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實習律師實習總結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著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并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8實習律師實習總結,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8實習律師實習總結一
又到一年總結時,不同的只是這次是對我近一年的實習律師工作的總結。發自內心的講,我要非常感謝律師事務所給我實習的機會,尤其是在實習期對我予以了極大的關照,讓我有機會參與各類案件的辦理,盡快熟悉律師的實務操作程序,這讓我有了開始律師理想的良好基礎。也非常感謝主任和同事們的幫助和教導,讓我認識、理解律師行業、也正慢慢的融入進律師行業;尤其是律師事務所有這么好的學習和相互交流的氛圍,使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從而更快的適應律師這一職業。名為年終總結,但實習期也接近結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對自己實習期工作的梳理和對未來執業的規劃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師也不例外。雖然我在做律師之前有過四年的高校教師的工作經驗,身上也沾染了許多自由知識分子的“習性”,但是我對重新開始的職業規劃的思路還是比較明確,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開始。早上提前到單位打掃衛生,下班之前一定將今天的工作做完,給被接待的當事人端茶倒水,主動幫助執業律師處理案件的細枝末節而從不計較報酬,這些每樣都能圓滿完成;勤勤懇懇、認真負責、小心謹慎、誠信做人,也樣樣都不能少。回過頭來看這一年的律師實習期,我可以自豪地告訴自己,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實習律師經歷,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細節決定成敗。從避免法律文書中出現哪怕一個錯別字,到裝訂打印材料是訂書釘不能有一點偏差;從案例分析必須關注每一個細微的法律問題,到閱卷必須查清每一個事實情節,無不體現作為一名律師的執業態度和素養。雖然在從事律師這一職業之前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思想準備,因此不會經歷遠大理想與律師現實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卻很少停下來思考自己對于細節的關注程度,雖然知道自己在細節的處理上仍然還有很多不足之處,但是也很少進行總結。在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給我樹立了很好的榜樣,大家樂觀積極的心態、融洽的氛圍、勤懇務實的工作作風、專業上精益求精的學習鉆研精神……對我產生很大的影響,我對細節的處理也更加到位,盡管這種轉變是潛移默化的。
三、做“律師”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標題中寫到的,“漫漫實習路,我始終告訴自己我是懷揣著一種理想在做律師”。我自始至終都是把律師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去經營,而不是將律師作為發家致富、滿足自尊心的暫時的一項工作。
近一年的時間以來,我作為一名實習律師跟隨所里的各個律師辦理各種業務。在刑事案件領域,參加Z姓被告人盜竊罪辯護,被告人被判緩刑;參加了D姓當事人強x罪、搶劫罪的辯護,案件以被告人被判處緩刑告終;參加L姓被告人詐騙罪辯護,案件以檢察院撤回起訴終結;參加C姓當事人保險詐騙罪二審辯護,案件以二審減刑二年判決終結。同時還參加了其他數十起刑事案件的閱卷、調查取證、書寫辯護詞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領域,參與代理了山東省第一例三鹿奶粉事件受害人索賠的民事案件,還參與了其他數十起人身損害賠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礦產轉讓合同糾紛的案件,已經熟諳于各類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訴訟領域,參加了數次法律顧問談判,參加了L姓當事人訴某市國土資源局、某縣政府、某縣國土資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審。
訴訟經驗的增加使我認識到,做律師最基本的態度是勤奮和認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師是典型的自由職業者,其實不然,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松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
四、做“好律師”
就像大學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師也是這樣,每個律師走的路不同,每個律師給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師”與“壞律師”之分,不然何來凈化律師環境之說呢。我想,既然把律師當作一項事業來經營,那么自然應當走一條規范的律師成長之路,尤其是對于我們年輕律師而言,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之下,我從以下幾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培養自己的終身學習意識和能力。雖然有11年系統的法律學習過程,但是在涉足律師行業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規范和法律理論的層面,并沒有真正的接觸實踐中的法律。一年來,通過辦理具體的律師業務,我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上的法律”與“實踐中的法律”的差異。當然面對律師行業競爭壓力的不斷增加,面對越來越專業化的律師分工,我也確實確實的感覺到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識的匱乏。因此,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培養自己終身學習的意識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第二、誠信對待每一位當事人。在律師營銷觀念大行其道的時代,越來越多的律師卻都忽視了這樣一種道理:“真誠對待每一位當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營銷方法。”作為一名實習律師,案源對我來說當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終有一種意識,那就是“不能為了案源而案源”,絕對不能做一個挑訴煽訟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夠有效解決糾紛的情況下,絕不建議當事人采取法律手段。總之,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應當視當事人的利益為先。
第三、盡職處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慶幸自己能夠接觸到各種不同類型的案件,不論案件是哪一種類型,也不論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視同仁,盡職處理每一個案件。這不僅可以使我盡快熟悉各種類型的案件的辦理流程,也使我積累了一定的潛在客戶。給當事人留下認真負責的印象,我想在當事人今后選聘律師時會為我加上不少的籌碼。
