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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酒店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間酒店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處于高位運行,新型變異株不斷出現,我國持續面臨較大的疫情輸入壓力。2022年元旦和春節(以下簡稱“兩節”)期間,境外回國人員增多,境內人員流動性增加,疫情輸入和傳播風險加大,防控形勢嚴峻復雜。近期將舉行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等重大活動,疫情防控任務艱巨繁重。為做好“兩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堅持常態化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堅持科學精準從嚴從緊做好疫情防控,強化疫情源頭管控、強化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強化多渠道監測預警、強化重點環節疫情防控、強化疫情應急處置能力、強化督導檢查和責任落實,最大限度減少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確保群眾度過健康平安的節日。
二、強化疫情源頭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輸入
(一)嚴格做好境外遠端防控。不斷完善遠端檢測工作,加強出入境管控、邊境地區聯防聯控和鄰國防疫合作。對來華航班、船舶船員換班等嚴格實行熔斷機制。強化對機組人員的防疫管理,細化加強旅客和機組人員機上個人防護、客座率控制等機上防疫措施。嚴格落實入境航空器消殺相關規定,驗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實“客停貨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業落實“人貨分離、分段運輸”要求,確需入境的貨運駕駛員嚴格閉環管理,不得與境內人員接觸。
(二)嚴格落實入境人員和高風險崗位人員閉環管理。嚴格落實入境人員從口岸入境、檢疫、核酸檢測、轉運分流、隔離觀察到居家健康監測等全流程閉環管理。對陸路、航空、水運口岸接觸入境人員、物品、環境的.高風險崗位人員以及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等的高風險崗位人員,嚴格落實底數清晰、人員固定、規范防護、全程閉環、高頻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防控要求,做好崗前培訓。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口岸城市閉環管理力量配備,確保工作人員工作期間有集中住宿場所,把閉環管理落實到位。
(三)嚴格入境高風險物品和口岸環境檢測消毒。進口冷鏈食品入境量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設集中監管倉,對進口冷鏈食品入庫統一消殺、統一檢測。海關、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疾控等部門要按職責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各環節疫情防控要求,強化對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新冠病毒監測檢測和預防性消毒工作。對候機樓、候車室、港口客運站環境、機場廊橋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設施等定期開展預防性消毒,對旅客和行李高頻接觸物體表面加大消毒頻次,對入境交通工具嚴格消毒,對運輸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嚴格終末消毒,及時開展消毒評價,對入境交通工具產生的固液體廢棄物嚴格規范處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力度。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加強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口岸城市范圍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離開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與香港、澳門有口岸相連的除外)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定期對有關人員開展核酸篩查。加強口岸防控的組織領導,實施“一口岸一專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xx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專班,專班每周至少召開1次調度會;20xx年12月中旬前開展一次模擬應急演練,全面檢驗各項應急準備和處置流程運行情況。口岸城市聯防聯控機制要派出由分管領導、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的工作組,進駐口岸監督指導,確保各項措施有效落實,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輸入的防線。
(五)加強入境人員集中隔離場所和醫療衛生機構感染防控。各有關地方特別是口岸城市要對入境人員集中隔離場所人員封閉、物品和環境消毒、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方面進一步嚴格管理,堵住漏洞,堅決防范交叉感染。對出現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離場所,立即回溯流調,全面排查評估風險,對所有風險人員重新計算和延長隔離時間。嚴格隔離人員解除標準,滿足人、物、環境三樣本陰性方可解除隔離。督促解除隔離人員嚴格做好個人防護,點對點閉環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監測。醫療衛生機構嚴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實全員標準預防措施,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加強陪護、探視管理,在接診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實施環境和設備消殺,防止醫療機構內交叉感染。在集中隔離場所和醫療機構派駐感染防控監督員,加強駐點指導。
(六)從嚴防范奧密克戎等新變異株輸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病毒變異和疫情趨勢研判,針對病毒變異及傳播特點,評估各類從業人員防護措施的有效性,有針對性地完善本地區本行業防控措施。各相關口岸城市要密切關注我周邊國家和地區變異株檢出情況,增強病毒基因測序能力,動態調整疫情防控措施。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評估現有新冠病毒診斷試劑、疫苗、藥物的有效性,做好相應研發工作。
三、強化人員安全有序流動
(一)嚴格人員出行要求。
1.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人員嚴格限制出行。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人員非必要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嚴格限制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市、區、旗)。
