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租房提取公積金方法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青島租房提取公積金方法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提取材料
(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授權書)
(二)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1、 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 委托他人辦理的,除需提供職工身份證外,職工本人應在相關事項予以簽字確認:
(1)委托已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應提供身份證原件;
(2)委托本人直系親屬辦理的,代辦人應提供關系憑證原件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3)委托其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應出具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
(三)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應提供婚姻關系憑證原件
(四)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以下材料: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應提供本市房屋產權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憑證原件。單身職工需提供本人簽署的承諾書。
(五)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以下材料: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應提供本市房屋產權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憑證原件、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憑證原件、房租發票原件。單身職工需提供本人簽署的承諾書。
(六)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以下材料: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租金繳納憑證原件。
辦理流程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公積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請辦理。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當即辦結,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需要調查核實的,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稅務等有關部門調查核實職工行為和申請材料真實性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上述3個工作日內。
2、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將提取金額劃轉至提取申請人與公積金中心約定的提取結算賬戶,其中提取結算賬戶包括: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I類借記卡。其中I類借記卡僅限于: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青島銀行。備注:提取結算賬戶為職工I類借記卡的,需職工本人通過柜臺或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自行綁定,也可以委托單位經辦人持《青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信息變更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及職工本人雙方身份證到柜臺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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