示精神,匯總和報送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三)各食堂主管、餐飲服務公司職責
按照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負責及時接收、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指示,做好食堂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對、處置、信息報送及監督指導工作。
三、食品衛生安全保障措施
(一)完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防控應急機制
各食堂要加強對新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認識,結合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制定本食堂食品安全應急處置計劃。各食堂主管負總則,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壓實責任,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部門及餐飲公司在各食堂選用責任心強的食品安全員、嚴格落實日檢查、周考核、節假日安全隱患大排查制度。
(三)落實餐廳防疫消殺保障措施
1、餐具消毒:“堅持去殘渣、洗滌劑洗刷、凈水沖洗、消毒柜高溫消毒”四道消毒工序,以光、潔、色、干為消毒要求。
2、餐廳設置專人實施消毒管理,并做好消毒記錄。
3、其他消毒管理:依據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執行。
4、餐廳視情況采取錯時分餐制度,設置地標線,保持間隔距離。
(四)嚴把食材采購及加工保障措施
1、嚴把原材料入口關,食堂各類食材采購實行原輔料溯源管理,確保食品及原料來源可溯、采購途徑規范合法,堅持所有食材進貨查驗、防疫消殺、拍照上傳,確保食材質量安全。嚴禁使用進口冷鏈食品,不得有圈養、宰殺、制售野生動物及制品的行為。
2、食堂在供餐前要對庫存的食材、原料、食品添加劑進行徹底清查,對冷藏冷凍設備運行情況開展檢查,發現有超過保質期、未按保存條件貯存或出現腐爛、變質的進行銷毀。
3、食品加工各個環節嚴格按規范流程操作,食品生熟分開存放、燒熟煮透,餐飲公司員工進入操作間,必須全過程著統一正規服裝、戴口罩。
(五)加強餐飲公司人員健康管理
1、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持證上崗、落實晨檢制度,監測并記錄上崗人員體溫,有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立即離崗就診。
2、食堂工作人員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進入操作區要對手部等清洗消毒。
3、定期組織員工進行食品衛生安全培訓。
四、食品衛生安全應急措施
1、組長職責
(1)全面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2)組建應急救援隊伍;
(3)領導督促小組成員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本工作;
(4)發布和接觸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5)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6)向中心主管領導匯報事故情況;組織事故調查,總結事故經驗教訓。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2)負責危險源的確定及食物中毒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協助組長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3)控制現場秩序、封存可疑食品、現場拍照取證、協調配合做好檢驗檢測相關工作;
(4)協助組長調查事故責任,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3、組員職責
(1)組員負責治安保衛疏散工作;
(2)負責協助現場醫療救護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
(3)負責對食物中毒人員進行心理撫慰工作;
(4)清理現場恢復生產秩序,清理所有可疑食物;
五、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當食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食堂應立即停止伙食供應,并封存導致食物中毒及可疑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保護現場,嚴禁故意破壞現場,掩蓋事實真相。
(二)食堂工作人員應立即向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報告,副組長那個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組長向中心主管領導報告,同時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請求急救中心進行救援。
(三)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派專人保護現場、封存留樣食品、封閉食堂加工場地、收集封存可疑食品。
(四)按衛生防疫部門意見,配合做好病人救治等協助工作,對同時就餐但未發病人員進行密切觀察。
(五)事故及緊急情況得到控制后,注意保護現場,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開展事故調查。
(六)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與撫恤工作,待衛生防疫部門出具檢測報告后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事故處理完畢后,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各食堂認真總結事故教訓,自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加強管理,汲取教訓杜絕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同時按規定向上級部門做出書面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4
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么處臵,防止事故擴大。應對不同的緊急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處臵:
1、因突發的設備故障或突然停電、停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時,如果停電時間超過工藝規定時間,應對生產的產品進行隔離,并確定數量,做好標識,然后做以下處理:抽取樣品送化驗室檢驗,如果檢測結果符合標準,將其并入合格品內,以待銷售,如果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則按《不合格處理制度》執行。
2、原材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嚴重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時,應組織相關人員評估受影響的程序和范圍,并確定處臵方式,如已出廠銷售的產品則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執行。
3、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本廠產品檢測不合格時,應確定不合格的產品范圍,采取銷毀、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發生,如已經出廠銷售的.產品則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執行,組織相關人員分析不合格的范圍,必要時應修改工藝,工藝參數等。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5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食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總則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二)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鎮政府統一領導全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認真落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4.依靠科學,處置有力。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果斷處置,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保持社會穩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食物(食品)種植、管理、加工、包裝、流通、儲存、消費等過程中發生的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學依據證明可能對社會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潛在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食品安全應急工作需要和形勢需要,設立新街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5個職能小組。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救援、排險等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到達現場的`最高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其他相關負責人擔任。
1.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日常事務的開展和5個職能小組的協調安排。
2.搶救組。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救援、搶救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救援、排險行動;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排險救援器材、設備、藥品等物資;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問題。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和醫務人員;展開搶救工作;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5.善后處理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等問題;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實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嚴格控制有害渠道,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隱患監測與事故報告
(一)隱患監測
各村、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關動態信息。
(二)事故報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下級向上級報告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四、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須按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或家屬給予安撫、補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社會、個人和外國機構向受災人員捐贈資金和物質,統一由政府接受,并加強管理和監督。
(二)事故通報與調查報告
事故處置過程中,事故調查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的勘查和取證工作,及時掌握事故的有關情況。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調查組盡快完成事故的調查報告,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三)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總結報告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經驗與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6
1.目的
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規定出相應的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緊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分析和組織處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組負責識別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緊急預案。在緊急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統籌和協調。
3.3銷售科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產品召回的具體實施工作。
