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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天津生育保險報銷材料需要哪些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天津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參保職工《醫療保險證》原件和復印件;
2.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妊娠診斷證明》(加蓋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專用章和生育保險專用章);
3.妊娠化驗單(加蓋醫療機構生育保險專用章);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區、街計劃生育部門發放的《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5.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天津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1.產前檢查費支付標準(限額支付)
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400元;滿12周至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600元;滿16周至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800元;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產前檢查費限額1100元。實際發生費用高于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準支付;低于限額標準的,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
2.住院醫療費支付標準(定額支付)
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預分娩3100元;單純剖腹產3600元;剖腹產伴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子宮切除術或闌尾切除術3800元;高危人工流產600元;引產1000元。
3.計劃生育手術支付標準(定額支付)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150元;流產260元;高危人工流產600元;引產1000元;女職工絕育術1000元;男職工絕育術600元。
自2006年5月1日起,藥物流產、自然流產,參照人工流產標準,按260元限額支付。
三、天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下列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一)產前檢查費
(二)生育醫療費
(三)生育津貼
(四)計劃生育手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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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0.7%繳納生育保險費。
個人:無須繳費
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用人單位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在稅前列支。
生育保險繳費率需要調整時, 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等部門提出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參加生育保險實行登記制度。 用人單位應當自本規定實施后30日內,辦理生育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給予登記,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并通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的生育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 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撤銷、 解散和破產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終止的,應當在資產清算時,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預留已懷孕女職工生育保險費。
二、天津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 城鄉居民:以家庭或行政村組織參保的城鄉居民,到所屬社區工作站或鄉鎮(街道)勞服中心申報墊付的醫藥費
2. 學生:以院校組織參保的學生,到所在區縣學生醫保服務中心或學校申報墊付的醫藥費。
區縣社保分中心按月將報銷的醫療費劃入居民(學生)社保卡銀行賬戶。對暫未領取社保卡的,在辦理墊付醫療費用申報手續時,應同時辦理結算賬戶開立手續。
三、天津市生育保險補辦流程
1. 參保人員申報墊付醫療費前未辦理生育登記的,應在申報醫療費的同時補辦登記手續
2. 鄉鎮(街道)勞服中心或區縣學生醫保服務中心負責受理補辦材料,匯集后報送至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規定時間內補辦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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