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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職場的“35歲危機”
“為什么招人的都要求35周歲以下?”我的朋友小歐,最近很苦惱。
本科畢業于南方某名校的她,曾在一外企做過幾年翻譯,生娃后做了全職媽媽。今年,孩子兩歲,她決定再入職場。因為從小就夢想當老師,大學期間也有過在教育機構兼職的經驗,她決定轉行從教。但一瀏覽所在區的公辦教師招考公告,發現社會人員報考,一是要有兩三年教師經驗,二是年齡要在35周歲以下。小歐已經32歲了,考教師資格證還要半年以上,她感覺希望渺茫。
我的同學小何也有類似經歷。她在某省一家報社做記者。考慮到生二胎,她想跳槽找個相對輕松的工作。但一看招聘條件,也都有“35歲”這一限制。最后,只有去年還未滿35歲時報名的一家企業同意她去面試,但在外地。她又猶豫了。
這確實是現實。很多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都會明文規定只錄用35歲以下的人員,35歲似乎已成為職場生死線。這就是所謂的“35歲危機”。?
“35歲危機”不僅影響求職者,也是在職者的心結。前段時間,某著名民企“勸退34歲以上工程師”事件,以及另一著名民企“42歲工程師跳樓”事件刷爆朋友圈,曾讓多少35歲和即將邁入35歲的職場人心驚。
要問一句:35歲以后,就只能感受到來自職場的惡意了嗎?誰剝奪了這一群體再就業、擇業的權利?
有人分析過用人單位拒招35歲以上人群的原因:第一,這是上級規定;第二,35歲以后的人群普遍精力、激情衰退,創新能力更將退化;第三,35歲以后的人要求的各方面待遇普遍比職場新人高,從效益和成本角度考慮,用人單位更偏向于選擇“物美價廉”的年輕勞動力。
看似很有道理。但,恕我不能茍同。
現代社會,35歲仍屬青壯年,精力、激情即便比不上初出茅廬的年輕人,但也遠未到走下坡路的階段,仍處于上升或平穩期。這個年紀,正是很多人的事業發展和轉型期。
說用人成本高的,那是沒有看到35歲及以上的員工能創造的價值,值得用人單位付出更多成本。這個階段的人,在閱歷、經驗、心態上往往更具優勢。
至于說是“上級規定”的,規則也是人制定的,客觀環境發生變化時,為何還要固執地抱著這一規定不放?
招工與找工,說到底,都是你情我愿的市場行為,只要應聘者能證明自己有能力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認可,不就行了么?先入為主地、僵化地設定一道年齡門檻,以年齡論英雄,合理嗎?
況且,在延遲退休的語境下,將離退休還有25-30年之久的35歲以上人群拒之門外,這一群體如有換工作或重入職場需求——尤其是必須工作的單身或家庭負擔重的人群,除了失業、失望,還能怎么辦?
實際上,改變也正在悄悄發生。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廣東團人大代表黃細花建議,廢除公務員招考年齡35周歲的上限,不拘一格選人才。
《北京青年報》近日報道,在某知名招聘平臺舉辦的首屆獵頭見面會上,7家頂尖獵頭機構集體現場“收割”35歲高端人才,年薪最高達400萬元。據見面會的負責人透露,35歲以上的求職者占到總量的60%左右,企業對這類人群的需求量也很大。
但尷尬的是,人大代表的建議似乎并未引起媒體與公眾的足夠重視,也未見到相關部門有后續動作,而高端人才畢竟也只是少數。
對于大多數人來說,35歲之后,職場之路可能越走越窄。用人單位似乎忽略了,廣大中下層的35歲以上人士也可以把工作做得很出色。他們才是大部分單位不可或缺的“底座”。
而且,也不是任何領域的任何崗位都是吃“青春飯”。對于教師等職業而言,甚至是越“老”越“值錢”。在這些領域設置35歲的門檻,更是讓人無法理解,阻礙了大批優秀人才入行,還直接關系到國民教育的質量和水平。
當然,若說35歲真的成為問題,可能有經濟壓力、社會保障方面等方面的考量。但這些只能寄希望于相關制度的修正與完善,而不是以年齡為由的逃避與抵制。
說到底,一個人,如果不思進取,哪怕只有19歲,也形同槁木;如果奮發昂揚,哪怕年已八旬,也能綻放光芒。在這個充滿激情與活力的時代,在這個平均壽命高達七八十歲、退休年齡也將延遲的社會,尤其如此。
正當盛年的35歲群體,正青春,路還長。他們有意愿、也有能力拼搏的時候,為何要人為設置不合時宜的年齡關卡,將他們過早地拍死在職場的沙灘上?這不僅是個人與家庭的損失,也是社會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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