3.4生產科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事故后,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和食品安全小組進行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涉及不安全產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各部門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由公司統一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2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的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及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況等。
4.3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4.4總結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封存暫扣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分析和調查。對確認屬于污染的產品及其原料,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立即召回并銷毀。
5、糾正與完善
如有事故發生,由質量科組織進行分析原因,編制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確認后實施。
食品安全小組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交事故發生部門備案一份,一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事故發生后,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 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 事故處理涉及縣政府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 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置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信息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并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發布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并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復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序和權限,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后,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政府和縣局報告,在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 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后,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匯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后,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四、報告、監測與預警
(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采取電話、傳真、行為、網絡等多種方式同時報告當地政府、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保準確、及時,萬無一失。并視情況向事故可能波及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二)報告單位和時限
1、對本縣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地工商所應于2小時內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和縣工商局。
2、事故發生縣工商局應于2小時內向市局和縣政府、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包括事故原因、發展、變化、處置進程、處置進程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處置建議等。
(3)處理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
4、信息監測
總局、省級及市、縣(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體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通過以下途徑,密切監測已經確認的有毒有害或者質量嚴重不合格的某種食品是否還在流通環節進行銷售。
(1)市場巡查、市場清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以及對有問題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銷毀等;
(2)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受理的消費者申訴舉報;
(3)有關新聞媒體。
(4)相關部門通報。
5、消息預警
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隱患、可能涉及的范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做出分析預測,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按照有關規定發布預警信息。
五、后期處置
1、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嚴格追究信息瞞報、遲報、漏報責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責任,對本地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
對未按照市局及當地政府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員的責任
對因監管不辦、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市場程序混亂或者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工作獎勵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貢獻的,依據有關政策,及時給予表彰或者其他獎勵。
3、善后總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發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分析應急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形成善后總結,逐級上報。總結內容包括應急基本情況、組織體系建設、應急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4、制度完善
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完善相應應急制度,提高應對同類事故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通過制度和機制建設,落實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8
一、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綜合協調組
(二)事故調查組
職責:組織開展事件調查、現場處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風險和發展趨勢,作出調查結論,提出防范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事發單位迅速控制事態,對問題產品采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查封扣押,責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三)現場維穩組
職責:負責深入現場,收集各種信息,及時反饋指揮部,做好患者親屬安撫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
(四)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組
職責:組織媒體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協調媒體采訪,跟蹤網絡輿情,做好輿論引導工作,視情況籌辦新聞發布會。
(五)專家咨詢和應急檢測協調組
職責:抽調相關專業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協調市內檢測機構開通綠色通道,開展應急檢測,為指揮部提供決策參考建議
(六)后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資金、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處置督導組
職責:負責督導落實各工作組職能職責,對違反處置工作紀律的行為進行糾正或查處。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應急響應
酒博會期間,各區縣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立即上報市局值班室。經核實屬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區縣政府處置,市局進行指導;屬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實后,報市政府并開展處置。
三、事故處置
(一)控制問題食品。事故調查組對事發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可疑問題食品和原料、工具、場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緊急控制措施;查清問題食品及原料的來源和市場流向,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召回、下架或銷毀問題食品。
(二)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對可疑問題食品進行抽樣和檢測,盡快查明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見和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處理的`建議。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專家對事件進行研判。
(三)追蹤來源流向。事故調查組核實問題食品的生產廠家、經銷商、生產批號及流向,對已銷售的問題食品進行追查并通報有關部門協查。
(四)加強現場穩控。現場維穩組對事發現場、酒店、醫療機構等場所出現的患者家屬進行疏導穩控。
(五)及時報告情況。綜合協調組持續協調各組開展工作,并隨時掌握事故變化動態和處置工作進展,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六)專家研判。根據調查進展情況,適時組織專家對事件性質、原因進行研判,作出研判結論和意見,并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七)新聞宣傳。收集相關信息資料,關注網絡輿情,接待相關媒體,撰寫新聞通稿,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加強輿論引導,及時處置不良信息。
(八)響應終止。當事件原因調查清楚、安全隱患或相關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領導小組做出終止Ⅲ級應急響應的決定。
四、工作紀律
(一)強化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高度負責,嚴禁脫崗,全體干部職工保持通訊24小時暢通。
(二)認真履職,確保隨叫隨到。酒博會期間,周末照常上班,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全體干部職工要按照本預案要求迅速開展工作。
(三)落實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對在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切實抓好我鎮食品安全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的處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全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生產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鎮轄區內。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組織機構
(一)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副鎮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研究部署、指揮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向鎮食安辦及時上報安全信息和工作情況。
