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州市建筑業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近日,了解到,2017年鄂州市建筑業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作出新的調整了,詳情如何,敬請繼續關注!
為深入推進我市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切實保障從業人員工傷待遇權益,減輕參保建筑企業負擔,從本月起,我市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由0.4%下調至0.3%。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于下達2017年湖北省建筑業工傷保險擴面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自5月1日起,開始調整。按規定,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建筑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農民工,應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5月1日之前已完成工傷保險參保繳費核定的建筑項目,按已核定標準及數額繳費;5月1日后申報參加我市工傷保險繳費核定的建筑項目,按調整后的`費率標準核定繳費。
通知要求,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與當地住建、安監等部門聯系,圍繞工傷保險擴面征繳年度任務,制定落實推進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工作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擴面力度,強化征繳手段,確保2017年本地區建筑業新開工項目在建項目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每個建筑單位都需要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建筑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所以,今天小編給廣大的建筑單位朋友帶來了一則好消息,那就是:
為深入推進我市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切實保障從業人員工傷待遇權益,減輕參保建筑企業負擔,從本月起,我市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由0.4%下調至0.3%。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五部門關于下達2017年湖北省建筑業工傷保險擴面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自5月1日起,開始調整。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建筑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農民工,應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5月1日之前已完成工傷保險參保繳費核定的建筑項目,按已核定標準及數額繳費;
5月1日后申報參加我市工傷保險繳費核定的建筑項目,按調整后的費率標準核定繳費。
通知要求,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與當地住建、安監等部門聯系,圍繞工傷保險擴面征繳年度任務,制定落實推進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擴面行動工作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擴面力度,強化征繳手段,確保2017年本地區建筑業新開工項目在建項目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2017鄂州市建筑業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相關文章:
工傷保險的繳費率09-16
東陽工傷保險費率201709-03
東陽2017工傷保險費率09-03
2017工傷保險繳費比例11-15
工傷保險繳費標準201709-06
余杭工傷保險費率2017年09-03
海南工傷保險費率2017年09-03
佛山2017年工傷保險費率09-03
2017東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