美國著名的上訴審辯護律師德肖微茨在他的小書《致年輕人的一封信》中談到了一個話題,即“好律師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觀念里,“好律師”與“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詞匯。我也曾經參與過為強x犯罪、殺人犯罪和搶劫犯罪的當事人辯護,對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實,律師作為辯護人,法律授予的職責就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提出被告人最輕、無罪的辯護意見。從這個角度來看,在實踐中,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庭上發表一些在常人無法接受的觀點,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師”,也做“好人”,并非價值選擇問題,也非是否忠于當事人利益問題,而是個人從業道路的選擇問題。
五、做“大律師”
大律師,算是我給自己的未來的職業規劃。
一年來,自己參與了大量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這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讓我對律師這一職業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也讓我更加堅定的把律師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來經營。雖然通往“大律師”的道路充滿艱辛,要面對無數的波折,克服許多難以克服的困難,但是我堅信,“志存高遠、腳踏實地”,我必能開拓屬于自己的“大律師”的天空。
2018實習律師實習總結二
光陰似箭,時光如梭,我的實習律師生涯已近尾聲,真正靜下心來回首這過去的一年,感觸頗多,收獲頗豐。這一年在指導律師與其它律師事務所同事的幫助下,我成長了,基本上也完成了從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執業者的蛻變。通過這一年的學習,我對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漸加深,這不僅使我為自己能成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堅定了我走這條路的決心,對自己未來的執業生涯充滿了期待與向往。
在這一年的實習過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觸的案件都是訴訟案件,因此收獲最多的也要算是訴訟的技巧與經驗了。對于我這樣一名初來乍道的新人在實習的初期,指導律師并不敢讓我過多地參與案件的過程,而是讓我不斷地觀摩他案件的開庭以培養我的法律思維與觸覺。過了一個多月左右,我開始有機會獨立地協助指導律師的案件承辦,對于自己的第一次開庭我覺得等這一天實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傳票的那天開始,我便精心準備,不斷地在腦海里設想庭上法官可能會問到的問題,自己怎樣的回答才能讓證據看上去滴水不露。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亂,我把證據的每一個小細節都用紅筆標注出來,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順序準備了一遍又一遍,讓這些順序都牢記心中好讓自己在法官或律師需要任何一份證據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的時候不至于手忙腳亂地一通亂翻。即使是這樣細心的準備,在第一次開庭那天,當我作為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緊張與慌亂,就算是簡單地按照自己寫好的舉證意見一層不變地念出聲來我也明顯感覺到自己聲音的顫抖,更別說是在庭上能夠頭腦清晰地針對對方代理律師所拋出的問題作出回應,當時的大腦幾乎是一片空白。下了庭,指導律師對我上庭的情況做了總結,雖然指導律師也看出了我上庭時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勵我,在總結我上庭時的不足方面也輕言帶過,但我知道這是他在給我勇氣去改進自己。在以后的案件承辦中,指導律師依然給了我足夠的信任,也正是在這樣一次次的歷練與打磨過程中,我慢慢學會了用專業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觸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維也清晰敏捷了許多,在法庭上的發言也逐漸大膽自信了起來,但我知道這離在庭上游刃有余地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問題還有一定的距離。庭審是一門很深的學問,它不僅需要法律執業者有很深厚的法學基礎、淵博的社會知識、雄辯的口才,同時還需要一些悟性與情商。要做一名好的執業律師實為不易,我只是翻開了其中的頭幾頁。
在外行人士看來,律師是一份光鮮亮麗的職業,律師一直都頂著精英人士的光環。在律所實習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與律師這個名詞掛鉤,即使是“實習律師”這樣的稱號我也覺得怕自己的無知與愚鈍稱不上它。于是,當有朋友問起我做什么職業,我只是含糊其辭告知我在律師事務所上班,卻不敢大大方方地對朋友說我是實習律師,我怕我破壞了律師在他們心目中的形象。我想當時的不自信也確實是來自于自己在知識與經驗上的欠缺與匱乏。律師真是一份需要不斷學習的職業,大量層出不窮的法律法規需要我們的法律知識不斷更新,當事人所需要解決的問題涉及社會的各個不同領域,而作為律師需要在有限地時間內去回答去解決當事人提出的問題。在最開始有當事人來咨詢指導律師的時候,我就把當事人的問題拿來問自己,如果當事人問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經常我會回答不上來。為避免“書到用時方恨少”的狀態,我去圖書館借閱了不同領域的法律書籍,從勞動案件、工傷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實務…我都一本一本地認真研讀再結合實習中所碰到的案件來運用。隨著我接觸的案件不斷增多,我也慢慢學會了如何運用所學的法律原理去回答當事人的咨詢。當有朋友或是陌生人來電咨詢我法律問題,我不再像以前那樣害怕出現別人把我問得我啞口無言的尷尬場面,就算是在做面對面的法律咨詢的時候,我有時也可以自信滿滿地有條不紊地幫當事人分析案情解決問題。在面對文化程度不高的當事人的時候,我還算沉著冷靜。但有時在面對文化程度較高的當事人,當事人問的問題又比較棘手的時候,那份沉著冷靜有時也是裝出來的。這方面還要不斷加強學習,想贏得別人認可的同時也必須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師執業過程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這對于實習期滿后即將獨立執業的我們來說是很現實又很頭痛的問題。在長達一年多的實習過程中,我只為指導律師接了兩個小案件,還是通過同學介紹的。在實習過程中我并未學會如何“自我營銷”。有時擔心像保險行業二手房銷售行業那樣的地毯式營銷是否會褻瀆法律降低法律執業者的身份,我把這樣的困惑與指導律師交流。指導律師為了解答了這樣的困惑,也轉變了我對營銷手段的看法。我們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時代,律師行業也是服務行業的一種,也要走向市場。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銷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學得再好也是無人問津無用武之地。在我去交警大隊扣違章分數的時候,在交警大隊門口就有人向過路人發一本書,我隨手接過翻開一看是深圳某律師編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指南》,上面也有該律師的聯系方式,這本書以他實際操作過的案例現身說法,看上去是一名在處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方面很專業的律師。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請律師處理交通案件的當事人在看過這本書后我會優先考慮該名律師。我覺得這樣的營銷方式很不錯,既達到了宣傳自己的效果又顯示了自己的專業水準。
實習小結是結束也是開始,未來的執業道路并不平坦,但我會堅持地走下去。我相信柳暗花明的那天終歸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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