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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產假是否延長
2017年產假是否延長?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目前,全國30個省(區、市)已經延長了產假。
人口計生法要求延長生育假獎勵
2016年1月1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實施。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今年6月中旬,有網民給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留言,詢問“全面二孩”后西藏是否能出臺新政、延長產假。
對此,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中心當時回應表示,西藏目前二孩生育休假政策仍實行的是《西藏自治區計劃生育暫行管理辦法(試行)》,其中規定二胎執行產假四個月,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西藏:未能休滿產假 用人單位要補貼
近期,西藏衛計委和人社廳聯合下發《關于調整西藏自治區干部職工兩孩生育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凡西藏自治區戶籍,各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在職干部職工,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產假(含法定產假),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滿產假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適當的補貼。
此外,配偶享受30天護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內)。期間夫婦雙方工資待遇不變。女方產假期滿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相關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西藏自治區衛計委有關負責人稱,正在按照原規定休產假的即產假假期未滿的,可以向單位人事部門申請,由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延長。
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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