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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遲到”問題
如果你的員工工作出色但是經常會遲到、早退,你會怎樣解決這個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重視“遲到”問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不要為遲到找借口
對于白領來說,在公司里有的員工經常遲到,老板批評、同事提醒,都不大管用,還總是找借口,比如堵車了、表慢了,或鬧鐘沒響睡過頭了,人稱“常有理”。
上班遲到是生活中常見的現象。心理學家研究發現,遲到的原因,除了有的人確實有實際困難外,常常還有更深層的心理原因。舉個例子,戀愛中的男青年約會常常會到得很早,可是婚后若夫妻感情不好,下了班也總是找借口晚點回家。職場上的道理也是一樣的,如果員工對工作興趣大、熱情高,即使上班再路遠,也會克服困難早起保證準點上班,而如果對工作缺乏熱情、缺乏興趣,或是跟老板、同事鬧意見,卻又不擅長或無力直接用語言表達不滿,就容易出現莫名遲到或消極怠工等無意識現象,這種心理機制在精神分析學中稱之為“被動攻擊”,也就是用被動消極的方式來象征性地表達對別人的不滿。
至于找借口的心理,有的人只是想通過找借口來避免尷尬和懲罰而已,心里還是明白自己遲到的真正原因。而有的人,則認為遲到只是那些客觀原因的結果,意識不到自己遲到背后真正的原因和心理沖突,這在心理學中稱之為“合理化”。
如果員工經常遲到,是對工作的不重視,對事業的發展非常不利。若總是給遲到找借口,類似于“掩耳盜鈴”,只不過是用一種心理癥狀(遲到)來象征性地表達和掩飾自己對工作和領導的消極態度,可是遲到并不能解決與領導之間的矛盾,甚至反而會讓已經不好的人際關系雪上加霜。
一個對自己負責任的人,若是發覺自己經常遲到并且經常給自己找借口,需要認真地反思自己。面對工作和人際關系方面出現的困難和沖突,以積極有效的行動去改變現實,例如覺得專業不對口,可以嘗試找機會調動工作,若是人際關系有困難,則調整自己的處世方式,增加溝通,消除誤解,設法化解人際矛盾。即使有些矛盾難以化解,用語言表達也比用“遲到”表達要好。
對于部分過度使用“被動攻擊”和“合理化”心理機制的人,如果有條件,看看心理醫生,以便更好地調整自己的心態。心理醫生會幫助您真正成為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做潛意識的奴隸。經常遲到,別找借口,不妨去反思自己,做一個尊重工作也尊重自己的人。
員工遲到的處理方式如下:
1、全勤獎法設立全勤獎,如果該月無遲到、未請假,則發放全勤獎,反之則無;與罰款、發紅包相比,這是一個正向激勵的方法。與全勤獎相伴的是,還可以每月公布全勤獎名單,讓員工對此有榮譽感,做到經濟、精神的雙重滿足;
2、績效掛鉤法如果公司有員工績效,可以把考勤作為績效考核的一部分。不管多少,對于績效這個東西,員工都是希望能多拿多拿,能多“掙分”就多掙;
3、規章制度法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列入遲到相關事宜,例如遲到一次不過問,遲到兩次部門警告,連續遲到三次嚴重警告,累計記過多少次視為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解除合同;
4、對其遲到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扣除相應的工資作為處罰。
一、員工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處理如下:
1、生產管理人員有權不安排其參加勞動。員工只能選擇無條件接受安排,或者辭職。但員工半途辭職,公司按相關規定將扣去辭職員工一定比率的工資;
2、員工拒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工作,公司可以視為拒不生產勞動任務,影響生產為由予以辭退,被辭退者,公司可以按違反廠紀為由,給以罰款。
二、用人單位出現以下情形,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可制定相應獎懲機制應對員工遲到問題:
1、全勤獎法,如果一名員工在工作月沒有一天請假休息,并且沒有無故遲到早退等現象,便可以獲得全勤獎;
2、掛鉤法,績效考核和薪酬相掛鉤;
3、規章制度法,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
總之,對其遲到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扣除相應的工資作為處罰;員工的違紀行為經積累達到嚴重違紀的程度時,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拒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工作,公司可以視為拒不生產勞動任務,影響生產為由予以辭退,被辭退者,公司可以按違反廠紀為由,給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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