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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漯河市實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詳情
20XX漯河市實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
為積極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穩定就業局勢,促進企業發展,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在穩增長、轉方式、調結構中的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漯河市從第四季度開始,在全市實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政策。
政策適用范圍2014年以來全市所有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并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就業崗位、上年度未裁員或少裁員且裁員率控制在4.5%以內的企業。
政策補貼標準對符合政策范圍和申請條件的企業,每年可按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實行先支后補、據實列支、總額控制,用于補助企業待崗職工生活費、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同一企業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一年內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復享受。企業同時符合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全民技能振興工程的若干意見》有關失業保險支持企業內部培訓補貼的,只能選擇享受其中的一項。補貼政策執行到20XX年底結束。
申請工作流程企業申請:符合政策范圍和申請條件的企業,填寫《企業享受失業保險穩定崗位補貼申請書》,每年一次向所在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并按申請書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市級參保企業直接向市人社部門申請,各縣區參保企業通過本縣區人社部門向市人社部門申請。認定公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受理企業申請后,由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初審意見,于每季的最后一個月召集有關部門對企業申請條件進行認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確定補貼數額,并將擬補貼企業的名單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審核批準:公示后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企業的申請書簽署審批意見,并按季匯總填制《統籌地區企業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情況表》。資金撥付: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申請書及補貼情況表,向市財政部門報送用款計劃。市財政部門根據用款計劃及補貼情況表,及時將補貼資金撥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賬戶,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給相關符合補貼條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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