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招聘騙局回顧
1案例一:工作為餌,騙求職者服裝費
6月15日,大學畢業生小劉在鄭州北環一家電器貿易公司面試通過后,被要求交360元服裝費,然后才能簽合同、培訓,再開始工作。交費后,她同該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上面還特別注明:如因個人原因辭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不予退還,服裝費由自己承擔。上班后,小劉因一直未被安排工作就要求辭職并退還服裝費,被對方以簽有協議為由拒絕。
向涉世不深的大學生收取所謂的服裝費、資料費、手續費、培訓費等費用后,卻遲遲不給安排工作,迫使求職者自動辭職。
提醒:凡應聘時,招聘單位提出收取服裝費、押金,或以其他方式變相收錢的,都是非法的,很可能是個騙局,求職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另外,遭遇詐騙后要及時報案,否則不僅本人的損失難以挽回,還會讓人上當。
2案例二:試用為名,使用廉價勞動力
“那是一家皮包公司,專騙大學生暑期給他們免費工作。”來自南陽的大二學生小鄧投訴稱,自6月18日開始,他在鄭州一汽車用品公司推銷汽車用品,結果試用期7天做滿后,和他一起應聘的8名同學全部被辭退,原因是未完成任務。而且,招聘時口頭承諾的底薪800元,也沒有按實際工作天數發放,只給了100元。
這些不良企業利用大學生求職心切,以試工、試用為理由,試用期沒完沒了。試用期工資設置極低,錄用后待遇誘人,不過絕不會正式錄用,讓大學生有苦說不出。
提醒:根據《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享有報酬權,月薪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此外,對于用人單位的口頭承諾,任何試用期的要求和考核應該落在書面上。
【招聘騙局回顧】相關文章:
從招聘廣告看破招聘騙局02-21
謹防求職招聘\"騙局\"02-18
網上招聘騙局大揭底11-16
名不符實的招聘騙局02-19
警惕房產公司招聘騙局02-18
京城職場招聘騙局仍在上演11-11
招聘騙局:找工作交錢留個心眼11-12
求職需要警惕房產公司招聘騙局02-20
揭秘房地產公司“魔鬼培訓”招聘騙局02-21