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協議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臨時用電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臨時用電協議書1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xx、J10337—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項目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和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項目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后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準后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設備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項目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于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置,嚴禁混用。
13、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設備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于50m。
臨時用電協議書2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將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將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配電設施及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依據有關臨時用電規范及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崗位證書(操作證)或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考取職業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崗位證書的無證人員,不得從事電工作業。
6、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甲方配電設施問題的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內域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B級配電箱不得直接控制各種用電設備,必須經過配置漏電保護器的開關箱控制其用電設備,并確保配電設施及用電設備完好無損,嚴禁超負荷運行。
4、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5、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可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甲方:
乙方:
臨時用電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設備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并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必須采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設備必須采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后或服藥后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并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并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
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臨時用電協議書4
總包單位(全稱): (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全稱): (簡稱乙方)
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的規定,為明確雙方對各自范圍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臨時用電安全,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其范圍內臨時用電進行規范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杜絕臨時用電傷亡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范圍:
4.分包方式:
二、協議有效期限
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工程驗收及全部現場人員退場自動終止。
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臨時用電安全防護配置達到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四、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甲方提供從總配箱到二級配電箱的供電電源,供乙方生產及臨時生活用電的電源。(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二級電源箱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約定)
五、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20xx)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分包單位遵照執行。
2.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負責現場從總配電箱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運行,并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4.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乙方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7.甲方有權對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8.現場發生觸電或火災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六、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20xx)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2.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并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周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準后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準或批準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周內負責將本單位專業電工人員名單和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專業電工人員人員必須持建筑施工企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管轄范圍內二級箱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級別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7.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8.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電源,以防止忽然來電造成事故。
9.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臨電的統一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器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10.乙方使用所有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必須主動報與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凡未經甲方驗收上述電氣和用電材料,私自使用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負責。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和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11.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12.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13.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違章作業,或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造成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4.現場發生觸電或火災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七、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一)管理規定
1.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周檢查、做好記錄存檔。
2.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3.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4.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5.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6.乙方電工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以下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復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并將以上資料存檔。
(二)違反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的處罰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2.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低壓電線(小于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3.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并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4.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5.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7.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8.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9.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1).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并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2).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3).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于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于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4).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5).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6).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7).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8).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10.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劣質電熱毯取暖,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
