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習心得體會(通用11篇)
我們心里有一些收獲后,有這樣的時機,要好好記錄下來,這樣能夠給人努力向前的動力。那么問題來了,應該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民法學習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1
《民法學》在線即將結束,在培訓期間,仔細聆聽了煙臺大學校長房紹坤教授的講座,使我對搞好《民法學》教學有了更為深入、全面的了解,受益匪淺。
民法學以它的博大精深、邏輯思維嚴謹、應用性較強而著稱,它在大陸法系體系中被德國學者稱為“帝王法律”。民法教學的實踐,使我們深深體會到民法課的教學一方面是在傳授專業化、規范性極強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另一方面又是在訓練和培養學生良好的法律素養。民法學學習的好與壞,直接關系到一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后期其他相關法學學科學習的成效。通過這次培訓,在教學中,對以下幾個方面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一)教學中,需要重視民法理念教育,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習慣。
民法學作為一門豐富的、實踐性強的法律課程,需要在教學中不斷改革和充實教學內容,在課程教學有限的時間內,需要學生掌握基礎理論知識,教師集中講授重點、難點內容,提高教學質量。首先采取的方法就是概念的解析,從概念入手打開民法每一個法律制度的大門,不斷深化理解民法基本理論知識,讓學生在民法學習中對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公平正義、人格平等、契約自由、誠實信用”的民法理念在思想意識中深深扎根。理念教育形成的過程不是枯燥無味、單純的說教,而是通過經典案例解析民法中的基本原理,達到理論、法律規定與實踐的融合。個人認為,對于一個大二本科生(我們學校是大二開設民法學課程),在學習法學理論知識有限,社會生活經驗相對缺乏的情況下,不能僅僅列出案例讓學生自己做分析,而是需要其在了解一定基本民法知識的基礎上,在教師的指導下,對案例進行分析和研究,以期達到理論與實踐的融合。
(二)需要合理設計課程結構,及時反映民法教學的時代要求。
在課程內容的改革上,堅持系統教授民法體系,讓學生有一個完整的、系統的民法知識體系。另外,按照我國當今民法學研究的成果和民事立法的發展趨勢,將《合同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分離出來重點講述,這樣的課程設計,符合了當前的司法考試知識的布局要求,又擴大了學生對市場經濟法律的迫切要求。在學生學習了民法知識之后,專門開設民法案例分析課程,課程設計從案例入手,在分析案例的過程中去歸納出民法原理,用民法的原理分析案例中的民事法律關系。除此之外,專門開設法律咨詢、法庭審判等實踐課程,目的仍是訓練學生民法知識的運用能力。
(三)運用啟發式教學方法,培養學生辯證思維能力。
沒有思考的學習是僵化的,教師課堂的啟發式教學方法有助于培養思辨型的學生。在啟發性教學中要教會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的方法,要求學生掌握基礎知識以及培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使用多種教學手段,達到較好的教學效果。針對民法學本身的特點,使用課堂板書與多媒體相結合的方式,使得案例教學與教學內容同步,提高學生的積極主動性,使得課堂教學生動活潑,事半功倍。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2
千呼萬喚,新中國歷史上首個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終于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高票表決通過。民法,是調整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幾乎所有的法律,因此,《民法典》也被大家稱為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人民權利的寶典,每個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每個企業的設立和運營,都離不開它。這次《民法典》的出臺,可以說亮點多多,從第一編的總則編,到第七遍的侵權責任編,都有不少和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新變化。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
加強宣傳教育、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調整規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這是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實施好民法典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加強立法工作、推動民法典完善發展。民法典頒布實施,并不意味著一勞永逸解決了民事法治建設的所有問題,仍然有許多問題需要在實踐中檢驗、探索,還需要不斷配套、補充、細化。有關國家機關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加強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推動民法典發展更上一層樓。
加強執法力度、確保民法典落地生根。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加強普法宣傳、加快民法典深入民心。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要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將其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引導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范,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
