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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好貨還是撿便宜貨?
以至于后來有些想成名的企業經營者把這條道路看成是終南捷徑,都想走一走,拋出一些假并購來換得虛名。
幾年之后,再回頭看很多國內企業的大型并購,我們會發現這些并購的共同特點是:都拿回了一些別人不要的資產。比如說聯想并購IBM的個人電腦業務就是一例。從現在的角度看,IBM之所以不要個人電腦業務是因為它的管理層已經發現,在全球個人電腦業務方面,IBM已經不占優勢。IBM后來轉型成為一個大型計算機的解決方案提供商,很明顯,這是因為美國的成本太高,不再適合保留低利潤的個人電腦業務,而解決方案的提供商則是它最好的方向,所以出售個人電腦業務確實是它最好的選擇。
在這里,我們并不想探討聯想或者是TCL,甚至是吉利發起并購的對與錯。事實上,并購也沒有對錯之分。不過如果是別人不需要的資產,常常就意味著它未來會有虧損的可能,事實證明,我們所提到的這四宗大型并購中,也確實都出現了或多或少的虧損問題。
在這里我們更想看的是一個鮮明的對比,換句話說,看看外企在中國為什么能并購中國公司的優勢業務。這同樣是前幾年引起熱議的“斬首行動”:即在華外企拿到了很多國內優勢企業的控股權。
拿別人不要的資產和拿在競爭中尚處優勢的企業,這在并購里完全是兩回事情。因為被并購者的動機是完全不一樣的,而發起并購方的態度也完全不一樣。不要的資產要賣,賣家愁的是找買家,而企業在競爭中有優勢,買家就必須給賣家一個理由:賣家為什么要賣它?顯而易見,對于買家來說,后者要比前者難得多。
由于職業的關系,我研究了幾宗交易中國買家的動機,研究結果表明那些國內企業經營者在這些并購中,自利的動機并不足,反而是抓機會的動機很足。而反過來,我看到的在華外企并購國內優勢企業的自利動機,倒反而很足。
比如我研究的一家香港煤氣公司并購了國內的很多城市煤氣公司,經營者對自己的研究很透:從人才上看,這家公司的各個層面上都有很強的儲備,差不多每個老煤氣人都可以在內地擔綱一家煤氣公司的管理;從做法上看,這家公司有很多先進的做法和理念可以灌輸到內地的煤氣公司;而從自利的角度上看,內地煤氣公司很多規模非常小,所以公司擴大規模之后,對于煤氣就可以做科研,而其結果是可以分享的。
因此這家公司差的是說服內地煤氣公司的主人,也就是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門。如果說這樣的交易與每個煤氣公司達成的話,可能還有問題,但是與地方政府交易反而會容易得多,因為地方政府每年都要補貼煤氣公司,而煤氣公司自己倒不一樣,吃著地方政府的補貼,內部其實有一些小金庫,日子過得挺滋潤。所以交易很快成批地達成了。
而要別人不要的資產,其結果是什么呢?作為這些昔日大佬的新主人,我們看到這些國內著名企業都吃了相當的苦頭。最為明顯的是,人家為什么要賣呢?肯定是因為在運營的過程中存在相當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都是藏在背后并影響未來的,新主人可未必看得到。
并購作為大型交易,買賣是自由的。贏家自是眉飛色舞,輸了也只好苦水往自己肚子里咽,旁人不好說什么。不過,借此可以看到三個要點。
其一是,國企一般最好不要向外發起并購。因為現在剩下的國企都是央企和地方大型企業,很容易出現賠了是國家的,贏了是自己的這樣的現象,而且如果我們要的是別人不要的資產,賠的可能性占多數。
其二是,國內的經營者并不是神,碰上別人無法解決的問題,他們同樣無法解決。
其三也是關鍵性的,不要把并購國外企業資產神化,企業間并購不是一個戰役,而是一個交易,不存在企業為國家揚眉吐氣的情況。如果我們這么理解它,反而會加重企業以并購國外資產為榮的傾向,使本來應該平衡的交易天平發生問題,引出不必要的麻煩。
綜上,也就是說其實國內企業現在對外發起并購,條件其實并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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