八、附則
1.本協議書自雙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企業章后生效。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存檔。
甲方單位(蓋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單位(蓋章)
__年__月__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5
甲方:xxx建設開發總公司
乙方:xxx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總包與分包安全生產用電協議如下:
一、現場臨時用電范圍:生活區(宿舍、食堂)、施工現場
二、甲、乙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現場和生活區的總配電柜二級箱,符合規范標準要求。
2、甲方有權對勞務分包隊開關箱(三級箱)以及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使其設施、設備符合規范要求。
3、生活區配電線路按規范要求做好,保證生活區用電安全。
4、甲方對現場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教育、考核符合實名制管理要求。
三、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在現場使用的二級箱以下線路(三級開關箱)符合甲方以及北京市臨電管理規范要求。
2、乙方臨電管理人員應符合北京市特殊工行業要求。
3、乙方應對生活區用電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維護。
4、食堂的設施應符合衛生防疫和臨電規范要求,電費計量每度為xxx元。
5、乙方對現場設置的所有線路、配電箱等不準隨意挪動,箱內電氣設備禁止隨意拆除或損壞,其中包括各類標識簽等。
6、活動式動力箱及照明箱必須使用合格的橡套電纜,長度不得超過30米,禁止使用塑銅線或膠紫線,線路不準拖地,嚴禁使用插線板,手動工具絕緣應良好。
7、禁止非電工壓接各類用電設備(如電焊機、振搗棒、打夯機、手提式電動工具及其它設備等)。
8、三級配電箱,配電箱內插座安裝牢固,箱體要保持整潔,每次使用完后應及時斷電清理,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的專用開關,嚴禁用同一個開關控制2臺及2臺以上的用電設備。
9、行燈局部照明必須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燈泡必須有金屬防護網,線路使用橡套軟電纜,手動電動工具應使用Ⅱ類工具和Ⅲ類工具,可不做保護接零,設專用開關箱內設短路,漏電保護裝置,開關箱的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敷設與動力活動箱相同。
10、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米,進線處出必須設置防護罩,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米,且雙線必須到位,壓接應牢固,焊把線應不得有破損、龜裂、斷口等現象。禁止使用鋼筋、鋁線、塑銅線代替焊把線,電焊機的外殼必須接零保護。作業中必須設看火人,帶用火證及滅火器,接、拆電源線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11、木工棚、鋼筋場電氣設備及機械設備必須達到三級保護、兩級漏電裝置。電鋸、電刨禁止使用倒順開關,設備必須保護接零,線路埋地或穿管敷設,保證一機一閘一箱,所有用電設備在下班時拉閘斷電,鎖好配電箱,上班前檢查設備無差錯后方可作業,禁止設備帶病或帶故障運行。
乙方現場使用的用電設施和機電設備應美觀、整齊。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如與《安全生產協議書》發生矛盾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xxx建設開發總公司 xxx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促進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貫徹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二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工區長及工區各科室的管理、領導和教育。
第三條 乙方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施工現場的用電特點及施工作業的特殊情況,督促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操作,保證施工安全。
第四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規范進行作業。
第五條 乙方必須為電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加強施工中的勞動保護。
第六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方面必須服從甲方電工的安排。
第七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和個人安全。
第八條 乙方應自發地對施工現場用電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保養、檢修和整理,甲乙雙方應督促電工作業人員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勞作業。
第九條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后沒有及時整改,或因乙方作業人員作業不合格及疲勞作業造成的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條 乙方有權在生產的過程中對發現的有關安全隱患向甲方有關部門及時報告,甲方及時采取措施,如對所存在的用電安全隱患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一旦發生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要在乙方進場作業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用電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甲方要定時和不定時的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用電進行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及項目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7
今有乙方因臨時用電需要,需要從甲方的綜合樓配電柜接出照明用電線路,本著協助乙方臨時解決用電困難,促進經濟發展的想法,甲方為乙方提供用電端口一個。同時,為了保證甲方用電設備的安全,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綜合辦公樓指定的配電箱一側引出一路供電電源。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二級電源箱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并承擔全部用電費用(按工業照明用電費用計算)。
三、安全責任: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單獨的生活照明電源用電端口。
2:向乙方提供供電電源,保證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二級箱以上的安全,并及時處理發生的故障。
乙方責任
1:乙方自行鋪設從供電端口到用電現場的用電線路,承擔全部費用,并負責臨時用電范圍內二級箱以下的用電安全,并確保線路布置和使用符合化工企業的用電要求。
2:確保用電總負荷,嚴禁超負荷用電,最大瞬時用電不超過5Kw/小時,乙方賠償甲方因超負荷用電造成的一切直接、間接經濟損失。
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甲方臨電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電器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證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4:本單位管轄范圍內二級箱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級別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5:乙方保證不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發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6: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電源,以防止忽然來電造成事故。
8: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臨電的統一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器設施及防護設施。
9:乙方用電僅限于照明及空調(注意用電量),禁止使用大功率設備用電(如切割機、打磨機等設備),否則甲方可以停止供電,并要求乙方需賠償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作出專項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
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起電氣災害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全面承擔臨時用電的合法性,若因違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生產活動給甲方造成影響,乙方全面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經濟、法律責任。
13:乙方承擔用電過程的全部用電責任及連帶責任,承擔用電線路的維護保養,承擔長途輸電過程中給第三方造成的全部人身、財產損失和傷害。
14 :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確認用電數量,并結清用電費用。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8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后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復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后,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表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后,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后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筑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設備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后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后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后,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書面向甲方說明確認,方可合閘。由于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并在乙方交費后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9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10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 、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并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周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 、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 、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 、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銳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松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2 、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3 、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 、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并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復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并將以上資料存檔。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于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并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3)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0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擔。
