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廣州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如何辦理廣州失業保險,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如何辦理廣州失業保險
答: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失業保險金申領受理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向最后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
2、受理;
3、審核;
4、辦結。
(因為辦理要求會隨相關政策變化而發生不定時的變化,故具體辦理材料很流程請以各市經辦機構規定為準)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
2、受理;
3、審核;
4、辦結。
(具體以各市經辦單位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并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如何辦理廣州失業保險】相關文章:
7.社會保險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