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古有商鞅變法,今有民法典頒布。從古至今,法律一直走在“時尚尖端”,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人們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斷涌現,法律在一直不斷適應新潮流。我們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一傳十,十傳百,真正讓百科全書式的民法典在世間流傳,造福于人民。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3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此,我們邁入民法典時代。新編纂的民法典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七編。民法典是對過去民事單行法以及司法解釋的傳承繼受和創新發展,一些與時俱進的新理念也體現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變化還體現在,基于立法嚴謹性的技術要求,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中表述不夠清楚或者不夠準確的規定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正;基于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對其部分內容進行了實質性修改。非實質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與語言表述的改變,部分法律條文中個別詞語的改變,句子前后標點符號的改變等。作為我們法律人,不但要關注民法典中的實質性修改,還要關注非實質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實質性修正談幾點學習心得:
民法典對過去民事單行法和司法解釋部分法律條文中的“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立法機關之所以把“要求”一詞修改為“請求”一詞,這說明“要求”和“請求”二詞的含義肯定不一樣,二者有細微的差別。“要求”是指提出具體愿望或條件,希望得到滿足或實現。而“請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滿足。“請求”含有處于被動地位的意思,希望別人能按自己的意思辦。而“要求”是自己處于主動地位,帶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除了通過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用“請求”一詞外,立法機關用的都是“要求”一詞。看來,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經地義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請求”。不過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繼承編中,“請求”一詞只出現了一次,“要求”一詞一次也沒有出現。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個別語句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中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只是表達了當事人有請求的權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當事人的請求這層意思并沒有表達出來。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表達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這層意思來。這前后的變化體現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實質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個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學習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運用到實務中去,在實務中成熟運用民法典也需要一個過程。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4
經過一多個學期的奮斗,民法這門課程終于塵埃落定,到了課程考核――寫案例分析與寫心得體會的階段了。
這門課程是屬于選修課,但它不像其它的選修課那樣早早及草草就結束。以及我們上課的方式比常規的課堂要有所不同,丘老師聰明的把我們帶進了機房與多媒體教室,讓我們領略了新穎的選修課教法,一改以前那種沉悶的課堂氣氛。值得一提的是,整個班100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都是04級大二的學生。
在這個特殊的課堂氣氛學習和群體中,我的收獲挺豐富的。
首先,是法律知識的提高。之前,沒有在老師的指導下學習過一本專門的法律書籍。所學過的政治,法律基礎只是略略的涉及法律的皮毛,只是游離在法律大殿的門外。民法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是防衛的金盾,是打擊不法侵犯的利劍。通過對總論、物權、債權、繼承權、人身權、侵權行為的學習和閱讀,我覺得對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掌握得比較牢固。從而,知道生活中在法律的規范下有那些可為,有那些不可為。
其次,令學習的視野更加開闊,手段更加豐富。在丘老師的指導下,我比較鐘情于網絡資源的利用。校園網的民法學習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上面的文字與視頻案例都是緊扣民法課本的,它所選的《今日說法》更是讓人更直接更容易的理解案件的法理。除此之外,還有人大的民商法網可以提供更新、更快、更權威的資訊,引領我們的學習走在社會的前面。還有許多的網絡資源就不一一細數了。課堂上的互動,是大學擴招后少見的場面,但我們還是做到了。在多媒體教室的學生小組案例分析演講是非常有趣味的,老師的點評更是令人茅塞頓開。通過在課堂上的演講,一可以檢驗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二來可以通過學習小組間的橫向的比較促進進步,三來可以個人與他人進行縱向比較取長補短。利用現代化的工具,進行小組合作競賽,是不錯的學習方法。
第三,通過學習了解到自己的許多不足。比如語言的表達(雖然高考語文考了745分)、演講的技巧、組織討論的能力、邏輯能力等等與現在和以后謀生息息相關的技能。有時真的覺得自己挺悲哀的。真的感謝老師在這方面對我們的建議與提醒。
我個人認為,班的人數規模還是過于大,如果人數更加少效果會更加好,如果能達到一個自然班的標準就好了。但心里清楚,對于選修課這幾乎是不可能事件,發生的概率接近零。其次,覺得學生老師之間,同學之間face to face,one to one的機會應該多多給予。
總的來說,我沒有后悔選擇這門選修課,因為投入時間有了收獲。謝謝老師!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5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并將于2021年1月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范,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布,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布,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由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標志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志著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臺階。