17)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并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于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于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于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于500—5000元罰款。
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11、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 (蓋章)分包單位: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10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工程分包項目臨時用電安全,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管理標準以及《北京市施工現場管理法規及文件匯編—臨時用電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團《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臨時用電部分》、《JGJ46-20xx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規程-臨時用電部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臨時用電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為強化安全管理,確保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就(),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開工日期:
分包項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變壓器或指定配電箱一側引出供電電源線。(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電源線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三、 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KW。
1.2向乙方提供電源配電系統資料;保障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乙方電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時處理發生的故障。
1.3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及時安排恢復供電。
2、乙方責任:
2.1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2.2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1.1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2.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標準和甲方關于臨電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2.4本單位管轄范圍內(自乙方電表及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范圍內,發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2.6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員完成(因緊急情況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用電負荷,以防止因突然來電造成事故。
2.8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現場臨電的統一管理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關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等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2.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做出專項教育,并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備案。
2.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對分包單位的規定:
1、分包單位都應設一名臨時用電施工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機械設備、臨電工程。保證施工生產用電安全,分包單位必須有兩人以上的專業維修電工,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域的臨電維修、維護、保養工作,專業電工操作時應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進行電器安裝、拆、接、停、送電工作,在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順序、臨時用電作業規范和所做工程項目的用電設備容量,正確匹配選擇電器材料。
2、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均按三項五線制供電和三級供電逐級保護的規范執行。各種電源線的敷設及間距應嚴格按規程規范進行,防護措施、設施完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分配電箱(二級箱)至開關箱(三級箱或流動箱)30米。開關箱與控制的設備之間的一次電源水平距離,固定設備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動設備(含手持電動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流動控制箱均應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準安放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煙氣、蒸氣、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處,更不得安裝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和強烈震動的場所,否則,必須做特殊處理。
3、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所屬分包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必須有明顯的工作零線端子或保護零線端子,為避免誤接,兩種端子板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各種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電箱托架、箱門及箱內電氣安裝板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地),各種電源線壓線時必須使用壓線鼻子,壓接牢固。
4、分包單位的用電工程必須嚴格按規范執行,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禁止一個控制開關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并確保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均可使用電設備實施隔離。
5、分包單位的用電設備,除必須做保護零線外,還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設臵漏電保護器,為保證用電安全,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內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6、漏電保護器、電箱必須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廠家產品。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必須使用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于0.1S。
7、分包單位所屬的控制箱、流動箱應保持干凈整潔,箱內不準存放任何雜物,機械設備的開關電器應經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蝕,配電箱、控制箱周
圍1米內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電源線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不準使用絕緣層老化脫落、破損斷裂的電線電纜。
8、施工現場的局部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局部照明應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行燈(橡膠手柄手把燈),手把燈的燈頭、開關等零部件必須保證完好、靈敏,燈罩、燈傘穩固。手把燈的一次電源線必須使用三芯橡套電纜,使用行燈的人員應特別重視線纜的敷設、支掛及保護措施,防止線纜被物壓、水浸泡造成損壞線纜發生事故。
9、地下室、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使用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12V的安全電壓。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使用相應的絕緣工具,并設專人進行監護。
10、夜間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鎢燈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碘鎢燈必須使用密閉式的燈頭;室內架設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設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電源線(三芯橡套電纜)長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頭、插座必須匹配吻合連接;禁止使用塑料線及塑料護套線。碘鎢燈使用時放臵的位臵應選擇即安全又防火的場所,周圍的易燃、易爆必須清除干凈,不能清除的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否則禁止使用碘鎢燈。
11、所用電源線都應使用合格絕緣電纜線,不準使用雙股或多股塑料線、絕緣層老化失效的電源線。各種電源線應保證絕緣良好,敷設線路安全可靠,線路支掛敷設防護措施得當;在用電場所應是看不見明線、消滅拖地線,特別是電源線穿過現場道路、消防通道、坑、溝、槽和圍墻邊沿等危險場所;必須加設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護措施。預防因人踩物壓、冰雪、水淹浸泡致使電源線受到損壞,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五、補充協議:
1、分包單位特種(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全國或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正式證》準許上崗作業.
2、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購買重要勞動保護用品(臨電),同時為各自的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分包單位所有購買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指定產品(臨電),并嚴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團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進行管理;分包單位不得擅自采購和使用非定點產品。所有進場的重要(臨電:二級配電箱、開關箱、設備控制箱必須與甲方施工現場供電系統使用同一廠家產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及材料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配備足夠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明確職責,并建立電工值班制度,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4、電工的工具、防護用品及電氣設備檢驗報告和合格證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本協議自 年 月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書11