4.高風險崗位人員應盡量避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滿足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在所在單位報備。
5.嚴格執行跨省旅游經營活動管理“熔斷”機制,對有中高風險地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立即暫停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跨省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暫停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陸地邊境口岸城市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要及時向社會發布自由行風險提示。
6.發熱病人、健康碼“黃碼”等人員要履行個人防護責任,主動配合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在未排除感染風險前不出行。
7.優化調整學校寒假放假時間,錯峰安排春季學期開學返校,做好“兩節”期間留校學生的管理服務。合理調整企業放假和復工時間,引導務工人員錯峰返鄉返崗。高校或務工人員較多的企業可要求學生或務工人員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校或返崗。
以上出行要求是針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據當地疫情形勢和實際情況制定并對外發布。
(二)強化春運疫情防控。
交通運輸單位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運組織保障工作,區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類應對預案,加強培訓演練。交通運輸場站要根據客流需求及時增加開放進站和安檢通道,嚴格按規定做好旅客體溫檢測、健康碼等掃碼或查驗通行;強化站內客流組織,有序引導乘客分散候車;增加口罩、消毒液儲備,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購買使用。增加交通運輸場站和交通工具通風、消毒等措施頻次。嚴格控制高鐵、列車、長途客運汽車和客運船舶等交通工具載客率,減少交通工具內人員聚集和走動,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離,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個人防護。加強對旅游、交通、餐飲等行業從業人員的健康監測和管理,督促引導工作期間做好個人防護。
(三)加強重點返鄉人員排查。
農村地區和城市社區要做好14天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旗)旅居史人員、口岸的高風險崗位人員以及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和發熱門診等的高風險崗位人員等重點返鄉人員的摸排和網格化管理,相關人員返鄉后做好健康監測,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強化多渠道監測預警
(一)嚴格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進一步強化發熱門診“哨點”作用,嚴格落實發熱病人閉環管理要求。所有發熱病人全部進行核酸檢測,4—6小時內反饋核酸檢測結果,檢測結果反饋前全部留觀。鼓勵醫療機構配備核酸快速檢測設備,減少發熱病人等候時間,降低交叉感染風險。各級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對可疑病例嚴格閉環管理,不具備診治條件的醫療機構不得常規診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癥狀患者。
(二)建立核酸檢測結果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全面動態收集和監控口岸地區進口物品、入境貨車駕駛員、入境船員、口岸從業人員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檢測信息,建設完善核酸檢測數據庫,并加強數據共享。出現陸地口岸(通道)入境貨車駕駛員、進口物品的核酸檢測陽性率明顯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現旅客核酸檢測陽性等情況時,口岸防控專班立即啟動風險評估研判機制,對有關人員主動開展強化監測,及時排查本地感染隱患。
(三)完善多點觸發監測預警機制。做好口岸地區、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等相關重點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監測,收集藥店、教育機構、基層醫療機構、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和網絡媒體等多渠道預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預警響應的及時性。各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每周組織分析研判監測信息,評估疫情傳播風險,動態調整防控措施。
五、強化重點環節疫情防控
(一)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
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嚴控廟會、大型文藝演出、展銷促銷等活動,減少農村集市規模和頻次,控制人流量,落實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舉辦會議、聚會等活動應當控制人數,盡量舉辦線上會議或視頻會議,50人以上活動應制定防控方案,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弘揚節約風尚,盡量不舉辦大規模人員聚集性活動,提倡家庭聚餐聚會等不超過10人,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確需舉辦的盡可能縮小活動規模。承辦5桌以上宴會等聚餐活動的餐飲單位須嚴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就餐人員落實掃碼、現場測溫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進入就餐場所,做好餐廳的通風消毒工作;自行舉辦5桌以上宴會等聚餐活動的個人,須向屬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報備,落實屬地疫情防控規定。抵邊鄉鎮避免舉行大規模人員聚集性活動。
(二)加強旅游景區和公共場館疫情防控。
旅游景區和劇院、娛樂場所等公共場館要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控制人員接待上限,落實門票預約制度,及時疏導客流,做好從業人員健康監測和管理。旅游景區分類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清潔消毒和公共衛生工作。強化旅游景區的飲水、食品和環境衛生工作,保證群眾旅游活動正常進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三)加強重點單位和場所疫情防控。
做好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賓館、酒店、餐館、民宿、學校、建筑工地、工廠車間、養老福利機構和監管場所等重點單位常態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實新冠病毒疫苗加強針接種,強化健康監測和核酸抽檢,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工作人員、來訪人員應佩戴口罩,落實檢測體溫、查驗健康碼等措施,避免發生場所內聚集性疫情。落實餐飲單位防控責任,常備防疫用品,員工佩戴口罩,嚴格掃碼測溫,倡導控制就餐人數和餐位距離。