正所謂“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是保護人民的法典,它關系著每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書。她很溫柔,守護陪伴著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很霸道,出臺之后,現行的民法通則、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將不再保留。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為它完全來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游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游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給出了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生活相關的點點滴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部自新中國成立70周年以來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不僅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將為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給制度保障,發揮基礎性作用。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于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著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制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范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跡,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范、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民法典的出臺,彰顯了“中國之治”的力量,記錄著中國法治的改革歷程,是中國人民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6
我是文院的學生,但是考研想考法律碩士,選修民法學,主要是為了聽一下老師分析地一些案例。因為有些時候,光有理論知識是死板的,只有跟案例結合起來,才能理解地更加生動,記憶才能更加深刻,更有利于民法的學習。
就這樣,在每節課老師生動的案例分析下,那些生硬而又嚴肅的法律條文變得鮮活,對民法的了解也更加深刻。隨著學習的深入,逐漸發現,民法是一門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需要維護的就是自己的民事法律權利。
下面,就結合一下我的所學,談一下學習民法的心得跟體會。 首先,從民法的定義來說,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中發生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在我國《民法通則》中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由此展開來看,民法是解決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依據。而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事法律規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規范所確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此時,民事法律關系又分為財產法律關系和人身法律關系,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物權關系和債權關系這三類。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于民法中的“人”,它可以是公民(自然人)、個體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法人和合伙組織等,國家作為一個整體,在特定條件下也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民事法律事實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主體的意志有關,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兩大類。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是公民。這里的公民是指具有我國國籍,根據我國的法律規范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其中由兩個屬性,是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公民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公民的民事權利是從公民出生時開始,結束于公民死亡之后。民事行為能力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三種。其中,年滿18周歲的我國公民就具有了行使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權利或者年滿16周歲且經濟獨立的也可以行使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滿十歲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都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凡是未滿十周歲且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能力的,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關于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相關內容。宣告失蹤是指經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為失蹤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指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判決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的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7
