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待遇支付審核辦事指南
工傷人員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待遇申領的流程是怎樣的?下面是由小編為你精心編輯的彭州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待遇支付審核辦事指南,歡迎閱讀!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待遇支付審核
2.辦理單位:彭州市醫療保險管理局
3.辦理窗口:彭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一樓醫保大廳29號窗口
4.辦理時限:60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窗口電話:028-82076157
6.投訴電話:028-83886362
二、法定依據
1.《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2.《成都市人民政府轉發省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意見的通知》(成府發〔2004〕3號);
3.《成都市人民政府轉發省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決定通知的通知》(成府函〔2011〕112號);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2013〕34號)。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報人持相關材料向29號窗口提交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審查,符合條件后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告之申報人應補齊的材料,待申報人補齊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二步:對申報人材料受理后,轉交后臺進行待遇審核結算。
第三步:29號窗口工作人員根據后臺審核結算結果打印撥付單據,經申報人核定金額無誤并簽字確認后轉交后臺進行基金支付審批與撥付。
四、申請資料
1、單位填報的《成都市工傷保險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審批表》(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
2、《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工傷決定書》復印件;
3、《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結論書》復印件;
4、工傷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5、解除勞動合同的文件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6、工傷個人的銀行卡或儲蓄卡原件及復印件;
7、工傷人員簽字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的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財務章),如單位已墊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不提供工傷人員的個人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需提供工傷人員簽字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財務憑證復印件(加蓋財務章)。
五、前置條件
1.發生工傷、確診職業病人員以及所在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按期繳費。
2.已納入工傷保險統籌基金管理并在2011年1月1日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5—10級工傷人員。
六、溫馨提示
1.工傷人員本人銀行存折或儲蓄卡須為中國銀行,不能是信用卡。
2.對發生多次工傷的人員,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2013〕34號)第十條相關規定辦理。
3.待遇申報領取須由單位經辦人員辦理。
如政策發生調整,以調整后的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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