3、組織公安、工商、衛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努力創建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處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質、經費等保障機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1、協調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抓好轄區食品安全的監督指導工作。
2、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抓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等工作。
3、負責轄區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醫療救護和患者轉送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監測
建立健全并完善現有食品監測系統,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重點行為實行重點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糾正。
第六條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序
(一)責任報告人:轄區內所有公民。
(二)報告程序:凡發現食品有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上報鎮政府辦公室。
第四章信息報告與發布
第七條按照相關文件及精神,信息報告與發布統一一口徑,正面安全,防止炒作,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區政府發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條建立健全高效的組織保障系統
為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做好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準備,各部門、各村(社區)、各生產銷售加工企業,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映體系,在思想上、組織上做好應對準備。
第九條經費保障
鎮財政所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0
一、食品退市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若產品為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試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以為是該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秴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員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入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并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害有毒、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將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四)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市場。
(五)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則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第二條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升級質檢部門組織建立的食品召回專家委員會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技術支持。
第三條本公司將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準確記錄并保存食品儲運、銷售以及產品標識等信息,保存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記錄,以及食品危害糾紛信息等檔案。
第四條本公司將向質監部門及時報告所有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隱瞞或虛報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事實。
第五條本公司將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調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范圍。con
第六條本公司將配合省質監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不以食品已通過任何符合性審查為由拒絕。
第七條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第八條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第一條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條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當在1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通知消費。
第三條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信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質監部門報告。
第四條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3日內,二級召回應在5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日內,公司通過所在地的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第五條食品召回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范圍和時限等;
(五)召回的語氣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處理措施。
第六條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通過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若召回計劃有變更的,應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四、召回評估
第一條本公司將保存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第二條本公司將在食品召回時限滿15日內,向省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報告國家質檢總結。
第三條本公司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毀的食品,及時予以銷毀。
第四條對召回食品的后處理,本公司將保留詳細記錄,并向時質監部門報告,接受市質監部門監督。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科學、規范、有效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 指導思想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 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依據《汝陽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縣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級政府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制定本預案。
在學校食堂、生活飲水等各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對師生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一)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救急組織
一旦發生疑似或食物中毒,應立即啟動學校食物中毒應急機制,學校相關部門應立即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下列組織應迅速行動,聽從指揮,組織疏散,緊急搶救。
1、報警組:校辦室負責。以最快的速度,正確的方法撥打特種電話,請求緊急救援。
急救:120 中心校:8236639 村衛生所:13243095919
2、處置組:教導處負責,指揮年級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迅速對中毒學生進行救護,做好學生的疏導和安撫工作,消除學生的.惶恐心理。保持校園安全穩定。
3、急救組:班主任負責。對受傷學生進行搶救、運送,安排車輛急送醫院。并盡快掌握受傷學生的詳細情況,通知家長。
4.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本著為師生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報告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刻通知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
②立即將中毒者送村醫務室檢查,學校醫務室無法處理時應及時送往醫院。
③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⑤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⑥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三、后期處置
1.善后處理
配合教育局,衛生部門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處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配合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配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依據有關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組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等相關部門。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2
為指導和規范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后勤管理處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系(院)部、食品經營單位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政府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并及時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
(五)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布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布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準,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布、夸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二、突發事件的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校園內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貯存、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飲用水污染事件,從校外流入校園內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后勤管理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校紀委監察處、學工部、宣傳部、保衛處、校醫院及后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飲食管理科相關人員組成。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五個應急行動小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后勤管理處負責,主要職責是:綜合事故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匯報事故動態,分析事故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故受害人的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校醫院負責,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后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癥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三)安全保衛組。由保衛處負責,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范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故涉及的源頭食品及其原料,及時控制污染擴散,并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信息報送組。由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統一信息發布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五)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主要職責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故發生后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布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四、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后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食堂超市開展日檢、周檢、月檢等多層監督檢查機制。嚴格把控食品安全關,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進行分析,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報請學校同意后,發布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并及時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2)報告范圍