甲:
乙方:
乙方因生產需要向甲方有償借電,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因生產用電借用甲方電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配電室接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有違約,甲方可隨時單方面終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己的年齡段,至年齡段如果甲方因生產規模擴大或實際用電增加而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合同可隨時解除。
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變電設施設備,不得更改線路,不得借用他人使用。在借用電力期間,乙方需要在甲方單獨安裝獨立電表,并單獨連接電纜電線。電纜電表等相關設備設施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每月甲方復印乙方電表,并告知乙方根據用電量按元/度標準和相關功耗向甲方支付電費。逾期每天按借款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借款期間調整國家電價標準,甲乙雙方調整借款電費標準。
如乙方超負荷運行或人為操作不當造成變電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甲方如因維修、更換變電設備等需要停電,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因不可抗是甲方主觀故意停電造成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提交借電保證金元整。甲方收到保證金后,向乙方開具收款證明書,保證金用于乙方違約或借款時的扣除,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保證金的剩馀部分無息地退還給乙方。
八、借用電力期間,乙方應當執行有關部門的規定,承擔全部責任,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乙方接線時要注意安全。應派專人定期檢查臨時用電存在的安全隱患,并注意用電安全。如有事故,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停電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乙雙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變壓器的用電用途;
(3)拖欠電費和乙方應承擔累計費用5天;
(4)損壞變壓器及附屬設備;
(5)拒絕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合同簽訂:地點:
臨時用電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地址:化湖人家物業辦公室地址:
電話:15758503882電話:
為了解決乙方在臨時搭線用電的問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協議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協議書有效期限自動延續,延續期間相關費用另行協商。
二、甲方向乙方僅提供伏交流電源用于乙方臨時搭線用電的使用。
三、甲方允許乙方在化湖人家33幢2單元前臨時搭線用電,并按甲方要求,乙方安裝標準電表用以測量的實際用電量。
四、乙方自行承擔新裝電表的相關費用,新裝電表及安裝位置、時間等相關事項需經甲方確認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應向甲方繳納電費押金人民幣5000元整(¥:伍仟_____元),該款項在本協議終止、乙方與甲方結清所有用電費用后,甲方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乙方需提供甲方所開據的押金憑證)。
六、乙方用電量按經甲方確認后的新裝電表的實際用電量進行計量結算支付給甲方電費;電費價格按照甲乙雙方協議電價人民幣0.85元/度(¥零點捌五元____元/千瓦時)的用電單價(施工用電)標準(含線損)進行結算;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發生電價調整加價時,本協議電費價格跟隨其加價額度進行加價結算,以此類推,累積加價結算次數不受限制。
七、電費按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提供電費收款收據(加蓋公章)給乙方,乙方應在每月12日至20日電費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八、甲方每月8日對上一月用電量進行抄表,按月向乙方收取電費,乙方的指定人員應于每月12日至20日前自行向甲方領取上一月的電費收款收據憑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乙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憑電費收據到甲方查詢,如確屬有誤,按多還少補的原則辦理。
九、乙方應指定專人與甲方進行電費結算和支付相關費用等有關用電事宜聯絡,若乙方指定專人有產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告之相關指定專人信息,否則,造成電費結算和支付不清、不及時或無人經辦等脫節情況,甲方有權免責隨時中止供電,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與甲方無關。乙方指定專人信息如下:
姓名:,聯系電話:____ 。
十、乙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全額繳清所應支付的電費,若未能按時足額繳清電費,乙方應按所欠繳電費金額的_____%/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乙方電費欠費超過約定期限一個月的,甲方有權免責中止向乙方供電,無須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與甲方無關。
十一、本協議中的乙方為最終繳費責任人。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繳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免責隨時中止供電并按法律程序追收電費、電費滯納金;恢復供電前,乙方須結清相關費用。
十二、安全責任:
1、屬乙方產權的用電設施,應由乙方負責維護,并由乙方承擔因用電引起的所有安全責任;
2、乙方必須充分保證用電安全,乙方應裝有可靠的保護裝置,遇有故障時能迅速切斷電源,因乙方故障或超協議容量用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十三、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中止供電。
十四、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乙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周期檢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乙方應支付檢定費用。
十五、若甲乙雙方因特殊原因確需提前解除本協議的,甲乙雙方均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予同意,相關費用按實結算。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爭議,甲乙雙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附則:
1、本協議共貳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文字打印同填寫部分均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如有補充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臨時用電協議書13
甲方: (總承包單位)
乙方: (分包單位)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護職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和本工程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JGJ59-20xx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建設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勞務分包
二、安全生產管理:
1、總包方權利與義務:
(1)總包方應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負總責。
(2)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實施、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用電工作,對總包范圍內的施工用電活動進行檢查和管理。
(3)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用電承擔連帶責任。
(4)總包方負責分包方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安全用電教育,培訓考核、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備案登記。
(5)總包方負責對與建設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管理。
(6)負責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有權要求分包單位方建立應急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隊伍。
(7)總包方應按規定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安全警示標識情況負責監督檢查。
(8)參與臨時用電工程的“四方”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臨電器材應由總承包方負責提供,在合同或承包協議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10)總包單位應該確保本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所需資金的有效投入,并確保臨電設施采購質量合格,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分包方權利與義務:
(1)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對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電負責。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必須是具有勞務承包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能夠對所屬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用電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
(3)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國家的臨時用電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用電安全的各項活動。
(4)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認真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組織和活動。
(5)分包方必須建立自身的安全用電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組織落實。
(6)分包方有教育職工安全用電的義務,并提供合格的臨時用電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要求100% 。
(7)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部門、地方的標準和規范。做到性能良好,各種用電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分包方應對這些設備設施進行過程控制,保持其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并按照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備案,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8)分包方使用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要定人、定機、定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擅自離崗,嚴禁酒后作業。
(9)分包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電氣火災的預防工作。
(10)分包單位的電大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懂得正確的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及時向總承包方及相關部門報告,并積極組協調開展救護和工程搶險工作,不得破壞事故現場,隱瞞不報或者延遲報告。
