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企業社保辦理指南
一、社會保險業務受理部門
市屬以上單位的社會保險業務在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區屬單 位、自由職業者的社會保險業務在所屬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以下全部統 稱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單位社會保險日常業務的辦理
(一)新參保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在領取《營業執照》或獲準成立后 30天內,必須依法辦理社會保險 登記及申報繳費,辦理手續時請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批準成立文件)復印件;
2、《基本存款帳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開戶銀行出具的《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地方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如有《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并提供;
6、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驗資報告》及復印件;
7、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已在廣州市統籌范圍外參保的,請提供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
8、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
9、填寫《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二份; 10、于辦理后的次月10號前到相對應地稅部門辦理繳款協議。
(二)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辦理
用人單位發生注銷、停業、解散、破產、撤銷或其他情形時,須當月到社會保 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需要攜帶的材料有:
1、《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2、地稅局(或者是國稅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銷受理回執或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辦理當月的社會保險費銀行托收憑證原件、復印件;
4、如有欠款,需繳清欠款,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原件、復印件;
5、填寫《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兩份,辦理全部參保人員的減員手續。
(三)單位參保登記資料變更的辦理
變更事項 | 攜帶材料 |
單位名稱 | (1) 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 在市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的提供《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在省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的提供《核準企業變更登記通知書》 ; ( 3 )《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
單位地址 | 《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
郵政編碼 | |
地稅登記證號碼 | |
所屬區 | |
法人姓名等 | |
股東姓名 | 須提供《驗資報告》、《股東手冊》原件、復印件 |
單位性質 | |
帳戶名稱 | 新開戶銀行的《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
開戶銀行 | |
行號 | |
銀行帳號 |
除上述資料外,單位還需填寫《參保單位基本資料變更登記表》一式二份。
(四)《社會保險登記證》有關業務
1、新參保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新參保單位辦理好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后,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社會保險 登記證》。參保單位今后辦理所有社會保險業務,均需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2、《社會保險登記證》的遺失補領、到期重發
遺失《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需提供書面申請,陳述遺失經過,向所屬的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補發。 《社會保險登記證》到期需要換領新證的,單位需持原證,在辦理《社會保險 登記證》年審的同時提出申請,由辦理年審機構予以換發。當年年審結束后才到期 的,可以繼續使用,至下一次社保年審時換發新的《社會保險登記證》。
3、《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年審
在市社保中心參保的單位在廣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辦理;各區社保中心參 保的單位在對應的區社保中心或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辦理。 年審的具體時間、所需材料以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通告為準。
4、《社會保險登記證》的注銷
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在辦理完終止業務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回 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作注銷處理。
三、單位人員社會保險日常業務的辦理
(一)單位人員增減變動的辦理
已參保單位每月人員有變動的,需在每月月底前辦理有關手續,并提供以下資料:
1、《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
2、《社會保險增減人員申報表》一式二份。
省屬單位退休人員在省社保局核定批準退休后,應及時填寫《省屬單位參加廣州 市醫療保險新增退休人員名單》,經省社保局蓋章確認后,前往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 構辦理本單位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增員手續。
(二)參保人員年度繳費工資的申報
每年 3-5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情況, 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新一年度繳費工資(原則上要求用電子文檔方式申報和網上申報)。
(三)參保人員個人資料變更的辦理
變更事項 | 攜帶材料 |
姓名 | 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身份證號 | 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出生年月 | 檔案(原件及記錄出生年月 最早 記錄的復印件一份),職工個人的申請書及單位審核意見 |
職工身份 | 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改變股東身份需股權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
戶口性質 |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需復印戶口首頁及其本人資料那頁 |
參加工作日期 | 《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原件、復印件 |
法定退休日期 | 提前或延遲退休的批文及其復印件一份 |
除上述資料外,單位還需填寫《參保人員個人基本資料變更申請表》一式二份。
(四)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的辦理
1、轉入
提供以下資料辦理:
(1)《社會保險基金轉移通知書》;
(2)《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
(3)轉出地養老保險手冊;
(4)本人《戶口簿》。
2、轉出
提供以下資料辦理:
(1)接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接收函件;
(2)接收地社會保險機構全稱、開戶銀行、帳號;
(3)有《廣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的一并提供。
(五)參保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辦
1、申報流程
由單位出具書面申請,陳述補繳的事實及理由,填寫一式三份的《廣州市社會保 險費補繳申請表》,連同相關的原始資料,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2、相關的原始資料
(1)屬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等原始資料; (2)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戶口職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資料; (3)未辦理招用工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原始工資發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補繳1998年7月之前的社保費,還應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
(六)參保人員延長繳費年限的申辦
1、申報流程:單位應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60天內,向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自由職業者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所需材料:
1. 高級專家申辦的,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延續繳費年限申請表》一式三份; 市管干部申辦的,須提供市委組織部的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退休時應提供市委組織部的批準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延續繳費年限申請表》一式三份。 2.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申辦的,須職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單位加具意見,同時填報 《延續繳費年限申請表》一式三份。 3.自由職業者申辦的,須本人提供書面申請,填報《延續繳費年限申請表》一式三份
(七)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錄入
需提供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檔 案在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托管而無法提供《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原件的人員, 需提供復印件,復印件需由托管部門加蓋公章,注明“與原件相符”,并經托管部 門的主管人及經手人簽名,用信封密封后加蓋騎縫章。 注明:社會保險全部業務所需提供的資料復印件請統一用 A4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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