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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金自查情況匯報
接到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檢查的通知》(x政傳〔20xx〕53號),我局領導非常重視,立即組織專門人員,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了以分管局長xxx為組長,就業中心主任xxx為付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自查工作小組,制定自查方案,明確專人負責,對xx年以來的就業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認真細致地自查,并對查出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強化措施,立即整改,確保自查質量。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1、資金籌集情況。20xx年,我縣通過向省爭取資金和個人捐款等方式籌集解困與再就業資金1591.2萬元,占年初預算的145%。其中省財政預算安排478萬元(含上年結轉71萬元),縣財政預算安排80萬元,社會籌集974.02萬元,從失業保險基金調劑50萬元。
2、資金管理使用情況。20xx年再就業資金支出1567.2萬元,其中:用于再就業支出577.68萬元(社會保險補貼231.04萬元,崗位補貼22.13萬元,再就業培訓補貼163.xx萬元,職業介紹補貼27.39萬元,勞動力市場建設費56.83萬元,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經費16萬元,鄉鎮(社區)勞動所(工作站)工作經費61.23萬元);用于春節解困等757.04萬元,其他支出232.48萬元。
3、資金結余情況。20xx年年初資金結余710.93萬元,年末資金滾存結余734.93萬元(截止目前已用于07年春節期間解困460萬元,還結余274.3萬元,主要是勞動力市場建設經費120萬元、再就業創業培訓補助經費30萬元等)。
我縣再就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嚴格按照《關于轉發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財政部
勞動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鹽財社〔20xx〕18號)規定執行,年初將再就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納入“社保財政專戶”管理,按照資金的使用范圍、標準和基層申報、勞動部門審核、財政部門核準的申報程序進行分賬核算,實行“收支兩條線”,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對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實行專戶存儲,專賬核算。使再就業資金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和促進再就業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地方財政資金配套難。我縣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財政資金比較困難,對靈就業困難人員只能給予50%的社保補貼,并且我縣失業保險已經出險,無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資金用于促進再就業,所以很難將符合條件人員全部納入補貼范圍。20xx年,僅對符合條件的2350名特殊困難人員給予230.14萬元社保補貼,其中企業583人,靈活就業1767人。考慮到資金承受能力,我縣采取了分步實施的辦法,07年將陸續對其他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補貼。又省應配套我縣社保補貼和培訓補貼資金197.05萬元,實際配套160萬元(含上年結轉80萬元),還缺口37.5萬元,致使其他就業困難人員被擋在了門外。二是社保補貼政策操作難。盡管就業政策宣傳力度很大,仍有不少靈活就業人員因外出務工,或在企業打工,因企業參保繳費不規范,不愿意為個別下崗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致使社保補貼不能落實到位,降低了靈活就業的穩定性,。三是免費職業介紹補貼手續繁。現行政策規定,社會職業中介機構、經紀人推薦縣內就業困難對象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續接社會保險關系,每推薦1人給予300元的一次性補貼。但是有些下崗失業人員未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新的勞動合同無法建立;有些用人單位用工不規范,不愿意為下崗失業人員簽訂勞動者合同;有些下崗失業人員想繼續享受失業人員保險金、低保金等待遇,不愿意承認他們已實現再就業;有些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等。這些原因導致多數職業介紹機構在大量艱苦的工作后,很難拿到介紹成功的勞動者的合同,無法得到補貼,影響了他們的積極性。
三、建議
一是加大省財政配套力度。省財政對經濟薄弱地區,在原基礎上適當增加配套比例,確保符合條件人員全部享受補貼。二是簡化社保補貼手續。對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只要為下崗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就允許其享受社保補貼,變目前的企業先繳后補為直補個人的辦法。三是完善職業介紹補貼辦法。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以實行與工作實績掛鉤的考核獎勵辦法,給予一定標準的職介補貼;對社會職業中介機構推薦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根據其工作實績給予相應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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