(12)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3)分包方必須堅持每天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班組長對本班施工人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14)分包方要加強宿舍、倉庫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用電安全。
(15)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相關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三、違約:
1、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總包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總包方一經發現可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總包方有權強制停工和經濟處罰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分包方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總包方經濟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現場都要服從和接受各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班組和個人均自覺接受按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問題嚴重及屢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被處罰的罰金,應按時交付現金或從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四、補充條款:
五、協議說明:
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勞務分包、工程專業分包合同截止時自然終止。
2、本協議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項目經理: 分包負責人:
時間: 時間:
蓋章: 蓋章 :
臨時用電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園《臨時用電管理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巡回檢查,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并及時整改,對于整改不力者有權進行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及國家相關臨時用電規定。乙方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持全國統一頒發的有效地電工操作證作業),現場作業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2、乙方在簽訂臨時用電安全協議的同時需如實申報用電負荷量,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后方可進行用電作業。
3、乙方在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4、乙方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如需增加負荷須向甲方申請批準后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設備、線纜時,需保證完好并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
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臨時用電線路一般不允許埋地敷設,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管道、閥門上。
3、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并懸掛安全標識。配電箱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米,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圖,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應擺放整齊,周圍不能有雜物。
4、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范。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于0.1S,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
5、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使用不小于6m㎡黃綠線且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6、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插座應使用專用地拖,應安裝在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7、不許私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8、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操作。
9、雷雨天應將臨時用電設備停用,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桿及電桿拉線,以防觸電
10、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范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1、焊接機械安全標準
11.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11.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11.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11.4焊接機械的外殼必須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標準
12.1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2.2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保護器。12.3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12.4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采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12.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13、臨時照明器的安全標準
13.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采用防塵型照明器;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對有酸堿等強腐蝕的場所,采用耐酸堿型照明器。
13.2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13.3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3.3.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13.3.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
13.3.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13.4.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13.5.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14、以上條例未盡事宜按甲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定執行。
四、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盡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五、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范圍
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配電箱電源進線側以上的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范圍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甲方供電出口以下的(包括電源電纜線)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3.1由于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范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2由于乙方違反本協議而導致的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乙方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臨時用電協議書15
甲:
項目部:
工程乙方: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第一的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落實各項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國家和北京市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項目部責任:
1.項目部建立臨時用電安全領導小組,成立專職電氣工長,明確責任分工,落實人員。
2.建立各種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并在技術交底文本上履行交底人和交底人的簽字手續,注明交底日期。
4.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團隊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等進行檢測題并做好記錄。
建立電氣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護,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建立維護記錄。
建立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所有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并在有效期內。
7.項目部管理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及時糾正和制止施工人員違反安全用電行為。
8.建立電氣火災日常檢查制度,加強安全用電管理,預防電氣火災應急救援隊伍。
施工隊伍及其負責人的職責:
1.施工隊伍必須認真遵守公司和項目部的各種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服從項目部的管理,成立安全用電領導小組,成立專業電工,明確責任,與團隊所有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簽訂安全用電協議。
2.施工隊負責人負責每月組織團隊全體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和培訓,并負責監督檢查團隊人員的實施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解決。
3.施工隊負責人必須保證專業電工和各類電工持有效證件上崗,并對其進行日常安全用電培訓和檢查。
4.施工隊長和專業電工隊長必須監督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如果防護用品佩戴不正確,應及時糾正。嚴禁非法操作。
5.組長應每天在施工過程中進行自檢,發現電氣安全隱患應及時解決,并向項目部報告。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根據項目部和上級部門在檢查中提出的臨電安全隱患,及時組織人員,按規定時間和整改要求執行。
6.施工隊長和隊長必須按照項目部發布的臨時用電安全交底內容進行施工,并負責向施工人員傳達和履行簽字手續。
7.施工隊專業電工負責定期和不定期隊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的監控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并建立監控和維護記錄。
8.發生觸電事故和電氣火災時,應保護現場員,并及時向項目部及相關部門報告。
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和責任事故,應協商解決,分清法律責任,各負其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甲方后自行終止。
注:項目部可以根據本協議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
項目負責人簽名:
施工隊負責人簽字: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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