(四)加強個人防護。
多渠道開展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公眾加強自我防護,在公共交通工具、電梯等密閉場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場所全程規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室內經常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流通。60歲及以上老年人和嚴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應盡量減少去人群聚集場所。
(五)積極推進疫苗接種。
加快推進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加強針,重點人群實現應接盡接,確保有接種需要的人群及時獲得加強針接種服務。積極穩妥開展3—11歲適齡無禁忌人群疫苗接種,做好60歲及以上老年人接種工作。
六、強化疫情應急處置能力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明確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強化疫情防控責任制,統籌做好疫情處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級聯防聯控機制始終處于激活狀態,各工作專班保持24小時應急值守。各有關邊境省份和口岸城市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同外方溝通協調,建立多層級聯防聯控機制,在信息共享、措施對接、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合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指導和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做好本行業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監督管理。各企事業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要加強宣傳引導,促進個人和家庭自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員和物資準備。各地要指定綜合能力強、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礎好的醫院作為定點救治醫院。加強核酸檢測能力儲備,口岸及陸地邊境通道所在地區和基層要加強移動核酸檢測設備儲備和檢測力量配備,依托現有資源加快建設核酸檢測信息系統。改造儲備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離場所,建立備用集中隔離場所清單。加強流調、核酸檢測、救治、社區管控、監督等隊伍的培訓演練,做好備勤安排。合理確定防疫物資清單,建立存儲輪換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細致開展常態化疫情防控培訓工作,盡早開展疫情處置演練,壓實責任,及時查補短板漏洞,著力解決防控措施落實“最后一公里”問題。
(三)強化應急響應速度。一旦發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嚴格落實《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處置指南(修訂版)》和聚集性疫情應急處置方案要求,立即啟動應急指揮體系,迅速實行提級指揮、扁平化運行,省級決策,市、縣級抓落實。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衛生健康等部門負責同志帶隊靠前指揮處置,原則上感染者確診后5小時內劃定中高風險地區并對外發布,力爭24小時內落實相關應急處置措施,嚴格限制風險人員流動,嚴防疫情跨區域傳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準防控水平,提升疫情防控流調和風險人員排查及時性、精準性。
七、強化督導檢查和責任落實
(一)開展國家層面專項督查。“兩節”期間,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派出防范境外疫情輸入工作專項督查組,聚焦陸路、水路、航空口岸和邊境通道、集中隔離場所、國際航行船舶維修廠、進口冷鏈企業、集中監管倉等疫情輸入風險高的場所,以實地暗訪為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檢查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特別是薄弱環節,及時向有關地方反饋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要向全國通報,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重點關注與疫情嚴重流行的毗鄰國接壤口岸地區、多次發生本土疫情口岸地區的防控工作,必要時開展“回頭看”。各地要針對涉疫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個人、管理人員、領導干部等的責任。
(二)督促各地開展自查。各地要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認真查找防控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及時補齊短板漏洞。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方面整改落實。對于典型問題要予以通報,以案示警,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對問題多的單位,要蹲點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強日常監督執法檢查。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文化旅游等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落實情況。突出公共場所、餐飲單位、醫療機構、學校等重點單位,針對賓館等住宿場所、影劇院等密閉場所、商場等人員流動密集場所,監督檢查國家衛生標準和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
做好首都疫情防控與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疫情防控。堅持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疫情防控與主辦城市疫情防控全面融合、一體推進。落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疫情防控總體方案以及開閉幕式、場館、觀眾組織等領域的疫情防控方案、防疫手冊和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出臺的各項防控措施,對標對表、查漏補缺,確保萬無一失。科學實施分區分級、閉環管理等防控策略,堅持人、物、環境同檢同防,對境外人員全程實行嚴格閉環管理,做好觀眾組織和疫情防控,全面嚴格落實戴口罩、少聚集、疫情防控分區不重疊、不同人群路線不交叉等措施。
本方案執行時間為印發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當前總體平穩的疫情形勢,若發生局部較大規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異地擴散的風險,要在做好疫情應急處置的基礎上,對人員跨區域流動和風險人員排查等采取更為嚴格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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