一、構建框架學習法,掌握民法理論的主線。
總的來說,民法理論分主體、客體和內容三部分。
(一)主體部分是自然人、法人還有其他組織(《合伙企業法》對“其他組織”會有更明確的規定),其內容主要體現在總則部分;
(二)內容是指主體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民法有五大類權利,即:物權、債權、知識產權、人身權和繼承權,它們構成民法的分則,分別有《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婚姻法》等單行民事基本法予以充實。物權分自物權(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而債的來源又有五種:合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締約過失和侵權行為;
(三)客體是指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不同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不同的:物權法律關系的客體是特定的物,客運合同的客體是運輸行為等等。可以看到,民法學是一門體系很強的學科,我們只有從宏觀上把握其框架才能更好地體會細節知識,將部分置于整體之中,避免只見樹木而不見森林的盲目學習態度,我想只有整體性地把握民法才能進一步完善細節。
貫穿于整部民法的一條主線就是民事法律行為,民法的精髓也在民事法律行為這一部分。《民法通則》第54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并且法律行為產生意定之債,事實行為產生法定之債。我們要想學好民法,認真學習、領會這條主線是至關重要的,只有根深才能枝繁葉茂!
二、經常翻閱、反復鉆研重點法條,進行相互比較,做到融會貫通、舉一反三。
雖然我們不必背誦看似枯燥的法條,但我們必須能夠熟讀,只有經常拿來翻閱并認真體會才能日益曉得其道理。拿合同的效力來舉例吧,對合同效力的認定一直是理論和實務的重點,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否則合同不成立。例如某位教授開講座并在講堂外出售其著書,有意購買的人需在門口桌子上的本上填寫姓名,某同學去聽講座誤認為是簽到本就在上面寫下了自己的名字,試問合同的效力如何?該同學并沒有要購書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其在本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也不能構成合同成立。由此可見,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合同只有成立了才能探討其效力,《民法通則》第55條即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描述: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缺少任何一條就認為合同的效力有瑕疵:缺少(一)中所列條件的要看缺少的程度認定或者無效或者效力待定(包括沒有代理權和沒有處分權的可以統稱為“沒有能力的”一般認定為效力待定,這就涉及又到追及權和撤銷權的問題了);缺少(二)中所列條件為意思表示有瑕疵,即存在欺詐,脅迫或顯示公正等情況的,依照《合同法》只要損害的不是國家的利益就認定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這是從鼓勵交易的角度出發的;缺少(三)中所列條件則直接認定為無效。可見對于合同的效力認定只要我們能抓住并領會幾個重點法條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下面我想重點拿出一個法條來,《合同法解釋》(一)第九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但只要未規定辦理登記等手續后生效的,不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但標的物的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這一條可以解決很多的難題,例如法律規定質押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但如果沒有采用書面形式合同的效力如何呢?第九條就告訴我們答案:合同有效。《物權法》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物時設立,沒有交付質物質權就不設立,但質押合同是有效的。類似于《物權法》第15條,這就是著名的物權與債權相區分原則,這也解決了現實中存在的一房多賣的問題,還涉及什么是物權行為、什么是債權行為、什么是處分行為、什么是負擔行為等更深的理論問題,所以我覺得在看法條的時候一定不能囫圇吞棗,要多認真思考,學會融會貫通。
三、引入法理學的知識,探究民法立法意圖,培養民法基本理念。
民法的理念有公平、平等、促進交易、維護社會的穩定等,任何一個法條背后都有一個“故事”。例如,物權法定原則,不動產以登記簿上的登記,動產以占有作為公示方法從而產生公信力來維護社會的穩定;善意取得制度就是為了保護善意取得人的利益而間接“損害”了實際物權人的利益,這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和交易的安全而設立的制度。
在進行法律解釋的時候,尤其需要法理學的知識予以補充,如采取文字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解釋等方法。還有一點要注意,民法通常是以過錯作為歸責原則(除了法定的無過錯歸責原則的適用情況和依公平原則處理的)。這些理念性的東西我們思考或用的多了自然就會提高我們的分析能力。
四、采用案例分析學習法,理論聯系實際。
圖書館和書店里會有借配套的案例教程,它往往會使我們明白法條當中一些不理解的部分,漸漸就會明白這個法條究竟是什么意思、將來會用到哪些場合,平時我們也可以去看相關的報刊雜志刊上所載的案例,這個過程我們不僅會運用民事實體法還可以使我們注意到舉證責任的分配、法官判決等等,同時也是提高民法素養的不錯的選擇。
剛接觸民法時覺得它很難,就耐著性子一遍遍地翻閱課本,尤其是總則部分,反復看仔細想,遇到不懂的問題就去請教老師,慢慢就有了屬于自己的方法,現在覺得民法還是挺有意思的!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最終辛普森的律師團說服了陪審團,辛普森被宣布無罪釋放,但民事賠償數額卻高得驚人,為什么呢?認定標準不一樣!刑事要求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懷疑;而民事是高度蓋然性,有很大的可能性就可以承擔民事賠償了,民法真的很神秘,等待著我們去潛心挖掘。以上是我在學習民法這門課程中的一點感悟,由于寫作水平有限,不足之處請大家多多批評!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8
