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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成都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據悉,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待遇于參保人員戶籍無關。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用,其數額在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扣除個人首先自付的費用后,由統籌基金根據醫院級別按比例支付:三級醫院85%,二級醫院90%,一級醫院92%,與醫保機構簽訂了住院醫療服務協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5%。在此基礎上,年滿50周歲的增加2%,年滿60周歲的增加4%,年滿70周歲的增加6%,年滿80周歲的增加8%,年滿90周歲的增加10%。根據年齡增加后的醫療費報銷比例,不得超過100%。
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住院醫療費用從起付線以上的`開始報銷:住院治療起付線標準為:三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一級(含未達級)醫院300元,社區醫院(含鄉鎮衛生院)200元,一年內多次住院的,每次起付線依次降低5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2、起付線以上符合醫保報銷范圍的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為:三級醫院報55%。二級醫院報60%,一級醫院報65%,社區醫院(含鄉鎮衛生院)報70%。
3、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年3萬元。
4、大病門診醫療費不分級別,起付線標準統一為200元,報銷比例均按65%支付。
住院床位費支付標準
1、住院床位費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標準實行統一,具體支付標準如下:三級醫院:35元/床日;二級醫院:25元/床日;一級及未定級醫院:15元/每床日;危重搶救病房床位(ICU、CCU):60元/床日。參保人員住院床位費低于支付標準的,按實際床位費計算,高于支付標準的按支付標準計算。
2、對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縣級干部的'超標住院床位費單獨納入公務醫療補助給予限價補差(副廳級以上人員單獨享受地專級干部補助)。具體補助限價標準如下:三級醫院不超過30元/床日;二甲醫院不超過20元/床日;二乙醫院不超過15元/床日:二乙以下醫院不超過10元/床日;危重搶救病房床位(ICU、CCU)不超過20元/床日。
特殊醫用材料費支付標準
1、植入人體材料和人工器官等特殊醫用材料的`費用,按下列標準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1)單價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按100%納入;
(2)單價在1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80%納入,20%自付;
(3)單價在1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按70%納入,30%自付;
(4)單價在50000元以上的按60%納入,40%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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