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企業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調整
9日,記者從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社會保險支持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要求,從5月1日起,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低至19%,將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5%降低至1%,繳費比例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據悉,《通知》主要四項政策措施包括“兩降五緩三免一落實”。
五緩:2017年底前,各統籌地區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允許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經批準并簽訂協議后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為一年。
“困難企業”認定需符合四個條件:一是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二是已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沒有裁員或少裁員的;三是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和環保政策的;四是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企業。
三免。對鋼鐵、煤炭行業化解產能過剩中的`內部退養人員,企業和個人可不再繳納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
同時,將繼續落實去年出臺的關于降低生育保險費率和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
據介紹,當前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發放標準,主要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密切相關,與企業繳費比例沒有關系。降低社會保險費率不會影響到職工各項待遇。
自治區人社廳副廳長明宏介紹,階段性降低、適當下調“五險一金”的繳存比例,有利于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活力,支持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有利于穩定經濟增長,促進就業。
據測算,新疆實施兩項降費措施后,今年全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將減收5.89億元,失業保險基金將減收4億元。加上去年出臺的降低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率一年為企業減負11.02億元,今年將降低企業成本20.9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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