民法原理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真的是無處不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有可能會和民法打上“交道”,毫不夸張的說,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民法的框架范圍內,因此學習好民法,掌握好民法,運用好民法就顯得頗具實際利益和現實意義。
民法被稱為是“萬法之母”,因此學習法律應當或者必須從研習民法開始。眾所周知,民法學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有著龐大而瑣碎、完整而嚴密的理論體系。學習起來有一定的'難度,這就要求我們在民法學習過程中應當掌握一些有效的學習方法,更好的對民法知識融會貫通,領會民法學的真諦。
對于民法學的學習方法,曾有諸多的民法學者撰文論述,我結合自己學習民法的實際感受和收獲來對學習民法的方法進行粗淺的介紹。
小心交到其他的號碼上產生不當得利問題。其實也正是因為有民法的存在,我們的生活才會變得和諧,變得穩定。我們學習民法不能單單只從書本上的文字知識出發,還要結合現實生活來學習。我們要善于發現生活中的民法原理,在實際生活中感受民法的價值,此外我們還要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來解決生活中的問題。即所謂民法學習要“從生活中來,到生活中去”。民法知識只有能夠被運用,能夠解決實際問題,才會被我們所熱衷;同時實踐活動也對我們的理論知識的鞏固和創新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因此,在民法學習過程中,要注重聯系實踐,并在實際生活中豐富理論知識。這樣,也會更好的激起我們學習民法的興趣,更好的“以我所學,服務社會”。這樣的學習才是有成效的,才是有意義的。
民法學習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法理論的高深也是建立在對一個個知識點的記憶和積累的基礎之上的,因此我們在學習過程中要克服暴躁和虛浮的學習心態,不要被一個較為復雜的知識點挫傷學習熱情。民法學習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可謂是“痛并快樂著”,而且我們時常會有“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為此我們要深入淺出的進行理論分析,廣泛大量的進行書籍閱讀,合理變通的解決現實問題。民法學習不僅僅讓我們學到專業知識,同時也會對我們人性的培養,人格魅力的提高產生一定的影響。我們有理由相信“民法是最具魅力的學科”,民法學習也會讓我們的人生路走的更寬廣,更美好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9
雖然自己學的不是法律專業,但一直對法律有著濃厚的興趣,這也是我選修民法的主要原因。經過了一個學期對民法的學習,自己收獲良多。雖然之前也選修過商法,但我覺得這次民法學習讓我收獲更多。之前老師那種照本宣科的教學模式我覺得很悶也提高不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生只是為了應付考試而學習。而民法老師創造性的教學方式讓我眼前一亮,深受啟發;讓我找到了學好法律這門龐大學科的方法。原來法律學習還可以以這樣的方式來進行的,讓本來就無味的法律學習變得活躍起來,使每個人都參與其中并在這個過程中受益。雖然上課時間是在周末,但由于這個原因我基本上都有去上了,但有點遺憾的是沒上過講臺發言。
先把要掌握的法律知識過一遍,然后讓學生根據已其本掌握的知識對現實生活發生過的真實案例進行分析,并做成演示文件以作報告的形式向老師和同學展示自己的學習成果,這樣既可以把學到的知識反作用于現實生活,現學現用,鞏固理論知識;同時也鍛煉了我們的表達能力,培養了團隊協作的精神,使我們的學習成果得到老師和同學肯定,這其實是一種享受學習的過程,大大提高了我們學習的興趣與積極性。我覺得這種學習方法比較適合我,我也看得出老師為了搞好這個教學付出了很多,盡心盡力,真的能讓我們學有所獲正如老師所說的。在這里我要趁這個機會對老師您說聲謝謝,“老師,謝謝您!”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10
近期,我參加了《民法學》的培訓,受益良多。
此次培訓我聽到了房紹坤和郭明瑞兩位教授的講授,他們從“民法課程建設與民法教學的幾個問題”到“關于侵權法立法的有關問題”,再到“物權法示范課”,每一講都內容豐富,深入淺出,從中可以看到兩位老師深厚的理論和實踐積淀。房教授通過“基本特點”、“主要環節”以及“示范”,對“物權法案例討論課教學的開展”做了很好的講解。結合聽課筆記和我的思考,我談一些自己的心得和體會。
一、案例討論課的基本特點
首先,房教授提出,課堂教學中我們強調互動,但是學生的參與程度并不是很高,而案例討論課教師可以通過案例這個中介使學生置身案例的情境之中,可以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這使我更充分地認識到了開展案例討論課教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案例討論課教學強調學生的實際參與和師生互動,強調對學生學習能力的培養,升華理論的學習。
要開展好案例討論課的教學就要把握好案例討論課教學的基本特點,房教授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了講述,分別是案例討論課是一種啟發式、參與式、互動式和民主式教學方法。強調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所以教師要注意角色的轉換,要主動聽學生發言、討論,老師起主導作用。案例討論課教學是一種民主式教學,師生是平等的,可以爭論、辯論,各自提出觀點,使學生參與到教學中來。
二、案例討論課教學的主要環節
房教授從案例的選擇、課前準備、課堂討論、總結評析四個環節作了具體的講述,聽后使我茅塞頓開,以后再開展案例教學就有了章法,也知道要從哪些環節入手搞好教學,可以說是受益匪淺。
“案例選得好,課程就成功了一半。”房教授強調了案例選擇的重要性。
他認為要注意案例的新穎性,要選取最新的案例,才能貼近生活,了解司法實踐中發生的實際問題;要注意案例的典型性,要選擇與理論密切相關,針對核心問題和基礎理論,有一定典型性的案例,可以縮短理論與實踐的差距,培養學生的能力;要注意案例的適當性,考慮案例自身的性質和學生的基本情況,有一定的難度,同時也不能太難;要注意案例的啟發性,適當地拓展知識的可能,體現法律知識和法律適用的問題。
房教授強調要做好課前準備,要求教師深入分析和思考,吃透案例,了解相關的知識背景、備選的解決方案,并做出預案,要思考如何組織課堂討論并事前做好準備。
房教授提出了課堂討論的三種方法,非常具有可操作性,對我以后的教學有很強的指導作用。這三種方法分別是:
1.評析法院判決的正確性;
2.設問的方法;
3.學生直接分析案例,自己提出問題,自己解決。針對不同案例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
課堂討論環節,房教授強調一定要在老師指導下,以學生為主體充分展開討論。可以分小組,按班級討論,可以先小組匯報,再開展班級討論。無論哪種形式,學生應該是主角,教師是主導,協調案例討論,老師盡量少講,多點拔,鼓勵學生獨立思考,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教師只是在疑難之處、關鍵之處、重點之處適當提供思路、暗示,引導學生向正確的方向思考。不要當面說學生,鼓勵學生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總結評析環節,房教授要求教師要針對案件本身的法律問題,涉及到的知識點、學生討論情況、學生的答案進行適當的點評。鼓勵學生的積極性,表明自己的觀點,鼓勵學生繼續探討和研究。
