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標準調整2017年
從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7月1日起,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今年再次提高,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礎上增加20元。
據了解,鄭州市政府印發《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喪葬補助標準的通知》,從2017年7月1日起,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礎上增加20元。
同時,此次還調整提高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標準,對參加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參保繳費滿15年及以上且在享受待遇期間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費在原1000元的.基礎上調整到1200元;對未繳費或繳費不滿15年且在享受待遇期間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費500元。
自2008年8月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來,鄭州市相繼8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最初每人每月38元逐步提高到160元。
市委市政府高度關注民生大事,財政給予了極大關注和傾斜。自2008年8月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來,根據我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情況,相繼8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最初每人每月38元逐步提高到160元。此次居保待遇的增加,將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的養老待遇水平和參保居民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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