對師生飲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上報。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事故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負責通知并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應在接報后15分鐘內組織安排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故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學校各相關單位、事故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系,互通信息。
(二)善后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后,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盡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三)調查和總結
1、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并書面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
2、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食品經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于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3
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維護學校的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雙溝鎮中心幼兒園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負責及時聽取事件匯報,立即召集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負責整個事件處置工作。
副組長:2
在組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事件的處理和原因的調查。
成員:@@
根據相關事件的.處置對策,對突發事件進行協助調查、協調、現場處理和及時向上報告工作
二、報告程序:
班主任及教師發現情況應立即將事件狀況向園領導及時匯告,同時園領導以最快的方式向中心學校報告。
三、事故現場處置:
1、一旦發生事故第一時間進入現場了解事件情況。
2、立即將發病者送往醫院就治。
3、如出現三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時間報告區教體局。事件發生后在8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區教體局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情況、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保留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嘔吐物、使用的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有關部門處理。
5、積極做好發病幼兒家長、教職工家屬的穩定工作。并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
6、配合有關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事故預防
幼兒園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環境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五、責任追究
在本預案實施過程中,對不履行職責或者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其負責人相應責任,本預案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并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后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并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系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并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 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瀏陽市教育系統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揮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瀏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瀏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瀏陽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食物(食品)生產加工、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師生員工病亡或者可能對師生員工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學校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市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協調、學校校長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群防群控:各學校要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群防群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根據瀏陽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局長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局后勤產業管理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有:
1.啟動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各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領導、學校校醫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有:
1.貫徹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認真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盡力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迅速向當地政府、衛生機構、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等報告,同時上報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關信息要真實可靠,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信息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監測
各學校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資料檔案。對學校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和上報,并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信息的統一發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
(三)報告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當地鄉鎮政府、衛生機構及市教育局報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作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同時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學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報告程序
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災人數、主要臨床癥狀及報告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報告信息要有事故簡要經過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即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鑒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及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舉報電話:836xxx26)、市教育局(舉報電話:836xxx00)投訴舉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對學校及相關人員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權進行投訴舉報。市教育局接到投訴舉報后,應及時組織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響應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組成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工作。
五、后期處置
(一)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師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二) 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六 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 醫療保障
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要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護救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鄉鎮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救援措施,會同衛生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 演習演練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特點,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識,時刻繃緊“食品安全,生命至上”這根弦。
(二)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各類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制訂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員工按照學校制訂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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