三、我的體會和今后做法
案例討論教學法旨在啟發學生思維,鍛煉學生的能力。案例討論教學法的主線是教師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討論來指導學生去理解法律理論和原則。所以案例討論教學法對老師的要求是很高的,這要求我今后加強自身的學習。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才能更好地吃透案例,掌握好課堂討論,起到好的效果。
針對一些具體的民事制度,我可以設計具體的案例,在課堂上用來作為授課內容的佐證。一方面可以形象的展示抽象的內容,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真正起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效果。
由于課堂教學時間有限,我可以選取有代表性、有相應難度的教學案例打印成冊,提前發給學生。要求學生在課前對案例資料認真閱讀、分析并做出判斷。
選取案例的途徑可以拓寬,可以從“焦點訪談”、“今日說法”、“法律講堂”、“大家說法”等電視欄目中選擇,也可以從報紙文章中選擇。案例編寫中提出問題這一步非常關鍵,這關系其利用價值大小的問題。所以,從何種角度評價并提問,必須既要集中抓典型,又要綜合考慮,從深層次、多方面挖掘。
案例討論教學法離不開教師的講解,但是應當精講多練,我要精心提煉和設計必須講授的理論內容,以騰出足夠的教學時間給師生研討案例。另外,還要注重貫穿啟發式精神。在案例法教學活動中,我扮演的是經驗豐富的“引導者”角色,應當給學生足夠的自由發揮的空間,不輕易地就某一問題下結論,而是通過各種巧妙的設問、提問、討論等去幫助學生培養主動探索的精神和能力。
在課堂上講述一定的法學原理根據需要采用虛構或真實的案例,展示法官根據這些案例所作的各種判決來反映各種法理學流派的特點,讓學生們可以了解,法官是如何根據他對法律的本質和目的認識以及對法律制度的認識來參與法律程序的。同時,為了做到公正的判決,法官是如何解決他們所面臨的難題的。根據這些虛構或真實的簡要案件事實讓學生根據他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以及他所學到的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如民法、刑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對此作出判斷和裁決。根據學生的回答,指出學生在運用法律推理時出現的錯誤和法律知識上的缺陷,引導學生對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思考。
再好的教學方法,不會用或者用不好也是枉然。所以,我今后要堅持做到課前仔細設計、演練;課上進入角色,充分發揮;課后認真總結,以求熟能生巧,漸入佳境。這需要長期的積累與不斷的實踐。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民法學習心得體會 篇11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黨的創新理論在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領域結出的碩果,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書,它的實施關系千家萬戶,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傳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而普法就是要幫老百姓了解熟悉這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法律要發揮作用,離不開全社會對法治的真誠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群眾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視起來,才能讓全社會更好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進而培養起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傳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線上宣傳廣覆蓋。充分利用網站、兩微一端、電子顯示屏等新媒介,不斷提高民法典普及宣傳的影響力和傳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線下宣傳講實效。通過張貼宣傳掛圖、設置宣傳展板、懸掛橫幅、更新普法宣傳欄、入戶走訪面對面等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民法典,普及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體措施。一是要通過講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義和重點內容,引導廣大群眾關注民法、學習民法、運用民法、維護民法,養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思維習慣。二是緊扣重點對象。將民法典規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重要內容,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內容和單位部門“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三是深化宣傳成效。對《民法典》進行系統梳理,突出重點和框架,供全體黨員下載、查閱、自學,確保宣傳效果喜聞樂見、入腦入心。
廣泛深入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營造濃厚社會氛圍,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重點來抓,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形成鋪天蓋地的強大聲勢,努力營造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真正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成為指導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各級領導干部要充分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帶頭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覺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運用民法典作為履行自身職責、做好群眾工作、推動改革發展的必要知識、必備能力、必需本領,不斷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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